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实施方案4篇与基层公约自治行动实施方案汇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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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展共育。
紧紧围绕“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民致富”目标,着力统筹城乡共建资源,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因地制宜帮助阳冲村创办带动力强、群众致富快的生产项目,利用联系村自然资源优势,鼓励引导农户通过科技扶贫,注重引导能人大户、专业合作组织、致富带头人在该村建基地,设协会,引资金,上项目,办市场,共同发展。
(二)干部进村惠民生
机关支部将分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联系村一线,进村入户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帮助基层群众办好实事惠民生,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意识,增进与基层百姓的血肉联系,努力把党和政府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
1、实事共为。
机关主要负责人坚持每季度一次深入结对村,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涉及民生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对策、想办法,帮助解决问题。
相关科室负责人,坚持每月一次,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邀请农业农技专家为农户提供实用技术指导、政策科普宣传,帮助扶持对象理思路、谋发展提供有力的服务。
联系干部分村民组包干,结合自身特长和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主动深入,围绕特定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
结对帮扶期间,坚持“三个注重”:
即注重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培养并重,注重物质帮扶和精神教育并重,注重明确责任和志愿服务并重。
2、设施共建。
加大支持力度,帮助联系村党组织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改善办公环境,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功能作用。
支持联系村道路、桥梁、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着重围绕改善杨桥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等方面,办几件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实事好事。
3、资源共享。
结对共建期间,将努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加强与村“两委”工作的沟通和联动,把党和国家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法规以及农业科技、市场贸易、劳务用工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宣传和传递到基层,积极为农村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教育培训、就业指导等多方面服务,为困难党员群众脱困提供方法和出路。
(三)党员帮扶促和谐
机关支部安排党员进村入户结对子,帮助群众克服困难、改善生活、化解矛盾,促进基层发展与和谐稳定。
1、困难共帮。
结对共建将结合开展“党内温暖工程、党员设岗定责、党员承诺制和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工作,落实党员干部与联系村的困难群众结对帮扶,按照结对群众所需,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
所有党员每人要结交一名普通群众朋友。
重点是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党员,低收入家庭成员,生产、经营和服务行业一线的普通群众。
通过困难共帮活动,积极为他们的提供信息,帮助技术、找准路子、扶正志气,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自身发展能力。
2、难题共排。
协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帮助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财务公开、医疗保险、五保低保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每年为农村困难党员、群众至少做1-2件好事。
3、矛盾共解。
全体党员结合走访慰问等活动,积极帮助联系村摸排矛盾纠纷,协助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和疏导、引导工作,加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加强法制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主动参与联系村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创建活动,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县纪检监察机关把开展城乡结对共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委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
机关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抓落实,积极主动对接,定期将结对共建活动开展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努力实现城乡之间双向互动、互惠双赢的良好工作格局。
2、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结对共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由机关支部牵头,每半年一次,分别于每年的6月和12月,召集联系村支部负责人会议,研究、安排部署结对共建工作;
二是建立结对共建活动日制度。
每季度确定一天为共建党组织集体活动日,双方党员交流学习汇报思想,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三是建立集体组织生活会制度。
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党委会、民主生活会、上党课等形式共过党员组织生活;
四是建立结对共建联络员制度。
结对共建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全权负责双方党组织共建具体事宜,如,召开联席会议时间,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城乡互动上党课人选落实以及为民志愿服务,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的具体安排,切实做到共建工作常态化。
3、严肃活动纪律。
党员干部到联系村开展结对共建要力戒形式,不得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不允许干扰基层群众的正常生产和生活。
在结对共建期间所有发生的工作费用由派出单位解决,不得增加结对共建村和当地群众的负担。
全体党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尊重当地乡风民俗,维护村规民约,以务实的作风、良好的形象影响群众,取信于民,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第二篇
为深入推进“双联系”工作,促进县直单位和机关干部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现根据《双联系督查评议考核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时间地点
民主评议活动原则上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计划安排3-4月份、10-11月份分两次进行,评议地点在全县6个镇中随机抽取。
二、组织形式
1.评议座谈。
主要在评议活动所在镇选取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联系村(社区)干部和部分村民代表,采取座谈形式对县直单位和机关干部“双联系”工作进行评议。
县“双联系”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所在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联系该镇的县直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
2.问卷调查。
由县“双联系”督查评议考核组制定《县“双联系”工作民主评议问卷调查表》,主要对评议内容进行细化分解,在评议座谈会现场发放,采取无记名方式,书面征求与会人员意见和建议。
3.意见反馈。
实行评议结果反馈制度,在评议座谈和问卷调查结束后,县“双联系”办公室对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书面反馈,并严格监督整改到位。
三、评议内容
1.县直单位和机关干部是否到联系村(社区)、联系户经常开展走访帮扶活动。
2.县直单位在联系过程中,是否为建设美好乡村、构建和谐社区出谋划策,理清发展思路;
是否尽力为联系村(社区)兴办公益事业,努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是否指导和帮助联系村(社区)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
3.机关干部在走访帮扶过程中,是否及时宣传党委、政府的惠民政策,解答群众疑问;
是否能够听取、收集、梳理群众的信访诉求,及时化解矛盾;
是否能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4.县直单位和机关干部“双联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相关建议和意见。
第三篇
一、组织形式
1.开展时间地点。
每逢单月下旬,选取1个镇开展民情问询和满意度测评。
问询测评地点为所在镇政府会议室。
2.问询测评对象。
在该镇辖区内联系村(社区)、群众的机关干部中,随机抽取15名(在联系该镇村的县直单位中至少有1名联系干部被抽取)。
3.参加评议人员。
参加民情问询和满意度测评会议的人员包括:
县有关领导,镇主要负责人、联系村(社区)的分片干部,联系村(社区)“两委”干部(每村选取2名村干部)、联系户所在村村民小组长,联系群众或亲属1名。
二、程序方法
1.个人发言。
由联系干部介绍在“双联系”活动中具体所做的工作,在帮扶基层发展、走访联系群众过程中感到最满意的成效是什么,最不满意的地方有哪些,最感动的是什么事,以及自己体会和下步打算等内容。
发言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开展问询。
由督查评议考核组成员及与会代表现场对联系干部就村情民情、解决问题、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问询,联系干部当场给予解答。
3.工作测评。
督查评议考核组现场发放“双联系”工作满意度测评表,分满意(100分)、比较满意(80分)、基本满意(60分)、不满意(40分)4个层次,对联系该镇的县直单位和机关干部进行评价,测评结果作为“双联系”年度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篇
一、总体要求
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总体要求就是突出一个主题、明确三个重点。
即突出“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明确“着力解决局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三个重点,贯彻“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四项要求,实现“基层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五个目标,切实抓紧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
二、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分类定级(4月底前)
这是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基础工作,就是要把基层党组织的情况摸准、问题找准、等级定准。
局党总支和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央组织部和县委组织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总体要求,积极主动投入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在此基础上,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要求,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应分类定级参考标准以及工作程序的原则要求,采取“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评定的方法”,按照“先进、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建立分类管理台帐。
(二)集中整改,晋位升级(5月—9月)
局机关党总支和各支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规,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目标、责任、措施和时限,作出分开承诺,并按照轻重缓紧确定立即整改、逐步整改事项;
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并着力谋划好思路、管理好阵地、开展好活动、发挥好作用,努力使我局的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提高,普遍实行晋位升级。
(三)培育典型、创先争优(6月下旬—9月)
局机关党总支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和专项表彰,采取符合实际、简便易行的方式方法,对各党支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考评,组织引导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立足岗位“学先进、见行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环境,营造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浓厚氛围。
(四)分析评估,巩固深化(10月—12月)
局机关党总支综合各党支部对本总支的测评意见进行自评,按照过程是否扎实、突出问题是否解决、争先进位的成效是否明显等方面进行评估小结并上报县直机关党工委。
总结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好做法,形成推进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工作成果。
三、强化落实确保实效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今年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局机关党总支和各党支部要紧紧围绕本部门(单位)的中心工作,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始终,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与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工作融为一体,使每一个党支部都行动起来,每一位党员都自觉参与进来,认真落实有关推进措施,保证活动取得实效,努力促进各项财税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一)狠抓落实,强化责任。
坚持一级抓一级,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局机关党总支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协调,强化督促检查,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深入研究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谋划党建工作新思路,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突出要点,整体推进。
在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要求、整体推进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突出三个工作要点:
一是突出加强组织建设。
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党支部,各项工作落实在党支部,着力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夯实机关党建工作根基。
二是突出加强制度建设。
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增强制度的可行性和实效性,强化制度对党组织建设的塑造引导、规范约束功能。
三是突出加强对党员的激励关怀。
着力把对党员的严格教育管理和对党员的激励关怀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增强党员身份荣誉感、事业自豪感、工作成就感和组织归宿感。
(三)结合实际,分类指导。
根据局机关、事业等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能及工作特点,各党支部要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使党支部开展的活动更加贴近本部门(单位)工作实践,更加贴近党员需求。
各支部要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着力强化组织功能、增强组织活力。
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要结合单位业务实际,着力发挥在本单位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支部要充分运用刊物、网络、宣传展板等载体,大力宣传我局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各党支部创先争优的典型案例,鼓励全体党员干部和党务工作者,围绕党建工作新理念、新方法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所做的实践探索等内容撰写经验体会文章,积极营造浓郁氛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基层公约自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法治市“十大行动”的通知》《通法治组6号关于开展依法治县“十大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现就开展“基层公约自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升群众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水平,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努力构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
二、工作内容
(一)对象范围
全镇各类机关、学校、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寺观教堂以及“两新”组织等均要建立具有特色的自治规范,实现各行各业全覆盖。
(二)任务及分工
民政办:
负责督促指导村规民约、社区居民公约和新社会组织规范的制定实施;
司法所:
负责督促指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行业规范的制定实施;
社保办:
负责督促指导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制定实施;
村建站:
负责督促指导建筑、房地产、物业服务等行业规定的制定实施;
交管办:
负责督促指导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行业规定的制定实施;
(三)时间及步骤
各级各部门自治规范的制定上报及检查验收总结工作要在20**年10月底前完成。
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督查清理阶段
牵头单位根据去年要求各行各业制定工作方案及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发现存在问题,进行梳理归类,与法律法规发生冲突,与生产生活不适宜等情况及时清理、废止。
2.制定规范阶段
各级各部门对梳理出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充分发挥群众主体地位,依法依规正式制定自治规范,按程序表决通过及审查备案后正式发布实施。
3.检查报备阶段
牵头单位对督导对象制定自治规范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镇依法治理办对各级各部门制定自治规范的情况进行抽查。
检查验收和抽查结果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4.总结推广阶段(20**年10月);
单位对各行各业制定的自治规范进行总结,装订成册,好做法、好经验在全县推介。
三、工作要求
制定自治规范必须坚持合法性、民主性和实用性。
重点把握以下三条原则:
(一)坚持依法制定。
制定各类自治规范,必须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重在把法律法规和政策赐予的自由载量权具体化、规范化。
法律顾问要全程参与自治规范的制定、修改,从法律角度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制定、公布、实施全过程符合法定程序,条文内容符合法律规范。
(二)突出群众主体。
制定自治规范过程中,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协调各方面利益,保证自治规范代表广大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务求简明管用。
自治规范必须简明扼要,易记、易懂、易行。
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以规范约束公众为重点,起到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作用。
每项条款都要有具体的事项(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违反怎么办),量化的标准和对应的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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