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科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汇报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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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是“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每年要与辖区内的村(社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督促村(社区)与辖区内的居民楼院、所住单位、房屋出租户(租赁户)、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保证书,签订率达100%。
(二)建立安全监管网络。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起乡镇(街道)、村(社区)、居民楼院三级安全监管网络。
有关的社区要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牌子、有车辆、有经费的“六有”标准,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建立三级监管网络,做到乡镇(街道)有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村(社区)有安全协管员、居民楼院有专(兼)职安全员,使社区安全监管工作覆盖各个区域。
(三)制定安全社区创建规划。
各乡镇(街道)的建设部门要把安全规划列入社区发展规划之中。
社区发展规划应当符合有关安全要求,严禁在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场所安全距离内建设公众聚集场所和居住区,严禁违章占压天然气管道、热力管道、成品油管道等危险物品运输管线。
不得在居住区及其周边建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单位。
城区和楼院道路建设应当满足消防车辆通过等安全要求,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管理。
一是公共设施安全。
各有关部门要完善社区公共安全设施,加强公共设施管理和巡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对楼院或者居民自有的设备设施,有关单位应当根据职责及时提醒安全注意事项,积极提供便民服务。
二是房屋安全。
要加强对社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诊所、敬老院等危房的排查,及时停用、拆除危房险房或其他危险建筑物;
加强对社区建筑工程的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社区要与业主签订安全保证书,明确业主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措施和责任。
加强对房屋出租的登记管理,严禁在租赁房内非法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
三是危险化学品安全。
合理布设社区液化气充装点、加油站,对农药、鼠药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加强监督管理;
严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毒鼠强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物品。
四是烟花爆竹安全。
要加强对社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经营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运输烟花爆竹车辆的购销证照要齐全,经营要统一布点、统一配货。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小作坊、小摊位。
开展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及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五是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要加大对社区内人员密集场所的检查力度,严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
严禁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关闭、堵塞安全出口和安全通道。
商场、网吧、影剧院、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规定,按要求配备应急人员和应急器材,制定安全预案并定期演练。
六是机动车辆安全。
要加强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进入社区的管制,严厉打击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章行为。
加强机动车辆检修和驾驶人员管理,严肃查处车辆带病上路和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
七是供用电安全。
要规范社区供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工作,加强社区供、用电设施的安装、维修、试验、进网作业管理,指导居民加强对自有电器的安全检查,消除供、用电安全隐患。
(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各乡镇(街道)要督促辖区内的村(社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建立整改台账,安排专人管理,使社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化。
各乡镇(街道)每月对社区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督查一次。
各村(社区)要坚持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每半月开展一次,组织安全协管员、安全员对公共安全进行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对自身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
(六)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各乡镇(街道)要督促辖区内的村(社区)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组建由治安巡防员、保安、门卫、志愿者等人员成立的义务应急小分队,加强社区安全与社会治安、医疗救护等工作的协调,实现险情预警、快速反应、应急处理的整体联动。
引导和督促村(社区)、楼院、家庭配备灭火器等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七)加强安全教育。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11·
9”消防日等活动,组织采取发放传单、办黑板报、开展讲座、组织培训、文艺演出等形式,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自律意识。
同时,要深入开展“安全进校园”活动,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安全常识,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社区、楼院和家庭的安全宣传等活动,从而带动家庭,影响社区。
五、工作标准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安全社区促进中心认可的标准,全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有组织机构。
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组织社区内的安全工作,预防事故和灾害。
(二)有创建计划。
制定社区中长期安全建设目标及计划,持续推进社区安全建设项目。
(三)有创建项目。
有提高高风险人员、高风险环境及其他高风险群体安全水平的预防项目和提高全体社区成员安全意识、自救能力的活动。
积极参与各级组织的“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四)有创建档案。
有记录伤害发生频率及其原因分析的档案。
(五)有评价方法和机制。
有对创建过程和效果进行及时评价的方法、程序。
(六)有稳定的财政支撑。
政府应有稳定、适当的资金投入,保障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实施步骤
按照“严格标准、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将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启动阶段(20XX年9月1日—9月10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尽早举行创建“安全社区”启动仪式,迅速掀起“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热潮。
第二阶段:
实施阶段(20XX年9月11日—20XX年9月10日)。
各乡镇(街道)开展现状调查,包括现有规章制度、人力资源、伤害数据分析等。
邀请有关专家开展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编制各类安全检查表,辨识危险源点、设备、设施、场所,确定高风险人群、高风险环境,制定提高高危群体安全水平的计划与措施、隐患整改计划与措施;
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确定安全促进项目,编制社区安全促进教育培训材料,积极开展村(社区)负责人及不同层次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促进项目活动,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效果进行分析评估,持续改进工作。
第三阶段:
推荐申报阶段。
从20XX年9月中旬开始,区“安全社区”推进工作委员会对各乡镇(街道)安全社区创建情况进行验收。
对符合国家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的,逐级推荐申报国家级安全社区。
七、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
为加强全区“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安全社区”推进工作委员会(名单附后),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调度创建工作。
委员会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文化教育推广组、社会治安稳定组、消防安全组、家居安全组、卫生健康安全组、安全生产组、学校安全组、环境安全组、交通安全组、体育安全组、考核监督组12个职能工作组,具体负责“安全社区”促进工作的指导与实施。
各工作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按照职责分工(附后)开展工作,尤其是各工作组牵头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的职责,明确一名联系人,负责与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街道)要层层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在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于9月10日前报区“安全社区”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安监局)。
(二)加大投入。
各乡镇(街道)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投入计划,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持续地改进社区的安全设施状况,确保各项创建任务切实落到实处。
要研究制定相关的奖励办法,对创建“安全社区”积极性高、效果明显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规范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创建过程的全面记录,建立规范完整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档案。
要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将文件资料、表格、照片、图片、音像等相关资料,分门别类地建立起规范、齐全的“安全社区”创建档案,全面反映创建成果。
同时,有条件的社区可引入中介机构为社区开展危险源辩识、社区基本情况调查等基本工作。
(四)强化考核。
区里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区“安全社区”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创建工作的日常监督,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要给予表彰奖励,并把创建工作情况作为干部使用、奖惩、考核的依据之一。
附件1:
全区“安全社区”推进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2:
全区“安全社区”推进工作委员会各工作组组成单位和工作职责
附件1
主任:
赵传河区委副书记、区委组织部部长
副主任:
郭庆敏区委常委
薛其福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
成员:
冯力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王立新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
季海波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
梁传法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和江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远教中心主任
张智亮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郝连亮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王光耀区总工会主席
秦晓团区委书记
程翠芹区妇联主席
谢庆霞区老龄办主任
许杰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文物局)局长
赵兴富区教育局局长
杨涛区体育局局长
刘涛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刘存义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韩照利区司法局局长
薛立金区民政局局长
田丽区计生局局长
王景洪区卫生局(区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佟德柱区残联理事长
张义岭区旅游局局长
姚学让区林业局局长
方增群区水务局局长
张永亮区农机局局长
崔兆韵区气象局副局长
谢厚峰区安监局局长
刘桂华区环保局局长
王兆富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孙丰海区公路局局长
张复田区质监分局局长
李忠林岱岳供电部主任
靖树水区工商分局局长
李恒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王宏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郭立勤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徐斌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局长
陈波区安监局副局长
王增军粥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建新天平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郑凤泰山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钱振华大汶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元旺黄前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苏建伟下港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姚学理范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新国角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洪森化马湾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赵永东徂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洪进良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耿传振房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斌马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健满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强夏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英文道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海滨祝阳镇副镇长
区“安全社区”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谢厚峰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附件2
一、综合协调组
(一)牵头单位: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成员单位:
区安监局、区民政局。
日常办公机构设在区安监局。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区“安全社区”推进工作委员会各工作组与各乡镇(街道)对接,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2、制定全区“安全社区”创建计划、目标、实施意见和工作制度,协调各工作组全面实施创建计划。
3、根据区“安全社区”推进工作委员会的安排,组织协调召开推进工作委员会成员会单位会议,调度创建工作。
4、指导社区(村居)开展基本情况调查和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创建“安全社区”各类安全促进项目,协调监督各工作组开展安全促进项目。
5、整合及妥善运用各类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及财力资源等,加强“安全社区”建设。
6、其它有助于“安全社区”建设的工作。
二、安全文化教育推广组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区安监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新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安全文化宣传推广的相关实施细则,编制社区安全教育培训材料,制定实施安全宣传推广的促进项目。
2、将安全文化宣传推广纳入居民文化素质工程、学生教育、青少年教育、家庭教育、职工教育等专项教育中,在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开展不同层次的全员安全促进培训、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以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为载体,向广大居民宣传“安全、健康、文化”的社区安全理念,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指导、监督成立由管理者、志愿者组织代表、技术人员及安全专家组成的跨界组织,以伙伴合作模式,负责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的安全促进事宜,由社区行政管理者代表和志愿者、参与者代表共同担任负责人。
4、长期、持续地开展安全文化教育的促进工作,并覆盖到不同人员、场所。
5、制定安全文化教育规章制度;
针对高风险人群、高风险环境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制定记录伤害(包括意外伤害和故意伤害)发生的频率及其原因的制度;
制定评估规章制度、项目或措施、工作过程、变化效果的评价方法。
6、积极参与安全文化教育相关活动。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
区综治办。
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区司法局、区工商分局。
1、负责制定社会治安稳定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安全促进项目。
2、将“安全社区”创建纳入“平安建设”内容,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无传销社区”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防止恐怖事件发生。
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妥善疏导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4、长期、持续地开展社会治安稳定的促进工作,并覆盖到不同人员、场所。
5、制定社会治安稳定安全规章制度;
6、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活动。
四、消防安全组
区公安分局。
区公安消防大队、区林业局。
1、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的相关实施细则,制定实施社区消防安全的促进项目。
2、加强社区消防建设,开展消防安全进社区活动,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正常运行和家用电器、燃气安全。
预防山林火灾发生。
3、指导、监督成立由管理者、消防参与者、技术人员以及安全专家组成的跨界组织,以伙伴合作模式,负责消防安全的安全促进事宜,由社区行政管理者代表和参与者代表共同担任负责人。
4、长期、持续地开展消防安全促进工作,并覆盖到不同人员、场所。
5、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6、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相关活动。
五、家居安全组
区民政局。
区妇联、区司法局、团区委、区残联、区老龄办、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公安消防大队。
1、负责制定家居安全的相关实施细则,开展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脆弱群体的家居安全促进项目。
2、着力普及家庭健康知识,关注家庭火灾、触电、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室内污染、烧伤和烫伤、中暑、防盗、暴力、自杀、烟花爆竹、玩具安全。
开展心理咨询、传授急救常识,排查调处家庭矛盾纠纷。
3、指导、监督成立由管理者、志愿者组织代表、技术人员以及安全专家组成的跨界组织,以伙伴合作模式,负责家居的所有安全促进事宜,由社区管理者代表和志愿者、参与者代表共同担任负责人。
4、长期、持续地开展家居安全促进工作,并覆盖到不同人员。
5、制定家居安全规章制度;
针对高风险人群、高风险环境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老年人、儿童、残疾人、流动人口安全;
6、积极参与家居安全相关活动。
六、卫生健康安全组
区卫生局。
区计生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区工商分局、区教育局。
1、负责制定卫生健康安全的相关实施细则,开展卫生健康的安全促进项目。
2、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指导医院和社区诊所、卫生室建立伤害记录分析制度。
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职业病等活动,预防各类疾病和职业病发生。
开展绿色消费社区、绿色市场创建活动,加强食品药品卫生知识宣传,确保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指导、监督成立由管理者、志愿者组织代表、技术人员以及安全专家组成的跨界组织,以伙伴合作模式,负责卫生健康的所有安全促进事宜,由社区行政管理代表和志愿者、参与者代表共同担任负责人。
4、长期、持续地开展卫生健康安全促进工作,并覆盖到不同人员、场所。
5、制定卫生健康安全规章制度;
6、积极参与卫生健康安全相关活动。
七、安全生产组
区安监局。
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区城管行政执法分局、区工商分局、区旅游局、区文广新局、岱岳供电部、区水务局、区农机局。
(二)工作职责:
1、制定相关生产安全实施细则,开展针对社区工作场所、旅游场所、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安全促进项目。
2、加强社区工作场所、旅游场所、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安全管理,着力关注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火灾、爆炸、特种设备、职业病、办公室安全、建筑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施工人员安全、食品中毒、拥挤、踩踏、传染病、中暑、自然灾害等。
3、指导、监督成立由管理人员、工人、技术人员以及安全专家组成的跨界组织,以伙伴合作模式,负责社区工作场所、旅游场所、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所有安全促进事宜,由社区行政管理者代表、志愿者、参与者代表和生产经营单位代表共同担任负责人。
4、长期、持续地开展生产安全促进工作,并覆盖到不同人员、场所、企业。
5、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积极参与社区工作场所、旅游场所、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安全相关活动。
八、学校安全组
区教育局。
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卫生局、区体育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
1、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相关实施细则,制定实施学校安全和学生安全的促进项目。
2、将安全教育纳入学生素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救、互救和逃生能力,关注宿舍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教室安全、实验室安全、体育活动安全、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网络安全、预防校园吸毒和校园暴力。
保证社区内各类学校、幼儿园教学活动正常开展,确保教职工、学生安全。
3、指导、监督成立由社区管理者、教师、学生、技术人员以及学生家长组成的跨界组织,以伙伴合作模式,负责学校的安全促进事宜,由社区行政管理者代表、学校行政负责人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共同担任负责人。
4、长期、持续地开展学校安全促进项目,并覆盖到不同人员、场所、学校。
5、制定学校安全规章制度;
6、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相关活动。
九、环境安全组
区环保局。
区住建局、区公路局、岱岳供电部、区水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气象局。
1、负责制定环境安全的相关实施细则,制定实施环境安全的促进项目。
2、积极开展节水、节电、节能、绿色环保生态社区等创建活动,确保环境卫生、整洁、优美,道路畅通,水利、市政、电力设施完好、符合规定,建筑安全。
关注堤、塘、库、坝、渠、涵等涉水安全,做好防泥石流滑坡、防汛、防雷、防地震等防灾减灾工作。
3、指导、监督成立由管理人员、志愿者组织代表、技术人员以及安全专家组成的跨界组织,以伙伴合作模式,负责环境安全方面的所有安全促进事宜,由社区行政管理者代表和志愿者、参与者代表共同担任负责人。
4、长期、持续地开展环境安全促进项目,并覆盖到不同人员、场所。
5、制定环境安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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