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集团煤矿生产技术处专业考核办法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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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明确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责任。
各单位、矿井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煤矿技术管理工作,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建立健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技术职责。
3.完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等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健全完善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4.优化开拓布局和生产系统,合理组织生产。
科学组织生产接续,对矿井的开拓布局和生产系统进行优化,从源头上控制生产成本,实现科学合理集中开采。
5.加强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
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广应用先进适用采掘技术、工艺、装备和材料,改造和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
提升管理创新水平,注重管理,提高效率,降低消耗。
6.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顶板、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的治理,排查治理煤矿各生产系统、生产环节存在的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六落实”的要求加以整改。
受冲击地压威胁的矿井必须编制防冲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7.抓好重点工程管理。
积极抓好矿井改扩建、技术改造、开拓延深等重大工程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搞好绿色开采,做好受水、冲击地压、瓦斯威胁煤层及保护层开采的管理。
8.注重基础资料管理。
各单位、矿井要及时填绘各类技术资料,认真分析总结,及时按有关要求报送图纸、总结、报告等有关技术材料。
9.强化现场技术管理。
单项工程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抓好落实。
所有工程应有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有冲击地压危险的工作面除编制专项防冲设计外,在编制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时必须制定专项防冲措施。
10.抓好专业人员培训。
经常对管理、技术、操作等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做到应知应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五、其他规定
1.本办法未尽事宜及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2.本办法涉及的奖励资金由能源集团列支。
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4.本办法解释权归能源集团。
山东能源集团煤矿生产技术专业考核评分标准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
检查评分标准
1
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
10
未设置机构或成立队伍,每处扣5分;
未按要求配置人员,每人次扣2分。
2
明确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责任。
未建立健全责任制的,每项扣2分;
未落实安全生产技术职责,每次扣2分。
3
完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等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建立完善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未建立健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每项扣2分;
各项技术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每处扣2分。
4
优化开拓布局和生产系统,合理组织生产。
科学组织生产接续,每年对矿井的开拓布局和生产系统进行优化,从源头上控制生产成本,实现科学合理集中开采。
开拓布局不合理的,扣3分;
生产系统不合理的,每处扣2分;
对控制生产成本,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加1~3分。
5
加强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
未改造和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的,每项扣3分。
获能源集团及以上的科技、管理奖励,每次加1分;
创新项目在能源集团推广,每项加1分;
配合能源集团开展工作,如召开现场会、举办交流活动等,每次加1~3分;
本项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6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重大灾害排查治理不到位的,每次扣2~5分;
受冲击地压威胁的矿井未编制防冲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每项扣3分。
7
抓好重点工程管理。
重点工程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每项扣3分;
工程竣工后未进行验收的,每项扣3分;
重点工程未按设计施工的,每处扣2分。
8
注重基础资料管理。
各单位、矿井要及时填绘各类技术资料,认真分析总结。
按照要求将图纸、总结、报告等有关资料及时上报。
技术基础资料不真实,每处扣3分;
技术基础资料未及时填绘的,每处扣2分;
资料报送不及时或达不到要求,每次扣3分。
9
强化现场技术管理。
单项工程未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每次扣2~5分;
对有关技术规范、作业规程及措施落实不到位,每次扣2分;
工程没有质量标准、质量达不到要求,每处扣2分;
有冲击地压危险的工作面未编制专项设计、措施,每处扣2分。
抓好专业人员培训。
未按规定进行培训,每人次扣2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
应知应会达不到要求,每人次扣1分;
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比武、外出调研等专业素质提升,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备注:
各小项扣分均不超过标准分所列分值。
山东能源集团煤矿机电运输专业考核办法
为加强能源集团机电运输专业综合管理,提高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各单位机电运输系统安全、高效、经济运行,依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控纲要》,特制定本办法。
以各矿业集团(公司)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运输)处及各区域公司分管机电运输工作的专业人员为考核对象。
三、考核标准
四、考核内容
(一)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各单位应设置专门的机电运输管理机构并配齐管理人员。
矿业集团(公司)配备机电副总工程师,设置机电(运输)处,配齐设备、供电、运输等专业管理人员;
煤矿配备机电矿长、专职机电副总工程师,设置机电科并配齐管理人员。
机电运输各级管理人员要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管理制度健全情况:
各单位应健全完善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
健全矿井机电运输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设计选型、采购入矿验收、入井检验、安装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系列制度;
重视资料管理,重要设备及技术档案应有专人负责,并及时存档、更新,推广档案信息化管理;
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三)机电运输管理情况:
1.装备水平。
大型设备完好率保持在100%,设备性能优良;
供配电设备综合完好率95%以上,供配电线路达标;
运输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正在使用的主运输带式输送机、采区集中带式输送机、绞车、大巷电机车、无轨胶轮车、架空乘人装置、斜巷人车完好率100%,不得使用无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和禁用产品,机电设备不得超期服役;
推广使用更加安全可靠的机电运输设备。
2.设备运行。
机电运输设备满足矿井核定生产能力要求,供电系统合理可靠;
供电设备、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
运行环境符合设备安全运行规定;
安全保护装置及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大型设备单位能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运行记录完整;
操作人员按章作业、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推广远程监控技术,矿井供电系统集中监测技术;
推广井下变电所、水泵房无人值守。
3.设备维护检修。
加强对机电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推广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
矿井每年停产检修时间不少于12天,日检修时间不少于2小时。
编制大型设备、供配电设备、运输设备的检修、检测计划并有效实施,建立定期检修、检验、测试档案。
电气设备、设施、供电线路定期进行预防性电气试验、检查、检修和保护装置整定工作。
(四)机电运输人员培训情况:
重视提高机电专业人员素质,制定并完善培训计划和方案,对管理、技术、操作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并及时总结培训情况和培训效果。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五)机电运输“四新”技术推广:
大力推广机电运输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积极解决技术难题,推动技术、设备和管理升级。
山东能源集团煤矿机电运输专业考核评分标准
一
组织机构
各单位应设置专门的机电运输管理机构。
矿业集团(公司)设置机电(运输)处,煤矿设置机电科,负责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机构设置达不到要求扣3分
各单位应配齐机电运输管理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矿业集团(公司)应配备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运输)处应配齐大型设备、供电、运输等专业人员;
煤矿应配备机电矿长、专职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长等管理人员
未按要求配置人员每人次扣2分
二
管理制度
15
健全完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机电管理人员的责任
无岗位责任制扣2分,责任不明确的每处扣1分
健全完善机电运输各项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每缺一项扣2分,落实不到位每次扣1分
重视资料管理:
重要设备及技术档案应有专人负责,并及时存档、更新,推广档案信息化管理
无重要设备档案扣4分,设备档案不全或更新不及时,每项扣1分,无专人负责扣2分,设备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加2分
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未能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相关资料每次扣3分;
上报资料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2分
三
机电运输管理
60
(一)
装备
水平
1.大型设备完好率100%,设备性能优良,无禁用或超期服役产品,推广使用先进高效节能设备
大型设备完好率达不到100%的扣2分;
设备无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每台扣4分;
使用禁用设备的每台扣4分;
使用超期服役设备的每台扣1分;
使用国内领先水平设备的每项加1分
2.供配电设备综合完好率95%以上,供配电线路达标;
电气设备、电缆,无禁用或超期服役产品,推广使用先进高效节能设备
供配电设备完好率达不到95%的扣2分;
供配电线路不达标的每处扣1分,最多扣2分;
使用无煤矿安全标志的电气设备、电缆的每处扣2分,最多扣4分;
使用禁用设备的每台扣2分,最多扣4分;
使用超期服役设备的,每台扣1分,最多扣4分;
使用国内领先水平设备的每项加1分,最多加4分
3.运输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正在使用的主运输带式输送机、采区集中带式输送机、绞车、大巷电机车、无轨胶轮车、斜巷人车完好率100%;
不得使用无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
无禁用或超期服役产品;
推广使用安全可靠的运输设备
运输设备完好率达不到90%的扣2分;
正在使用的主运输带式输送机、采区集中带式输送机、绞车、大巷电机车、无轨胶轮车、架空乘人装置、斜巷人车,带病运行的每台扣1分,最多扣4分;
使用无煤矿安全标志的设备每处扣2分,最多扣4分;
(二)
设备
运行
1.大型设备满足矿井核定生产能力要求,安全保护装置及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机房符合设备安全运行规定;
设备单位能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运行记录完整。
推广远程监控技术;
井下变电所、水泵房实现无人值守
大型设备不能满足矿井核定生产能力要求的每处扣3分;
安全保护装置不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最多扣3分;
机房不符合设备安全运行规定的,每处扣1分,最多扣3分;
设备单位能耗不能满足国家节能要求的,每处扣3分;
运行记录不完整,扣0.5分,最多扣2分;
地面压风机房、井下变电所、水泵房采用远程监控技术,实现无人值守,每处加1分,最多加3分
2.供电设备、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运行环境符合设备安全运行要求;
供电系统合理可靠,设备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推广矿井供电系统集中监测技术
供电设备、线路超负荷运行,每处扣2分,最多扣4分;
运行环境不符合设备安全运行要求,设备保护装置失效,不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的,每处扣1分,每项最多扣3分;
供电系统不合理,电源线路存在“T”接,一类负荷未采用双回路供电的,每处扣6分,二类负荷未采用双回路供电的,每处扣3分;
运行记录不完整的,每处扣0.5分,最多扣2分;
使用矿井供电系统集中监测技术的加2分
3.运输设备满足矿井核定能力;
运输设备安全保护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操作人员按章作业、行为规范
运输设备不能满足矿井核定能力,每处扣2分,最多扣4分;
运输设备安全保护设施失效,工作人员操作行为不规范,每处扣1分,每项最多扣3分;
运行记录不完整,每处扣0.5分,最多扣2分
(三)
维护
检修
1.加强对机电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推广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矿井每年停产检修时间不少于12天,日检修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不能按照规定保证维护和检修时间的,扣3分;
积极采用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加3分
2.编制大型设备检修、检测计划并有效实施,建立定期检修、检验、测试档案
无大型设备检修、检测计划且未实施的扣3分;
计划编制不完善或实施不到位的,扣1分;
未建立检修、检验、测试档案的扣2分;
档案不完善的扣1分
3.建立供配电设备日常检查和周期性检修计划并有效实施,建立检修档案;
电气设备、设施、供电线路定期进行预防性电气试验、检查、检修和保护装置整定工作
无供配电设备检修、检测计划且未实施的扣3分;
未对电气设备、设施、供电线路定期进行预防性电气试验、检查、检修和保护装置整定工作的扣2分
4.建立运输系统日常检查和周期性检修计划并有效实施,运输系统安全保护装置和设施按规定进行试验和测试,建立试验、测试、检修档案
运输系统没有制定检查、检修计划或未实施的扣3分;
未建立试验、测试档案的扣2分;
四
人员培训
提高机电专业人员素质,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应及时总结培训情况和培训效果
没有培训计划或总结扣2分,培训计划或总结不完善扣1分
对管理、技术、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业务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未按规定进行培训的每人次扣1分;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
达不到应知应会要求每人次扣0.5分;
在技术比武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加5分,省局及能源集团级加3分
五
机电运输“四新”技术推广
积极推广机电运输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动技术、设备和管理升级
对“四新”技术推广不积极主动的扣6分
定期组织、参加“四新”技术推广会
不积极组织、参加“四新”推广活动的扣4分
各小项扣分不超过标准分所列分值,未注明加分上限的加分项可以累加,不受标准分限制。
山东能源集团煤矿“一通三防”专业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以各矿业集团(公司)通防副总工程师、通防部(处)及各区域分公司分管“一通三防”工作的专业人员为考核对象。
1.健全管理体系。
各单位、矿井必须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一通三防”技术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副总工程师,成立专业管理机构和队伍,配齐专业人员。
2.完善规章制度。
各单位、矿井必须按照上级规定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
3.突出人员素质。
经常对管理、技术、操作等通防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做到应知应会;
4.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矿井必须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并抓好落实整改。
排查治理煤矿通风、瓦斯、煤尘、自燃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六落实”的要求加以整改。
5.抓好重点工作。
各单位应抓好通风系统、抽采利用系统、专用通风或瓦斯治理巷道、开采保护层、降温系统等“一通三防”重点工程的落实。
认真开展科技创新,积极做好管理创新,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6.保证通风可靠。
矿井必须正常开展通风系统优化调整活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演习、测定工作。
通风系统必须达到合理、稳定、安全、可靠,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矿井通风阻力要符合规定,工作地点配风量符合要求。
局部通风和通防设施达到规定要求。
7.强化瓦斯治理。
高突矿井必须实现抽采达标,开采突出煤层严格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启封密闭、排放瓦斯必须按规定执行。
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网络传输必须保证正常,断电范围齐全、断电功能有效。
煤矿安全仪器仪表配备、使用要符合有关规定。
8.预防煤炭自燃。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应编制相应的防灭火设计,采取综合防火措施,防止自然发火。
建立健全防灭火系统。
9.搞好粉尘防治。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制订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做好粉尘监测,粉尘浓度符合有关规定。
10.注重基础资料。
各单位、矿井要及时填绘各类技术图纸资料,认真分析总结。
山东能源集团煤矿“一通三防”专业考核评分标准
健全管理体系。
机构、队伍设置达不到要求,每处扣5分;
未按要求配置人员每人次扣2分。
完善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每缺一项扣2分,落实不到位每次扣1分。
突出人员素质。
应知应会达不到要求每人次扣1分;
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比武、外出调研等专业素质提升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隐患排查治理。
隐患排查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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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能源 集团 煤矿 生产技术 专业 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