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环评证乙字第2806号22120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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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环评证乙字第2806号22120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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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废水来源于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和浇注砼后的冲洗水、暴雨形成的地表径流等。
其中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45t/d,整个施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共3.3万t。
③噪声来源于施工中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设备安装、室内装修各阶段的机械设备噪声,声级范围在71~90dB(A)之间。
④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废土、废建筑材料、装修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
⑤建设项目土建过程需开挖地面,预计需挖土12.0万立方米,将产生临时挖土方,这些临时堆放的挖方在一定时期内形成新的表层土壤,植被覆盖率为零,土的沙性程度高,经雨水冲刷,将会产生水土流失。
(3)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
①废水主要为小区住宅、商铺、会所、物业管理办公日常生活污水,其排放量为394t/d,其中CODcr产生量为92kg/d,BOD5产生量为66kg/d,SS产生量为34kg/d,氨氮产生量为14kg/d。
②废气主要为停车库汽车排放的尾气,另外还有备用柴油发电机烟气、油烟废气和生活垃圾收集间散发的恶臭气体。
停车库汽车尾气主要含有CO、THC、NOx等污染物。
地下停车库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
0.6459mg/m3,THC:
0.0114mg/m3,NOx:
0.0117mg/m3。
地下车库共设置9个排气口,单个排气口污染物排放速率为CO:
0.0459kg/h,THC:
0.0008kg/h,NOx:
0.0008kg/h。
③噪声主要为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备用柴油发电机和水泵等机电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范围在65~100dB(A)之间。
④固体废物主要为小区生活垃圾,共1.9t/d。
⑤项目建成后,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了原有的人工和自然景观,使新的人工景观得到建立和加强,各景观要素之间的联系发生变化。
原有地块杂乱及破旧局面得到改善,塑造了整体崭新、休闲的人居景观,这些景观的确立带来的影响是长期、良性的。
(4)清洁生产及节能分析
本项目能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施工方式选择、优化建设方案、建筑材料选用、节能降耗、废物回收等方面,基本体现了清洁生产的总体思想。
(5)小区商铺定位分析
项目商铺定位于服装、水果、糖、烟酒、药店等行业的经营销售,不从事于餐饮业、娱乐业,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商铺从事的经营活动对小区住户及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居民楼内不得兴办产生噪声污染的娱乐场点、机动车修配厂及其他超标准排放噪声的加工厂;
禁止在居民区内兴办产生恶臭、异味的修理业、加工等服务业。
3环境质量现状
(1)汕头港及汕头港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各项调查水质指标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三类标准,水质现状较好。
(2)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SO2日总平均浓度为0.019mg/Nm3,NO2日总平均浓度为0.014mg/Nm3,PM10日总平均浓度为0.030mg/Nm3,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
(3)场址周围测点噪声昼间Leq值在58.3dB(A)~69.6dB(A)之间,平均值为63.1dB(A);
夜间Leq值在48.2dB(A)~67.1dB(A)之间,平均值为56.2dB(A)。
噪声昼间Leq平均值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3.1dB(A),夜间Leq平均值超过2类标准6.2dB(A)。
尤其是场址北边界受黄河路交通噪声影响,昼、夜间Leq值分别超标9.6、17.1dB(A),此外,场址西边界受工业企业营运噪声影响,昼、夜间Leq值分别超标3.3、3.5dB(A)。
可见,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差。
项目周围敏感点为场址西侧商住楼(包括汕头市地震局,位于该楼第一、二层)、场址南侧的紫茵庄东区商住楼、紫茵庄西区商住楼、汕头市龙湖区检察院、汕头市公安局,经监测统计,各敏感点监测点噪声昼间Leq值在53.2dB(A)~58.3dB(A)之间;
夜间Leq值在45.5dB(A)~49.5dB(A)之间。
各敏感点噪声昼、夜Leq值均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黄河路项目路段交通噪声昼间Leq值为70.8dB(A),夜间Leq值为67.8dB(A),昼、夜间Leq值分别超过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0.8、12.8dB(A)。
黄河路项目路段昼间车流总量为2433辆/小时,夜间车流总量为1542辆/小时。
总体来看,黄河路项目路段车流量较大。
4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与分析
(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
①项目施工噪声对场址边界的影响
基础工程阶段:
主要为昼间作业,土石方施工过程对边界的噪声贡献值为77.9dB(A),昼间超标2.9dB(A);
采用静压打桩施工对边界的噪声贡献值为77.9dB(A),符合评价标准,对边界的影响较小。
主体工程阶段:
昼夜作业情况下,对边界的噪声贡献值均为77.9dB(A),昼间超标7.9dB(A),夜间超标22.9dB(A),对边界影响较大,尤其夜间施工影响严重。
设备安装:
昼夜作业情况下,对边界的贡献值均为72.2dB(A),昼间超2.2dB(A),夜间超标17.2dB(A),对边界影响较大,尤其夜间施工影响严重。
室内装修阶段:
昼夜间作业情况下,室内复合声源衰减至边界处的贡献值均为79.4dB(A),昼间超14.4dB(A),夜间超标24.4dB(A),对边界影响较大。
可见,项目施工期间对场址边界影响总体较大,主要是施工设备相对集中,且距离场界较近,不利于噪声衰减。
因此应采取低噪声施工设备、边界设立噪声隔离墙、夜间停止作业等措施实施噪声防护,尽量降低施工噪声对项目边界的影响。
②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经预测,场址西侧商住楼昼间等效声级预测值为73.5dB(A),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13.5dB(A),夜间等效声级预测值为73.4dB(A),超标23.4dB(A);
汕头市地震局昼间等效声级预测值为73.5dB(A),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13.5dB(A),夜间等效声级预测值为73.4dB(A),超标23.4dB(A);
紫茵庄东区商住楼昼间等效声级预测值为70.1dB(A),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10.1dB(A),夜间等效声级预测值为69.9dB(A),超标19.9dB(A);
紫茵庄西区商住楼昼间等效声级预测值为58.8dB(A),符合标准要求,夜间等效声级预测值为53.6dB(A),超标3.6dB(A);
汕头市龙湖区检察院办公楼昼间等效声级预测值为59.8dB(A),符合标准要求,夜间等效声级预测值为55.5dB(A),超标5.5dB(A);
汕头市公安局办公楼昼间等效声级预测值为54.8dB(A),符合标准要求,夜间等效声级预测值为51.0dB(A),超标1.0dB(A)。
上述敏感点昼间受影响人口约1092人;
夜间受影响人口约2910人。
可见,施工期间噪声对场址西侧商住楼、汕头市地震局、紫茵庄东区商住楼、紫茵庄西区商住楼、汕头市龙湖区检察院办公楼及汕头市公安局办公楼等敏感区产生较大影响,受影响人口约为2910人。
为此,项目工程施工期间应积极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防治应尽量从噪声源和接收者双方考虑,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旧建筑物拆除、施工、开挖和回填过程,以及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和堆砌过程所带来的扬尘;
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尾气;
房屋装修阶段的油漆废气,将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必须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制定合理的防治措施。
(3)施工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和浇注砼后的冲洗水、暴雨形成的地表径流等。
项目施工时产生的这些污水如不经处理直接进入水体后,会增加纳污水体中的污染物负荷,废水中的COD、P将使纳污水体富营养化,水体中藻类大量繁殖,使水体中的DO含量下降,破坏水生生态系统的生态平衡;
废水中的动植物油和石油类易在水面形成油膜,导致水中DO的减少,严重时可影响水生浮游生物和鱼类的生长。
(4)项目工程共需挖土约12.0万立方米,需约填土0.8万立方米。
对于剩余的11.2万立方米弃土,建设单位拟运往项目场址隔紫茵东街的空地临时堆放(该空地为充耀花园(二期)项目场址,土方堆场拟设置围堰及排水设施,并进行覆盖遮挡),将来与充耀花园(二期)项目工程的弃土一并外运至汕头市城管部门指定或认可的建筑废料渣土场妥善处置,影响不大。
废弃的施工建筑废料必须集中运往城市指定的渣土受纳场,对施工场地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在项目施工期会进行挖土、堆土等建设活动,遇到雨季,施工时造成裸露的地面遭雨淋和地面径流冲刷会引起水土流失。
如加强施工场地和临时用地的围护,施工结束后立即对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则水土流失的影响较小。
5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1)项目排水系统拟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小区生活污水(其中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进行初步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汇入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汕头港。
项目小区建成投入使用后,污水总排放量为394t/d,CODcr排放量为92kg/d,项目排污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汕头港水体中污染物的负荷,对水环境质量存在不利的影响,但总的来说,项目生活污水经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评价海域影响不大。
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位于海湾大桥北引道侧200m、中泰立交桥中心南侧1100m处,远期总设计规模为处理污水量34万m3/d,设计纳污范围是梅溪河以东、新津河以西的中心城区,采用A2/O氧化沟处理工艺处理废水,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的要求。
现状一期工程(含技改)及二期一阶段工程规模达到处理污水量26万m3/d,已于2008年年底建成并投产运行。
本项目处于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含技改)及二期一阶段纳污范围内。
(2)项目地面停车库为敞开型结构,汽车尾气很容易自然逸散,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地下停车库废气拟采用通风排气设施收集后,引至地面架空层吊顶标高处水平吹出,项目地下车库共设置9个排气口,排气口高度为4.6米。
项目地下车库排气口处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
0.0117mg/m3,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CO≤1000mg/m3、THC≤120mg/m3、NOx≤120mg/m3)的规定。
单个排气口污染物排放速率为CO:
0.0008kg/h,各污染物排放速率均符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项目地下车库在满负荷工况下,排气口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可见项目停车库汽车尾气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备用柴油发电机组设置于地下室,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小,经净化处理(可采用水喷淋或静电吸附净化)后再通过专用排烟管道引至第2幢第25层天面高空排放。
项目小区配套柴油发电机属备用应急电源性质,废气排放为短期影响,无长期影响问题,经净化处理和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小区采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生活能耗,液化石油气属清洁能源,燃烧后主要为二氧化碳和水,而SO2、NOX和烟尘等污染物产生量很少。
对于油烟废气,各居民住宅厨房基本都采用了家用吸排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所在楼天面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对小区生活垃圾收集间及公共场所定点设置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只要加强管理,采取定时清洗、喷洒除臭剂和消毒剂、缩短垃圾停留时间、采用密封车辆清运等措施控制垃圾恶臭,则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备用柴油发电机组、水泵均设置于地下室内,从环保角度看可利用地下室来屏蔽电机噪声,地下层隔声量能达到40dB以上,此外,各噪声源经配套较严格的隔声、减振、消声及吸声等降噪措施进行治理后,噪声对外界声环境的影响应不大。
小区会所、商铺及游泳池会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只要加强管理,严禁使用高音量音响设备,其对周围住户的影响不大。
小区大部分停车库位于地下,对进出地下车库汽车作禁鸣、限速要求后,从声源上控制了噪声强度,对外环境及工程本身的影响不大。
(4)项目小区配套垃圾收集间1个,拟置于第3幢3单元东侧地下室负一层,公共场所定点设置部分垃圾分类回收桶,可回收部分的垃圾实现回收综合利用。
住户的生活垃圾每日定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收运至城市垃圾场统一处置,对小区内外环境影响不大。
6外环境对拟建工程的影响分析
(1)工业企业外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小区场址周围工业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汕头市一邦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位于项目场址西侧,相隔5米通道)及汕头市华利汽修有限公司(位于场址西侧综合楼首层西部,与项目场址约相距50米)日常营运产生的焗漆房废气,以及场址南侧抽纱仓库内进驻的工业企业、场址北侧14街区内的工业企业日常营运产生的工艺废气,对项目小区的居民住宅楼会产生一定影响。
项目小区场址分别位于汕头市华利汽修有限公司东方位,位于场址南侧抽纱仓库内进驻的工业企业的北方位,均不处于大气污染源主导方向下方向,因此受汕头市华利汽修有限公司及南侧抽纱仓库内进驻的工业企业废气污染的机会较小,此外,抽纱仓库厂房仅为临时性质,有关部门将逐步予以搬迁,因此长期影响不大。
场址北侧14街区内的工业企业与项目场址相隔在220米以上,相隔较远,且以轻工型生产企业为主,以无组织工艺废气排放为主,没有大型的废气污染源,其工艺废气排放对项目小区影响不大。
汕头市一邦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虽处于项目小区下风向,但鉴于该公司(特别是焗漆房)与项目小区距离很近,预计该公司营运过程产生的焗漆废气对项目小区西南部住宅仍有较大的影响。
为确保项目小区的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与汕头市一邦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开展商谈,尽早促成该公司搬迁或取消焗漆项目;
此外,从本项目小区自身防护角度出发,建议项目场址西、南、北侧边界的绿化带应种植高大树种,并形成多层次的绿化结构,以有效吸附废气、粉尘。
通过上述项目自身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工业废气对项目小区住户的影响。
项目小区西侧汕头市奇士钟表有限公司、汕头市一邦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汕头市华利汽修有限公司以及场址南侧抽纱仓库进驻的工业企业日常产生营运噪声,对项目小区有一定影响,而北侧14街区内的工业企业距离项目小区距离较远(大于220米),工业噪声经传播、衰减后对项目小区影响很小。
根据汕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0年9月25日(正常天气状况下)一天内分昼、夜间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结果,项目场址西侧边界环境噪声昼间Leq平均值为63.3dB(A),夜间Leq平均值为53.5dB(A),分别超标3.3、3.5dB(A);
而项目场址南侧边界环境噪声昼间Leq平均值为58.3dB(A),夜间Leq平均值为48.2dB(A),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可见项目场址西侧边界受工业噪声影响较大,而南侧边界受工业噪声影响较小。
为有效降低外环境工业噪声对项目住户的影响,项目场址西、南侧边界应加强绿化,此外,建设单位应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对项目小区内的建筑物进行合理布局,调整房间使用功能,并对靠西、南边界住宅加装隔音门窗等措施,减轻工业企业营运噪声对居民日常生活、休息的影响。
(2)周边交通道路环境影响分析
可见,黄河路的交通噪声污染较为严重,此外,项目开发建设以后,会产生新的出行需求,由此产生的交通噪声,尤其夜间对小区临黄河路一侧的住宅楼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为保障项目小区内居民有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减轻交通噪声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对项目小区内的建筑物进行合理布局,通过调整房间使用功能,把对声环境要求较低的房间布置在临黄河路一侧,此外,通过在小区边界采取乔灌草种植相结合方式加强绿化建设,并对靠黄河路一侧住宅加装隔音门窗等措施,减轻道路交通噪声对居民日常生活、休息的影响。
(3)高楼风场的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建设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区域的风场结构和大气污染的时空分布,建议项目进行风洞实验确定建筑物的实际风荷载,并在结构设计中进行相应的抗风荷载设计,采取相应的高楼风场防护措施。
7环境风险分析
(1)施工建设中坍塌类型包括土方坍塌、脚手架坍塌、模板坍塌、拆除工程的坍塌、建筑物坍塌。
前四种一般发生在施工作业中,而后一种一般发生在使用过程中。
这类事故与土方工程边坡坡度、施工方法、土质均匀程度以及外荷载等情况有密切关系。
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如果不按相关的建筑施工规范和建筑安全条例进行,则会增加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应加严格强管理,严把质量关,按相关规范和程序进行施工建设,杜绝塌方事故的发生。
(2)本项目建筑密度为24.91%,容积率为4.5,项目小区计划建设3栋22层的商住楼。
项目建设潜在对区域地面沉降的环境影响。
高层建筑地面沉降的的危害表现在:
①由于受不均匀沉降的影响,易造成各类建筑物倾斜、裂缝,将发生大面积房屋开裂等。
地面沉降区在基底坚硬的基岩起伏较大或存在断裂带的情况下,往往会产生不均匀沉降,伴生地裂缝,同时导致建筑物开裂、错动、倾斜等,对城区建筑构成极大的威协。
②毁坏建筑物与生产设施。
容易导致城市地下管网,如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排水等管道变形或断裂及防空设施下沉,使市区交通道路破坏或变形,严重破坏城市基础设施。
③会造成雨季积水,形成洪水倒灌和内涝。
(3)地下车库受水浸的环境风险分析
洪涝灾害是不可完全避免的自然灾害。
在雨季来临时,区域连续暴雨将可能出现内涝、积水,存在地下车库被水浸的环境风险。
8景观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该小区旨在建设一个生态环境优美,空间形态丰富,建筑造型典雅的高级住宅小区。
小区的造景为园林式设计格局,优美精致,引人入胜。
小区内繁茂的绿化令人心旷神怡,小区空间形态丰富,建筑造型典雅,小区景观水色宜人,实现人与自然的完美融合,休闲愉悦居民身心健康的良好效果。
项目的建设,改变了场址用地的景观要素,提高了其美学质量和景观敏感度,场址用地由自然生态系统演变为以人工作用为主的生态系统,景观更加适合观赏、休闲、旅游。
场地景观经过改造,其美学质量得到较大的提高。
别致的建筑物和优美的园林景观,也提高了场址的景观敏感度。
本项目通过建筑外立面线条和色彩的变化,以柔和的乳黄色、浅蓝色和浅砖红色组成一副清新的建筑立面,照应周边建筑已形成的浅色彩环境,既无突兀之感,又不失特色。
根据汕头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7]汕规地字第065号),项目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项目场址西隔通道为商住楼,南隔小区路为紫茵庄东区商住楼,此外,场址东侧用地也拟进行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小区建成后可以与周围住宅区相互融合,与周边用地功能有较好的相容性与协调性。
(2)根据工程设计,项目计划建设3栋22层的商住楼,楼距在49.1~60.6米之间。
各建筑均南北朝向,保证住宅单元均有朝南房间。
建筑间距按《汕头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执行。
项目小区建筑设计上冬季阳光充足,夏季有利通风。
(3)项目生态适宜性评价得分值为7.3,生态适宜性满意度为中等的水平。
项目各小区交通设计基本合理,可以保证小区人流、车流通畅,停车位数量充足。
工程配套的市政条件良好,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基本上能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小。
项目建筑景观效果较好,能增强区域的景观敏感程度,对视觉的冲击增大,景观区位明显提高,不协调景点较少。
项目容积率为4.5,土地利用率较高,但同时也有负面作用,区内人居环境显得较为挤迫。
项目各小区设置了垃圾分类回收桶,但工程设计上未考虑中水回用问题,且太阳能利用尚得不到广泛应用,资源能源合理利用方面满意度相对较低。
建议项目应尽可能提高绿地率,适当降低容积率,增设中水回用和太阳能利用设施,将生态满意度提高到较满意的水平。
9环境社会经济损益分析
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压力,但是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是十分可观的。
项目总投资17100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和部分贷款。
项目收益主要依赖于住宅及商铺的销售。
项目的投资回收期约9年,利润率为10%,收益率为5%。
可见项目投资回收期短,经济效益较好。
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来看,项目的建设能促进汕头市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持续发展。
10公众参与
第一次公众参与调查采取网上公示的方式。
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采取现场走访、派发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
从基本情况的统计结果表明,参加本次调查的公众覆盖面广,代表了社会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的反映,基本上客观地反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建议。
接受调查的公众对象中,位于项目影响范围内的调查对象占85%,符合《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中相关规定。
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受调查的公众认为项目的建设会产生一定的施工噪声污染,对当地环境产生轻度至中度的影响,同意项目在配套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在该址建设;
大部分公众认为当地应该受到特别保护的是汕头市公安局及龙湖区检察院办公场所;
此外,大部分公众认为项目的建设对地方人居环境有利,对项目的建设持正面态度。
第三次公众参与调查采取网上公示的方式。
建设单位应与公众建立畅通的交流渠道,及时充分吸纳公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达到“全员参与”的最终目的。
并付诸行动,落实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好项目周围的环境质量。
11建议与要求
(1)要大力倡导绿色建筑理念。
在建筑设计、建造和使用中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即绿化、节约化、资源化、无害化和优美化。
项目的建设应坚持资源经济和较低费用原则、全寿命设计原则、宜人性设计原则、传统特色与现代技术相统一原则、建筑理论与环境科学相融合的原则。
(2)应采用静压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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