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及招标工作简述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9378192
- 上传时间:2023-01-05
- 格式:DOCX
- 页数:21
- 大小:1.03MB
政府采购及招标工作简述Word下载.docx
《政府采购及招标工作简述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府采购及招标工作简述Word下载.docx(2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3.采购内容和限额
政府采购的内容应当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或者虽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但采购金额超过了规定的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最低限额标准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采购内容一般是各采购单位通用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如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公务车、电梯、取暖锅炉等货物,房屋修缮和装修工程,会议服务、汽车维修、保险、加油等服务。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采购内容还包括在中央部门内通用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如防汛抗旱和救灾物资、医疗设备和器械、气象专用仪器、警用设备和用品、质检专用仪器、海洋专用仪器等。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采购内容,无论金额大小都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内容,采购金额超过政府采购的最低限额标准的,也属于政府采购的范围。
《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的最低限额标准为:
货物和服务单项或批量为50万元,工程为60万元。
各地方政府的采购限额标准有区别,请参考各地财政部门的通知。
第3章政府采购的办理流程
3.1.中央政府采购的办理流程:
关于征集入库供应商的通知
为进一步充实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息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决定网上征集合格供应商,进入供应商信息库(以下简称入库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3.1.1.入库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有能力提供满足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采购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
入库供应商享有的权利
(一)用取得的用户名和密码,下载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采购文件;
(二)成为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中被随机抽取的对象和单一来源采购的候选供应商;
(三)参与网上竞价采购活动;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3.1.3.入库供应商应承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中心有关供应商的规定;
(二)参与网上竞价、询价、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得有恶意竞争,弄虚作假,同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相勾结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干扰和破坏政府采购秩序的行为;
(三)妥善保管取得的用户名和密码,如丢失、泄露及时向采购中心挂失、备案;
(四)及时维护、更新网上填写的申请资料,如有变更须及时修改,并报采购中心备案;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3.1.4.
申请入库供应商须提交的材料
(一)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右侧欢迎免费注册专栏-供应商注册一栏填写《供应商资格登记申请表》后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最近三个月的完税凭证复印件;
(六)最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
(七)公司简介(应当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
(八)其它同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证明材料。
3.1.5.
供应商提交申请材料的方式
(一)专人送达: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
00-11:
30,下午1:
30-5:
30)将材料送至采购中心业务接待室(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大门东侧);
(二)邮寄:
北京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国管局采购中心综合处倪毅收,邮编:
100017。
咨询电话:
830835498308357483083584
3.1.6.供应商入库审核
申请入库的供应商经采购中心审核合格后,进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信息库。
供应商入库,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
3.1.7.供应商入库确认
申请入库的供应商完成注册和提交申请材料后,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一)用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在网上竞价一栏登陆,如能登陆,表示已经通过审核;
(二)网站最新供应商一栏查有本单位名称,表示已经通过审核。
没有通过审核的供应商需重新注册。
协议供货经销商已经进入供应商信息库,不再需要提交材料。
3.1.8.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83083594
综合处:
83084957
由于申请注册的供应商较多,采购中心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尽量提高效率,审核工作在24小时内完成,请供应商在提交申请材料24小时内耐心等待,24小时后仍有问题再电话咨询。
3.1.9.如何成为协议供货商?
厂家如想成为中标供应商,请随时关注本网的采购公告。
我们欢迎厂家积极参与协议供货投标,为中央国家机关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
厂家一旦中标,即可于协议期内在中央国家机关销售中标品牌的中标型号产品。
如果您是代理商,不需要参加协议供货投标。
可申请成为已中标供应商(厂家)的代理商,需直接与已中标供应商(厂家)的总协调人联系(联系电话在网上已公布),也可在线申请协议供货产品代理资格(方法见下)。
代理资格申请如经厂家的审核通过,即获得该厂家授权的给中央国家机关代理销售送货的资格,可负责具体销售送货。
希望全国各地信誉好、服务好的供应商,申请加入协议供货代理商的队伍,就近为当地的中央国家机关服务,为政府采购贡献力量。
注意:
代理商的代理资格由厂家决定,无须采购中心审核。
3.1.10.不是协议供货商,如何参与政府采购?
协议供货仅是政府采购实施的一种组织形式。
不是协议供货商,并不影响参与以下所述的几种类型的政府采购业务,包括公开招标、网上竞价、小额采购等。
免费下载标书。
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均可在采购中心发布的采购公告中,免费下载标书,根据情况,可参与公开招标项目等。
网址:
参与网上竞价。
采购人经常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网上竞价公告。
网上竞价的范围比较广泛,对产品的要求也比较多样,凡是注册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参与小额采购。
为解决部分协议供货品目当地没有协议供货商的问题,采购中心开通了小额采购栏目,为当地供应商提供了机会,详见:
。
3.2.四川省政府采购报名流程
各潜在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达到充分竞争、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现特向社会征集潜在网上竞价供应商,参加省本级网上竞价采购活动。
具体要求如下:
3.2.1.征集时间:
从2014年8月14日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随时入库
3.2.2.征集范围
经销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部分通用货物的供应商,即指经销以下货物的供应商:
计算机(指台式、便携式计算机和显示器)、打印设备(指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热式打印机、针式打印机)、传真通信设备(指文件或图文传真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碎纸机、复印纸、服务器、路由器、交换设备(指交换机)、普通电视设备(指电视机)、照相机及器材和通用摄影机(指数字照相机和通用照相机含镜头、普通摄像机)、空调机(中央空调、精密空调除外)和家具,不具批量的乘用车或客车等。
3.2.3.竞价方式
指采购单位依照采购需求,通过网上竞价系统在不同品牌、多家供应商之间,在一定时间内采用多回合价格进行竞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3.2.4.注册成为竞价供应商方式:
潜在供应通过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系统”申请注册,网上录入相关资料后,到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506室)现场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查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5、近三个月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支付凭证加盖鲜章或税务、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6、网上竞价供应商承诺书原件(网上下载并打印);
3.3.成都市政府采购报名流程:
3.3.1.办理依据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创新集中采购机制提高政府采购质量的意见>
的通知》(川府发〔2014〕63号)
(二)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成都市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的通知》(成办函〔2015〕3号)
(三)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市级网上竞价采购试点方案>
的通知》(成财采〔2014〕181号)
3.3.2.咨询电话
3.3.3.办理流程
(一)编报计划。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采购人”)通过市财政局“成都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单位版)编报采购计划,生成《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表》。
(二)发布信息。
采购人登录市公资交易中心业务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入网上竞价模块,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品目基本需求标准库明确采购需求,发布竞价采购信息,向入库供应商发出竞价邀请。
(三)竞争报价。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在规定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
(四)公示结果。
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的原则自动公示候选供应商报价信息。
当出现两家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系统依次按供应商信用等级高低、报价时间先后顺序选择公示供应商。
报价时间截止后,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当重新组织竞价。
若第二次竞价报价供应商仍不足三家,经公示无异议,可选择两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五)签订合同。
采购人应当于公示期满的2个工作日内确认成交结果,并与供应商按系统自动生成的采购合同格式文本签署采购合同,需要增补合同内容的,双方自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合同。
(六)配送安装。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合同及时完成货物配送及安装。
(七)验收评价。
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验收,验收完成后,登录系统录入验收结果以及对供应商及产品的评价。
(八)支付资金。
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应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和验收情况自行向供应商支付资金。
(九)反馈评价。
供应商收到采购资金后,应登录系统对采购人的结果确认、合同签订、货物验收及资金支付情况作出评价。
(十)合同备案。
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合同副本送市财政局备案,并将纸质合同(2份)交至市公资交易中心留存。
3.3.4.适用范围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纳入网上竞价、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设备、防火墙、存储设备、显示设备、照相机及器材、不间断电源(UPS)、普通电视机、通用摄像机、摄录一体机和复印纸12类采购品目。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但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
第4章政府采购信息收集和跟踪
各政府网站的链接:
在完成各政府用户的沟通拜访以后,注意收集网上发布的公告信息,如果能够做到在网上发布信息之前了解客户的需求,帮助客户制作相关的需求方案以及技术参数,这个能够帮助取得优先权,同时能够将厂家绑定在一起得到特殊的政策价格等支持。
第5章政府采购需要的资质以及相关的CA证书
1.大部分的政府采购网站都要求办理CA证书,方便网上的电子竞价,CA证书就是企业的电子身份证,表明在网上的行为属于公司授权认可的,相关的报价何承诺具有法定责任。
按照四川办理CA证书作为参考,各地大同小异。
电脑中已成功安装驱动:
在四川CA网站“下载专区”或业务系统网站下载对应项目的驱动,并成功安装。
2、电脑能访问网络:
确保您的电脑能正常访问业务系统所在的互联网或内网。
3、证书管理工具已启动:
将USBKey插入电脑的USB接口,若电脑右下角出现图标
或
即说明证书管理工具已启动。
若没有出现图标
,此时需要手动启动:
点击电脑屏幕左下角“开始”→“程序”→“SCCA/SCCA证书管理工具”即可。
4、证书有效:
双击证书管理工具图标,在管理工具窗口点击“查看证书”或双击证书名称,即可查看证书有效期、主题等,点击“证书路径”,证书状态显示:
“该证书没有问题”,即说明证书有效。
系统介绍:
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项目是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的网上综合服务平台。
通过该平台,招标方发布电子招标信息,投标方直接在网上进行报名、下载标书和投标,评标专家实现远程评标。
整个交易过程实现全记录,全公开,所有的投标信息实现加密传输和保存,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实现规范、高效、公正、廉洁的公共资源交易。
数字证书应用:
应用到该平台的“易证通”数字证书保障交易环节中参与各方的身份真实合法,交易过程中的电子信息安全和电子文档的法律效力.
适用对象:
参与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项目的交易各方。
第6章政府招投标中的业务技巧
6.1.提前沟通,了解客户的项目预算,根据预算制定相关的产品方案和报价方案。
6.2.理顺客情关系,摸清真实需求。
对客户的需求多进行沟通,包括采购部门,需求部门和最后的决策部门,
6.3.处理好厂家关系,仔细了解产品并对比竞品的优势和不足的地方,争取厂家的价格保护和较低的进价。
第7章政府采购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7.1.政府采购工作中,很多生产厂家为了保证其经销商的利益,以及防止品牌无序竞争造成低价都要求客户报备制度,做政府采购首先还需要做好厂商关系,能够提供关键支持。
同时,应该遵守游戏规则,避免恶意抢单。
7.2.政府采购都需要公告,发布公告的时间不少于3天,因此,建议客户发布公告的时间为每周五,利用时间差屏蔽一部分竞争供应商。
附件:
四川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
---协议供货系统操作手册
采购人分册
版本号1.0
7.3.前言
为方便用户了解并熟悉四川省政府采购电子化项目之协议供货系统的操作,我们编写本《操作手册》,使用户能够快速的熟悉并掌握该系统的操作。
7.4.采购操作
目前采购协议供货系统提供2种采购方式:
直购采购和竞价采购。
直购采购:
采购人根据审批通过的采购计划,直接在网上选购符合采购需求的商品。
按四川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有关规定,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适用直购采购。
竞价采购:
采购人根据审批通过的采购计划,发布竞价项目,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网上进行竞价,以最低价成交的采购方式。
按四川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有关规定,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适用竞价采购。
7.4.1.直购采购流程
7.4.1.1.流程图:
简易操作流程:
●直购:
采购管理—任务书—未开始--直购—浏览商品—选择商品—(点“直购”)生成订单--(填写订单信息)提交
7.4.1.2.选择直购商品提交订单
1)打开任务书:
导入各单位的采购任务书后,各采购人登录协议供货系统—采购管理---任务书,能看到本单位的所有未开始的采购任务记录。
如下图:
2)点直购—浏览商品:
上图中,点击【直购】按钮,进入选择商品页面。
3)选择商品:
点击商品图片区域,进入对应的商品行情页面。
4)、点直购—生成订单:
上图中选择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点击【直购】按钮,提示确认页面点击确定后,进入提交订单页面。
5)、填写订单信息—提交:
此时,该订单进入对应的供应商的订单管理—待确认订单标签列表,待该供应商进行订单确认。
当对应供应商确认了订单后,订单迁移到订单管理—已确认订单标签列表。
7.4.2.竞价采购流程
7.4.2.1.流程图:
●竞价:
采购管理—任务书—未开始—竞价—填写竞价信息—发布项目—竞价监控--确定竞价结果;
7.4.2.2.竞价项目操作
创建竞价项目途径有两种:
一是直接点击任务书记录后面的【竞价】按钮进入创建项目页面。
二是勾选任务书记录点击列表顶端的【创建竞价项目】按钮进入创建项目页面。
2)填写竞价信息:
进入项目页面界面如下图:
竞价商品信息的选择提供了两种方式:
一是选择品牌:
多个品牌多个商品型号均可参与竞价。
二是选择具体的商品:
只有选定的一个商品可以参与竞价。
3)发布项目:
以上各项内容填写完毕后点击
按钮,进入填写“发布项目信息”页面。
如实填写各项后,点击
按钮,即可完成发布项目环节工作。
与此同时,凡是有这个项目所选的品牌和对应的商品品目行情的供应商都能看到这个项目(完成自动报名的过程),并参与竞价。
4)监控竞价过程
当竞价项目处于供应商报价时间范围内时,采购人可以对报价情况进行监控。
进入项目
进入项目—竞价厅
商品竞价的竞价厅:
5)确定竞价结果
当竞价项目已到了截止报价时间,流程进入采购人确定结果环节。
进入项目页面:
如上图,点击【确定结果】按钮,进入如下图的页面:
点击【确定】按钮。
确定后,确定结果操作完成,显示所选单位显示中标章,如下图。
7.4.3.合同确认
进入合同管理—待确认合同,供应商起草合同后提交给采购人,由采购人进行合同的确认。
已确认的合同提交给采购中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记录显示在“合同管理—已审合同”标签列表界面。
可以打印合同,并开始执行合同内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政府 采购 招标 工作 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