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级生态村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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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级环保部门审查
1.对申报省级生态村的材料进行初审。
经初审合格的,组织专家组到申报村进行实地考核。
实地考核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社会调查等。
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专家组应指导申报村做好改进工作。
实地考核结束后,专家组向县级环保部门提交考核报告。
2.依据专家组考核报告,对被考核的村提出是否达省级生态村建设指标的审查意见,对经审查认为达到省级生态村建设指标的村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示,对公示有疑问的村进行复查。
3.向市环保局报送审查意见(包括公示情况、复查情况及审查意见)并提出审核申请。
(二)市环保局审核
1.市环保局收到县级环保部门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审核申请后,组织专家组核查材料,对各县(市、区)申报的村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现场抽查。
在现场抽查中,若发现抽查数量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应取消该县(市、区)本次所有申报省级生态村的审议资格。
2.对专家提出的核查意见和现场抽查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向省环保厅提出复核申请。
(三)省环保厅复核
1.省环保厅收到市环保局复核申请后,组织专家组按5%的比例进行材料和现场抽查。
若发现抽查数量三分之一以上的村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则取消该市申报省级生态村的审议资格,并在下一年度暂停受理该市环保局省级生态村的复核申请。
2.经复核,达到省级生态村标准条件的,以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颁发证书和标牌。
五、监督管理
(一)省环保厅对被公告为“省级生态村”的行政村实行动态管理,公告后每3年组织一次复查。
复查由市环保局负责实施。
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时限不超过半年。
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省级生态村称号。
省环保厅将对市环保局省级生态村的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省级生态村称号。
(二)市环保局每年组织一次省级生态村的复查,并对县环保局省级生态村管理工作进行抽查。
复查由县级环保部门负责实施。
市环保局在抽查中发现问题的,要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经整改,仍然存在问题的,暂停受理该县(市、区)当年省级生态村审核申请。
市环保局于每年8月底前向省环保厅报送上一年度省级生态村开展情况总结。
(三)县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已公告省级生态村的日常管理,每年组织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
要建立、完善本辖区省级生态村申报、审核、专家组考核、公示、检查等制度,及时向市环保局报送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被公告达到省级生态村指标的村,应加强辖区环境监管,若辖区发生较大(III级)以上级别的环境事件,但当地政府未能及时妥善处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或多次接到当地群众环境举报的,一经查实,省环保厅将取消其省级生态村的称号。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省级生态村建设标准(试行)
省级生态村建设标准(试行)
一、基本条件
1、编制了村庄发展规划,制定了生态村建设方案,村容整洁,布局合理、宅边路旁绿化,水清气洁;
2、村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具有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3、经济发展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4、有村规民约和环保宣传设施,倡导生态文明。
二、考核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值
污染控制
1.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100
2.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95
3.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率(%)
100
无害化处理率(%)
4.生活污水处理率(%)
≥80
5.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资源保护与利用
6.清洁能源普及率(%)
≥70
7.农膜回收率(%)
≥85
8.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90
9.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10.绿化覆盖率(%)
高于全镇平均水平
11.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比例(%)
≥50
12.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
低于全镇平均水平
13.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
逐年上升
公众参与
14.村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
指标解释
本建设标准中所指“村”是指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行政村或农村社区。
1、编制了村庄发展规划,制定了生态村建设方案,村容整洁,布局合理、宅边路旁绿化,水清气洁
1)制定了生态村建设方案,并报县级环保部门备案;
2)村容整洁,村域范围无乱搭乱建及随地乱扔垃圾现象,管理有序;
3)村域有合理的功能分区布局,生产区(包括工业和畜禽养殖区)与生活区分离;
4)村庄建设与当地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协调,有古树、古迹的村庄,无破坏林地、古树名木、自然景观和古迹的事件;
5)村域内地表水体满足环境功能要求,无异味、臭味(包括排灌沟、渠,河、湖、水塘等。
不含非本村管辖的专门用于排污的过境河道、排污沟等);
6)村内宅边、路旁等适宜树木生长的地方应当植树;
7)空气质量好,无违法焚烧秸秆垃圾等现象。
考核方式:
查阅材料,现场察看、测试。
2、村民能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具有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近三年内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1)村内企业认真履行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制度,近三年内没有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
2)村内没有大于25度坡地开垦,任意砍伐山林、破坏草原、开山采矿、乱挖中草药及捕杀、贩卖、食用受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现象;
3)近三年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现场走访、察看;
查阅有关证明材料;
问卷调查。
3、经济发展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1)无不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企业;
2)布局合理,工业企业群相对集中,实现园区管理;
3)主要企业实行了清洁生产。
查阅材料,现场察看、走访。
4、有村规民约和环保宣传设施,倡导生态文明
1)制定了包括保护环境在内的村规民约,家喻户晓;
2)有固定的环保宣传设施,内容经常更新;
3)群众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与环境意识,有正常的反映保护环境的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现场走访、察看。
1、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生活饮用水质符合国家《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
计算公式:
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村域内符合国家《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户数/全村总户数×
100%;
全村总户数包括外来居住或临时居住的户数(下同)。
查阅全村总户数名册和饮用水达标户名册,验收时现场抽查。
2、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卫生厕所普及率指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户数占农户总户数的比例。
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户数/全村总户数×
100%。
1)建有卫生公共厕所且卫生公厕拥有率高于1座/600户,公共厕所落实保洁措施;
2)卫生厕所应保证通风、清洁、无污染,包括粪尿分集式生态卫生厕所、栅格化粪池厕所、沼气厕所等多种类型。
各地可根据改水改厕要求,选择适宜类型;
查阅卫生厕所使用户名册,验收时现场抽查。
3、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及无害化处理率
1)有固定的收集生活垃圾的垃圾桶(箱、池);
2)定期清运并送乡镇或区县垃圾处理厂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3)有卫生责任制度,有专人负责全村垃圾收集与清运、道路清扫、河道清理等日常保洁工作。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并得到及时清运的户数/全村总户数×
100%;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全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全村生活垃圾产生总量×
100%。
查阅垃圾处理厂的证明材料、垃圾管理的规章制度与日常保洁人员的工资发放证明材料。
4、生活污水处理率
生活污水处理率=(一、二级污水处理厂处理量+氧化塘、氧化沟、净化沼气池及土(湿)地处理系统处理量)/村内生活污水排放总量×
查阅资料,现场察看。
5、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
工业企业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率=村域内工业企业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达标排放量/村域内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总量×
100%,取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排放达标率的平均数;
有关解释参照国家环保总局的统计口径。
查阅县级环保部门的证明材料;
现场察看。
6、清洁能源普及率
指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占总户数的比例。
清洁能源普及率=村域内使用清洁能源的户数/全村总户数×
清洁能源指消耗后不产生或污染物产生量很少的能源,包括电能、沼气、秸秆燃气、太阳能、水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秸秆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天然气、清洁油等化石能源。
提供清洁能源使用户名册,验收时现场抽查。
7、农膜回收率
指回收薄膜量占使用薄膜量的百分比。
农膜回收率=回收薄膜量/使用薄膜量×
查阅农资使用的证明材料;
现场察看农膜回收系统及其回收利用证明原件和原始记录单;
抽样调查。
8、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包括合理还田、作为生物质能源、其它方式的综合利用,但不包括野外(田间)焚烧、废弃等。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秸秆产生总量×
查阅农业部门或环保部门的证明材料;
现场察看综合利用设施并走访群众。
9、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指通过沼气、堆肥等方式利用的畜禽粪便的量占畜禽粪便产生量的百分比。
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综合利用量/产生总量×
查阅材料,现场察看。
10、绿化覆盖率
以林业主管部门的统计口径为准,但水面面积较大的地区在计算绿地覆盖率时水面面积可不统计在总面积之内。
查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11、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比例
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经有关部门或认证机构认证的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面积之和占行政村农业总面积的百分比。
1)有生物、物理防治农业病虫害的措施;
2)主要农产品农药检出率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3)有经有关部门或认证机构认证的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或有经有关部门或认证机构认证的绿色或有机农产品。
单纯的工业村、林业村、旅游村和其它没有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村不考核此部分。
查阅有关材料、有关证书,现场走访、察看。
12、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
考核近三年农田农药化肥施用情况。
考核方式:
查阅有关证明材料和现场查看有关措施。
13、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
考核近三年的情况。
14、村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
对村民进行抽样问卷调查。
随机抽样户数不低于全村居民户数的五分之一。
问卷在“满意”、“不满意”二者之间进行选择。
村民环境状况满意率=问卷结果为“满意的问卷数/问卷发放总数×
现场抽查;
考核期间,进行公示,接受群众举报。
省级生态村申报表
申报村
村委会主任
联系人电话
申报日期年月日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完成值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年月日(盖章)
县环境保护局专家审查意见:
县环境保护局公示情况: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县环境保护局复查情况:
(对公示无疑问的村不填此项)
年月日(盖章)
县环境保护局审核申请:
年月日(盖章)
市环境保护局专家意见:
市环境保护局审核申请:
省环保厅复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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