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四百论圣天菩萨 造颂 法尊法师 译颂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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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除苦外,更无大力者。
如如时渐进,如是苦渐增,
故乐于此身,现见属客性。
苦因缘众多,众病及外事,
不见于人类,有尔许乐因。
如乐正增长,现见即回转,
不见苦增长,有如是回转。
安乐俱因缘,现见可回转,
众苦俱因缘,终无回转者。
汝正死时去,现去及当去,
正死说为乐,毕竟不应理。
诸有情常有,饥渴等逼迫,
逼迫说为乐,毕竟不应理。
无能诸大种,和合说名生,
相违说为乐,毕竟不应理。
寒冷等对治,非能常时有,
正坏说为乐,毕竟不应理。
无劳而享受,地上都非有,
说作业为乐,毕竟不应理。
自于此后世,常应防罪恶,
有恶趣云乐,毕竟不应理。
诸人于乘等,安乐非恒常,
若初无发起,彼后何增长。
如有于金器,呕吐生欢喜,
如是于治苦,有妄思为乐。
初起灭已生,苦起亦何乐,
故思能仁说,生灭皆是苦。
异生不见苦,云被乐所覆,
然能障蔽苦,其乐都非有。
当告异生说,汝苦不离染,
如来决定说,痴中最下者。
无常定有损,有损则非乐,
故说凡无常,一切皆是苦。
第三品明破净执方便品虽经久受用,境无穷尽际,
如恶医治病,汝身劳无果。
如有依土虫,爱土终不息,
如是爱欲人,欲望增亦尔。
一切诸妇女,稠密无差异,
色亦为他用,美女汝何为。
谁于谁悦意,彼由彼生喜,
犬等亦所共,恶慧汝何贪。
汝得端正女,原为众人共,
获彼汝觉奇,此奇实非有。
具德则觉爱,相违则生嗔,
不决定住故,前后何者实。
愚夫起贪欲,非唯具德者,
无因而转趣,其灭岂从因。
若时未知他,尔时爱其夫,
妇女如恶症,常应防外缘。
壮年自所作,老时不乐彼,
如何解脱者,于彼不忧恼。
不贪者无乐,非愚亦无贪,
若意常外驰,彼乐为何等。
如汝常爱重,不能常与合,
属我非他有,此摄持何为。
若贪即是乐,妇女应无用,
未曾见有说,乐是所弃舍。
虽与妇相合,乐从馀缘生,
非愚孰妄执,唯妇为乐因。
贪蔽如搔癞,不见欲过失,
离欲者则见,贪苦如癞者。
无怙饥所迫,饥时所动作,
贪者遇女时,动作亦如是。
有由骄傲故,于厕亦生著,
有者贪其妇,于他起嫉心。
于不净起痴,起嗔较应理,
于彼起贪爱,毕竟不应理。
除人不净器,尚为所应呵,
不净所从出,何不思呵毁。
若一切净物,后触成不净,
智人谁能说,彼中有净性。
有唯住秽室,无秽则不住,
于彼不净虫,愚故生骄傲。
随用何方便,身内不能净,
汝应勤净内,非如是净外。
若具污秽身,如癞非众同,
有秽如癞者,则为众所弃。
如人肢残缺,假鼻生欢喜,
花等治不净,贪著亦如是。
若处生离贪,彼不应名净,
决定为贪因,是事都非有。
无常与不净,苦性及无我,
总于一事上,四性皆容有。
第四品明破我执方便品我我所骄傲,世智者谁起,
以一切有情,诸境皆共故。
大分雇公仆,汝有何所骄,
随所负责任,要待他授给。
如佣得所得,思主为施者,
主给所应给,自矜为施主。
余视为苦处,汝起颠倒念,
以他事存活,汝由何生喜。
王是护世者,亦为世所护,
由一而生骄,余何不离骄。
种中喜自业,存活者难得,
若汝获不善,汝难得善趣。
若由他使作,世说彼为愚,
如汝随他转,更无有余者。
要由我保护,取世间工资,
若自作罪恶,无悲谁同彼。
若作罪众生,非是所悲愍,
则愚夫异生,皆非所庇护。
自生欢喜因,随处皆非无,
由教等为因,不能灭非福。
若谓正防护,国王便为法,
烦恼诸匠人,何缘不成法。
世间依国王,国王尤可诃,
喻善诃有爱,普为世间母。
非愚不得王,愚人无悲愍,
国王虽护者,无悲不住法。
诸仙一切行,智者不全为,
以彼诸仙中,有劣中胜故。
往昔诸善王,护世如爱子,
诸依诤世法,今如鹿旷野。
若得便为害,国王无罪者,
盗贼便害他,最初亦非有。
若于酒等事,舍财非供养,
阵中舍自身,岂思为供养。
国王护世间,汝全无依怙,
怙者自无助,谁能生欢喜。
国王命终后,名称无少德,
无德与屠狗,何无大名称。
若时大权势,由自福德招,
是则不可说,此终无权势。
诸生活方便,世间说名种,
故一切有情,无种姓差别。
过去时久远,女性意动摇,
是故刹帝利,非由种姓生。
首陀由作业,既成刹帝利,
首陀由作业,何非婆罗门。
如王分权利,不能分罪恶,
智者谁为他,自摧毁后世。
自在所起慢,当观他有势,
若等若增胜,善士心不起。
第五品明菩萨行品诸佛所动作,都非无因缘,
乃至出入息,亦为利有情。
犹如死主声,世间皆生畏,
如是遍智声,死主亦生畏。
佛知作不作,应说不应说,
以是何因说,遍智非遍智。
除心则行等,不见有福等,
是故诸业中,唯意为主要。
菩萨由意乐,若善若不善,
一切成妙善,以意自在故。
菩萨初发心,胜过大地上,
一切众生类,转轮王福德。
若有建宝塔,高与世间等,
调伏使发心,说福胜于彼。
师长欲利他,应承事弟子,
因彼不知利,故名为弟子。
如鬼执虽嗔,医者不生恼,
能仁观烦恼,非惑系众生。
随彼何所喜,先应观彼法,
倘若已失坏,都非正法器。
如母于病儿,特别觉痛爱,
如是诸菩萨,特意愍恶者。
或作彼弟子,或作彼师长,
以种种方便,令有情通达。
如善巧良医,少有不治症;
获巧力菩萨,非所化甚少。
若菩萨境中,有由未策励,
堕落于恶趣,是智者所呵。
若于他苦迫,不欲赞悲愍,
如何于无怙,能哀愍行施。
若有为利他,久住于世间,
间住尚有损,况真心起嗔。
若一切生中,常具足五通,
于劣现劣身,此乃最难行。
方便诸时中,久远所集福,
如来说彼量,尚非遍智境。
施声能显示,死法及余有,
是故于菩萨,施声恒优美。
若谓今行施,当感大果报,
有所取所舍,如商贾应呵。
若昔所作恶,有亦成非有,
彼具善业者,无有不能办。
大势心意者,此间亦无损,
故彼视三有,涅槃无差别。
若谁一切时,从心自在生,
何因彼不成,一切世间主。
世间亦现见,从胜出最胜,
故不思议力,应知亦定有。
如是甚深法,愚夫生恐惧,
如是劣根者,怖最希有法。
第六品明断烦恼方便品由乐增长贪,由苦增长嗔,
若乐非苦行,苦何为苦行。
贪业能摄集,嗔业起斗争,
痴业能增长,如风于大种。
不会故贪苦,无助故嗔苦,
无知故愚痴,由彼不达彼。
如现见痰病、胆病不俱起;
如是现见嗔,与贪不俱起。
役贪如奴仆,不爱治彼故;
敬嗔如事主,爱敬治彼故。
初时愚痴生,中间起嗔恚,
末后生贪欲,每日三时起。
贪非亲似亲,汝于彼无畏,
人于无益亲,岂非特应离。
贪有从因生,亦有从缘起,
从缘所起贪,易纠治非余。
嗔恚极坚固,定恶作大罪,
知如是差别,当尽烦恼际。
如身中身根,痴遍一切住,
故一切烦恼,由痴断随断。
若见缘起理,愚痴则不生,
故此一切力,唯应说彼语。
常好歌舞等,舍受者洁净,
现见有贪人,有如是等相。
佛教有贪者,衣食及住处,
一切离善妙,常依师长住。
无能而嗔恚,唯使自己丑;
有能亦无悲,说此最下等。
说不悦意声,能净昔作恶,
愚蒙不善士,不乐自清净。
所闻不悦意,自性无损恼,
故从分别生,妄执由他起。
如对毁骂者,则说应治罚,
如是对赞者,何不说供养。
汝不说可呵,若余亦知者,
不应嗔说者,况嗔不实说。
从诸恶劣人,非仅出恶语,
恶人发恶语,实属于少分。
损害于他人,于自无少德,
汝重无德嗔,唯属于妄执。
若忍无劬劳,能得大福德,
若于忍作障,有谁愚同彼。
特对强力者,嗔恚则不起,
嗔唯陵羸弱,汝何敬重彼。
若于嗔处忍,能生诸修德,
于德处云畏,汝唯是愚夫。
谁灭尽侮毁,而生于他世,
与其自作恶,受侮尤善哉。
若谁能真知,内识住等相,
有此智慧者,烦恼终不住。
第七品明人远离贪着欲财方便品于此大苦海,毕竟无边际,
愚夫沉此中,云何不生畏。
韶华适落后,复又现于前,
虽住此世间,现见如赛跑。
汝于三有中,非能随愿往,
随他转无畏,岂成有慧者。
未来无边际,常时为异生,
如汝过去世,理应勿复尔。
闻者所闻教,说者皆难得,
以是说生死,非有边无边。
由于诸人类,多持不善品,
以是诸异生,多堕于恶趣。
地上恶异熟,故意为损恼,
圣者观三有,等同备宰处。
若识不正住,世说为颠狂;
则住三有者,智谁说非狂。
现见行等苦,违时则消失,
以是具慧者,发心尽诸业。
若时随一果,初因不可见,
一果见多因,谁能不生畏。
既非一切果,决定能成办,
所办一定灭,为彼何自害。
业由功所造,作已无功灭,
虽如是而汝,于业不离染。
过去则无乐,未来亦非有,
现在亦行性,汝劳竟何为。
智者畏天趣,亦等同地狱,
彼等于三有,难得不生畏。
若凡夫亦知,一切生死苦,
则于彼刹那,身心同毁灭。
有情无慢少,有慢则无悲,
从明至明者,故说极难得。
弃舍此境已,要求得境界,
如是颠倒法,何因许为正。
福果为财富,常须防护他,
若常防他者,如何为我所。
世间诸规律,随彼行名法,
是故较于法,世间力尤强。
境由善可爱,彼境亦为恶,
舍彼成吉祥,修彼复何为。
谁不用教敕,彼则不需法,
谁求得教敕,是众中愚人。
由见未来果,汝贪爱法者,
见贪未来边,岂不畏何为。
如佣人修福,全同为工资,
若尚不乐善,何能作不善。
若谁见众生,如机关幻人,
彼等极明显,能趣于胜位。
若谁于生死,诸境皆不喜,
则彼于此间,都无可爱乐。
第八品净治弟子品如对不顺人,爱念不久住,
如是知众过,爱念不久存。
有者于彼贪,有者对彼嗔,
有者于彼愚,故无可贪义。
若无有分别,则无有贪等,
智者谁执着,真义谓分别。
任谁与他人,都无同系缚,
若与他同系,分离则非理。
薄福于此法,都不生疑惑,
若谁略生疑,亦能坏三有。
能仁说何法,增长至解脱,
若谁不重彼,显然非智者。
非不空观空,谓我得涅槃,
如来说邪见,不能得涅槃。
何经说世间,彼即说流转;
何经说胜义,彼即说还灭。
若汝生怖畏,皆非有何为,
若实有所作,此法非能灭。
若汝贪自品,不喜他品者,
不能趣涅槃,二行不寂灭。
无作得涅槃,有作招后有,
涅槃无碍念,易得余非易。
谁不厌三有,彼岂敬寂灭,
如于自家室,难出此三有。
有为苦所逼,现见求自死,
时彼愚痴故,不能趣胜道。
为下根说施,为中根说戒,
为上说寂灭,常应修上者。
先遮遣非福,中应遣除我,
后遮一切见,知此为智者。
说一法见者,即一切见者,
以一法空性,即一切空性。
为乐天趣者,如来说爱法,
为求解脱者,呵彼况余事。
求福者随时,非皆说空性,
良药不对症,岂非反成毒。
如对蔑栗车,余言不能摄,
世间未通达,不能摄世间。
有无及二俱,亦说二俱非,
由病增上故,宁非皆成药。
真见得胜位,略见生善趣,
智者常发心,思维内体性。
今生知真性,设未得涅槃,
后生无功用,定得如是业。
如想所作事,成者极稀少,
此非无涅槃,诸行解脱得。
闻说身无德,贪爱不久住,
此道岂不能,永尽一切惑。
如见种有终,然彼非有始,
如是因不具,故生亦不起。
第九品破常品一切为果生,所以无常性;
故除佛无有,如实号如来。
无有时方物,有性非缘生;
故无时方物,有性而常住。
非无因有性,有因即非常,
故无因欲成,真见说非有。
见所作无常,谓非作常住,
既见无常有,应言常性无。
愚夫妄分别,谓空等为常,
智者依世间,亦不见此义。
非唯一有分,遍诸一切分,
故知一一分,各别有有分。
若法体实有,卷舒用可得;
此定从他生,故成所生果。
若离所生果,无有能生因,
是故能生因,皆成所生果。
诸法必变异,方作余生因,
如是变异因,岂得名常住。
若本无今有;
自然常为因,
既许有自然,因则为妄立。
云何依常性,而起于无常,
因果相不同,世所未曾见。
若一分是因,余分非因者,
即应成种种,种种故非常。
在因微圆相,于果则非有,
是故诸极微,非遍体和合。
于一极微处,既不许有余,
是故亦不应,许因果等量。
微若有东方,必有东方分,
极微若有分,如何是极微。
要取前舍后,方得说为行,
此二若是无,行者应非有。
若法无初分,无中分后分,
是法无所现,由何者能见。
若果能坏因,是则因非常,
或是处有因,彼处即无果。
不见有诸法,常而是有对,
故极微是常,诸佛未曾说。
离缚所缚因,若有余解脱,
彼都无所生,故不名解脱。
究竟涅槃时,无蕴亦无我,
不见涅槃者,依何有涅槃。
离爱解脱时,有思有何德,
若无思有我,便同无所有。
若解脱有我,则容有思种,
无我则于有,思维亦非有。
诸脱离苦人,定非由他有,
是故应称说,我一切永尽。
宁在世间求,非求于胜义,
以世间少有,于胜义都无。
第十品破我品内我实非男、非女非非二,
但由无智故,谓我为丈夫。
若诸大种中,无男女非二,
云何诸大种,有男等相生。
汝我余非我,故我无定相,
岂不于无常,妄分别为我。
我即同于身,生生有变易,
故离身有我,常住理不然。
若法无触对,则无有动摇,
是故身作业,非命者能造。
我常非所害,岂烦修护因,
谁恐食金刚,执仗防众蠹。
若有宿生念,便谓我为常,
即见昔时痕,身亦应常住。
若我与思合,转成思念者,
思亦应非思,故我非常住。
我与乐等合,种种如乐等,
故应如乐等,理不应是常。
若谓我思常,缘助成邪执,
如言火常住,则不缘薪等。
物不如作用,至灭而有动,
故有我无思,其理不成就。
余方起思界,别处见于思,
如铁链熔销,我体一变坏。
思如意量小,我似虚空大,
唯应观自相,则不见于思。
我德若周遍,何为他不受,
彼于彼自体,言障不应理。
若德是作者,毕竟无有思,
则彼与狂乱,应全无差别。
若德能善解,造舍等诸物,
而下知受用,非理宁过此。
有动作无常,虚通无动作,
无用同无性,何不欣无我。
或观我周遍,或见量同身,
或执如极微,智者达非有。
常法非可恼,无恼宁解脱,
是故计我常,证解脱非理。
我若实有性,不应思无我,
定知真实者,趣解脱应虚。
若解脱时有,前亦应非无,
无杂时所见,说彼为真性。
若无常即断,今何有草等,
此理若真实,应皆无愚痴。
设有所执我,现见色等行,
唯从他缘生,从他缘住灭。
如缘成芽等,缘成种等生,
故无常诸法,皆无常所起。
以法从缘生,故体而无断;
以法从缘灭,故体亦非常。
第十一品破时品瓶等在未来,即非有过现,
未来过现有,便是未来无。
未来若已谢,而有未来体,
此则恒未来,云何成过去。
法若在未来,现有未来相,
应即为现在,如何名未来。
未来过去有,现有复何无,
若一切时有,何缘彼无常。
过去若过去,如何成过去,
过去不过去,如何成过去。
未来若有生,如何非现在;
未来若无生,如何非常住。
若未来无生,坏故非常者,
过去既无坏,如何谓为常。
过去与现在,皆不成无常,
除斯二趣外,第三亦非有。
若后生诸行,先已有定性,
说有定性人,应非是邪执。
若法因缘生,即非先有体,
先有而生者,生已复应生。
若见未来有,何不见无法,
既现有未来,应不说为远。
未来法若有,修戒等唐捐;
若少有所为,果则非先有。
诸行既无常,果则非恒有;
若有初有后,世共许非常。
应非勤解脱,解脱无未来,
是则无贪者,应亦起贪惑。
若执果先有,造宫舍严具,
柱等则唐捐,果先无亦尔。
诸法有转变,意亦不能缘,
虽尔无智人,妄计有现在。
无常何有住,住无有何体,
初若有住者,后应无变衰。
譬如无一识,能了于二义;
如是无一义,二识所能知。
时若有余住,住则不成识;
无住住无故,后灭亦非有。
法与无常异,法则非无常;
法与无常一,法应非有住。
无常初即劣,住力定应强;
此二复何缘,后见成颠倒。
若遍诸法体,无常力非劣,
应都无有住,或一切皆常。
无常若恒有,住相应常无;
或彼法先常,后乃非常住。
若法无常俱,而定有住者,
无常相应妄,或住相应虚。
已见法不现,非后能生心,
故唯虚妄念,缘虚妄境生。
第十二品破见品质直慧求义,说为闻法器,
不变说者德,亦非于闻者。
说有及有因,净与净方便,
世间自不了,过岂在牟尼。
舍诸有涅槃,邪宗所共许,
真空破一切,如何彼不欣。
不知舍方便,无由能弃舍,
是故牟尼说,余定无涅槃。
若于佛所说,深事以生疑,
可依无相空,而生决定信。
观现尚有妄,知后定为虚,
诸依彼法行,被诳终无已。
智者自涅槃,是能作难作,
愚夫逢善导,而无随趣心。
不知无怖畏,遍知亦复然,
定由少分知,而生于怖畏。
生死顺流法,愚夫常习行,
未曾修逆流,是故生怖畏。
诸有愚痴人,障他真实见,
无由生善趣,如何证涅槃。
宁毁犯尸罗,不损坏正见,
尸罗生善趣,正见得涅槃。
愚宁起我执,非说无我理,
一者向恶趣,胜者趣涅槃。
空无我妙理,诸佛真境界,
能坏众恶见,涅槃不二门。
愚闻空法名,皆生大怖畏,
岂见大力者,怯弱不生畏。
诸佛虽无心,说摧他论法,
而他论自坏,如野火焚薪。
诸有悟正法,定不乐邪宗,
故我见此法,如同能灭门。
若知佛所说,真空无我理,
有亦无所欣,无亦无所怖。
见诸外道众,为多无义因;
乐正法有情,谁不深悲愍。
婆罗门离系,如来三所宗,
耳眼意能知,故佛法深细。
婆罗门所宗,多令行诳诈;
离系外道法,多分顺愚痴。
恭敬婆罗门,为诵诸明故;
愍念离系者,由自苦其身。
如苦业所感,不成为正法,
如是生非法,是世异熟故。
如来所说法,略言唯二种,
不害生人天,观空证涅槃。
世人耽自宗,如爱本生地,
于能灭彼因,汝何能生欣。
有智求胜德,亦爱他真理,
日轮于地上,有目皆共睹。
第十三品破根境品若见瓶色时,非能见一切,
见真者谁说,瓶为可现见。
诸有胜慧人,随前所说义,
于香味及触,一切类应遮。
若由见色故,便言见一切,
由不见余故,色应名不见。
即唯于瓶色,亦非现见性,
以彼有彼分,此分中分故。
极微分有无,应审谛思察,
引不成为证,义终不可成。
一切成分色,复成为有分,
故言说文字,此中亦非有。
离显色有形,云何取形色,
即显取显色,何故不由身。
如离于色外,不见于色因,
若如是二体,何故眼不取。
见地名为坚,是身根所取,
以是唯触中,乃可说名地。
由所见生故,此瓶无少德,
故如所见生,其有性非有。
眼等皆大造,何眼见非余,
故业果难思,牟尼真实说。
智缘未有故,智非在见先,
居后智唐捐,同时见无用。
眼若行至境,色远见应迟,
何不亦分明,照极远近色。
若见色眼行,其行则无德,
或名所欲见,言定则成妄。
若不往而观,应见一切色,
眼既无行动,无远亦无障。
一切法本性,先应自能见,
何故此眼根,不见于眼性。
眼中无有识,识中亦无见,
色中二俱无,彼何能见色。
若声说而行,何不成说者,
若不说而行,何缘生彼解。
若至耳取声,声初由何取,
声非单独至,如何能单取。
声乃至未闻,应非是声性;
无声后成声,此定不应理。
心若离诸根,去亦应无用,
设如是命者,应常无有心。
令心妄取尘,依先见如焰,
妄立诸法义,是想蕴应知。
眼色等为缘,如幻生诸识,
若执为实有,幻喻不应成。
世间诸所有,无不皆难测,
根境理同然,智者何惊异。
诸法如火轮,变化梦幻事;
水月彗星响,阳焰及浮云。
第十四品破边执品若有任何法,都不依他成,
可说为实有,然彼皆非有。
非一色即瓶,非异瓶具色,
非依瓶有色,非有瓶依色。
若见二相异,谓离瓶有同,
非尔是则同,何不异于瓶。
若一不名瓶,瓶应不名一,
此具非相等,由此亦非一。
若色遍于实,色实得大名,
敌论若非他,应申自宗义。
非由于能相,能成其所相,
此中异数等,实性亦非有。
离别相无瓶,故瓶体非一,
一一非瓶故,瓶体亦非多。
非无有触体,与有触体合,
故色等诸法,不可合为瓶。
色是瓶一分,故色体非瓶,
有分既为无,一分如何有。
一切色等性,色等相无差,
唯一类是瓶,余非有何理。
若色异味等,不异于瓶等,
无彼等自无,如何不异色。
瓶等既无因,体应不成果,
故若异色等,瓶等定为无。
若瓶由因生,因复从他成,
自体尚不成,如何能生他。
色等和合时,终不成香等,
故和合一体,应如瓶等无。
如离于色等,瓶体实为无,
色体亦应然,离风等非有。
暖即是火性,非暖如何烧,
故薪体为无,离此火非有。
余暖杂成故,如何不成火,
若余不成暖,不可说彼有。
若火微无薪,应离薪有火,
火微有薪者,则无一极微。
审观诸法时,无一体实有,
无体既非有,多体亦应无。
若法更无余,汝谓为一体,
诸法皆三性,故一体为无。
有非有俱非,一非一双泯,
随次应配属,智者达非真。
于相续假法,恶见谓真常,
积集假法中,邪执言实有。
若有从缘成,彼即无自在:
此皆无自在,是故我非有。
诸法若无果,皆无有和合,
为果而和合,圣见彼无合。
识为诸有种,境是识所行,
见境无我时,诸有种皆灭。
第十五品破有为相品最后无而生,既无何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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