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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融资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共融资191.061亿元。
其中,招商引资协议资金175亿元,已到位8.5亿元;
争取上级支持资金1.66亿元;
向银行贷款14.171亿元;
三个示范景区到省竞争性陈述获得0.23亿元。
目前,我市17个省级重点旅游景区已完成投资16亿多元。
四是上下联动推进有序。
起草了《遵义市实施省“100个旅游景区”工程建设2013年推进方案》(送审稿)、《遵义市实施省“100个旅游景区”工程建设2013年推进计划》(送审稿)、《2013年全市实施17个省级重点旅游景区建设任务分月安排表》(征求意见稿)、《2013年全市实施17个省级重点旅游景区招商任务分解表》(讨论稿)等;
启动了17个省级重点旅游景区的项目征集申报工作;
市旅游局派出工作组深入县、区(市)和景区建设现场明查暗访、了解和督促项目建设;
收到10个县、区(市)上报的推进工作简报20份,市向省按时报送推进工作简报5期。
五是宣传推介同步开展。
至6月30日,全市采取各种方式、利用各种机会组织开展针对17个省级重点旅游景区宣传推介和节庆赛事活动8次,其中市局集中组织了5次,务川自行开展了2次,余庆、赤水各自开展了1次,均取得良好效果。
六是开展创建国家4A级景区工作。
娄山关、飞龙湖、茶文化公园、竹海4个4A景区通过了国家旅游局的初评。
2、存在的问题
1.各省级重点景区推进速度不一致,发展不均衡,辖区党委、政府重视程度和力度不均等。
2.规划编制工作相对滞后,存在时间紧、任务重、经费缺等困难和问题。
除赤水景区和茶海之心景区近期实施景区(点)修建性详细规划已报省旅游局组织评审外,其它景区均正在编制规划或正启动规划编制工作,部份景区还停留在编制景区总体规划的层次。
3.景区内项目招商引资条件相对不成熟,融资难度大,
且景区项目用地受指标和手续办理时限较长所限制,影响部份项目动工建设。
三、下步工作推进方案
一是要求各县、区(市)要切实加强领导,尽快建立和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做到领导有力、推进有序,有机构和人员办事,有经费保障,目标任务清楚、责任明确,确保到2017年把我市的17个省级重点旅游景区全面建成国家AAAA级以上景区。
二是切实加快规划编制进度,特别是修建性详规。
省里已明确将在9月和11月各组织一次对100个旅游景区修建性详规的审查,各县、区(市)把握好这几个时间节点,抓紧编制,及时报省里审查批准。
为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对17个省级重点旅游景区的规划,由县、区(市)自行组织专家评审,但需在专家评审环节邀请市的相关部门参加,最后报市旅游局审核后,报省旅游局组织评审。
陈敏尔省长在省的会上专门强调,县、区(市)主要领导要亲自对省的100旅游景区的规划编制进行审查把关。
三是切实加大融资力度。
融资的方式很多,可以招商引资、可以向银行贷款、可以向上争取、可以发债券等等,但都应建立政府投融资平台,同时这个平台还可以在景区建成后负责景区的经营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招商引资时,只能针对景区内的独立项目,而不能出让整个景区的特许经营权。
省里、市里都将组织针对100个景区建设的招商活动,各地要在6月中旬前再认真策划包装一批旅游招商项目报到市旅游局,并积极参加各类招商活动,确保完成省里下达给我市今年300亿的旅游招商任务。
四是全力推进景区建设。
至目前,全市17个省级重点旅游景区实质性开工建设的只有三分之一,完成投资不到年度任务的三分之一,形势极为严峻。
为此,各县、区(市)和各投资主体,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想尽千方百计,全力推进景区建设,按月完成投资任务,以此确保全年投资任务的完成和到年底实现17个省级重点旅游景区全部开工建设的目标。
五是要加强上下信息沟通,按要求及时报送工作简报和相关资料。
4、建议
1.建立市级领导挂帮省级重点景区制度;
2.抽专人成立省级重点旅游景区项目办公室,专门负责省级重点旅游景区建设管理工作;
3.成立省级重点旅游景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4.出台省级重点旅游景区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
5.把省级17个景区建设任务纳入对县、区(市)政府的年度工作及目标考核。
附:
遵义市实施“100个旅游景区”工程建设2013年推进工作方案
遵义市旅游局
二○一三年六月
遵义市实施“100个旅游景区”工程建设
2013年推进工作方案
根据《贵州省100个旅游景区建设2013年推进工作方案》和《遵义市实施省“5个100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制订2013年度遵义市实施“100个旅游景区”工程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和宜游城市”为目标,以打造“红色遵义、人文遵义、醉美遵义”旅游形象品牌为引领,以建设精品线路和精品景区为重点,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和乡村旅游,加快推进我市旅游由“过境地”向“目的地和集散地”转变、旅游产业由“数量扩张型”向“效益增长型”转变,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实现赶超跨越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二、工作原则
按照“规划引领,有序推进,滚动发展,定线路图,定工作量,定时间表、定责任人”的要求,做到规划到位,主体到位、投资到位、保障到位。
在具体实施中坚持四个原则:
一是分步实施。
在兼顾全市的基础上,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推进。
按照“四个到位”要求,对我市进入“100个旅游景区”17个旅游景区首选11个旅游景区优先打造,即:
赤水景区、茅台旅游综合体景区、湄潭茶海休闲度假景区、凤冈茶海旅游景区、土城红色文化旅游景区、娄山关生态文化旅游区、遵义红色旅游综合体(遵义会议会址景区)、共青湖休闲旅游综合体、飞龙湖休闲度假旅游景区、黄莲山地高山生态旅游区、苟坝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创新区。
尽快积累经验,形成示范。
其余6个景区于2014年全面启动。
二是分级负责。
按照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属地管理的原则,整合上下力量,建立行之有效的沟通协调推进机制。
三是融合推动。
在项目规划实施中,除单一旅游项目外,创新性旅游项目要与其他“四个一百”项目主动对接,积极融入旅游要素,探索从单一项目到多位一体融合互动的整合开发模式。
四是创意为重。
用创意旅游理念引领项目建设全过程。
在创意设计、品牌打造上舍得投入,力求谋划一批有恒久影响力的遗产性项目,为后人留下一笔文化财富。
重点是在保留原有自然生态和人文生态基础上合理利用,提升开发;
充分利用特色文化元素和自然环境,通过高水平的创意设计,全新打造一批综合体、主题类旅游产品。
三、2013年工作目标
2013年,完成17个旅游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并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确保11个以上旅游景区开工建设;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展旅游系列专题招商活动,完成招商引资签约资金300亿元以上,景区固定资产投资实现70亿元以上;
加强景区配套设施建设,开工建设3星级以上酒店10个,其中完成2个5星级酒店建成并试运行;
建设生态步道20公里,建设生态停车场2万平方米,新建或改建游客服务中心8个,新建或改建3星级旅游公厕10座,景区绿化面积达到55%以上、空气质量达到国标一级标准;
积极创建A级景区,推进赤水景区、遵义会议会址景区创建5A级旅游景区;
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龙头带头作用,将茅台旅游综合体、赤水旅游景区等11个旅游景区作为首批重点示范景区,将其打造成为旅游品牌特色突出、示范效应明显、基础设施完备、配套服务齐全、综合效益显著的精品旅游景区,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收入分别增长25%和30%以上。
四、2013年重点任务及分解
(一)编制景区规划。
上半年,完成娄山关旅游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共青湖旅游综合体修建性详细规划由中铁集团负责完成,苟坝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创新区、湄潭茶海休闲度假旅游景区、中国长征文化博览园等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由所在地县、区(市)政府牵头完成编制并按程序报批实施;
年底前其他旅游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由辖区县级政府牵头负责完成,并按程序报批实施。
(责任单位: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文体广电局)
(二)启动11个重点示范景区建设。
今年启动赤水景区、茅台旅游综合体景区、湄潭茶海休闲度假景区、凤冈茶海旅游景区、土城红色文化旅游景区、娄山关生态文化旅游区、遵义红色旅游综合体(遵义会议会址景区)、共青湖休闲旅游综合体、飞龙湖休闲度假旅游景区、黄莲山地高山生态旅游区、苟坝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创新区等11个旅游重点示范景区建设。
全年完成旅游投资70亿元以上(具体项目投资计划见附表),新建或改造景区旅游公路20公里,建成景区步道10公里、游客服务中心7个、停车场4个、旅游厕所6座。
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三)加快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
全力办好遵义第二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重点开发民族文化旅游演艺项目,承办好“娄山关-海龙屯户外挑战赛”体育赛事活动,建立景区风情演出、大众娱乐演出、小剧场演出等多层次、多种类民族民间演出产品体系。
打造仡佬古寨等民族特色旅游品牌,完善休闲度假功能和旅游服务功能,完成务川仡佬族文化旅游区古寨民居和手工作坊修复、修缮。
通过实施品牌塑造计划。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旅游局、市发改委、市文体广电局、市民宗局)
(四)加强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重点推进旅游主要交通道路沿线绿化及景观建设。
8月底前完成杭瑞高速遵义段工程建设并通车,开工建设210国道改线项目,加快建设新站至黄莲公路,启动连接老城区的城市干道建设,抓好高新快线、九节滩至汇川大道、遵义大道等城市旅游干道建设,启动一批旅游绿道、生态路、景观路、文化路项目建设。
二是加快景区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开工建设遵义会义会址改扩建工程、赤水露营度假基地、共青湖户外山地旅游基地、桐梓等乡村旅游区提档升级、茅台镇酒文化展示体验区,以及湄潭茶海休闲渡假旅游景区、赤水旅游景区等景区酒店、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标识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是加强旅游景区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和旅游购物中心建设。
四是积极挖掘和开发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服饰、工艺品、乐器、食品以及花卉、盆景、奇石等旅游商品。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旅游局)
(五)加强旅游景区综合管理和功能建设。
分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全市旅游景区现场大会,通过现场参观、典型发言、经验交流,推进我市“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工作。
抓好行业质量监管,拓展和延伸监管区域,实现质量监管全覆盖,提高景区管理水平,杜绝安全事故和欺客、宰客现象发生。
完善景区数字化旅游管理和服务功能,加快构建全市统一、规范的旅游景区信息技术平台,加强旅游景区交通、安全监控信息设施建设,启动湄潭茶海休闲度假智慧旅游景区建设。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安监局、市工能委、市旅游局)
(六)加大旅游景区整体包装、对外宣传和市场营销力度。
创新旅游景区市场宣传促销工作手段,充分利用互联网、3G移动通信、数字旅游平台等新渠道开展旅游推广和产品营销,形成多平台、深层次、立体化的宣传营销推广格局。
抓好重点客源市场促销,针对川渝市场、长三角、泛珠三角、环渤海及其周边主体市场,多渠道开展宣传促销。
利用品牌活动搭建促销平台,以“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第十五届中国科学年会”、“第三届酒博会暨投洽会”、“中国民族文化博览会”等活动为重点,开展有创意、有影响的旅游景区文化品牌宣传,提高旅游景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旅游局)
(七)加大旅游招商力度。
完成17个旅游景区招商项目库建设,印制旅游招商项目书,对符合条件的旅游景区项目纳入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库管理。
召开金融机构支持旅游景区座谈会,建立旅游景区金融服务体系。
利用“第三届酒博会暨投洽会”、“泛珠合作论坛”、“香港活动周”和“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等,建立“长三角”、“泛珠三角”和“环渤海”旅游招商平台,加强与对口帮扶城市的沟通,引进一批有实力的大型投资商和管理集团。
力争完成300亿元旅游招商项目签约任务。
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旅游局)
(八)完善景区人才工作机制。
进一步优化旅游景区人才发展环境,健全引进、培养、使用人才的激励机制。
建立完善多层次的旅游人才培训教育体系,抓好旅游行政管理人才、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旅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旅游高技能人才队伍和乡村旅游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全年培训旅游景区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次,提升旅游景区经营管理、规划建设和接待服务水平。
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敖鸿任组长,冯光才、杨斌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县、区(市)人民政府县、区(市)长为成员的遵义“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市“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工作,制定推进“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工作相关方案和计划,建立专项工作推动机制;
指导全市相关规划编制工作,收集相关资料,撰写上报信息,一个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议,研究解决“100个旅游景区”招商、建设的有关问题,建立鼓励旅游招商奖励制度;
实行一个月进行一次工作调度,一个季度进行一次工作检查,年底进行一次总结;
安排
“100个旅游景区”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旅游接待设施贷款贴息补助;
指导“100个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负责指导“100个旅游景区”发展对策研究、考核标准制定,并开展考核;
负责指导旅游景区安全、旅游商品开发工作和景区信息化建设工作及景区管理、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指导“100个旅游景区”旅游产品定位和市场营销,对旅游景区建设工作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和指导“100个旅游景区”服务质量管理和酒店建设工作。
各县、区(市)旅游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具体负责“100个旅游景区”所辖区范围内的旅游景区和项目规划、招商、建设、宣传、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区(市)旅游局(办)局长(主任)为旅游景区和项目招商、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
(三)整合资源、全力保障。
1.2013年市级财政追加2000万元旅游专项资金,对全市进入“100个旅游景区”的17个旅游景区规划编制给予补助。
同时,加大对省级专项资金的申请力度。
2.各县、区(市)政府应安排相应的“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发展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景区开发、建设、保护的资金配套及招商引资需求。
3.要建立联动机制,发改、交通、生态、水利、小城镇、林业、环境保护、扶贫开发等方面的资金和项目重点支持“100个旅游景区”建设。
4.市发展改革委安排的预算内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要向17个旅游景区倾斜,原则上每个景区都要安排一定额度的前期工作经费。
5.市环保局要加大工矿企业环境执法力度,确保旅游景区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
6.市住建局要结合“100个旅游景区”的实施,加大旅游城镇和城市综合体建设,形成一批旅游要素集聚的旅游服务区。
7.市交通局要把“100个旅游景区”的路网建设纳入重点。
8.市水利局要加大景区内水利设施建设。
9.市林业局要支持“100个旅游景区”绿化建设。
10.市扶贫办要把“100个旅游景区”作为重点,扶持景区周边发展乡村旅游。
(四)拓宽融资渠道。
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和延长贷款期限;
争取各商业银行对旅游景区项目给予直贷。
积极探索搭建旅游要素、项目产权交易平台,推动旅游资源向资本转化,支持鼓励旅游景区以旅游项目收益权或收费权作为质押,向银行贷款融资或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私募股权、信托等方式融资。
各级政府要创造宽松环境,提供优质服务,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
(五)加大用地支持。
各级政府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向旅游景区倾斜,用地指标在各地切块指标中优先安排。
旅游景区土地出让收益扣除国家规定提取的各项专项资金(基金)外,全部用于支持旅游景区建设。
(六)鼓励扶持典型。
加强旅游景区建设经验交流,探索推进旅游景区建设的有效途径,树立一批有特色、有成效、有影响的典型示范工程。
市级财政另行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按时完成2013年度建设目标任务的旅游景区予以资金补助。
(七)加强督促检查。
建立旅游景区信息通报制度,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半年通报、年度考核”,每季度向市政府汇报工作推进情况。
加大对“100个旅游景区”建设的督查力度,纳入市级政府督查事项,分解落实旅游景区建设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100个旅游景区”建设跟踪、监控评估和动态管理制度以及专家评估机制,定期对景区建设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将建议省旅游局把该景区从“100个旅游景区”中调整出来,同时不再享受“100个旅游景区”的优惠政策。
(八)营造舆论氛围。
各地要强化服务意识,大局意识,紧密协作,上下联动,统筹协调,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旅游景区建设工作,共同营造稳定、和谐的建设环境。
新闻单位要加大对“100个旅游景区”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典型事迹,营造各方关心支持旅游景区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遵义市旅游局
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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