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劳务分包招标文件主要条款报审文本分解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8858269
- 上传时间:2023-01-01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26.84KB
51劳务分包招标文件主要条款报审文本分解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51劳务分包招标文件主要条款报审文本分解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51劳务分包招标文件主要条款报审文本分解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合格,质量奖项为无
9.9总包单位承包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3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3年10月30日
计划总工期:
30日历天。
第十条现场情况介绍
10.1现场场地:
具备施工条件
10.2现场临时设施:
招标人提供
10.3现场机械配置:
小型机具
10.4生活区设置:
根据总包制定位置搭设
第十一条发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清工、小型机具、手使工具及小辅料)
11.1发包范围:
图纸所示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11.2工作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及相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完成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的施工任务
11.2.1道路作业:
/
11.2.2雨污水作业:
图纸内的沟槽、管道安装及检查井砌筑
11.2.3桥梁作业:
11.2.4给水作业:
11.2.9焊接作业:
11.2.10水暖电安装:
11.2.11钣金工程作业:
11.2.12架线工程作业:
11.2.13土方作业:
挖槽及回填
11.2.14其它作业:
图纸范围内需要做的预留、预埋工作等
第十二条目标要求
12.1分包单位的承包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1)计划开竣工时间:
自2013年10月1日开至2013年10月30日竣工。
2)承包人以发包人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制定分部、分项或分阶段施工计划并在得到发包人认同并书面签字后,按计划实施。
3)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非发包人或承包人责任造成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工期推迟的。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
发包人认为承包人应当暂停工作的,承包人应暂停工作。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随时向发包人通报事件进展情况直至事件解除;
(2)设计变更致使工程量增加;
(3)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需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5)发包人同意的其他情况。
(6)由于上述(3)、(4)项原因造成承包人窝工的,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
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
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12.2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为合格,奖项要求确保无;
奖项费用含在总价中,但此项费用须单列说明。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作业时,须按照建筑设计的要求和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并应满足双方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或质量奖项要求。
如未能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或奖项要求时,发包人将扣除此项费用外,承包人还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违约金。
4)如图纸所示或发包人指令与国家或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时,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5)承包人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在洽商变更取得文字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工程验收以《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
阶段验收,在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书面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道工序施工或投入使用的,则视为符合合同要求;
承包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后,由承包人在28日内提交施工资料,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及监理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书面手续。
12.3安全生产要求: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做到无重伤以上事故,轻伤率小于0.15‰,无重大机械伤害事故,无食物中毒事故,无火警事故。
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防火、保卫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施工,保证安全。
3)承包人应根据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制度。
4)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及临时用电设施、设备,必须经相关部门认证的符合生产要求的合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在安装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5)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人员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6)对在施工中发现的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古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文物,或其他危险物品、放射性污染源或不明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应在24小时内上报文物等相关管理部门。
因保护文物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必要时工期相应顺延。
对隐瞒不报造成文物破坏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7)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配戴安全防护用具;
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坏的,必须事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8)禁止在施工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对可能影响人身安全的要,任何人都应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规劝或制止。
9)设立兼专职治安管理员。
严格执行《北京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治安协议书》职责。
10)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2)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应及时上报;
(3)事故的处理,以国家有关事故处理规定由相关部门认定;
(4)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以及伤亡家属的安抚工作,以避免过激行为发生。
12.4 文明施工要求:
施工现场场容、噪声、污水排放、垃圾分类、控制扬尘、节水、节电、车辆进出现场、施工作业时间的规定及生活区、宿舍管理等,均应达到和符合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验收标准。
1)场容管理——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补充标准》执行,实施标准化施工管理。
对施工期间噪声大的工作须进行隔音封闭处理,对周围生活环境产生影响的工序安排在白天进行。
施工作业人员每天要清理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不乱堆放料具和杂物,成立专职文明施工保洁小组进行管理。
2)生活区及宿舍管理——承包人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京建施[2003]382号)及北京建工集团的相关规定设置并管理。
3)食堂达标管理①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做到食堂设施、设备达到和符合管理要求,做到“三证”(即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健康证和培训证)齐全,人员实际操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②食堂内外要整洁,炊具、餐具要有生熟标识、分开操作,且要及时清洗,定期消毒和保管。
③无腐烂变质食品。
④操作人员上岗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保持个人卫生。
⑤有灭鼠、防蝇措施,做到无鼠、无蝇、无蛛网,⑥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值班制度。
12.5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
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承包人应将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使用计划提前10日上报给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将在1日供应到位。
在需要承包人运输、装卸材料时,承包人必须及时进行,以保证承包人的正常施工,费用另行约定。
如出现“停工待料”等特殊情况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
2)材料进场时,经过双方对进场的材料数量和质量进行清点验收后,统一造册专人保管。
如承包人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需要更换或调整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
3)承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及构配件。
因保管不善造成浪费、损坏、丢失时。
承包人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钢筋、混凝土、模板、脚手架、砂砾料等主材
5)承包人自行解决的材料和工具是:
(1)自带生产工具:
铁锨、镐、手推车、扫帚、铁锤、撬棍、攒子、钢丝刷、辊子、毛刷、水桶、灰桶、胶皮管、安全带、安全帽、电气焊面罩、胶鞋、绝缘手套等全部结构施工所需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安全用品及劳保用品必须是正规检测部门,经过定期检测,发给合格证书,且在合格期限范围内的)。
(2)自带中小型机具:
施工所需的所有机具和手持电动工具(220V以下包括200V)(电气用品、机械工具用品必须是经定期检测,有合格证书,且在合格期限范围内的)。
(3)一般辅助工具:
焊线帽、水平仪、经纬仪、钢卷尺、小线、暂电用各类遥表等。
(4)自备材料(辅材及低值易耗品):
钢板止水带、止水胶条、钢筋直螺纹接头、木工穿墙螺栓、垫片、各种螺栓、火烧丝、铅丝、钉子、铅丝、模板油、脱模剂、防锈漆、预埋件、胶带、胶条、钢丝棉、锯条、锯片、钻头、砂纸、氧气、乙炔、焊条、建筑胶、铅油、线麻、砼垫块等。
12.5劳务分包与劳务用工管理
1)承包方进入现场施工前须按要求与发包方签订《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现场安全生产、技术质量、消防保卫、材料管理等管理《协议》方可进场施工作业;
2)承包方应按本市行业管理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对违反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按相关用工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承包方应选派与其依法签订有《劳动合同》和依法为员工建立各项劳动保障及劳动保险的施工作业人员进场施工作业。
现场施工作业人员须按实名制要求进行管理。
为便于发包方的监督管理,承包方应在人员进场前将人员《备案名册》、《身份证证件》、《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背书或粘贴在《劳动合同》中报发包方审核,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还应向安全部门提交《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
未办理以上手续人员严禁进场施工作业或逗留;
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应建立相应的施工人员调配计划、人员增减台帐、考勤记录,工资发凭证(工资单)等资料档案,并及时向发包方提交。
4)承包方应依据本工程施工要求,配备技术素质较高、管理水平较强、管理人员配套的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和管理班子人员,所有人员须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劳动力管理员等管理人员不低于人员总数的8%,并应具有处理现场突发事件、调节稳定队伍的能力;
信号工、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达到100%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使用过期证和假证,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5)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如承包方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主要管理人员,经查实后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与承包方解除合同关系,承包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6)对于不合格或不服从发包方管理的管理人员或施工作业人员,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更换,承包方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无条件及时更换符合要求的人员到岗;
7)生活区需专人管理,人员出入实行登记。
宿舍、食堂、娱乐活动室及盥洗室、淋浴间、厕所保持干净整洁,做好消毒卫生等防疫工作;
8)现场内施工作业人员严禁私招乱雇,并不得使用未成年工以及生理上有缺陷或患有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其他疾病人员。
9)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进行转包。
如有转包,一经发现将按违约处理,且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及时清退出场,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10)承包人现场施工人员应做到服装、安全帽统一配备。
第十三条投标报价要求
13.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中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包括:
1)人工费、各项管理费、劳动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险)、劳动保护、利润、税金(含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税费)及其它应缴费用;
2)含220V以内小型机具和手使工具使用及维护费;
3)辅材费、现场300米内各种材料、料具清理倒运费;
4)冬、雨季施工、现场清理费;
5)工程修补、剔凿处理、成品保护费;
6)地区性停电、停水等特殊情况的窝工费和不可避免的技术间歇误工费;
7)迎接质检站、文明工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长城杯验收等其间用工费用;
8)生活区管理费用;
9)现场临水、临电施工配合及维护用工费用;
10)临时用工、往返路费、交通费;
11)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含奖项费用)、工期进度费用;
13.2报价依据:
招标文件、建筑施工图、技术规范;
13.3报价的计价方法按:
《建工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3.4报价方式:
按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进行报价,分析报价明细,并汇出总价,最终按建筑面积报每米单方造价
1)平米面积的计算规则为:
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建筑面积
2)平米面积的变更规则为:
发生设计变更承重墙体轴线距离而导致的结构外形变化或楼层增减的情况时,则建筑面积按2001年《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计算规则计算,否则不发生建筑面积变更事宜,即最终结算建筑面积执行招标文件给定的建筑面积。
13.5报价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1)本报价一旦中标既为承包人对本工程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达到的目标要求的承包价格。
投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以往投标经验与自身施工实力,充分考虑合同期内人工费上涨、税收与各种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进行报价;
2)本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除经发包人和承包人书面确认的洽商变更或价格风险幅度超出约定范围的,不再进行调整;
3)变更洽商调整方法为:
单项价格在3000元以内的不进行调整(含3000元),变更单项在3000元以上的按双方约定的计价原则进行调整。
4)请投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以往投标经验与自身施工实力,充分考虑合同期内人工费上涨、税收与各种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进行报价;
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劳务项目投标书》、《工程量清单》所列及标明的工程数量的各细目填写单价与合价。
单价取两位小数,合价一律取整。
对投标人应填写而未能填写的单价与合价的工程细目,招标人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细目的单价与合价中。
(使用清单报价的)
6)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数量或依据图纸计算的数量出入较大时,应及时要求招标人进行核算。
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予以更正,应以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为准。
7)投标人须将计算出的投标合同总价填入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
写入《劳务项目投标书》的投标总价(以人民币取整表示)应与汇总表中的总价一致。
投标总价以中文大写和数字分别表示,当出现不一致时,以《投标书》中的中文大写为准。
8)对于正式施工图纸标明的但未包含在招标的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量的工程细目(包括招标清单中未标明工程数量的细目),招标人将通过增补清单的形式予以补充。
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工程量以业主或招标人现场签认量为准。
9)投标人所有降低成本的措施费用均应落实在各工程细目中,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
第十四条劳务费结算与支付
14.1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14.2结算:
1)每月25日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上月实际完成部位或工作内容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和监理方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书面资料之日起28日内对承包人完成的实物量进行验收确认。
经对质量、工期和安全以及文明施工等验收达到和符合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将按合同双方约定的方式予以结算并支付价款;
2)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在28日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并及时将料具完好交还办完退还手续。
之后,发包人将在28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确认予以最终结算。
预期不予核实的视同认可上报结算资料内容及退还料具。
14.3支付:
劳务费每月10日前随工程进度支付不低于上月已结实际完成量的95%价款,预留5%维修费,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扣除发生的费用,余款一次性全部结清。
14.4劳务费结算与支付须由双方确认的专人负责办理,办理时以支票银行转账方式进行。
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给付劳务费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供收款证明(发票),承包人不能提供或不予提供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
14.5由于发包人将劳务费支付给双方确认的收款人以外的人员或以现金方式支付以及其他违规行为支付劳务费造成后果的,由发包人负责;
由于承包人在收到劳务费后,产生的内部分配等纠纷问题,由承包人负责。
14.6当双方对承包价格的结算、支付产生争议时,按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双方职责
15.1发包人职责:
1)负责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合同职责。
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管理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业主负责。
负责施工进度、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生产交底、劳务管理、文明施工、治安消防、材料领用、行政卫生等方面的监督与管理以及办理洽商签证;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制定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安全防护设备,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负责提供大型机械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使用以及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的协调;
6)负责提供施工所需图纸(包括技术说明)和发包人供应材料,对承包人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抽查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负责组织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竣工验收职责;
7)检查承包人实名制落实情况,对未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禁止其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
8)当发现承包人存在未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行为时,应自发现之日起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人,并提出明确要求,逾期不行使告知权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9)对劳务作业过程中的变更洽商及承包人停工、窝工损失给于及时签认;
10)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自收到承包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答复承包人;
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结算资料。
10)结算完成后,发包人自结算完成之日起28日内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合同价款的支付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
11)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本项目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2)其它发包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15.2承包人职责:
1)承包人就承包的工程与发包人共同对建设方(业主方)承担连带责任;
2)服从发包人的管理,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的监督、检查;
接受发包人对其设备、材料的保管、使用以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
(要求全院持证上岗)
3)按发包人发出的指令,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须100%持证上岗),并做好施工原始记录的收集、整理并及时提交报表配合发包人办理交工验收手续;
4)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的施工规范,依据设计标准和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处罚;
5)按照企业合法独立经营的有关规定保证与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为其人员参加各项劳动社会保障险(包括劳动用工、生命安全、医疗保险等保障);
6)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实名制管理。
负责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登记备案,做好工人出勤记录,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进度;
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环卫、消防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7)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要求,每月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材料》、《机械设备》的使用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或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发包人核准后组织安排合理的劳动力实施施工作业;
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9)教育员工自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拒绝或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对违章行为有权检举和揭发;
做好与本工程其它专业施工分包单位的协作配合,遇有矛盾时,服从发包人的统一协调和安排;
10)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承包人责任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处罚;
11)承包人须服从发包人施工项目部发出的指令;
12)承包人收到劳务费后须首先支付工人的劳动报酬,保存好发放凭证同时应向发包人提供凭证复印件。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
当争议产生时,双方协商解决。
在协商不能达成共识时,可向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第十七条招标文件的解释招标人对本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八条附件
特别提示:
1.承包人在根据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管理能力及施工技术能力编制投标文件同时,应充分考虑中标后承揽工程施工过程期间,可能出现的不确定的各种风险因素,做出切合自身实际能力的投标响应。
2.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作为发包人考察其技术实力和实际施工经验的依据。
工程实际施工时,以发包人现场正式备案发布的施工方案为准。
编制说明:
以上为我单位为该工程此次劳务分包编制的劳务招标文件主要条款。
招标申报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
各业务口管理人员签字:
劳务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
物资管理:
机械管理:
质量管理:
预算管理:
技术管理:
年月日
施工质量规范与标准
1.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序号
图集号
名称
备注
1
GB50026-2007
工程测量规范
2
GB50203-201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
GB50204-20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4
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5
GB50209-2010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51 劳务 分包 招标 文件 主要 条款 报审 文本 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