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书城路交通噪声环境质量评价剖析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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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编写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噪声部分
评价范围现场踏勘
环境噪声现状调查及测量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与噪声有关的内容)
噪声源
调查
环境噪声现状调查和测量
受影响
人口调查
环境噪声现状评价
噪声管理
法规与标准
噪声及预测、受影响人口预测
噪声防治对策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噪声影响评价专题报告
1.6评价指标与评价工作重点
1.6.1评价指标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是珞瑜路交通噪声环境。
选取的评价地区环境噪声现状评价因子及地区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因子均为:
等效A声级LeqdB(A);
其主要指标含义如下:
(1)A声级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LA表示表示,单位dB。
(2)等效声级[3]
等效连续A声级的简称,指在规定测量时间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表示,单位为dB。
按此定义此量为:
式中:
LA──t时刻的瞬时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
当测量是采样测量,且采样的时间间隔一定时,式
(1)可表示为:
式中:
LAi──第I次采样测得的A声级;
n──采样总数。
(3)累计百分数声级Ln
用于评价测量时间段内噪声强度时间统计分布特征的指标,指占测量时间段一定比例的累积时间内A声级的最小值,用LN表示,单位为dB(A)。
最常用的是L10、L50和L90,其,其含义如下:
L10——在测量时间内有10%的时间A声级超过的值,相当于平均峰值;
L50——在测量时间内有50%的时间A声级超过的值,相当于平均中值;
L90——在测量时间内有90%的时间A声级超过的值,相当于平均本底值。
(4)昼间、夜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
00至22:
00之间的时段;
“夜间”是指22:
00至次日6:
00之间的时段。
(5)昼间等效声级、夜间等效声级
在昼间时间段内测得的等效连续A声级成为昼间等效声级,用Ld表示,单位为dB(A).
在夜间时间段内测得的等效连续A声级成为昼间等效声级,用Ln表示,单位为dB(A).
1.6.2评价工作重点
根据工程分析以及周围的环境特征,本次珞瑜路环境噪声影响评价工作的重点为:
(1)对书城路交通噪声现状做出评价;
(2)分析书城路交通噪声超标的原因;
(3)对书城路交通噪声做简单的预测;
(4)分析书城路周边功能区受交通噪声的影响;
(5)对书城路的交通噪声提出合理可行的控制措施。
1.7评价标准
1.7.1噪声评价标准
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噪声环境被划分为五类标准:
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功能区分为一下五种类型:
(1)0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2)1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居民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区,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3)2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4)3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5)4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道两侧区域;
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表1—1环境噪声标准(等效声级Leq: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50
40
1
55
45
2
60
3
65
4类
4a类
70
4b类
1.8评价等级与评价范围
1.8.1评价等级
依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中的功能区划分标准,本次评价的项目是属于4a类标准地区中的城市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噪声源种类单一,且受影响的人口变化不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声环境导则》(HJ/T2.4-2009)的规定,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1.8.2评价范围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的规定,满足一级评价要求的项目一般以道路中心线外两侧200米以内为评价范围,二级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和相邻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敏感目标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
如依据建设项目声源计算得到的贡献值到200m处,仍不能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值时,应将评价范围扩大到标准值的距离。
故对于本项目,应根据交通噪声实测值和周围的功能区类别确定评价范围。
2项目概况
2.1噪声概况
身体和心理都造成了重大的危害,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噪声污染和水污染、空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一样是当代主要的环境污染之一。
由于噪声渗透到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且能够直接感觉到它的干扰,不像物质污染那样只有产生后果才受到注意,所以噪声往往是受到抱怨和控告最多的环境污染,常被成为“无形的暴力”。
噪声来源有交通噪声、工厂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四种。
随着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和汽车化进程的加快,交通噪声污染已变得日趋严重,成为引人注目的城市环境问题之一。
调查资料表明,我国城市的环境噪声主要来自交通噪声,约占各类城市噪声的35%,80%以上的大中城市,交通干线昼间噪声等效声级都超过70dB(A)。
而且污染范围有向郊区和城镇扩散的趋势,对沿线居民的
2.1.1交通噪声的概念及来源
交通噪声是主要指机动车辆在市内交通干线上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
噪声的来源有机动车发动机壳体的振动噪声、进气声、排气声、喇叭声、制动声以及轮胎与路面之间形成的噪声。
机动车在低速运行时,以发动机壳体的振动噪声为主;
在高速运行时,轮胎噪声就上升为主要噪声(见机动车辆噪声。
测量结果表明,车速为每小时50~100公里时,在距离交通干线中心15米处,拖拉机噪声为85~95分贝,重型卡车为80~90分贝,中型或轻型卡车为70~85分,摩托车为75~85分贝,小客车为65~75分贝。
车速加倍,交通噪声平均增加7~9分贝[5]。
2.1.2交通噪声的特点
交通噪声是一种不稳定的噪声。
在交通干线两旁,噪声级随时间而变化。
这种噪声与机动车辆的类型、数目、速度、运行状态、相互距离、是否鸣笛、道路宽度、坡度、干湿状态、路面情况和交叉路口建筑物的层数,以及风速等因素有关。
2.1.3交通噪声的危害
交通噪声一般是60-80dB(A)的中等强度噪声,而入耳刚好能分辨的声音强度为0dB(A),当声音强度达到50dB(A)以上时,开始影响脑力劳动,80-90dB(A)时将明显影响工作,谈话较吃力,而且交通噪声干扰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尤其是目前随着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其噪声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更大。
噪声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损伤听力。
噪声会造成耳聋。
如长期在90dB(A)噪声级条件下,耳聋发病率为21%,在80dB(A)的条件下,耳聋发病率为10%。
(2)影响睡眠和休息。
良好和睡眠是保证人体健康的重要因素,但噪声会影响人的睡眠,一般情况下,40dB(A)的连续噪声可使10%的人受到影响,而其突然性的噪声可使10%的人惊醒;
70dB(A)的连续噪声可使50%的人受到影响;
60dB(A)的突然噪声可使70%的人惊醒。
(3)干扰交谈、思考和通讯。
如噪声级和谈话声相近,政党谈话就会受到干扰;
若再增大10dB(A)的话,谈话就难以听见;
如是60以上dB(A)的噪声,俩人谈话的距离必需小于70cm,此时打电话则会感到困难。
另外噪声使人精神难以集中、反应迟钝、无法思考问题。
(4)引起人的生理、心理失调。
实验证明,噪声会引起人体紧张的反应,使肾上腺素增加,既而可能会引起心率改变和血压升高。
噪声能引起失眠、疲劳、头晕、头痛、记忆力衰退等,另外噪声还会使人烦恼、易怒,甚至失去理智。
(5)噪声对视力的损害。
人们只知道噪声影响听力,其实噪声还影响视力。
试验表明:
当噪声强度达到90分贝时,人的视觉细胞敏感性下降,识别弱光反应时间延长;
噪声达到95分贝时,有40%的人瞳孔放大,视模糊;
而噪声达到115分贝时,多数人的眼球对光亮度的适应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弱。
所以长时间处于噪声环境中的人很容易发生眼疲劳、眼痛、眼花和视物流泪等眼损伤现象。
同时,噪声还会使色觉、视野发生异常。
调查发现噪声对红、蓝、白三色视野缩小80%。
所以驾驶员应避免立体场音响的早声干扰,不然易造成行车事故。
(6)使工作效率降低。
研究发现,噪声超过85分贝,会使人感到心烦意乱,人们会感觉到吵闹,因而无法专心地工作,结果会导致工作效率降低。
2.2评价区域概况
2.2.1武汉市概况
武汉是湖北省省辖市,湖北省省会。
位于江汉平原东缘,长江与汉水交汇处。
武汉作为湖北省的政治、经济及文化中心,世界第三大河长江及其最大的支流汉水在此相汇,市区由隔江鼎立的武昌、汉口、汉阳三部分组成,通称武汉三镇。
全市现辖13个区、3个国家级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吴家山台商投资区),总面积8494平方公里,常住人口858万人。
2.2.2武汉市交通概况
武汉历来有“九省通衢”之称,是我国少有的集铁路、水路、公路、航空于一体的交通枢纽。
道路交通流量主要集中在中心区以过江桥梁为纽带的城市干道上,局部道路和桥梁的交通负荷过重,同时交通矛盾向外扩散的趋势进一步加剧,衔接主城与外围区放射性道路交通压力较大。
2010年日过长江交通量保持在22万辆~23万辆之间,日过汉江交通量保持在22.5万辆~25万辆之间,总量基本保持稳定,中心区的过长江通道已经基本饱和,而位于城区边缘区的过江桥梁由于两岸衔接不畅,分流中心城区过江交通作用尚未完全发挥。
图2—1武汉市机动车变化图
2.2.3武汉市交通噪声概况
武汉中心城区74条交通干道,总长为218.97公里,根据《2010年武汉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简报》(见附表)提供的数据来看,全市现设195个测点,2010年武汉市七个中心城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加权平均69.1dB(A)。
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统计声级分别为:
平均背景值L90为61.2dB(A),平均中值L50为66.4dB(A),平均峰值L10为71.8dB(A)。
车流量均值为2587辆/小时。
干道昼间等效声级最高值为75.6dB(A),出现于长江二桥;
干道加权平均车流量最大值为11886辆/小时,出现于长江二桥;
干道昼间等效声级最低为61.8dB(A),出现于洞庭街;
干道加权平均车流量最小值为300辆/小时,出现于洞庭街。
城区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暴露在70dB(A)以下[含70dB(A)]的路段长度为165.23公里,占监测干道总长度的75.46%,比上年上升5.86个百分点;
等效声级暴露在70.1~75.0dB(A)的路段长度为48.8公里,占监测干道总长的22.29%,比上年下降了6.51个百分点;
暴露在75.1~80.0dB(A)的路段长度为4.94公里,占监测干道总长度的2.26%,比上年上升了0.66个百分点。
声源构成:
生活噪声源占75.7%,交通噪声源占13.3%,工业噪声源占7.1%,施工及其它噪声源占3.9%。
影响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主要声源是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
(其主要构成如下图2—2所示)
图2-2武汉市噪声情况
2.2.4武汉市书城路概况
图2—3武汉市书城路位置图
武汉市书城路是位于洪山区内一条连接交通主干道雄楚大道和南湖大道的重要道路,其周边有武汉理工大学、湖北水利水电学校、湖北省出版城等重要单位,以及周家湾、格林小城、狮龙花苑等住宅区。
人口密度大、交通流量大,噪声污染严重,且由于书城路临近南湖开发区,施工较多,大型货车夜晚来往频繁,对周围学校、居民生活有严重的影响。
据调查统计书城路平均每小时的车流量为2786辆,等效连续A声级为67.9dB(A)。
书城路具体位置图如上图所示。
3.书城路交通噪声噪声监测
3.1监测仪器
测量噪声的仪器主要有:
声级计、声频频谱仪、记录仪、录音机和实时分析一起等。
监测中常使用声级计。
实验中通常使用声级计。
3.1.1声级计原理
声级计又叫噪声计,是一种按照一定的频率计权和时间计权测量声音的声压级和声级的仪器,是声学测量中最常用的基本一种。
它是一种电子仪器,但又不同于电压表等客观电子仪表。
在把声信号转换成电信号时,可以模拟人耳对声波反映速度的时间特性;
对高低频有不同灵敏度的频率特性以及不同响度时改变频率的强大特性。
因此,声级计是一种主观性的电子仪器。
3.2.1测量仪器
测量仪器精度为2型及2型以上的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需符合GB3785和GB/T17181的规定,并定期校验。
测量前后使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一起的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分贝,否则测量无效。
声校准器应满足GB/T15173对1级或2级声校准器的要求。
测量时传感器应加防风罩。
3.2.2气象条件
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5m/s以下时进行。
3.3监测方法
3.3.1车辆分类
结合正式监测前一周的现场预调研结果与资料信息将机动车按载客量(或载重量)将车型分为一下几类:
表4—1机动车分类
车型
特征
小客
乘坐人员小于9(不准)人
中客
乘坐人员9~17人
大客
乘坐人员大于17人
小货
小于3.8t(包括摩托车)
中货
3.8~14t
大货
大于14t(包括拖拉车)
3.3.2测点的选取
结合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3222-82)”的规定,通过预调研,选择3个监测点,一个主测点,2个辅测点。
主测点设在文教与商业混合区,即武汉理工大学大学南门。
辅测点一设在居民区与静养区相邻处:
湖北省出版城外;
辅测点二设在文教区:
湖北水利水电学校外面。
测量点具体分布可见下图。
图3—3监测点选取图
监测点内的重点保护目标有:
表3-2书城路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汇总表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环境功能
保护级别
声环境
武汉理工大学大学与商业区混合区
文化教育商业混合区
2类
湖北水利水电学校
文教区
1类
湖北省出版城
商业区
3.4测量过程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测点应位于人行道路上,距马路边缘20cm处,距离建筑物10m左右。
声级计距地面的垂直距离1.2米。
现场监测读数,记录(包括噪声分贝数、车类型与车流量)。
定点测量,根据预调研情况,主测点每小时测量一次,每次读数10分钟,每次连续读取200个数据,辅测点每4小时测量一次,每次读数10分钟,每次连续读取200个数据,同时记录车流量和车种类。
在记录噪声数据的同时,还要对不同车型的车流量做出统计。
表4—3主测点采样时间
17:
00-17:
10
18:
00-18:
19:
00-19:
20:
00-20:
21:
00-21:
22:
00-22:
23:
00-23:
00:
00-00:
01:
00-01:
02:
00-02:
03:
00-03:
04:
00-04:
05:
00-05:
06:
00-06:
07:
00-07:
08:
00-08:
09:
00-09:
10:
00-10:
11:
00-11:
12:
00-12:
13:
00-13:
14:
00-14:
15:
00-15:
16:
00-16:
表4—4辅测点一采样时间
25-17:
35
25-21:
25-01:
25-05:
25-09:
25-13:
表4—5辅测点二采样时间
30-19:
30-23:
30-03:
30-07:
30-11:
30-13:
4.数据处理及现状分析
4.1车流量数据处理与分析
测量时,我们在每小时内选取十分钟进行测量,且只测量单侧道路,故将测量结果乘以12来估计每小时内的车流量。
另外,为了更直观的表达出测量结果,先将处理后的数据用三个图表的形式表现出来,分别为测点各类型车流量比例图、车流量日变化统计图以及各类车流量日变化统计图。
以主测点为例进行分析。
4.1.1主测点车流量数据处理与分析
表4—1主测点各车型日车流量
车型
小型客车
中型客车
大型客车
小型货车
中型货车
大型货车
数量(辆/日)
46752
4458
7230
4080
792
580
图4—1主测点各车型车流量百分比
图4—2主测点总车流量日变化图
图4—3主测点各车型车流量日变化图
从图4—1中可以看到,主测点各车型中,小型客车所占百分比高达74%,遥遥领先于其他车型,第二多的大型客车仅占%11,中型客车和小型客车数量相当,分别占总量的7%和6%,中、大型货车各占1%。
图5—2展现出总车流量的日变化关系,图中可见,一天内,从早晨5点开始到早9点这一时间段车流量直线上升,9点到18点时间段虽然车流量会有波动,但是一直保持大于3000辆,19点到22点经历了一次小低谷和小高潮,从22点以后到第二天清晨5点,车流量成直线下降趋势,一天中的峰值出现在上午九点和晚上十点,谷值出现在凌晨四点。
图5—3中,小型客车的日变化趋势与图5—2基本相同;
大货仅在22点—23点以时间段相对较多,中货只在19—20点数量稍多,其余时间只有零星的几辆;
其余三种车型有个共同特点,即在22点—5点一时间段的流量远小于其余时间。
其中,小货的峰值出现在17点,大客在白天范围内比较稳定,过了19点后才开始下降;
中客变化趋势和大客相近。
主测点的车流量变化反映出小客车的占有率极高,表明武汉市的居民轿车拥有率很高,中客和大客一般为通常所说的公交车,图中的变化趋势与实际相符,即公交车在清晨6点左右到夜间21点左右工作。
大中型货车通常在其他车流量多的时候很少出现,一般在夜间时才开始出现。
4.1.2车流量变化分析小结
现将三个测点的日总车流量记录于下表。
表4—4各测点日总车流量
测点
1主测点
2辅测点一
3辅测点二
日车流量
63892
19377
15708
图4—4各测点日车流量比较
结合上述图表及对各测点的车流量分析结果我们可以发现:
(1)主测点车流量明显高于两个辅测点。
该现象与选点处的功能区特征有关,主测点为商业居民混合区,旁边有学校和电脑城等商业街,相当于周围地区的一个小型商业中心,故车流量会大。
而另外两个选点周围以文教区、居民区和医疗区为主,经过的人相对较少,所以车流量较少。
(2)各测点的小客车占有率在75%左右,小货、中客和大客比例相近,中货和大货占有率最低。
说明随着经济的发展,武汉市居民轿车占有率较高,据资料介绍,武汉市现在平均每100户居民拥有5.6台轿车。
(3)各测点的车流量峰值出现在上午,谷值出现在凌晨。
这一规律与人的作息时间有紧密的关系。
(4)客车和小货车的日变化规律与总车流量规律相近。
而中货和大货通常是白天很少,晚上和凌晨的数量相对较多。
这是因为它们通常用于施工中搬运材料的,而施工喜欢选在人们休息的时间通常是晚9点以后。
4.2噪声监测数据处理与分析
将200个数据从小到大排列,第20个数为L90,第100个数为L50,第180个数为L10。
并计算Leq,因为交通噪声基本符合正态分布,故可用:
Leq=L50+d2/60;
d=L10-L90
计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表4—5监测点各时段等效声级记录
时间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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