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中心城区度供地计划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8764628
- 上传时间:2023-01-01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35.69KB
成都市中心城区度供地计划Word下载.docx
《成都市中心城区度供地计划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都市中心城区度供地计划Word下载.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合理确定住房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对列入计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土地供应上做到“应保尽保”。
4.供需平衡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
5.“立城优城”原则。
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北城改造(以下简称“北改”)工程,改变城北片区老旧城市形态和落后的生产力布局,推动城北片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6.有保有压原则。
对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项目要全力保证,严格控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4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012.7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4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1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23公顷,住宅用地240.7公顷(其中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共26.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7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63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2014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上,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东北部成华龙潭工业园区和南部天府新区新兴镇;
保障性住房用地(含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各方位综合考虑原则,在北面、西面和南面三环路与绕城高速之间选取周边基础设施较完善、交通较为便利、整体配套相对成熟的地块保障供应;
商服和商品房用地供应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
交通运输用地重点保障成温邛快速路、天府大道延伸线、红星路延伸线、大件路外绕线(含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沙西线(新)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
(四)住房用地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情况
2014年度中心城区住房用地计划供应总量240.7公顷,其中不含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部分供应量为212.7公顷,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2014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不低于过去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约211公顷)的编制要求,较2013年中心城区(不含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住房用地实际供应总量(193.4公顷)增长10%。
240.7公顷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共26.7公顷、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约144.6公顷,二者共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1%,2014年度我市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总量符合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关于“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
按照中央下达我市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14700套的要求,安排2014年度中心城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计划共计26.7公顷,做到土地供应“应保尽保”。
四、政策导向
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
严格按照《成都市中心城区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安排落实本年度中心城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
(一)保障住宅、商服用地供应,大力支持公共租赁房建设,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形成符合我市中心城区实际的房地产用地供应体系。
进一步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及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禁止容积率小于1的住宅用地供应。
继续优化和调整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引导住宅、商服均衡发展,引导社会投资向商业、服务业和文化产业转移,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品质。
(二)遵循产业发展规律,优先保证优质重点产业土地供应,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作用,切实保证土地资源向优质重点产业倾斜,始终瞄准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确保优质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
(三)大力保障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按照市委“五大兴市战略”中关于实施“交通先行”的战略方针,重点保障成温邛快速路、天府大道延伸线、红星路延伸线、大件路外绕线(含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沙西线(新)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强化综合交通通信枢纽建设,构建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的传输系统。
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养老、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中心城区功能优化、疏解和提升,土地供应进一步向城北片区、城东片区和城南片区发展。
积极推进城北片区建设,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北改”工程,改变城北老旧城市形态和落后的生产力布局,优先保障交通、市政、产业、环境等用地需求,推动城北片区主营业态升级。
加快城东片区发展步伐,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完善交通枢纽路网。
优化城南片区结构布局,进一步加快成都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建设,聚集发展中央商务、金融机构总部办公、文化行政等高端服务产业,完善包括道路交通和轨道交通的交通系统。
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和市经信委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作为、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确保土地市场健康平稳
土地供应上,要按照严守底线、调整结构、深化改革的思路,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培育和完善土地市场,采取多种手段、有节奏地均衡供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消除异常信号及波动,确保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三)切实抓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
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和市房管局等部门共同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及时互通办理结果,主动衔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切实保证保障性住房用地及时供应。
(四)强化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运行,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监管水平
严格监管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数据报备工作,确保供地和建设等相关数据与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录入系统,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的动态监管,构建防治土地闲置长效机制。
温江区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意义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对于客观、准确地了解实际用地需求,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土地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依据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编制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是指温江区人民政府在计划期内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的科学安排。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为基本要求,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物质基础和支撑。
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
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落实差别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进一步促进成都市温江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供应总量及结构
温江区2014年度本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800亩(253公顷)以内。
(一)经营性用地面积为1500亩,包含:
商业用地500亩,住宅用地1000亩。
(二)工矿仓储用地面积为1000亩,主要是科技园区内用地。
(三)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300亩,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00亩;
交通运输用地100亩;
(四)保障性住房(新居工程)用地面积为1000亩。
(五)2014年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经营性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等用地以拍卖挂牌出让方式供给;
公共设施与公共管理服务等其它用地以划拨或协议方式供给,逐步扩大有偿使用范围。
(一)本年度各类建设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温江区2014年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优先和适度安排基础设施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三)大力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项目用地供应。
严格按照三大功能片区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确保“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包括重点产业、基础设施、交通等项目重要用地优先供应。
(四)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确保电子通讯、生物医药、食品饮料产业高端化工程项目的土地供应。
从严从紧控制园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三大功能片区、镇街共同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基础工作。
发改、规划和国土部门等部门,尽快做好实施土地供应中期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效率。
二是完善土地储备开发运作模式,加强政府储备力度,提高
成都市青白江区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计划目的
为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全面构建和谐安居的世界现代田园城市,使我区经济社会稳定、健康、良性发展。
同时科学统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优化配置有限的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编制本计划。
(二)计划意义
2014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既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机遇期、上升期,更是攻坚期、破难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无论是现代经济理论还是国家的经济运行实践都表明,有了科学合理的计划,市场运行才能减少盲目性,才能有序运行。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体现了对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
有了这个计划,才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才能更好地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推动我区经济及相关产业健康和谐发展。
(三)编制依据
本计划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
(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青白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成果等文件为依据,结合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等进行编制。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主题,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新型工业领先区、物流商贸核心区、文化发展特色区、生态田园示范区、宜人和谐幸福区”发展战略,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增量,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
本计划按照城乡统筹原则、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供需平衡原则、有保有压原则编制。
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控制供应总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结合我区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活动的总体目标,按照“三集中”原则,不断提高土地资源保障发展的能力,力争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居于全国领先,把节约集约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不断完善构建保障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力抓手,发挥资源节约集约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中的作用。
2014年度青白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03.99公顷以内。
2014年度青白江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56.93公顷,商服用地104.72公顷,住宅用地38.9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5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87公顷。
根据《青白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成果及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等。
2014年度土地供应北部新城指标约占23.04%,工业集中发展区指标占11.37%,现代物流与商贸园区指标占65.59%。
按照“三个集中”的原创,产业用地集中于现代物流与商贸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
四、政策导向
落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功能区定位,构建中心城、新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体系,强化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引导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优化空间布局。
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一)优化空间布局
1.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
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适度供应符合主城区功能定位的产业发展用地,严格限制与主城区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土地供应。
土地供应重点放在重点功能区;
除必要的公用设施配套项目、必需的城市改造整治项目和国家需要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外,主城区的中心地区不再新增供应土地。
支持加快绿化隔离地区建设,严禁在已经划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外新增各类建设用地。
保障重点新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土地供应,支持新城、小城镇建设有序推进;
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和时序,突出重点新城、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等区域土地供应梯度和时序,有效落实区县功能定位;
通过优先保证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土地供应,结合重点开发地区土地供应,逐步建立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先行的土地供应空间模式。
2.土地供应向基础设施用地倾斜,扎实推进北部新城建设。
推行办公用地、科教文化卫生、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先行的土地开发利用模式,合理供应产业用地和理性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
推行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模式。
3.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支持辖区小村镇建设,结合所在乡镇的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推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有保有压的原则,走高端产业发展之路。
优先安排和增加基础设施用地,重点保障交通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推行基础设施先导的土地利用模式;
大力支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土地供应;
房地产开发用地向小中型普通住宅大力倾斜,保证一定比例的廉租房用地。
增加现代服务业充分发展的合理空间,保持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
1.基础设施用地。
筑牢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基础,加快道路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
保证政府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
满足重点公路干道建设及郊区路网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需求。
2.产业项目用地。
按照区委、区政府大力推进市、区两级战略功能区建设,进一步完善产业功能区规划,推动政策、资金、土地等各类资源向功能区倾斜的目标,优先确保现代物流功能区等市级战略功能区和冶金建材产业区、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区等区级功能区基础配套项目用地供应,提升产业承载能力。
3.住宅商品房用地。
重点发展价格适中和中小套型的商品房,切实解决刚性需求购买人群的住房问题。
适度发展高端商品住宅,形成中低价位和中小套型商品房、中高端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比例协调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
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
严格按照国务院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农用地转用规模、耕地保有量和耕地指标,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除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以及本市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外,严禁其它项目建设占用基本农田。
2.制订和完善用地标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
产业用地供应与土地利用指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等指标挂钩,提高开发区(园区)建设项目的准入门槛。
3.按照“三个集中”要求,切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一是以规划为引导,促进工业项目向工业集中发展区集中。
二是建立企业准入制度,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凡入驻我区的工业项目,必须符合“三规”和工业集中发展区准入条件,不得在工业集中发展区外单独选址。
对新入驻的项目和扩建项目,严格执行《成都市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投资强度控制指标(2010年修订)》,严格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和进度,分期分批供地,对未建成投产、达到投资强度和税收相关标准,不得新增用地。
三是注重产业引导,科学节约集约用地。
4.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通过合理确定各功能区的土地供应量和结构,保障科学发展所需土地供应。
加强土地供应后的监督管理,及时清查闲置土地,确保有效供应。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
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
开展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试点工作。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1.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和土地供应中的主导性作用,逐步健全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工作机制。
区发改、规划、建设、房管、经信和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会同区政府,做好实施土地供应计划涉及的产业政策、空间区域、实施时序和规划条件等基础工作,加强协同配合。
2.建立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协调和通报制度。
为保证201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有效实施,区国土局会同区发改局、规划局、建设局、房产局、经信局、交通局等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计划执行情况协调会,协调解决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区国土局、区发改局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向各相关部门通报计划执行情况。
必要时,提出计划调整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3.建立计划执行监督和奖惩制度。
各相关部门应从自身的职责出发,全面落实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对于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执行好的部门,在当年机动指标或下一年度计划指标的分配使用中予以优先支持。
对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计划、甚至出现违法违纪批地、用地的部门,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削减。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局
关于公布实施《龙泉驿区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
区政府: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2〕35号)要求,我们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完成了《龙泉驿区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报请审定。
一、计划指标情况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28.29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428.29公顷(6424.35亩)中,商服用地19.05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15.93公顷,住宅用地89.69公顷(其中:
经济适用房用地(安置房)32.11公顷,商品房用地57.58公顷,包括中小户型住房用地40.31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7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97.25公顷,特殊用地0.62公顷(详见附表1、2)。
二、请示事项
按照国土资源部“117号”通知要求,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需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于每年3月31日前,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页)和相关媒体上公布,并报市国土局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上报资源部。
因此,特报请区政府批准公布实施201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4年度成都市新都区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它既是一种十分有限的自然资源,又是一项重要的资产。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人地矛盾将会日益突出,加强土地资源供需平衡研究是为了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将更好的落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一)计划的目的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参与对成都市新都区内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宏观调控,进一步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2013年年度供地情况和2014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新都区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
(二)计划的意义
无论是现代经济理论还是国家的经济运行实践都表明,有了科学合理的计划,市场运行才能减少盲目性,才能有序运行。
有了这个计划,才能对供多少地,何时供,以什么方式供,供应结构、方向如何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进一步提高政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成都市 中心 城区 计划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