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18930041
- 上传时间:2023-01-02
- 格式:DOCX
- 页数:22
- 大小:25.68KB
顺德区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x
《顺德区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顺德区普惠性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五)财务状况良好。
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支付办园成本,保障保教活动的正常开展。
全园教职工工资总额占当年保教费收入和财政补贴两项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公有资产举办的幼儿园的比例不低于65%),教职工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年公用经费不低于保教费收入的20%。
(六)实施科学保教。
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省教育厅《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等要求,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创设丰富、适宜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科学开展保育教育活动,无“小学化”现象,无虐待、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无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申报之日起无区级以上(含区级)通报批评或处罚。
第六条村镇合办、村园镇办幼儿园,产权移交政府的小区配套幼儿园,社会组织参与管理的非牟利幼儿园等免租金举办的非营利性幼儿园,不需进行区级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可直接申请认定市级普惠性幼儿园。
此类幼儿园单独接受政府限价管理,省一级普惠性幼儿园不超过省一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限价标准的15%,市一级以下普惠性幼儿园不超过市一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限价标准的15%。
第七条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程序。
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分首次认定和期满重新认定。
(一)首次认定。
每年认定一次,认定后有效期为三年。
具体认定程序如下:
1.按照自愿原则,符合认定标准的幼儿园于当年3月1日前向镇(片区、街道)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镇(片区、街道)教育局在10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后报区教育局审批。
2.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力量进行评审,并在接受申报有效时间截止后30日内完成,通过评审的幼儿园名单通过官方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示的幼儿园法定代表人与镇(片区、街道)教育局签署办学承诺书,对获得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后有关收费标准、保教质量、办园行为、财务管理、安全工作等方面做出正式承诺。
承诺书由幼儿园和镇(片区、街道)教育局分别备存。
4.签署承诺书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公示并签署承诺书的幼儿园,由区教育局发文认定,向社会公布名单。
获得区级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授予“佛山市顺德区普惠性幼儿园”称号;
获得市级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授予佛山市“公益普惠性幼儿园”牌匾;
同时报当地财政、发改、人社等部门和市教育局备案。
(二)期满重新认定。
有效期满的普惠性幼儿园,可办理期满认定。
具体程序如下:
1.按照自愿原则,即将期满认定的幼儿园于期满前6个月内向镇(片区、街道)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镇(片区、街道)教育局在10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报区教育局审批。
2.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对申请单位所获财政资金开展审计工作,并在接受申报有效时间截止后90日内完成,通过审计的幼儿园名单通过官方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示的普惠性幼儿园法定代表人与镇(片区、街道)教育局签署办学承诺书,对获得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后有关收费标准、保教质量、办园行为、财务管理、安全工作等方面做出正式承诺。
4.签署承诺书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公示并签署承诺书的幼儿园,由区教育局发文认定,向社会公布名单和收费标准等,同时报当地财政、发改、人社等部门和市教育局备案。
三、普惠性幼儿园的扶持
第八条落实优惠政策。
通过采取减免租金、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
保障普惠性幼儿园在分类定级、评估指导、科研项目申报、教师培训和职称评审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
第九条扩大普惠性幼儿园办园资源。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资源及其他富余公共资源,除举办公办幼儿园之外,优先举办普惠性幼儿园。
第十条加大财政扶持。
落实《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3〕89号)及《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的意见》(佛府办[2015]5号)精神,对已认定的市级普惠性幼儿园实施生均公用经费补贴。
按相关制度文件对新建、改(扩)建的普惠性幼儿园进行园舍建设补贴。
区、镇(片区、街道)两级安排的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培训,优先考虑普惠性幼儿园。
具体财政扶持政策另文制定。
第十一条加强保教帮扶。
各镇(片区、街道)教育局要加强对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质量的帮扶力度,通过优质园结对帮扶、公办民办协同发展、派驻幼儿园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指导等多种途径,提升普惠性幼儿园保教水平。
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师资培训和保教工作的过程性指导,提高幼儿园教职工的专业素养和学历水平,鼓励和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开展教科研和园本培训,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防止和纠正“小学化”行为。
四、普惠性幼儿园的管理
第十二条加强质量管理。
镇(片区、街道)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幼儿园管理,加强对普惠性幼儿园办学方向、办学行为、办学条件、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有效监督,督促普惠性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质量。
要加强对普惠性幼儿园保教活动过程性指导和监测,鼓励和帮扶普惠性幼儿园创设有益于儿童主动探究和社会交往的环境教育,推行保教人员在保教过程中有效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
第十三条规范招生管理。
各镇(片区、街道)教育局统筹辖区内普惠性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招收3-6周岁的适龄幼儿。
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作为招生、编班的条件。
第十四条加强收费管理。
普惠性幼儿园要严格按照限价标准进行收费。
对本办法出台前申领我区园舍建设补贴的幼儿园,限价周期统一按其领取建园补贴后接受政府限价之日起计三年。
对本办法实施后申领我区园舍建设补贴的幼儿园,限价周期统一按其领取建园补贴后接受政府限价之日起计六年。
第十五条加强财务管理。
普惠性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预决算制度,定期公开经费收支情况。
健全普惠性幼儿园的资产财务监管机制,加强对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
财政补助资金在会计核算分类科目中按补助类别单列反映,专项核算。
区教育局将每年就财政资金的使用,对有效期内的普惠性幼儿园进行抽检及对期满重新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开展审计工作。
对财务管理混乱、挪用财政补助或抽逃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的扶持政策,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普惠性幼儿园;
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推进依法办园。
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内部治理结构,加强普惠性幼儿园“三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膳食委员会)建设,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开展普惠性幼儿园“三新”(新规程、新章程、新规章)制度建设。
第十七条加强社会监督。
各镇(片区、街道)教育局要建立健全普惠性幼儿园监管机制,做好信息统计和信息公开工作。
每年向社会公布普惠性幼儿园名单和财政补助补贴等情况,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区教育局将适时通过暗访、随机检查、调研、举报核查等措施对普惠性幼儿园进行监管。
五、普惠性幼儿园退出机制
第十八条普惠性幼儿园原则上实行期满自愿退出、有效期内自愿退出和取消普惠性幼儿园资格。
第十九条举办为小区配套的普惠性幼儿园,除非举办成公办幼儿园,否则不允许退出。
已申领我区园舍建设补贴的普惠性幼儿园在接受政府限价期限内不可以退出。
第二十条幼儿园放弃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后,要做好善后工作。
到期、放弃(或取消)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前入园的幼儿继续享受原保教费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
第二十一条普惠性幼儿园期满自愿退出。
(一)普惠性幼儿园期满自愿退出的,须在到期之日起提前30个工作日向辖区内镇(片区、街道)教育局提交《顺德区普惠性幼儿园退出申报表》。
(二)镇(片区、街道)教育局收到申报表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提交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期满当日起5日内回收普惠性幼儿园牌匾。
(三)普惠性幼儿园所享受的财政补助从期满当日起停止扶持。
未完成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普惠性幼儿园期满申请退出,须继续按照专项资金的有关管理要求完成项目建设。
第二十二条普惠性幼儿园在有效期内自愿退出程序。
(一)普惠性幼儿园在有效期内申请退出的,须在自愿退出之日起提前30个工作日向辖区内镇(片区、街道)教育局提交《顺德区普惠性幼儿园退出申报表》。
区教育局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回收普惠性幼儿园牌匾。
(三)普惠性幼儿园在有效期内申请退出的,须在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退回有效期内获得的生均公用经费、园舍建设补贴等各级政府扶持幼儿园的财政资金。
第二十三条取消普惠性幼儿园资格,按以下两种情形处理:
1.普惠性幼儿园在认定后有效期间内,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回收普惠性幼儿园牌匾,终止对其的扶持政策:
(1)未履行办学承诺;
(2)违规收费,违规使用财政补助经费,克扣幼儿伙食费;
(3)年检不合格;
(4)在财务管理及教师工资等重要工作中弄虚作假;
(5)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6)违背教育规律教学,保教质量严重下滑。
2.普惠性幼儿园在认定后有效期间内,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或经整改仍不达要求,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取消其普惠性幼儿园资格,追回财政补助,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由所在镇(街道)教育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或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出现较为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
(2)保教质量严重下滑的;
(3)有严重违规办园行为。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之前我局制定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与本办法有不一致或相抵触,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1.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流程表
2.区级普惠性幼儿园申报材料清单
3.市级普惠性幼儿园申报材料清单
4.区级普惠性幼儿园申报表
5.市级普惠性幼儿园申报表
6.普惠性幼儿园期满重新认定申报表
7.顺德区普惠性幼儿园办学承诺书
8.顺德区幼儿园教职工情况汇总表
9.普惠性幼儿园退出流程表
10.顺德区普惠性幼儿园退出申报表
附件1:
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流程表
1、首次认定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1
符合认定标准的幼儿园向镇(片区、街道)提交《区级普惠性幼儿园申报表》或《市级普惠性幼儿园申报表》。
3月1日前
2
镇(片区、街道)教育局审核并加具意见报区教育局审批。
3月10日前
3
区教育局组织力量进行评审。
4月10日前完成
4
通过评审的幼儿园名单通过官方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
4月15日前
5
通过公示的幼儿园法定代表人与镇(片区、街道)教育局签署办学承诺书。
4月25日前
6
通过公示并签署承诺书的幼儿园,由区教育局发文认定,向社会公布名单。
4月30日前
7
获得区级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授予“佛山市顺德区普惠性幼儿园”称号;
5月30日前
2、期满重新认定
期满重新认定的幼儿园向镇(片区、街道)提交《普惠性幼儿园期满重新认定申报表》。
期满前6个月
收到申请表10个工作日内
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对申请单位所获财政资金开展审计工作。
申报有效时间截止后90日内完成
通过审计的幼儿园名单通过官方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
公式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
签署承诺书后10个工作日内
附件2:
区级普惠性幼儿园申报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要求
原件份数
复印件份数
区级普惠性幼儿园申报表
见附件2,一式三份,一份交区教育局存档、一份交镇(片区、街道)教育局存档,一份由申报幼儿园存档
“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认定(或督导验收)文件
交复印件,加盖申报幼儿园、镇(片区、街道)教育局公章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办园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
各1份
饭堂等级证明
交照片
收费公示的相关图片资料
民办幼儿园上一年度的年检检查结果
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申报幼儿园、镇(片区、街道)教育局公章
附件3:
市级普惠性幼儿园申报材料清单
市级普惠性幼儿园申报表(见附件4)
区级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文件
交复印件
村镇合办、村园镇办幼儿园,已移交政府管理的小区配套幼儿园,社会组织参与管理的非牟利幼儿园等免租金举办的非营利性幼儿园提供,交复印件,加盖申报幼儿园、镇(片区、街道)教育局公章。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办园许可证、消防验收合格书、幼儿园收费许可证(或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
村镇合办、村园镇办幼儿园,已移交政府管理的小区配套幼儿园,社会组织参与管理的非牟利幼儿园等免租金举办的非营利性幼儿园提供,交照片。
8
顺德区幼儿园教职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加盖申报幼儿园、镇(片区、街道)教育局公章
9
幼儿园当年教师工资发放单、为教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的单据
复印件,加盖申报幼儿园、镇(片区、街道)教育局公章
10
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上一会计年度幼儿园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会计凭证等资料
11
申报普惠性幼儿园后拟实施的收费标准和本学年教育教学工作计划。
附件4
幼儿园名称
(盖章)
办学许可证编号
单位登记证书编号
所在社区
现办学规模
班级数个,在园幼儿人
地址
开办
时间
场所情况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面积㎡
园舍
所有权性质
□国有,□集体,□租赁,□自有,□其他
教职工情况
现有教职工人,其中专任教师人
办园
等级
现收费标准
保教费:
元/生·
月,伙食费元/生·
月,校车费元/生·
月。
规范化建设
年月通过“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
□认定;
□督导验收。
法人
代表
园长姓名
手机
证照
齐全
1.消防验收合格书:
有□,无□
2.食品经营许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有□,无□
申报之日起上1年以来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上一年年度检查合格(民办幼儿园填报)
幼儿园厨房等级在B级以上
无乱收费行为
办园情况说明
(由幼儿园对照申报条件简述)
镇(片区、街)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区教育局意见
附件5
市级普惠性幼儿园申报表
所有权
有□,无□;
2.收费许可证(或备案):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1年内无区级以上(含区级)通报批评或处罚
依法与所有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教师聘用合同)
工资总额占当年保教费收入的比例达到60%以上。
为教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
年月日
附件6:
普惠性幼儿园期满重新认定申报表
区级普惠性幼儿园□市级普惠性幼儿园□
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时间
年月通过“区级普惠性幼儿园认定”
年月通过“市级普惠性幼儿园认定”
(盖章)
年月日
区教育局委托第三方审计结果
年月日
附件7:
普惠性幼儿园办学承诺书
镇(片区、街道)教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2016年版)》等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办园水平,维护幼儿健康成长,自觉接受家长、社会和媒体监督,我园自愿申请认定为级普惠性幼儿园,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依法办园。
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与的权利和义务,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和区(县)各级政府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幼儿园证照齐全,依法为全园教职工购买五险一金。
二、诚信办园。
幼儿园名称、地址、性质、类别、收费项目等幼儿园基本情况与相关的证照相符。
三、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收取费用,接受政府限价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并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财务管理。
严格遵守有关部门关于财务管理及收费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预决算制度,依法开展年度财务审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财务部门财务审计,定期公开收支情况,开支合理,账目清楚。
五、保教质量。
按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省教育厅《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等要求,根据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创设丰富、优雅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强化训练。
不断优化师资队伍,聘用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任教;
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努力为幼儿创造良好生活、学习环境,让幼儿在游戏中成长,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
六、科学管理。
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幼儿园应创设周边环境安全、卫生,无危险设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顺德 区普惠性 幼儿园 管理 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