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第九章政府预算管理体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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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第九章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财政学》第九章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主导环节,占有核心地位。
我国政府收支划分的类型:
(1)统收统支
主要内容:
地方组织的全部收入,统一上缴中央,地方所需的支出,统一由中央拨给。
地方预算的支出与其组织的收入之间基本上不发生联系。
在政治经济非正常时期有利于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但是不利于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2)收入分类分成
分类,是将预算收入按项目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中央和地方分成收入。
固定收入百分之百分给中央和地方
分成收入分为:
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和调剂比例分成收入
固定比例分成收入是指对某些收入来源,由中央预先规定分成比例在中央和地方直接进行分成,各地方采用统一的分成比例。
调剂比例分成收入的地方分成比例事先不做具体规定,而是根据地方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抵补其预算支付的差额后确定。
(3)总额分成
就是将地方组织的预算收入总额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分成,地方预算支出占地方组织的总收入的比例即为地方总额分成比例,其余为中央总额分成比例。
(4)定额上缴(定额补助)办法
它指中央核定地方预算收支基础上,凡收入大于支出的地区,其收入大于支出的数额,由地方定额上解中央;凡支出大于收入的地区,由中央定额补助。
(5)分税制
它按照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各自收入,以解决支出需要的办法。
领会:
我国政府收支划分的类型(参考上述)
应用:
确定政府间收支划分的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
实施统一领导是由我国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决定的,表现在预算管理体制上,就是有关全局的财政方针、政策必须由中央统一制定,国家主要财力必须由中央统一支配,以保证国家政治上的集中统一、经济上的合理布局和重点发展。
实行分级管理,是因为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各地区在经济上、文化上、自然环境上都有很大的差异,许多事情要由各级政府因地制宜地去办理;同时,由于财政资金的筹集与分配有很大部分由地方和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因此实行分级管理有其客观必然性,地方有统筹安排和调节本地区预算的权力。
(2)权责结合
一般来说,一级政府由多大财权财力取决于该级政府有多大的事权,而一级政府的事权又必须由相应的财权财力作保证,没有财权财力保证,事权也难以实现。
总之,财权财力和事权的统一是各级政府完成所承担的社会经济职能的前提和保证。
(二)公平与效率的原则
任何经济活动最终都是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或者说是为了增进社会经济福利,预算分配活动也不例外,它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物质财富如何在各社会成员之间恰当地进行分配;二是如何通过合理分配社会资源,使其产出尽可能多的物质财富。
这样就产生了评价一切经济活动的两个准则:
公平准则和效率准则。
(1)公平性原则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的公平性原则是指各级政府的财权财力划分应相对平衡,包括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纵向平衡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横向平衡。
(2)效率性原则
确定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时遵循的效率性原则是指各级政府财政职权的配置和收支关系的划分,应有利于提高公共资源管理和使用,以及财政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调节的效果。
收入划分的效率
支出划分的效率
转移支付效率
(三)与政治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原则
预算管理体制属于经济管理体制范畴,是经济管理体制的一部分。
预算本身又是政治和经济的结合体,因此预算管理体制的建立是与政治经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预算管理打破了统收统支,实行“分级包干”,进而实行分税制,增加财政活动的领域及其范围,不断强化财政政策的调控职能,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
实践证明,预算管理体制必须与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相互制约、协调一致,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2.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
识记:
我国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
分税制预算管理体制是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按照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各自收入,合理确定中央地方财权财力,并附之于补助制的预算管理体制。
主要内容:
(一)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和支出划分
1.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
实施红毯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2.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费用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
社会事业发展所需支出。
(二)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收入划分
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
(1)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分为中央税
(2)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分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3)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分为地方税。
(三)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税收返还数额的确定
(1)基数返还
基数返还即以1993年为基期年,将分税后地方净上划(净上划收入是指地方上划收入和中央下划收入相抵后的余额)中央的收入数额,作为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基数,基数部分全额返还地方。
(2)递增返还
递增返还即为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从1994年开始,税收返还与消费税和增值税(75%部分)的增长率挂钩,每年递增返还。
税收返还的递增率,按各地区分别缴入中央金库的“两税”增长率的1:
0.3系数确定,即各地区“两税”每增长1%,中央对该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0.3%.
3.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识记:
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必要性分析
(1)补偿辖区间外溢
辖区内存在外部性:
辖区间效益外溢和辖区间成本外溢。
(2)弥补地方财政缺口
财政缺口是指不同政府之间各自的收入与承担的事权所需要的支出之间的不平等,也称财政纵向不平衡。
(3)保证实现各地区最低服务标准
(4)优化资源配置
政府:
一提供纯公共产品,通过转移支付等政策,直接将资源投向市场所不愿投资的领域;二是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可以引导资源从经济发达地区流向经济不发达而又急需资源的地区。
(5)作为政府调控经济的一种手段
1.在市场经济国家,转移支付可以起到维护中央政府权威,限制地方政府权利的过度扩张,保持对地方政府的控制作用。
2.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制度在不同级次政府间实现财力的再分配,可以通过引导资金投向,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
3.政府间的转移支付是一种自动稳定器,在经济萧条时,转移支付的量必然加大,能够促进经济复苏;经济高涨时,转移支付的量必然自动减少,能够抑制经济的膨胀,缓和经济的周期性波动,起到稳定经济的作用。
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分类和一般方法
分类:
(一)有条件转移支付
(1)配套补助
无限额配套补助
有限额配套补助
(2)非配套补助
(二)无条件转移支付
(三)分类转移支付
一般方法分为四种模式:
(1)财政收入能力均等化模式
公式:
某地区应该得到的转移支付额=该地区人口数×(全国地方税税基总和/全国总人口数-该地区地方税基/该地区人口数)×标准税率
(2)支付均衡模式
(3)收支均衡模式
公式:
某地区应当得到的转移支付额=该地区标准财政支出-该地区财政标准收入
(4)有限的财政收入能力——支出需求均衡模式
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模式以及各自的特点
(一)纵向转移支付:
是自上而下的纵向资金转移,主要办法是拨付补助金。
(1)一般补助金:
是为了使下级同层次的预算主体具有大体均衡的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公平的目标。
(2)专项补助金:
是特定用途的补助,是为了体现上级预算的政策调整意图,实现效率的目标。
广义上说,共享税或税收分成也属于纵向转移支付。
(二)横向转移支付:
是指发达地区直接落后地区转移财力,实行地区间的互助形式。
其功能在于调整横向失衡。
(三)混合转移支付:
是纵向转移支付和横向转移支付的结合,以纵向转移为主,横向转移为辅。
领会:
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1.我国1995年开始实行《过渡期转移支付办法》,这是一种充分考虑当时实际的过渡性转移支付制度
2.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原过渡性转移支付的概念不再沿用,其资金合并到中央财政因所得税分享改革增加的收入中分配,统一称为一般性转移支付。
3.现行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分为两类:
一是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目标是增强财力薄弱地区地方政府的财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包括:
(1)一般性转移支付
(2)调整工资转移支付
(3)民族地区转移支付
(4)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
(5)“三奖一补”转移支付
二是专项转移支付,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承担中央委托事务、中央地方共同事务以及符合中央政策导向事务进行的补助,享受拨款的地方政府需要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包括一般预算专项拨款和国债补助等。
应用:
分析我国的预算管理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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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学 第九 政府 预算 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