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人员个人总结与政府采购招标年终工作总结汇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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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厅党组研究确定的“1+4”预算管理新体制,我厅印发了《关于XX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情况的通报》、《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计划追加和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预算执行管理持续加强:
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并组织召集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推进会抓好落实;
通过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实现业务处室无预算不审核、操作机构无计划不采购、支付处室无预算计划不支付,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
XX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规模明显扩大,达60.96亿元,比上年度增加6.65亿元,增幅12.2%;
预算所涉品目明显增加:
从主要以办公设备为主,扩展到物业管理、会议与展览服务、专用设备、房屋修建工程、网络建设运行、医疗设备、审计服务等。
2.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率先展开。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提供服务方式,创新财政支出模式,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起草了《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报省政府以办公厅名义印发。
《意见》要求,通过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探索公共服务市场化、多元化和社会化供给,界定拓展范围、规范操作行为,强化服务管理、注重绩效管理、发挥市场作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召开全省财政系统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购买服务各项措施。
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显著增长。
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暂行办法》,对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进行部署。
《办法》要求科学界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围,实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分类管理,引入政府采购公开竞争机制,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行为,强化财政资金投入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办法》要求,我厅将涉及教育文化、社保民生、医疗卫生、农业、财务审计、课题规划、房屋维修等21项、10多亿元的公共服务项目,列入XX年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目录,实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重大突破。
XX年12月底,21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面完成。
同时,按照XX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明显拓展、项目明显增加、金额明显增长要求,厅政府采购处牵头,多次协调厅各业务处室,确定XX年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重点项目38项,项目增长80%,金额增长40%,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走上了新台阶。
3.批量集中采购效益显现。
为切实解决社会上反映较多的部分政府采购产品价格高于市场价的问题,省财政厅从XX年四季度起,对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打印机试行批量集中采购,全面停止试点品种的协议供货方式。
XX年,我厅组织批量集中采购座谈会和政策完善座谈会,印发《关于推进省级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工作的通知》,调整批量集中采购配置品种和配置标准,强化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和特需产品采购的审批管理,并结合“公物仓”管理制度实行“预采购”的方式,规范采购合同履约管理,保证批量集中采购制度的有效执行。
XX年共集中采购计算机类和打印机类9批次,采购预算6896.5万元,实际采购资金53007.5万元,节约资金1589万元,节约率23%。
达到了强化集中采购管理、降低产品价格、提高政府采购效益的目的。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着力推进。
XX年,全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具体操作流程。
我厅印制了《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服务指南》,提出具体要求和计划,召集南京地区采购中心和有关金融担保机构座谈,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研究推进的措施办法,组织融资业务推介会和签约仪式,将参与合作的银行、担保公司扩展到5家,统一印制了融资担保产品介绍宣传手册。
XX年10月,我厅印发《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考核的通知》,建立每季度定期座谈交流制度,每月统计分析制度,考核表彰制度,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以及审核合作调整机制,进一步推动了我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稳步发展。
(三)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监管行为
1.依法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对涉及政府采购的行政权力审批事项分工明确,定人定位,专人负责,进一步梳理和修订网上公开运行流程,严格按规定及时间节点要求,做好进口产品审核、政府采购方式变更、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等业务全过程网上办理工作。
今年共审核634次进口产品采购申请,审批认定62家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批复162批次采购方式变更申请。
2.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管。
一是完成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工作。
为加强考核科学性和针对性,我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省级集中采购机构XX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并牵头组织考核小组对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的25项内容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促进了集中采购机构效率的提高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二是完善省级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我厅修订并印发了《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提高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对部门集中采购单位工作指导。
召开省级部门集中采购工作座谈会,对省公安厅、教育厅等七个部门集中单位上门调研交流,加强对省级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
为进一步规范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操作行为,我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省级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考核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规范部门集中采购行为,提升部门集中采购服务质量。
3.加强供应商监管和做好投诉处理工作。
一是为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我厅印发了《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分别对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供应商注册登记、供应商诚信管理、供应商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出了规定,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做好《办法》出台后宣传、推动实施工作。
一方面通过报刊杂志、网络、讲座、印制宣传网加强宣传,另一方面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开发了“供应商诚信管理”模块,下设供应商诚信“记录”和“查询”窗口,推动供应商诚信建设。
三是认真处理供应商投诉和来信。
XX年,共收到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11件,其中:
不予受理1起,依法受理并下发处理决定书9件,正在办理1件。
承办有关政府采购工作的人民来信22件,其中:
21件均在规定时间按规定要求办结,1件正在办理中。
涉及省级政府采购人民来信都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并给举报人进行了书面回复,履行了依法行政的职责。
四是关口前移,防范风险。
为依法、正确、妥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事项,降低执法风险,共召开法律咨询论证会12次,每次论证内容均形成记录。
4.加强评审专家库管理。
一是开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语音通知系统。
针对监管工作考核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省级政府采购机构专家使用中的一些薄弱环节,组织开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语音通知系统,该系统已在南京、苏州已进行试用,提高了专家使用效率。
二是做好日常省级评审专家使用监督工作。
XX年共进行省级政府采购库外专家使用备案审核46份,监督省级代理机构专家抽取174次。
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通知》,提出重点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目录,特别是加大了服务类专家征集力度,优化评审专家库结构。
(四)加强系统指导,推动全省工作均衡发展
一是召开全省工作会议。
XX年5月,我厅在镇江召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过去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XX年政府采购工作,要求围绕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范围,稳步推进批量采购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府采购的领域,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服务民生、推动经济发展的政策功能,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扩面增量,强化监管,依法采购,规范操作,为推进“两个率先”做出新的贡献。
二是组织全省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按时完成了全省15个省辖市及27县市对XX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激励了政府采购的工作创新,提升了各地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在此基础上,印发了《关于修订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制度的通知》,增加公共服务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信用担保融资等考核项目,统一了市县考核形式,指标设置更加细化和便于操作。
(五)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根据财政部《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和部署,省厅组织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组织推进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
根据方案,我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信息系统将按照“功能完善、资源共享、规范透明、安全高效”的目标,建设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执行“两个业务平台”,建设代理机构库、评审专家库、供应商库和商品信息库四个共享数据库,建设计划管理、电子评审、协议和定点采购、合同管理、监督预警、诚信体系、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信息服务门户等“八个子主要系统”,在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系统标准化体系下,保持相对独立运行。
为确保系统有效运转、避免重复建设,省财政厅将负责全省统一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全省各级共同使用该平台。
目前,已经完成建设方案调研论证,选择合适的设计承担单位组织实施。
(六)扎实做好(GPA)谈判应对工作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财政部的工作安排,根据既定职责分工,积极稳妥做好我国加入GPA谈判及应对工作。
一是召开省级加入GPA谈判应对工作座谈会,明确今年我省GPA工作任务。
二是牵头负责GPA背景下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课题,课题研究报告分析了GPA成员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益的经验,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现状,提出了制定中小企业配额、分包、竞争制度、建设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科技创新产品信息系统、建立绿色标准化体系,完善政府绿色采购监督和绩效评估机制等应对措施,受到东部地区GPA协调小组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课题座谈会的肯定。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一方面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政府采购系统干部培训班,省市县区180多名政府采购监管和操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务实与务虚相结合;
自编政府采购培训教材;
授课与互动相结合,培训班既进行了全面讲解,又安排了交流环节,强化培训有效性。
另一方面创新培训模式,以我厅牵头,财会培训中心负责、大学具体承办学习培训模式,分别于5月份、9月份牵头组织了2期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800多名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经考核考试后取得培训证书。
2018年政府采购招标年终工作总结
在区委、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区委六届五次全会,区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为目标,结合中心实际,努力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探索平台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我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创新发展。
一、围绕“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全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不断推进,交易手段不断创新,交易范围逐步扩大,交易制度、交易秩序和内部管理日趋完善。
规范顺利地开展了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和土地(矿产)出让四大类交易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全年预计累计开展交易474宗,安排会议942场次,交易总额80亿元,增资节效达10.3亿元。
(一)建设工程领域预计累计完成工程建设交易项目230个,合同中标造价48亿元,节减资金4.5亿元。
其中政府投资项目134个,工程预算金额27.5亿元,中标合同造价26.3亿元,节减资金2.2亿元,资金节减率为8%,节减率比去年递增35%。
具体工作及做法有:
一是对“电子标书制作和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包括软件自身及与我区在造价编制、评标办法的衔接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发挥信息系统的功能,极大提高了评标效率,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有效遏制串(围)标现象的发生。
二是正式启用了“评标专家自动抽取和语音通知系统”,有力保证了评审专家参加评标的保密性,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
三是更新“交易大厅触摸屏查询系统和滚动大屏幕系统”。
为保证采购人、供应商及时了解我区招投标信息,中心对交易大厅触摸屏查询系统和滚动大屏幕系统进行更新,更新后的新系统内容更充实、查询更方便,且具备动态信息自动更新功能,内容包括办事指南、政策法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信息,为投标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同时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更新音频视频监控系统,对开标、评标过程现场进行全程实时监控。
(二)政府采购领域预计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00宗,成交资金2亿元,节减资金3600万元,资金节减率15%,与去年同期相比,交易数量增加98%。
一是推行采购人评委评标回避制度。
采购人代表只负责介绍采购项目的具体技术要求,不参加评委评审,评标专家全部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效地防止采购人倾向性意见而左右专家的评审结果,确保了评标过程公正、评审结果公平。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网上平台建设。
为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成本,今年4月,中心率先在政府采购领域开通了网上报名、网上发售采购文件与推行投标人资格后审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方便了投标企业参与到我区招投标市场中来。
三是做好网下询价采购。
在依法、规范的前提下,对一些数量小、规格单一、标准一致且货源充足的设备采取传真询价的方式完成采购任务,既简化了采购流程,又节省了财政性资金的支出。
四是加强对招标文件审核力度。
在招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剔除和修改不合理的供应商准入条件、排它性条款和评分标准,且对重大项目、技术要求复杂的设备和推荐品牌要求采购人提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减少采购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质疑和投诉。
(三)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预计累计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0宗,面积188万平方米,成交额30亿元,增值5.5亿元,交易额比去年递增140%;
石料采矿权出让2宗,成交额257万元;
国有资产产权交易1宗,成交额750万美元;
其他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交易2个,成交额325万元。
今年主要工作是做好其他公共资源进场交易调研和推广工作,根据《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暂行办法》(仑政办156号)文件要求,对各行政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各类公共资源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分中心平台功能,积极推广山林承包、经营权出让、房屋出租及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
(四)乡镇(街道)分中心平台建设为规范我区乡镇(街道)分中心建设,组织有关人员对乡镇(街道)分中心招投标工作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出台了《北仑区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考核办法》(仑资交管办2号)文件,规定分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参照区级平台的做法,实行集中交纳和退还,各分中心均设立了相对独立的开标室、评标室、信息发布场所,交易制度和操作流程公布上墙,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人员专业素质有新提高。
着力规范申请核准、公告发布、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的建设,根据现阶段小型平台运行情况,及时召开乡镇(街道)小型项目招招投标工作例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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