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亮化工程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含附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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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勘查
在设计开始之前应由市场营销中心项目负责人牵头,相关设计人员对现场进行详细的勘查,充分掌握现场情况,必要时要求客户提供书面资料。
2.1.4.概念设计
相关设计师或部门委托设计供应商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完成概念方案设计。
概念方案设计周期:
5—35天。
(1)公司内部汇报及方案修改
概念方案设计完成后,根据情况将方案电子档(PDF版本或PPT放映版本)提交至市场营销中心项目负责人,或进行公司内部汇报。
汇报过程中相关人员需做好会议纪要,参会人员签字生效,以作为方案修改依据及部门存档资料。
若方案需修改,应由市场营销中心项目负责人填写《任务委托回馈单》(详见附件2),提出方案修改意见,相关设计师根据回馈单意见进行修改。
(2)方案正式汇报
经公司内部审定后,市场营销中心项目负责人根据业主确定的时间组织方案正式汇报,相关设计师做好配合工作。
汇报中应做好会议记录。
若方案需修改,市场营销中心及景观照明设计管理部应认真收集业主的修改意见,并由市场营销中心项目负责人填写《任务委托回馈单》提交部门,以作为方案修改依据及部门存档资料。
设计项目组进行修改和再汇报,直到项目立项,市场营销中心负责人与业主签订正式协议或合同。
(3)提交成果
在项目立项或签订正式协议、合同前,原则上,设计方仅向市场营销中心总监提交项目工程投资估算,若需提交概念方案设计文本,需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
概念方案设计及工程投资估算文本未经同意禁止外传,禁止随意拷贝。
成果提交三个月内或项目未立项部门与业务负责人办理公司内部核算成果单,按公司内部核算制度计算出概念部分设计结算数据,如项目立项或签订合同即在深化设计成果提交后1个月内与业务负责人办理设计结果数据,以上二种情况均需抄送财务部留底待年底核算。
《设计成果结算表》详见附件3。
2.1.5.深化设计
项目立项或签订正式协议、合同后,部门或部门委托设计供应商根据项目进度要求及进度计划按时完成深化设计。
深化设计内容包括:
概念方案效果深化、产品设计选型、施工图设计、工程成本概预算。
深化设计周期:
15—90天。
2.1.6.图纸会审及方案交底
中标后,根据需要,由设计总监/部长/副部长组织安排设计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及设计方案交底。
如果发现施工图设计中确实存在不合理的情况,由项目负责人提交《设计变更申请单》(详见附件4),部门负责组织对设计更改的内容、技术质量要求等进行评审,经确定后,设计方通过《设计变更单》(详见附件5)进行修改,如果无法通过文字形式表述的,可以通过附图或修改图的形式提交设计变更。
2.1.7.样品样板审核
施工方进场后提交使用产品样品及技术参数方案,重要节点需现场打样,供部门确认,并填写《样品样板审核表》(详见附件6)。
经部门及业主确认后,方可批量采购。
如业主不需设计方确认,则后果自负。
2.1.8.效果验收
部门或委托的设计供应商根据设计方案对工程项目进行设计效果验收。
2.1.9.资料归档
项目竣工验收后,将该项目设计相关资料交由中心内勤整理并归档。
2.2.部门职责
一级职能
二级职能
部门职责
岗位
负责公司景观照明方面与技术管理有关的制度建设、公司景观照明项目文创及方案设计管理、产品设计、技术支持、工程评价与管理
制度建设
·
负责编制与景观照明设计技术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标准、作业流程,并贯彻执行及持续改进。
设计总监
方案管理
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照明规划设计、景观亮化设计、单体建筑亮化及照明设计、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的设计管理工作,确保规划达成客户预期效果;
部长/副部长/文创与方案设计及管理
负责根据项目需要进行项目设计整体跟进、协调工作;
负责对项目业主的汇报工作
负责对项目的设计效果进行控制、检验和验收管理;
负责配合供应链中心对合作方的评估与管控工作
负责设计方案的评审,把控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出具评审意见。
设计支持
负责根据项目初设或规划进行分解设计(含工业设计)、修改、效果确认;
部长/副部长/工业与方案设计
负责产品需求清册及项目方案册的编制及更新,从而确保方案达成设计效果,保证产品、技术、成本及市场的先进性;
工程技术支持
负责项目施工进场技术交底工作;
部长/副部长/电气设计/弱电设计/信息化设计/安装造价
负责根据项目招标要求对投标项目深化设计工作;
负责重点项目技术优化图纸修改;
负责项目前期、中期及后期所有的技术支持工作。
负责项目的施工图制作、设计变更工作;
负责产品及安装造价咨询工作;
工程评价管理
负责审核确认产品清单
负责协同现场勘察并编制或审查项目预算
负责编制或审查项目节点实施计划、各类图纸
制订项目工程效果验收管理标准,参与项目的设计效果验收,督导项目竣工验收;
对项目施工阶段效果评价;
3.设计管理办法
3.1.设计供应商委托制度
部门根据《技术支持需求单》的项目信息委托设计供应商进行项目设计。
设计供应商严格按照xxx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办理招标、议标或免标手续,由公司从对外合作单位库里选择信誉好、专业水平高的设计单位参加。
免标方式可根据报价,经公司办公会审定批准后,确定设计单位。
设计供应商的委托,由部门主导,配合并联合供应链中心相关部门进行。
3.2.设计方案评审制度
3.2.1.方案评审程序
方案评审的一般程序为:
第一步,由部门组织设计单位向方案评审小组汇报方案;
第二步,方案评审小组成员审查方案并提出书面意见,由部门或设计单位负责搜集各成员意见并归纳、整理;
第三步,由部门组织方案评审定案会。
3.2.2..方案评审要求
根据项目的类型、大小、复杂程度不同,方案评审的要求也不同。
(1)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城市景观亮化设计等重点项目方案的评审,由部门组织,设计单位、市场营销中心及上述各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和相关专家(根据方案大小可外聘)组成的方案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由分管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审定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设计。
(2)单体建筑亮化、单项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核,由部门组织设计单位、营销人员及营销、工程技术两部门部长/副部长、两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进行评审。
专业方案由部门组织部门专业人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定。
其他单项工程(工程项目小于50万元的)由部门组织部门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由部门部长/副部长审定。
(3)室内照明改造方案及其它不牵涉效果图的设计,由营销人员填写《技术支持需求单》经部长/副部长及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由部门牵头完成。
(4)任何类型的项目,其相关设计/报价成果提交至市场营销中心项目负责人后,或经方案评审后,若有修改意见,需市场营销中心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任务委托回馈单》(详见附件2),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签字确认,部门设计项目组根据回馈单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和再汇报,直至方案通过。
3.3.设计阶段管理与跟踪制度
设计工作主要分为概念设计、深化设计两个阶段。
3.3.1.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1)概念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深化设计文件的需要。
(2)深化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施工及交付运行的需要。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设计。
(3)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4)在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具体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3.3.2.概念设计管理
3.3.2.1.确定设计人员
(1)设计部门在接到《技术支持需求单》后,尽快根据工程的规模、内容、难易度、设计周期等条件合理安排负责该项目跟进的设计师。
(2)负责该项目跟进的设计师,需对委托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质量和内容把关,确保方案图设计按期并优质的完成,确保方案符合《技术支持需求单》上的项目需求。
3.3.2.2.前期准备阶段
(1)项目跟进设计师需在市场营销中心的组织下,协调委托设计单位相关设计师,尽快了解业主的想法和要求,掌握业主设计意图;
通过项目现场勘查,收集相关项目资料。
(2)项目跟进设计师需尽快熟悉工程相关各项资料,包括建筑图、结构图、效果图、招标文件、设计任务书、设计周期等,了解方案设计所包含的工程项目。
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需尽快向市场营销中心项目负责人提出,由其与业主沟通解决。
3.3.2.3.概念方案设计
●概念方案设计须在不违反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和成本可控范围内,尽力满足业主的要求。
●概念方案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PPT方案文本包括:
设计背景、设计范围、设计分析、设计理念与构思、设计主题、项目规划、投资估算等基本内容等。
效果图包括:
日景透视效果图、夜景照明透视效果图、夜景照明俯视效果图等。
方案效果动画:
多媒体效果动画,配合音效、旁白解释等。
投资估算包括:
单项工程综合估算、总体工程综合估算。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部长/副部长需对概念设计的内容及提交成果进行调整和把控,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执行。
●部长/副部长需监督设计任务完成情况,并提供各方面技术指导和支持。
3.3.2.4.成果进度要求
自接到《技术支持需求单》之日起,到部门内部汇报评审,概念设计周期一般为:
可视项目具体情况,由设计方提出,经相关负责人商议确定。
3.3.2.5.概念方案汇报及评审
方案设计完成后,由负责管理和跟踪的设计师进行初步审核,经部长/副部长确定后,部门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公司内部汇报。
●公司内部汇报:
由部门组织,公司领导、市场营销中心人员及相关设计人员参加。
汇报后,部门或委托的设计单位根据相关意见进行方案的修改调整。
●方案正式汇报:
经公司内部审定后,市场营销中心项目负责人根据客户确定的时间联合部门组织方案正式汇报。
汇报中应进行会议记录,收集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和再汇报。
3.3.2.6.概念方案设计成果
(1)根据评审结果修改后最终成稿,设计方留存备案。
概念方案设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PPT方案文本、效果图、方案动画效果、项目投资估算等。
(2)在项目立项或签订协议、合同前,概念方案设计文本仅为设计方持有,在任何阶段、任何时间,其任何内容未经同意禁止外传,禁止随意拷贝。
若有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并签订保密协议或承诺书。
(3)设计方仅向市场营销中心总监提交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投资估算文本未经同意禁止外传,禁止随意拷贝。
(4)方案设计文件必须包含专业设计说明、投资估算成本、设计图纸等内容,封面需有项目名称,封底需有编制单位、编制年月日。
特殊、重点项目需配多媒体动画。
3.3.3.深化设计管理
深化设计阶段包括方案效果深化、产品选型、施工图设计、工程成本概预算四部分。
●方案效果深化
根据前期最终成稿的概念设计方案,对照明设计效果进行进一步补充和深化。
主要补充补全概念方案中缺失的指导性效果图等。
方案效果深化提交成果为:
照明方案设计文本(PDF文本形式、多媒体动画效果文件)。
方案设计文本封面应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日。
部门应对所提交的方案成果进行备份、归档。
●产品选型
产品选型包含产品样式图片及技术参数,由方案设计师辅助技术人员完成。
3.3.4.施工图设计
●前期准备阶段
第一:
施工图设计小组收集最终版的建筑图、结构图、方案效果图等。
对最终版建筑图、结构图与方案设计时的建筑图、结构图进行比对,整理最终版图纸调整的内容,并对调整部分详细分析是否影响方案设计造型及构造形式。
若需调整,需由主设计师提出,报部长/副部长审阅,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工程中心负责人及公司领导进行会议讨论研究,经领导审定后实施。
辅助设计师需要做好讨论的内容记录,并在会后形成会议记录文件,经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后备案。
第二:
方案设计组提供灯具点位图等施工图设计必需文件,提交给施工图设计小组。
对于委托设计单位设计的,应与设计单位明确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的时间节点、成果内容等具体要求,积极保持良好的工作沟通与设计跟进,如果突发情况应提前报备,做好沟通及准备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施工图设计
(1)部门或委托设计单位,以国家相关专业的现行规范、标准为设计准则,以前期最终形成的方案设计为设计依据,根据项目时间节点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
(2)施工图设计需要满足以下图纸和文字内容的要求:
图纸目录应按图纸顺序排列。
设计说明,工程概况、专业系统的主要指标、施工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包括敷线、缆、设备安装、箱站、配电箱位置、灯杆位置、间距等)、设备的主要技术要求(灯杆、灯具、箱变、配电箱、电缆等)、接地保护系统等的有关内容。
第三:
设计图纸,包含平面设计图(布灯示意图、供配电及控制方案、灯杆、线路、电气设备位置走向)、电气接线图(电源、电网所提供的电源电压等级、回路、容量及控制方法)、安装大样图、控制系统图等。
施工图设计需严格按照计划来执行,如因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到设计计划时,需由主设计师上报部长/副部长,由部长/副部长确定是否调整设计计划或调度设计师人数。
部长/副部长需监督设计小组的设计任务完成情况,并给予设计小组提供各方面技术指导和支持。
●施工图评审
(1)部门必须依据《项目工程做法实施细则》、《项目统一技术标准》、经过审批的施工报建图纸和批文,对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成果认真审核。
(2)部门内部评审:
施工图主设计师将设计成果整理汇总后,组织部门内部讨论评审会,各专业设计技术人员、部长/副部长、分管领导参加,部长/副部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邀请工程中心相关人员参加。
评审通过后才能进入下一步工作。
评审时若对图纸有意见,参会人员需认真填写《施工图设计评审意见表》(详见附件7),辅助设计师需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施工图评审会议记录文件,经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后备案归档。
(3)对于委托设计单位设计的,部门应做好设计管理和跟踪工作。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应由部门组织进行部门内部评审会,设计单位相关设计师及负责人、部门各专业设计技术人员及部长/副部长、分管领导参会。
评审通过后进入下一步工作。
辅助设计师需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施工图评审会议记录文件,经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后备案归档。
(4)责任人审核不细因图纸错误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均取消年度先进评选与进级资格,并根据损失程度扣发当年奖金。
如是委托的设计单位审核不细因图纸错误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从设计费中扣除(合同中约定)。
●图纸确认及送审
(1)将施工图纸上报给业主,并向业主、设计院、专业咨询公司等图纸确认方介绍本工程的重点内容方案及相对于方案设计阶段调整的内容,并取得各方确认。
(2)在得到图纸确认方签字确认同意后,打印硫酸图、晒蓝图,并盖施工图出图章,按照合同规定数量送至业主方。
(3)业主方将图纸送至审图机构进行审图,如有审图意见,设计方根据审图意见填写《审图意见回复单》,有需要向审图机构解释时,需向业主方申请联系审图机构及审图人。
3.3.5.工程成本概预算
工程成本概预算需根据深化方案,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程及当地主管部门现行的概算指标或定额(或预算定额、综合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人工、设备、材料及配件预算价格、工程费用定额和有关费用规定文件等编制。
3.3.6.成果进度要求
(1)深化设计周期一般为:
可视项目具体情况,由设计方提出,经项目负责人商议确定。
(2)施工图设计的出图进度,严格按照签字确认的《施工图设计进度计划表》由部长/副部长与工程中心协调,施工图设计必须确保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
4.图纸会审制度
图纸会审的目的是使各方熟悉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
了解工程的重点与难点以及采取的解决方案。
明确新材料、新技术在工程中的应用。
施工图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不经会审的图纸不得用于施工,如有施工单位擅自不经图纸会审进行施工,以后所有图纸变更引起的变更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4.1.图纸会审的程序
4.1.1.熟悉图纸
工程中心各类专业人员和主要负责人员在施工前必须认真学习、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及要求施工达到的技术标准,明确工艺流程,设计建设规模等。
学习应有侧重点,工程中心负责人员主要考虑施工能力和技术经济效果。
各类专业人员考虑图纸的相互符合性、节点构造要求等。
4.1.2.初步汇总
各工种负责人在熟悉图纸的基础上,汇总本工种的问题。
4.1.3.内部预审
在各专业汇总的基础上,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共同核对图纸,消除差错,协商施工配合事宜。
图纸的内部预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员、施工员、水电技术员、质量、预算、材料人员等共同进行,整理出内部预审意见。
凡特殊、重大工程(特殊施工技术要求工程、超高、超深及特大工程)的图纸内部汇总由项目总工程师及公司有关部室参加,整理出内部预审意见。
4.1.4.图纸会审
(1)由业主方或监理方主持召开,参加图纸会审的人员包括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负责人。
(2)设计方针对工程的特点和重点、难点、新工艺、新技术等方面进行设计阐述和技术交底。
(3)建设单位、监理方提出认为不符合规范要求、图纸表达不明确等方面的问题。
(4)参会各方逐条研究确定各项问题解决方案,会审确定的解决意见,需在结论意见栏内填写清楚,未确定的问题也需写明下一步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会后由主持方形成《图纸会审记录表》,存档并发放给参会各方。
(5)《图纸会审记录表》作为修改图纸、施工及竣工结算的依据,部门需复印存档。
4.2.图纸会审的主要内容
(1)设计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及规范标准的要求。
(2)设计图纸是否和建设单位某些合同要求完全相符。
(3)各种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结构、线路及设备安装等图纸会审是否相符,有无错漏和矛盾(如尺寸、标高、轴线、埋管、留洞位置等)。
(4)对设计假定和处理方法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施工时工程结构是否有足够的稳定性,对安全施工有无影响。
(5)设计是否符合施工可能的技术装备条件,设计中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和特殊技术措施,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达到所提质量标准。
(6)使用的特殊材料、构配件,其规格品种能否满足需要。
(7)设计图纸是否适合施工,技术要求是否可能,质量安全能否达到标准,对上述问题有何优化建议。
(8)设计所选用的标准图集(如构配件、节点大样图等)和施工图是否一致,设计图纸是否齐全,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字盖章。
4.3.施工要求
(1)图纸会审后,工程中心必须严格按照会审后的图纸(包括图纸会审纪要的内容)进行施工。
不按图施工,擅自修改会审纪要,将追究其责任。
(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中仍有差错或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必须立即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联系,由工程中心出具《设计变更申请单》(详见附件4),经部门及相关领导审定后执行下一步工作,关于设计变更具体细则,参见本办法第6条。
4.4.文件管理
(1)图纸会审纪要和施工图、设计修改、设计变更以及技术核定单具有同等效力,应妥善保管,工程竣工后作为技术资料归档。
(2)保密工程图纸资料的收发、保管、回收和整理归档均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3)方案如有重大修改须送公司部门备案。
5.设计交底制度
5.1.方案设计交底
5.1.1.需要方案交底的情况
(1)同一项目由多家设计方合作设计的,或者因特殊原因由不同设计方设计的,且设计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应该进行充分的设计交底。
(2)在进行施工图设计前,部门方案设计组应向施工图设计单位(或部门内部施工图设计组)进行方案设计技术交底、答疑。
5.1.2.方案交底的程序
(1)方案交底会由部门组织,相关设计方参加,会议针对设计意图、设计内容、设计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充分地交流讨论,设计输出方(设计上游)清晰、明确地进行相关问题的解释和答疑。
(2)会议过程中部门负责进行交底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文件,经参会各方签字确认后,归档备案。
5.2.施工图技术交底
5.2.1.技术交底的目的
施工图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为了让工程中心、采购部、各施工班组对工程有进一步的了解,以便工程中心进行策划、落实计划和做相应的施工安排。
5.2.2.技术交底的程序
(1)交底会由工程中心主持召开,并由部门或委托的设计单位进行交底,参加交底的人员包括工程中心项目组、采购部、各施工班组的负责人等。
(2)设计方需进行设计想法、施工工艺、重点难点、结构部位、节点构造、技术要求、安装顺序等方面的交底。
(3)参会各方提出相关问题和想法,各方讨论并确定问题的解决措施,并初步确定设计、采购、生产、安装的计划。
(4)根据会议内容形成设计交底记录文件,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并下发各部门执行,部门需对设计交底记录文件复印存档。
6.设计变更及增项
设计变更是指景观照明设计管理部门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根据以上定义,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或其它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两者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凡属设计变更的范畴,必须按设计变更处理,而不能以现场签证处理。
设计变更是工程变更的一部分内容,因而它也关系到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
所以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对规范各参与单位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控制工程造价,进面提高设计技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6.1.设计变更类型
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有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的设计交底会上,经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出,各方研究同意而改变施工图的做法,都属于设计变更,为此而增加新的图纸或设计变更说明都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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