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钻抽放工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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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岩孔Ф75mm钻孔打1米3元,拔1米1.5元;
Ф90mm钻孔打1米4.5元,拔1米1.5元。
4.设备搬家钻场与钻场间,5~20m支50元(包括全部设备)。
超20m由跟班队长根据具体情况上浮。
5.当班单孔卡死钻杆不记工作量,不支付工资,并罚款100元,下班将钻杆捞出,工作量归捞出班,并加奖每米2元,若未将钻杆捞出,当班工资由跟班干部根据情况给予考核,原则上每人不能超过30元。
(二)地质孔
1.按局矿有关规定,顶板裂隙孔(指岩孔)进尺按抽放煤孔进尺3:
1进行折算。
2.顶板裂隙孔打钻进尺每米支3元。
3.拔钻杆每米支1.5元。
4.地质孔按抽放煤和岩孔工作量考核标准执行。
5.在四项指标较好完成及工资有节余的情况下,钻孔进尺单价可上浮20%。
其他人员适当上浮。
(四)特殊工作量
1.特殊情况发生计时工,由跟班决定,原则上每人20~60元,工作量饱满否则追究跟班责任,特殊工作量支付工资由跟班决定。
2.钻探工、当班维修工按工作量大小支付计件工资。
3.打钻组长享受本组人均计件工资的120%。
(队支付20%部分)
4.打钻班长享受本班人均计件工资的130%(当班支付平均人员100%,其余30%由区队支付)。
5.当班维修工保证设备完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享受当班人均计件工资的90%,帮忙打钻当班打钻由班组长另行支付工资。
6.大班维修工享受打钻计件人员人均工资不超过80%,小班机电工归小班组管理,享受本班组工资平均90%。
7.放水观测工享受打钻计件人员人均工资不超过90%,组长享受不超过120%,由区队支付工资。
如果管路有积水处理不及时现象,每次罚款50元。
四、有关规定
1.严格按设计方位、倾角进行施工,不带坡度规、线绳、丈量工具一次罚20元,施工中应不断校对,发现问题及时向队汇报,采取措施处理。
2.开孔不按设计方位、倾角施工,当班不计工作量,不支付工资。
3.单孔进尺低于设计孔深的,该孔按报废孔处理,不计工作量。
4.开孔前钻机必须稳好,打牢柱,否则按违章论处,一次罚100元。
5.施钻时将水辩轴损坏,一次罚50元。
6.打钻工作量弄虚作假,虚报打钻,干部撤职、工人开除,拔钻杆进尺1米均罚100元,设备搬家虚报1米罚20元。
7.设备搬家包括全部设备否则不计工作量,不支付工资。
8.当班出班时必须将每一钻场内浮煤、煤尘清理干净,否则一次罚50元。
用风打钻,钻场内应及时安设水幕。
不安水幕一次罚机电工100元,有水幕不正常使用一次罚打钻人员50元。
9.卡死钻杆当班未拔出,不计工作量,不支付工资,并罚100元。
10.施钻中出现问题或下班需带配件,工具要及时向区队汇报,否则罚50元,影响下班生产的根据情况严肃处理。
11.必须在现场地点交接班,没有完成整孔必须现场交接班,否则一切问题由上班负责,无故早上井脱岗每人罚50元,情节严重要严肃处理。
12.上向孔用水打钻交接班时不能停钻,施工下向孔时交接班期间不能停钻,否则卡死钻杆按有关规定处理。
13.出现误操作,损坏设备,配件或不交接班丢失东西应照价赔偿。
14.休班1~3天必须向班长请假,超过3天写请假条经队长批示,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50元,休班人员多不能保证正常生产,一次罚班长30元,班组长不准同时休班否则罚50元。
15.在正常打钻月份期间,钻探工、钻探小班机电工,生产班组长月出勤低于25个班者,不能享受盈利工资,出勤少一天浮动20元。
16.卡死钻杆不经区队跟班、值班同意不能私自搬家移位,否则一次罚300元。
17.当班工作量与个人工资分配上井后组长及时填写有关台帐和验收表,验收表先由组长填写,再有班长和跟班队长审查签名后生效,次日区队收回,不及时填写一次罚50元,工作量作废,填写内容不齐全一次罚30元,区队及时上墙公布接受监督。
18.当班出现停电、停水、停风等故障不能正常施钻,一律无工作量,不支付工资。
19.单台钻机小班进尺低于30米,不计工。
20.每月矿钻孔工程量计划下达后,区队考核人员工效问题,以区队分配给三班的钻孔进尺任务为准。
队计划比矿计划上浮不超15%。
21.月底以工作量记录,验收表支付人员工资,无记录视为无工作量,一概不支付工资。
22.当班没有完成钻孔进尺计划,上井后值班、跟班干部及当班人员来区队开追查会,并制定今后的防范措施由值班负责记录。
23.封孔组应做到天天封孔,必须将上一圆班打好的孔全部封完,少封一个罚20元,钻孔内瓦斯大应及时安排人员封孔带抽。
24.带抽一个月后浓度达40%以上每孔奖励5元,不能及时封孔,一次罚100元。
不是由于封孔人员原因,区队值班安排不到位影响封孔100元。
25.虚报封孔一个罚100元。
26.放水观测工做到班班检查抽放管路及时放水,所有钻场及时挂牌管理,出现管路漏气未及时发现一次罚20元,一个放水器不能正常放水影响抽放效果一次罚30元,一个钻场不及时挂牌管理一次罚10元,钻场钻孔内参数不按规定观测,虚报数据一次罚50元。
27.放水观测工至少每周对井下所有钻场观测一遍,及时上帐管理,违犯规定一次罚50元,不带齐工具一次罚30元。
28.放水观测工应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上井后及时填写台帐,否则一次罚30元,违犯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应严肃处理。
29.放水观测工出现空班一次罚50元。
第二部分;
抽放工作量、管理安装工资分配考核办法
一、工程量指标与工资考核内容
1.瓦斯泵工及管路安装工实行计时工资,日常管理纳入大班机电管理中。
2.井下泵房每班一人,地面泵房每班两人,瓦斯泵工每人月出勤不低于法定日天数,允许班长每月多出勤4个工。
3.管路安装工每人月出勤按法定日控制,负责井下抽放管路安装、回收、日常维护等工作,工作量较大时由区队研究支付加班工数,允许组长每月多出勤4个工。
4.当月完成钻孔工程量及抽放量考核指标,井下工人每月加奖80元,地面工人每月加奖60元,抽放率指标完成较好时,盈利工资可适当上浮。
5.出勤达不到法定日工数,不能享受盈利工资。
二、有关规定
1.瓦斯泵工必须在泵房内交接班,不交接班一次罚50元,出现空班一次罚100元。
2.不正常使用循环水一次罚30元。
3.泵房内所有数据认真观测,及时填写有关台帐、记录,及时向区队汇报,否则一次罚10~50元。
4.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否则一次罚50元(各自负责各自的卫生区)。
5.停泵检修严格按措施执行,无故停泵一次罚100元,并追究责任。
6.凡出现停泵,不论原因都应及时填写记录并及时向区队汇报,否则一次罚30元。
7.不按规定加添使用软化剂一次罚50元。
8.班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区队汇报否则罚款50元。
9.泵房内所有仪表、材料、设备、资料等看管好,防止闲人入内。
损坏、丢失东西照价赔偿。
10.熟悉操作规定,严格按规定停开泵。
11.管路安装组纳入机电大班日常管理,出现管路漏气不及时处理一次罚30元。
12.安装抽放管路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罚款200~500元。
13.钻场内管路应及时连接抽放,否则一次罚50元。
14.管路安装或拆除不能出现漏气现象,否则一次罚50元。
15.管路安装要平直,高度距地面不低于300mm,放水器应按规定安装,不符合规定一次罚50~100元。
16.出现管路高低不平、积水,影响抽放效果一次罚50元。
第三部分:
公休、探亲、伤、病等各种带薪假规定
1.除住院工伤外,各种带薪假岗位按矿劳资科工资办法,除伤、病假、其它带薪假,职工本人必须先写请假条,先由班组长签字同意后,再由单位主管领导审批,休假期满返矿后凭假条到劳资科审批工资支付天数,否则不支付工资。
2.各种带薪假全部依据鹤煤九办[2009]36号文关于下发“2009年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第四部分:
奖罚规定
一、全队班组长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风险押金奖罚规定
1.生产、机电班长及管理人员每人押金500元,其它组长每人押金300元,押金与本队安全及生产任务挂钩。
2.押金按季度奖罚兑现,每季度兑现25~50%。
3.因本队人员违章造成死亡事故或发生重大事故,全部押金冲消。
4.因本队人员违章造成1人重伤事故,事故责任者所在的班组(有班一律按班计算)班组长押金全部冲消,其它班组长及管理人员押金冲消1/4,依次类推。
5.钻孔工程量、瓦斯抽放量、抽放率及定额(8米/工)四项考核指标当月有一次未完成,扣发全队班组长及管理人员季度兑现额的1/4,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6.年度消灭重伤以上事故,较好完成四项考核指标,年终在工资有节余的情况下可执行一次兑现。
7.安全生产押金兑现是在队工资有节余的情况下进行的,否则不予兑现,凡安全生产押金冲消掉部分一律冲减我队包干工资。
二、发生事故及未完成公司、矿下达的生产任务指标,处罚分配规定如下
1.因本队人员违章造成死亡、重伤或发生重大事故,公司、矿对队处罚金额分配如下:
(1)责任者承担罚款总额的20%。
(2)事故责任者所在的班组(有班一律按班计算)承担罚款总额的40~70%。
(3)其余罚款总额的20~50%由全队其它人员承担。
(4)事故责任者承担罚款额较大时,月应保留工资550元,可逐月扣除。
2.钻孔工程量、瓦斯抽放量、抽放率及等额(8米/工)四项考核指标,若瓦斯抽放量鹤抽放率有一项未完成计划,全队职工工资总额均减发20%,钻孔工程量和定额(8米/工)有一项未完成计划,执行计件工资的全部人员工资总额均减发10%,依次类推。
第五部分:
一般规定
1.矿计划下达后,区队应及时下达队计划,分管干部要认真组织施工,确保四项指标的顺利完成。
2.职工应按时点名,迟到一次罚款5元,旷工一次罚50元。
3.职工班中无故上井或未完成任务升井,当天不给工,并按规定处罚。
4.点名不下井,当天不给工,并罚100元,私自改工一个罚200元。
5.井下工月实际出勤以月底定位系统给出的入井次数为准,多余工全部作废,其它人员按实际入井次数支付井下工。
6.在正常生产月份,打钻三班举行钻孔工程量劳动竞赛,每旬公布一次,月底统算,全月完成区队生产计划的前提下钻孔工程量第一名的生产班加奖1000元,如哪班完不成当月计划对本班罚1000元。
7.病、伤假及护理人员工资区队支付,其它带薪假工资由区队支付。
磕手碰脚类似工伤来区队休假,按矿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8.正常生产月份钻探工允许出满勤,其它人员出勤按法定日考核,若遇特殊情况(如放假、无地区打钻等)全队职工月出勤另定。
9.坚持每周五提前半小时点名制度,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措施、专业知识等,并进行有奖问答活动。
区队从包干工资中每月提取300~500元做为专项培训资金,以不断提高职工的专业技术水平。
10.工作中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经核查属实,一次给予不低于100元的奖励,并通报表扬。
11.区队安全无事故,四项考核指标完成较好,在工资有节余的情况下,经区队研究随时对全队职工及管理人员进行综合性奖励。
12.今年我队要加强管理,狠抓工作落实,明确责任,堵塞漏洞,狠反“三违”,全队职工齐心协力,努力工作,管好我队工资,为我矿安全生产,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做出贡献。
抽放队管理人员工资考核办法
根据鹤壁煤点九办[2009]36号文关于下发《2009年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抽放队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我队管理人员工资考核规定如下:
1.管理人员享受区队人均工资的1.2~1.6倍,在全队安全、生产较好完成四项考核指标的前提下可上浮0.2倍。
2.办事员享受管理人员人均赢利工资的0.4倍。
3.少出勤一天按月日历天数扣减一天工资。
4.达不到矿规定的入井次数,少一个扣100元。
5.抓“三违”指标每人每月100元,少多少扣工资多少。
6.以上管理办法经队领导和职工代表一致通过。
抽放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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