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凤凰工业园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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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篇:
规划设计要求
一、规划设计地块区位、范围及现状概要
二、规划设计依据
三、规划设计概要
四、规划设计深度
第二篇:
规划成果要求
第三篇:
设计周期及最终成果要求
第四篇:
方案征集须知
第五篇:
方案征集费用
附:
规划设计地块用地范围图
一、规划设计地块区位、范围及现状概要。
区位:
位于观海路及迎春大街西侧、桐林路南侧。
范围:
此次规划主要是观海路及迎春大街西侧、桐林路南侧及用地边界,规划占地约145.67公顷。
具体范围详见所附图。
现状概要:
凤凰工业园位于烟台市莱山区中心城区东北侧,莱山区两条主干道(观海路、迎春大街)西侧,为建成区。
规划范围内现状为工业用地,西侧为山体,莱山区日新月异的发展形势,此区域不宜为工业用地。
为了更好地改善城市景观和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形象,拉动莱山区的经济发展,使建设与自然环境有机结合,相互协调,决定对凤凰工业园区域进行改造设计。
二、设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三)《山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四)《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五)《烟台市整体城市设计》
(六)《烟台市控制性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七)《烟台市城市规划管理若干规定》
(八)已批准的其他相关规划
三、设计概要
(一)规划应在烟台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指导下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要充分体现烟台开埠和开放的滨海城市特色,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建设理念。
(二)该区域用地功能定位为商服、居住,应综合考虑该区域土地使用功能布局、基础设施、道路系统,为未来发展提供灵活性和前瞻性设计。
规划应与周边已有规划衔接,应完善城市职能和各项设施的建设,为促进该区域合理健康发展,增强莱山区综合实力做具体指导,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
(三)规划应充分重视该区域在烟台市城区体系中的定位和职能,充分尊重城市的地理和环境特色,保证有一个高质量的生态、生活、生产环境,创造与其地理位置相适应的城市标志性区域。
尊重现有的地形、地貌和生态,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建设性破坏。
(四)土地利用规划以上层次规划为依据,统筹安排各项城市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注重体现城市集约化思想,兼顾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五)对现有的道路交通体系进行优化设计,并充分考虑与莱山中心城区及周边的衔接。
(六)空间形态设计、绿化景观系统应充分体现生态保育原则和地方特色,建立城市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协调统一的空间格局,构筑富有特色的城市景观形象。
建筑群体之间要有良好的协调配合关系,形成变化有序的整体及良好的天际线,尤其重要的是形成良好的街道景观。
建筑高度应满足航空限高的要求。
四、深度要求
(一)规划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要求,用地分类以小类为主。
(二)在上层次规划的指导下,完善地区用地结构、布局和功能配置。
规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
规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要求。
(三)明确各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兼容范围控制、土地使用强度及相关的规定性指标,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高度、色彩、风格等要求。
(四)建立合理、适当的人、车交通系统,确定各级支路的走向、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座标和标高,合理配置公交站点线路和站场、站点位置及公共停车场布局。
(五)根据规划功能布局和人口容量的分配,从整体的角度完善规划用地范围的公共设施配套,用地规模、位置和界域。
(六)结合现有山体、水域等自然条件组织生态和景观系统,创造高标准的绿地系统。
分析确定本区域内保留范围、重建范围,并提出相应的环境容量控制和整治要求。
(七)根据规划容量,结合现有的管线合理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规划控制廊道,落实各市政配套设施用地,规定其服务规模、建设位置、用地范围。
本次规划要结合市政管线一次规划到位,根据需要设置综合管沟或管线的位置,预设各种管线的过路横管隧洞(可与地下通道结合起来)。
(八)制定城市设计导则,提出区域内的空间形态控制要求,对区域特征要素:
如建筑高度、体量、风格、色彩、道路格局、景观节点等进行分析,保证地区景观的整体性、延续性和协调性。
(九)规划应深化、细化内容包括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文物保护紫线、河道保护蓝线、高压走廊黑线、轨道交通橙线、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高度和特色意图区,要求以上内容需达到可以直接出技术条件的深度。
(十)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技术控制要求,特别是土地适建性的规定、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
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和图纸。
一、设计文本
包括制定规划的依据和原则,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地块划分以及各地块的使用性质、规划控制原则、规划设计要点,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等。
二、说明书
三、主要图纸如下:
1.区位图比例自定
标明地块在城区内的具体区位。
2.现状图1:
1000-1:
2000
标明现状地块的自然地形、现状道路、建筑布置及评价、工程管线、水系、绿化、用地界限以及以及其它与规划相关的地物地貌等。
3.土地利用规划图1:
表现出总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空间组织、绿化设计、道路广场布置、公建及市政配套设施等。
4.功能结构规划图比例自定
5.道路系统现状、规划图1:
表现出区内车流、人流的交通组织分析以及区内与周边规划城市道路之间的交通联系;
地上、地下停车场的位置、范围及停车数量。
标明道路坡度、坡向、长度、线型、断面,以及道路交叉点、变坡点的标高等;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
各建筑物与周围建、构筑物及道路之间的距离。
6.地块划分编号图1:
5000
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本文中控制指标相对应)。
7.控制性规划图则及分图则1:
标明地块性质、编号、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停车位指标、主要出入口方向。
8.公共与配套设施规划图1:
9.绿化系统现状、规划图1:
10.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图1:
标明各种管线的走向、管径、埋设位置及深度。
11.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图1:
12.地块建筑密度控制图1:
13.地块容积率控制图1:
14.地块绿地率控制图1:
15.城市规划“七线”控制图1:
16.重点地区建筑形态布局示意图1:
17.空间形态示意图1:
包括规划区整体空间鸟瞰图,及重点地段、主要节点立面图和空间效果图、夜间照明效果图及其他用以表达城市设计构思的示意图纸(比例自定)等。
18.空间景观规划、特色与保护规划图1:
表明景观轴线、景观节点、景观界面、开放空间、视线走廊等空间构成元素的布局和边界及建筑高度分区设想;
标明特色景观位置边界。
19.其他表达规划设计意图的分析图(比例自定)
20.基本工作模型(比例自定)
规划编制时间为2009年月日至2009年月日。
所有成果须制作多媒体演示文件一套(时间为15分钟以内),主要介绍设计理念、构思,规划内容,实施意见及工程造价估算,并与设计成果相吻合,文本各10套(A3版幅)。
图纸须裱糊在A0版幅的展板上。
另提供存有各种图纸文件、说明书和多媒体解说词的光盘3套,并贴好标签。
主要图纸必须要有.DWG格式文件。
一、任务书领取
2009年月日上午入选单位必须携带设计资质印章,并交纳设计资料费万元(设计资料费包含在方案基本费中,为该设计区域内电子地形图费用,由入选设计单位平均分摊)。
二、征集文件答疑
2009年月日上午10:
00—11:
00。
三、中期督办时间
2009年月日。
四、征集截止时间
2009年月日下午5:
五、方案送达地点
设计单位于月日下午5:
00前将所有设计成果送达烟台市规划局莱山分局(烟台市莱山区黄海路19号,邮编264003),邮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不能按时提供设计成果,则视为自动退出此次方案征集。
六、征集需知
方案经烟台市规划局莱山分局初步审查,符合本任务书要求的,组织专家评审,被推荐的方案有义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方案,设计单位接到书面通知书后,按意见完成设计。
其他单位方案应依据各级评审会评审要求报送相关资料直至正式确定中标方案。
七、有关责任: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及时提交设计所依据的资料和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提供设计成果,则视为乙方自动退出此次方案征集,此前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00元),甲方将不予退还。
八、此次活动乙方的调研费、差旅费自理。
九、附则:
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署名权归乙方所有,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有权在活动后公开展示征集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介绍、展示及评价征集成果。
征集结果公布前,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展示征集成果。
乙方的方案评审后,不予退回。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本次征集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乙双方若有争议,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一、总体费用
本次征集设计费总计为万元,其中入选方案基本费为每家万元,中标方案费为万元。
1、入选单位方案基本费
每个设计单位方案经莱山分局审查达到任务书要求并按时提交相应资料后可获方案基本费人民币万元(其中万元为设计资料费)。
方案基本费在经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拟中标方案后,由甲方支付各设计单位80%的方案基本费,剩余20%待正式确定中标方案后一次性付清。
2、中标单位奖金
中标单位在完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的全部修改后可得50%的中标奖金计万元。
待通过市规划局项目审定委员会后,再付30%的中标奖金,剩余的方案基本费及中标奖金,待按烟台市各级评审会意见修改完善,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后,一次性付清。
二、以上费用(方案基本费、奖金)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的收款发票正本后方可付费。
三、税费按照烟台市人民政府的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
经专家评审,入选单位设计方案没有达到本任务书规定深度的,根据情况轻重扣除部分方案基本费。
若未中奖方案中有可以采纳的设计内容时,甲方应根据采纳的设计内容的多少支付合理的使用费。
(具体数额,双方协定)
本协议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四份,效率等同。
甲方执三份、乙方两份。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此后由于其它原因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协议的延伸合同或协议,与本协议效率等同。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协议签订日期:
2009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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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 山区 凤凰 工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