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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塔吊进场后,组织现场及设备部、安质部人员进行桁架验收,检查桁架有无变形、锈蚀等。
2.安装、提升、拆卸必须按照厂家规定及拆卸安装施工方案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有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全程监控。
3.安装完成后要进行进场验收,必须以《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9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塔机自身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主要包括一些技术性能参数、安全限位、整机运转性能、各传动机构、变幅机构、钢丝绳等几个重要方面。
4.经检查验收合格,取得当地特检所下发的检验报告,悬挂安检合格牌、限载牌、警示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等标识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塔吊操作人员持证及教育培训制度
1.人员持证要求:
所有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塔吊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对司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技术交底),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3.塔吊进行作业时,必须由司索指挥人员指挥,且司索指挥人员必须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4.所有起重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现场风险源的学习,由安质部、设备部统一安排进行(每月一次)。
三、塔吊的使用管理制度
1.作业前司机应做检验检查:
1.1司机要对起重小车限位、大臂旋转限位进行检验,确定警铃是否在大臂接近允许区域时响铃,起重小车是否在限位距离点停止工作。
如有限位失灵,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维修,待维修正常后再作业。
1.2每日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
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燥音异响,各机械的制动器及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应确认。
1.3机械结构的外观情况,是否有金属杆件存在锈蚀现象。
1.4通过观察孔检查各齿轮箱、液压箱的油位,应达到一半以上。
1.5主要部位、标准节、底座等连结螺栓应无松动。
1.6钢丝绳情况,是否存在腐蚀、变形、压扁、绳芯脱出、电弧等高温损伤、局部变大、变小、断丝、断股。
1.7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1.8附着框架与塔身节的固定应牢固.
1.9送电前各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
接通电源、确认各金属结构不带电后方可上机。
1.10滑轮不均匀磨损达3mm,裂纹达到钢丝绳直径的50%,需更换。
1.11吊钩有否变形、磨损,若发现表面出现任何裂纹、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吊钩扭转变形超过10°
、吊钩危险断面的磨损达到了原断面高度的10%、吊钩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钩尾部分退刀槽或过渡圆角附近处出现疲劳裂纹、螺母、吊钩横梁出现任何裂纹和变形、必须更换吊钩。
2.作业中应遵守的规定:
2.1司机、指挥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
(见附表1)
2.2塔吊司机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通过对讲机)。
2.3司机、指挥严禁酒后作业。
2.4如遇六级以上大风应立即停止作业。
2.5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2.6吊钩提升接近臂杆或小车行驰接近臂端点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
提升平移重物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
多机作业时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悬挂重物的距离应不小于3米
2.7有重物悬挂在空中时,司机与指挥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8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作业后应遵守的规定:
3.1作业完毕后,将各控制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门窗,下机切断总电源。
塔顶高于30米时,应打开红色防撞指示灯。
3.2做好班后检查,记录好工作内容。
四、塔吊的检查制度
1.除了认真执行日常的检查表中规定的内容外,项目部安质部、设备部每周、每月对塔吊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主要包括:
钢丝绳、连接螺栓、销、刹车、各种安全限位的有效性、减速机润滑、附着装置的松紧度等关键部位。
(详细项目见周、月检查表)
2.司操人员要认真执行塔吊的班前、班中、班后三检制度,认真填写《塔吊日常保养检查记录表》(见附表2)
3.项目部测量班组每半月对塔吊进行一次垂直度测量,确保其倾斜度不超过塔身高度的千分之四,记录数据存档。
五、塔吊的考核制度
1.目的
规范设备操作程序,提高设备运行效率,降低设备故障率,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保障设备始终处于安全可控范围。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既有线塔吊由分区负责人全面负责,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负组织对塔吊的安全检查、事故的分析、处理及考核工作。
2.2设备部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
确保塔吊完好率达到95%以上,及时掌握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检修动态,做好塔吊的巡检、润滑的技术管理工作,并组织设备修理的实施和验收,按时上报设备管理统计资料、报表。
2.3安质部负责塔吊的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塔吊作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既有线施工是否按照上级部门批准的安全方案执行,对既有线施工、塔吊作业的全过程进行安全监控。
3.考核对象
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人员、维修人员、现场施工员、现场安全员、设备管理员、施工负责人、主管安全副经理。
4.责任考核部门
安质部、设备部、工区综合办
5.考核管理细则
5.1设备点检考核
5.1.1塔吊司机对《塔吊日常保养检查表》填写缺项或漏检,每项处罚30元。
5.1.2塔吊司机对塔吊日常检查表所填内容与机台实际情况不符者,(表上已检查完成,而机台却没有进行),每项处罚50元。
5.1.3塔吊司机对提出的整改项不及时整改者,每项处罚50元。
5.1.4《塔吊日常检查保养表》丢失,由当班司机负责,每人每次处罚50元,由设备部进行重新补发。
5.1.5设备部门对5.1.1—5.1.4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按照司机处罚金额的50%执行考核。
5.1.6设备维修人员对稽查虚假、不实,处罚50元。
5.1.7设备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设备部要求对塔吊进行月度保养维修计划及内容执行,做好保养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处罚200元/月。
对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处罚100元/次。
5.1.8对一个月内累计违反3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奖金并调离岗位。
对当月表现优秀者,可由设备部提议,工区适当给予50—100元奖励。
5.2塔吊的使用维护考核
5.2.1塔吊司机、指挥人员必须明白警铃、标示杆位置的警示意思,当大臂转至标示杆时大臂就要停止转动,严禁继续转动警铃响铃,违者处罚200元,日累计2次以上者,司机调离岗位,待岗培训。
指挥人员必须遵章指挥,严格遵守标示杆、警铃限位规定,违者每次处罚200元,日累计2次以上,调离岗位,待岗培训。
5.2.2设备部对塔吊的维护、保养应对每台塔吊司机执行一人、一机、一岗制,负责塔吊的日常维护保养,未按本办法执行的,处罚设备部门领导100元。
5.2.3塔吊司机没有对塔吊进行日常维护保养,造成设备故障,维修一次处罚司机100元。
5.2.4塔吊作业前没有对塔吊进行检查、试吊及周围环境的观察,没有指挥人员的指挥进行作业的,每次给予塔吊司机200元处罚。
5.2.5塔吊指挥人员没有在作业前到岗或是无故离岗,每次处罚50元。
5.2.6塔吊指挥人员违章指挥,造成人员伤亡或是损失较大的事故,对责任人进行处罚2000元,并调离岗位接受调查。
5.2.7塔吊司索人员必须对吊物进行试吊、检查绑扎安全性,违者处罚100元。
5.2.8现场施工员要对指挥人员及司索人员进行班前吊装作业交底,内容要详尽、具体,对没有执行此项的,每人每次处罚50元。
5.2.9现场施工负责人对指挥、司索、施工员进行监督检查,并负有直接责任,按照上述人员处罚的50%执行。
5.2.10安质部对现场的塔吊吊装作业进行安全防护、检查,如在现场没有发现安全人员在场或有事没有请假,对责任人员每次进行100元处罚。
5.2.11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对现场的情况熟悉,对塔吊的吊装作业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如在现场没有发现施工负责人在场或有事没有向上级请假,对责任人每次处罚200元。
5.3塔吊的监督检查考核
5.3.1主管安全副经理对安质部、设备部、现场施工负责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每周定期巡查,有权向工区建议对责任部门的相关处罚。
如果安全副经理没有进行上述工作,将由工区项目经理将通知工区综合办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塔吊的保养制度
1、每位塔吊司操人员,对自己所操作的机械性能,要了如指掌,这样操作起来就会得心应手,不耽误工程施工。
2、每天作业之前都必须对塔吊进行自行检查一遍,司机应该先对塔吊大臂的卡绳器进行检查,是否有松动,如有松动,应该立即进行紧固。
对起重小车限位、大臂旋转限位进行检验,确定警铃是否在大臂接近允许区域时响铃,起重小车是否在限位距离点停止工作。
3、每周一次的对塔吊齿轮进行加润滑油,对塔吊的钢丝绳进行检查,对绕钢丝绳的卷扬机加润滑油。
4、正常情况下每个月的最后一天,对各台塔吊进行一次各部件保养,并认真做好保养前及保养后机械性能状态。
5、经常保持各机构的清洁,及时清扫各部分灰尘;
6、检查各减速器的油量,如低于规定油面高度应及时加油;
7、检查各减速机的透气塞是否能自由排气,若阻塞,应及时疏通;
8、检查各制动器的效能,如不灵敏可靠应及时调整;
9、检查各连接处的螺栓,如有松动和脱落应及时紧固和增补;
10、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如发现失灵情况应及时调整;
11、检查各部位钢丝绳和滑轮,钢丝绳是否存在腐蚀、变形、压扁、绳芯脱出、电弧等高温损伤、局部变大、变小、断丝、断股。
如发现过度磨损情况应及时处理;
滑轮不均匀磨损达3mm,裂纹达到钢丝绳直径的50%,必须更换。
12、检查各润滑部位的润滑情况,及时添加润滑脂。
七.塔吊的维修制度
1、塔吊司操人员,在塔吊出现故障时,必须应该在第一时间汇报项目部相关维修人员或者相应管理人员,修理过程中塔吊起重臂停放在既有线以外的安全区域进行维修。
2、每天上班前都必须对塔吊进行最基本的检查与维修,并认真做好维修记录,确保塔吊的正常运转是每位塔吊操作工应尽的责任。
3、每周一次对塔吊进行小型保养维修及检查,并做好正常运转记录。
4、每月一次对塔吊进行大型保养维修及检查,并做好维修记录,记录塔吊在维修保养前和在维修保养后的工作状态。
5、塔吊机电管理负责人、维护电工、机修工员及塔吊司机、指挥应注意塔吊的系统维护工作,除相关负责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作业。
3、塔吊进行维修必须有专业人员进行。
严禁司操人员自行维修。
严禁使用非专用工具维修有特殊要求的零部件。
4、在维修人员维修时现场机操人员应全程协助其维修工作。
5、在塔吊出现故障时,工地现场及其管理人员应该积极联系设备维修人员,若有人事变动应该及时通知工地相关机操班长,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
八.塔机的操作维护制度
1、机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机械的保养和安全操作规程,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攀登塔机。
2、塔机的正常工作气温为-20~+40℃,风速低于13m/s。
3、塔机每次转场安装使用都必须进行空载、静载实验,动载实验。
静载实验吊重为额定荷载的125%,动在实验吊重为额定载荷的110%。
4、夜间工作时,除塔机本身自有的照明外,施工现场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5、塔吊的操作必须落实三检制度,司机的操作按塔机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处理电气故障时,须有维修人员两人以上。
6、司机应高度集中注意力,避免塔机相互碰撞,注意塔机周围的建筑物。
7、塔机应当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传动部件应有足够的润滑油,对易损件应经常检查、维修或更换,对连接螺栓,特别是经常振动的零件,应检查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则必须及时拧紧。
8、检查和调整制动瓦和制动轮的间隙,保证制动灵敏可靠,其间隙在0.5~1mm之间,摩擦面上不应有油污等污物。
9、钢丝绳的维护和保养严格按GB5144-85规定执行,发现有超过有关规定,必须立即换新。
10、塔机的各结构、焊缝及有关构件是否有损坏、变形、松动、锈蚀、裂缝,如有问题应及时修复。
11、各电器线路也应及时修复和保养。
附件1:
塔吊“十不吊”
一、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二、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三、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四、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五、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六、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七、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八、斜拉工件不吊。
九、棱刃物体没有衬垫不吊。
一十、散件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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