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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行财务会计委派制应注意的相关问题………………………8
参考文献……………………………………………………………10
1前言
从我国国情出发,财务会计委派制在规范经济秩序,发挥会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经济监控,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等方面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早在1985年我国有的地方就进行了会计委派制的实践,成立了会计服务公司。
1988年,襄樊市成立了国内第一家会计局。
此后,许多县、市相继进行了会计委派制的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998年,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指出:
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会计委派制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也可以试行会计委派制。
但时至今日,人们对应否实行会计委派制的认识还未统一,各地的做法也有很大差别,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些难题未解决,笔者试就财务会计委派制的理论依据及其有关问题谈些粗浅看法。
1.1财务会计委派制研究的背景
国外有关会计委派制的研究已经有一个多世纪的历史,而我国对会计委派制的研究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才开始。
本文概括了会计委派制在国内外理论与实践的研究现状,从相关理论与实践的角度来分析、评价和看待会计委派制,既有助于提高对会计委派制的认识,又有利于会计委派制的完善与发展。
会计委派制作为一种会计监督形式,是在与其他监督形式的适当比较中显示出其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
建立会计委派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我国建立会计委派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
本文以海南省会计委派制为研究对象,在对海南省实行会计委派制现状进行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对海南省会计委派制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论述。
1.2财务会计委派制研究的现状
第一部分为前言。
本部分简要介绍会计委派制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及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意义、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及框架等。
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
对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介。
第三部分通过对几种会计监督形式的适当比较评价,阐述实施会计委派制的必要性。
第四部分为财务会计委派制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第五部分为实行财务会计委派制应注意的相关问题。
从五个方面对第三部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不断完善会计委派制的措施和建议,为会计委派制这一系统工程在全国的建设提供建议。
1.3财务会计委派制目的和意义
在现阶段,会计委派制主要在国有中小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中试行,并在实践中创新了一些具体的运行模式。
会计委派制应是一种范围更广的、层次更深的、更彻底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模式,只有它的大规模实行,才能强化所有企业的会计内部监督职能,才能改善整个社会的会计环境,因此笔者相信:
待我们已经积累了必要的经验后,会计委派制可以在各种企事业单位得到大规模实行,并且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企业产权关系的逐步明晰,会计委派制将向着自律性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演变。
那时,会计行业实行自我管理,我国会计职业的社会地位将大为提高,会计对社会经济的促进监督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
2财务会计委派制的理论依据
2.1财务会计委派制是所有者加强经济监督的行为。
财务会计委派制是所有者加强经济监督的行为,而非政府行为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家作为所有者的代表,理应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这是国际上的通行作法。
我国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经营者是由政府任命的,所有者要对经营者进行会计监督,为什么就不能再委派会计人员呢?
在当前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权力过于集中、“内部人控制”等问题严重的情况下,只有通过由国家委派会计人员,才能很好地对经营者进行会计监督,以达到对经营者权力的制约作用,减少“内部人控制”现象。
我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
“公司股东……享有……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46、112条又规定由董事会聘任或解骋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会计法》第7条规定: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这些法律规定为实行财务会计委派制奠定了法律基础。
对于国有独资公司,因国家是唯一的股东,股东可选举和更换董事,董事会又可聘任财务负责人,因此,财务负责人就可由国家委派。
对于国有控股公司,因国家是最大的股东,享有绝对的决定权,实际上也掌握着财务负责人的委派。
因此说,财务会计委派制是所有者的监督行为,而不是行政干预,它是有法律根据的,符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
当然,为了防止国家委派的财务负责人被架空,还需要委派主要岗位的会计人员,这就必须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了。
国有企业要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就必须明确国有资产的所有者。
然而,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和董事会的成员都会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这些部门和人员并不是真正的国有资产的投资者,他们对国有资产的关心程度,比他们用自己的钱去投资的关心程度是有差异的。
因此,更应结合财务会计委派制来增强所有者的监督力量。
2.2财务会计委派制适应了会计的职能。
作为对企业内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控制和观念的总结”,会计具有反映职能和控制职能。
反映职能是指会计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结果进行的反映,是受托人表明受托责任完成情况的汇报说明,也是委托人了解受托人受托责任完成情况的媒介,可见,反映职能主要是针对所有者而言的。
控制职能是指会计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进行的控制,以保证生产经营目标得以实现,受托人的受托责任得以完成,可见,控制职能主要是针对经营者而言的。
因此,会计人员可以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财务会计人员,主要负责会计反映;
另一部分是管理会计人员,主要负责会计控制。
对于财务会计人员,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与可靠性,最好是由所有者委派或聘任。
国有的独资企业、控股企业、企业集团、行政事业单位等应该委派财务会计人员;
国家参股的其它企业,可由董事会聘任财务会计人员:
小型的个体企业、私营企业等,可以聘请会计咨询服务公司代理记帐;
乡镇农村经济组织可以采取会计统管站的形式,也可实行代理记帐办法。
需要说明的是:
财务会计人员管的是账权,而不是财权,财权仍由企业经营者掌管。
2.3财务会计委派制是治理“内部人控制”的一种有效办法。
在目前“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的情况下,会计人员很难按会计准则的要求记帐。
很多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不重视会计的基础工作,任人唯亲,广大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
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更是少有,更不用说积极主动地为企业经营管理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加强会计控制了。
因此,在现实情况下,会计人员既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又无法参与企业的理财活动。
有人认为,实行会计委派制会使会计人员无法参与企业的理财活动,是只见其一,不见其二。
不管怎样,实行了财务会计委派制后,最起码可以解决危害极大的会计信息失真这一难题,可以加强会计的基础工作。
对当前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问题,是主要矛盾,否则两方面都稀松。
实行财务会计委派制后,财务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就是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而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仍然是经济效益审计,两者并不重复和矛盾。
对于单位领导授意的会计信息虚假行为的发现和纠正,委派会计的作用又大于内部审计。
2.4财务会计委派制符合我国国情。
我国的政治、经济、法律等环境与美国是不同的,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经济占主体,政府在宏观决策和社会资源的配置上虽逐步淡化,但程度还是很高的。
而且,我国的证券市场还不完善,民间审计组织的力量还不很强。
因此,我国不能采取美国的那种自我管理型的、政府只是间接干预的会计管理体制。
我国与法国的会计环境相似,法国实行的公共会计、监管员或监管小组和财政总监、政府专员等与我国目前实行的委派会计和财务总监的试点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因此,我国可以借鉴法国的做法,实行财务会计委派制。
我国与日本的情况也相近,只是日本的证券市场比较发达,日本实行的是集中与立法型的会计管理体制,既注重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又充分强调政府管理和行业自律。
因此,我国也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在实行财务会计委派制的同时,建立会计师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同时,应努力完善证券市场。
3财务会计委派制的实践意义
3.1财务会计委派制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减少会计信息失真。
财务会计委派制为会计人员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会计人员的地位提高了,权力增强了,解除了后顾之忧,打消了顾虑。
考核与奖惩挂钩,使其工作积极性提高了,敢于坚持原则,排除干扰,对违法乱纪的人和事敢于抵制,使所有者对经营者会计监督的有效性增强了。
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节约开支,保证预算外资金的及时、足额入库,减少乱收费、乱罚款等违纪行为,减轻企业的负担;
有利于企业、乡村经济组织增加账目的透明度,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和税收的巨额流失:
有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
有利于广大会计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
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
3.2财务会计委派制有利于净化社会风气,加强廉政建设。
我国国有企业亏损严重,亏损面达2/3左右,绝大多数企业亏损的主要原因是人为造成的,单位领导贪污腐化、吃喝嫖赌、化公为私、经营管理混乱,致使企业经营资金严重不足,产品缺乏竞争力,企业效益每况愈下。
实行财务会计委派制,可使会计人员消除对用人单位的依附,减少“小金库”、虚假利润、浮夸风等现象,减少贪污挪用、权钱交易等行为。
腐败是与会计信息失真相辅相成的,治理了会计信息失真,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腐败。
因此,实行财务会计委派制,有利于净化社会环境,恢复和巩固我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社会稳定。
尉建行同志在1998年中纪委二次全会上也指出:
“我们必须从加强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维护经济秩序的政治高度,深刻理解进行会计委派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3.3财务会计委派制有利于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稳定会计队伍,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实行财务会计委派制后,用人单位对会计人员素质的要求相对更高,会计人员要竞争上岗,其自身素质与工作业绩又紧密联系,就使会计人员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迫使其不断自觉地更新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会计人员的这种危机感,也促使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高会计工作的质量,增强会计监督的力度。
加上会计管理部门的定期培训,就会提高我国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减少因其自身素质原因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
实行财务会计委派制,有利于会计人员人尽其才,避免出现大材小用和小材大用的现象,减少任人唯亲的弊端,有利于稳定会计队伍,也有利于用人单位会计人才结构的合理化。
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在委派会计人员的努力下,有利于用人单位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会计的基础工作。
从各地财务会计委派制试行的反馈情况看,财务会计委派制仍有其不可避免的缺陷,如财务会计人员的晋升和福利待遇不易解决、无法彻底打破财务会计人员与被委派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等问题。
但总的来看,还是利大于弊。
财务会计委派制毕竟是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需要不断探索、不断完善。
4财务会计委派制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
4.1财务会计人员的委派。
需要建立专门的会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会计人员的委派和管理。
全国需要委派的单位很多,而且我国有1200万会计人员,都要委派的话,工作量太大,也不现实。
因此,应抓大放小,针对重要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重要会计岗位进行委派,如委派会计机构负责人、成本会计、出纳等。
具体一个单位应委派多少财务会计人员,可以按照单位的规模和会计业务的复杂程度等诸多因素,划分为几个标准。
其他不需要委派的财务会计人员和管理会计人员则由用人单位负责聘任。
凡设置了董事会的单位一律由董事会负责聘任并决定其报酬等事项,并且这些不需要委派的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事先还应征得委派的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同意。
为了便于委派的会计人员顺利开展工作,应尽量将其委派在原来的行业内。
委派时应实行回避原则,委派的会计人员不能与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近亲属关系及其它影响其工作客观公正性的亲密关系。
被派往同一单位的会计人员之间最好也无亲缘关系。
对于企业集团,总公司的会计可由国家委派,集团内部下属企业的会计可由总公司向下委派。
4.2对委派财务会计人员的管理。
为了有利于委派的财务会计人员正常开展工作,也便于对其进行管理,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工资奖金和福利、工作调动等应由会计管理部门统一垂直管理。
很多人认为实行委派制后,房子、子女就业等问题不好解决,其实这些己不是问题。
国家现已取消福利分房,委派会计可在用人单位买房,并可进入市场交换;
子女就业国家也会取消照顾,而是进入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自由竞争;
国家正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保险等问题也会逐步解决;
用人单位应定期向各级会计管理部门上交管理费,用以解决委派会计人员的工资奖金等。
委派的财务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可以规定其必须在相关行业工作几年以上,并且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的职称,本科或专科以上的学历,以保证委派人员的工作质量。
各级会计管理部门应建立会计人员档案库,并实现管理手段的自动化,实现县级以上会计管理部门全国联网,形成全国的会计人才市场。
委派的财务会计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委派的财务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应为:
建立和健全用人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组织用人单位的会计核算,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连带责任;
监督用人单位执行财经法纪的情况;
配合外部监督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对用人单位进行的检查、审计等活动。
监督责任是与权力相匹配的。
委派会计的主要权限应为:
要求用人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并按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作帐;
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财产保管、收发、计量、验证等情况;
审核用人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权拒受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参与拟定用人单位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组织用人单位全体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等。
另外,委派的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工作权限还应包括:
对重大财务收支项目要同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签审批;
审核用人单位的投资可行性报告和重要经济合同;
参加用人单位重要的董事会会议和行政会议;
建议用人单位聘用一般的会计人员,对不称职和没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其从事会计工作。
为了便于对委派的财务会计人员进行管理,还应对其实行定期报告、定期述职、业绩考核、定期培训等制度。
定期报告制度是指,规定委派会计人员定期向会计管理部门报告用人单位的重大财务收支问题。
定期述职制度是指,规定委派会计人员定期向会计管理部门提交述职报告,详细汇报其工作情况,述职报告必须经用人单位签署意见。
业绩考核制度是指,会计管理部门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是否继续委派以及升迁、晋职的依据。
会计管理部门应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应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
对委派会计人员的考核还应结合用人单位的意见,对用人单位可分为管理当局、一般工作人员两个层次,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
对故意违反财经法纪和职业道德要求,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会计证》,撤消其专业任职资格,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在若干年内或终生不得从事会计职业。
对于违法违纪的单位,可考虑给予会计管理部门相应的执法权,如罚款、封帐、停业整顿等。
对于委派会计人员的职务晋升问题,应规定凡用人单位提拔任用分管财务的领导,应先向会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其提供候选人,再由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后任命。
5实行财务会计委派制应注意的相关问题
5.1实行财务会计委派制,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需要组织、人事、纪检等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才能顺利推行下去。
5.2委派会计人员长期工作在用人单位,会增大被贿赂而与用人单位合谋的可能性,但实行轮换又可能造成泄密。
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可借鉴注册会计师的保密规定,制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准则,其中也规定保密原则。
为保证委派会计人员对用人单位业务的熟练,并降低会计管理部门的委派成本,可考虑每五年实行一次轮换。
5.3对于新开办的企事业单位,应规定在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前,先将有关资料报送会计管理部门,由其按照企事业单位的营业范围和规模,决定是否需要委派会计人员以及委派的人数。
用人单位需持有与委派会计人员签订的协议书,才能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5.4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是个综合治理工程,不能奢望通过单一途径就可彻底解决问题。
实行财务会计委派制必须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政企分开、加大惩治力度、加强民间审计等措施结合起来,才能起到根本作用。
5.5应修改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之间相矛盾的条款,为财务会计委派制的顺利实行提供法律支持和依据。
5.6所有者可委派财务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当然也可委派财务总监进行财务监督,以增加对经营者的直接监控。
财务总监可设在监事会。
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可包括:
建立、健全用人单位的财务管理控制制度;
监督用人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和重大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防止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
配合外部监督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对用人单位进行的检查、审计等活动;
培训用人单位的财务人员等。
财务总监的主要权限可包括:
参与拟定用人单位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以及发行有价证券的方案等;
参加用人单位重要的董事会会议和行政会议。
有权纠正董事会、总经理做出的损害国家和单位经济利益的行为。
5.7成立会计师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应借鉴注册会计师进行行业自律的办法,相应成立会计师协会,所有从事会计职业的人员都必须加入会计师协会,以利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
因为委派的会计人员毕竟占少数,因此,由会计师协会加强对全国会计人员的管理是很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李玲:
对企业推行会计委派制的思考[J].财会研究,2008(17)
[2]印巧云:
浅析会计委派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
(1)
[3]周欣:
论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J].商业经济,2009(3)
[4]孙迟:
会计委派制的理论述评[J].北方经贸,2008(6)
[5]姚永明:
试论会计委派制模式的选择[J].经济师,2007(3)
[6]黄智杰;
;
对高等学校实行会计委派制的思考[J];
时代经贸(下旬刊);
2008年08期
[7]赵自成;
浅谈创建和谐的会计环境[J];
现代商业;
2007年16期
[8]陆丽华;
完善会计委派制的对策探讨[J];
科技信息(学术研究);
2008年11期
[9]杜晓云;
会计委派制利弊谈[J];
财会研究;
2001年07期
[10]宋海红,张晓玲;
浅议会计委派制[J];
事业财会;
2001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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