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殡葬改革工作计划.docx
- 文档编号:1930024
- 上传时间:2022-10-25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31.38KB
社区殡葬改革工作计划.docx
《社区殡葬改革工作计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区殡葬改革工作计划.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社区殡葬改革工作计划
社区殡葬改革工作计划
篇一:
XX年殡葬工作计划
XX年殡葬工作计划
为了深入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鞍山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及海城市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把殡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开创殡葬改革新局面,狠抓落实,使殡葬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各镇区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深化殡葬改革为宗旨,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为主线,以巩固提高殡葬改革成果、整治殡葬环境、加强殡葬管理为重点,依据有关殡葬法规,进一步加大殡葬管理力度,彻底整治殡葬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力争通过整治,确保火化率保持100%.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加强殡葬管理,确保火化率达100%。
我们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对违反殡葬法规进行土葬的,要坚决起尸火化。
对出现骨灰入棺二次土葬的,要一律予
以平毁,不留坟头。
坚决打击和制止一切妨碍火化的行为,对城乡结合部、耕地、林地、水库河流堤坝、水源保护区和铁(公)路两侧的坟头、墓碑(有规定予以保护的除外),一律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二)加强公墓管理,彻底清查非法经营公墓。
要加强公墓建设规划,严格审批制度,严禁乱批乱建公墓。
对擅自占土地以及炒卖墓地和骨灰格位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三)规范殡葬服务和葬用品市场。
全面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
根据殡葬管理法规和实际情况,坚决制止沿街、沿路乱设灵堂、抛撒冥纸和燃放鞭炮等扰民行为。
大力倡导文明治丧,加强殡葬服务场所管理,规范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土葬用品行为。
严禁生产、销售土葬用品,坚决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
清明节前我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经营场所。
基本完成丧葬用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
三、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
深化殡葬改革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是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全市上下都要充分认识这次殡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把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殡葬管理工作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投入,保障殡葬改革必需的工作力量和经费,确保殡葬改革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二)实行分级负责。
进一步健全殡葬改革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专项整治办公室,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各街、居、村要普遍设立殡改督查员,完善市、镇、村三级殡葬工作络。
进一步强化各级责任。
市、镇、村及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殡葬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自上而下逐项布置,逐项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三)拓宽监督渠道。
要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聘请社会各界群众和新闻媒体担任殡改工作的监督员,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
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查处不力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和发动,让人民群众了解殡葬改革和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
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殡葬法规政策。
(五)搞好死亡统计工作,信息员要每季度按时上报殡葬信息表,做到不漏报、重报。
稽查三科XX年3月12日
篇二:
殡葬计划
XX年社区殡葬工作计划
为了深入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殡葬管理条例》、《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核心,切实把殡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开创殡葬改革新局面,狠抓落实,使殡葬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结合社区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计划:
一、建立健全殡葬管理机构。
社区成立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健全殡葬管理服务络。
由辖区单位、居民小组长、楼栋长、民宗统战干事、各包片干部担任殡改信息员,积极开展殡葬改革活动。
三、积极开展经常性殡葬改革宣传教育活动,要做到宣传资料入户,社区制作一块宣传栏(窗),并配合管委会民政办组织搞好5月13—15日,5月16—25日的宣传日活动。
四、攻克难点,重点解决“两个问题”,做到“一个确保”。
一是要解决居民区搭棚治丧问题;二是要解决城市规划区内乱葬坟和建造豪华墓、永固性墓问题。
确保汉族同志的遗体火化率100%。
五、积极配合管委会民政办及时协调解决殡葬工作出现的问题和情况。
六、搞好死亡统计工作,信息员要每季度按时上报殡葬信息表,做到不漏报、重报。
七、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
XX年1月。
篇三:
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娄星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娄底市殡葬管理办法》以及《娄星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革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革为动力,以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积极落实殡葬改革各项措施,改革土葬,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建立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络,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工作目标
按照娄办发[XX]19号文件精神明确我区殡葬改革工作目标任务。
一是全面推行殡葬改革。
改革土葬,推行火葬。
二是着力提高火化率。
从XX年起,全区每年火化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至XX年,全区火化区火化率要达到100%。
三是开展专项治理。
要组织对沿铁路、国(省)道、主要河流两侧和城镇建成(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下简称“三沿六区”)的乱葬坟墓开展专项治理,基本实现“三沿六区”无坟化,到XX年底以前全区治理率达到90%以上。
四是加强对骨灰的管理。
杜绝火化区内骨灰装棺二次葬的现象,有划地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范经营性公墓的经营活动,坚决制止违规建设、经营公墓的行为。
五是深化殡葬礼仪改革。
引导群众采取科学、文明、节俭的悼念仪式,少占地或不占地的骨灰安葬形式。
三、工作措施
(一)实行区域管理,有序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根据全面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有步骤地推进火葬,把全区划分为强制火化区与推行火化区。
强制火化区为乐坪街道办事处、长青街道办事处、花山街道办事处、大科街道办事处、黄泥塘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居委会社区。
推行火化区为不含上述地区的本区其它全部区域。
强制火化区内人员死亡全面实行火葬;推行火化区内公职人员死亡全面实行火葬,其它人员死亡提倡和逐步推行火葬。
(二)落实殡葬法规,全面执行火化政策。
从XX年12月20日零时起,全区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市驻娄星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强制火化区域内的非农居民;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光荣院老人、外来死亡人员和非正常死亡人员;社会无名无主尸体及在城区各医疗机构死亡的人员;非强制火化区内的公民在强制火化区内死亡的人员一律实行遗体火化。
(三)规范丧葬行为,倡导文明殡葬新风。
对应火化死亡人员实行土葬或火化后将骨灰装棺土葬、将遗体偷运至推行火化区或外县市治丧和土葬,以及在强制火化区内搭设灵堂灵棚治丧,
在接运遗体或出殡沿途抛撒冥币、纸钱、燃放鞭炮、打响铳,将遗体、骨灰抬棺游街,大型车队送葬游街等行为,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四)各单位密切协作,齐抓共管搞好殡葬管理工作。
按照政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坚持单位部门负责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完善齐抓共管,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开展好殡葬改革各项工作,殡葬改革工作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所属范围内的家属死亡后,其火葬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会配合,督促死者家属将死者遗体火化;单位已改制或撤销的及火葬区域内的居民死亡后,由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会负责。
(五)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活动。
全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政府关于推行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娄星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到家喻户晓。
1、以区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布《关于推行殡葬改革的通告》,张贴至全区各单位机关院落及居民集中居住区(由各单位、村(居)委会具体负责)。
2、各单位、社区居委会门口悬挂宣传横幅1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不能少于10条(宣传内容由殡葬管理办提供,具体工作由各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负责)。
3、区殡葬管理办公室组织宣传车到城区及全区主要公共场所、村、(居)委会巡回宣传,并散发宣传资料(由区殡葬管理办负责)。
4、将殡葬改革工作重要宣传资料及主要领导专题讲话精神,在电视台和广播台进行宣传报道(由区委宣传部和广播电视局负责)。
5、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电视台、报纸、广播、墙报、标语开展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
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倡导殡葬文明新风,教育改变人民群众陈旧殡葬观念。
四、组织领导
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
陈明华区委书记
组长:
梁立坚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
罗琳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李群欢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
彭建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肖雄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肇中区政协副主席
黄文瑞区人民政府副调研员
成员单位:
区纪委(监察局)区政府办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
区委政法委区法院
区检察院娄星公安分局
区司法局区发改局
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区民政局区法制办
区人事局区文化局
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卫生局
区交通局区林业局
区交警大队区环保分局
区物价分局区工商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民政局分管殡管工作的周爱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曾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区民政局(联系电话:
8315957)。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单位要相应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殡葬改革工作,并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班子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建立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我区殡葬改革顺利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做好殡葬改革工作,促进全区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现将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区纪委(监察局):
负责对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表现,实施检查、监督,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查处。
区委组织部:
把干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个人表现和工作实绩列入干部考核内容,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党员干部给予组织处分。
区政府办:
负责组织、监督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协调理顺各相关单位关系。
区委宣传部:
负责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的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治丧的新风尚。
区委政法委:
组织协调政法系统各单位,严厉打击破坏殡葬改革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殡葬改革执法保驾护航。
区法院:
对相关部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做出的处罚决定,要依法予以支持和维护,对形成诉讼的案件要及时受理、审结,对申请执行的案件,要积极组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社区 殡葬 改革 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