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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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份,州、县局制定了有效可行的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时开展监督抽检工作,截止目前,全州共抽检食用农产品和其它食品433批次,其中州局199批次(主要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类、粮油制品类、酒类、乳制品类)、门源县局44批次、祁连县局70批次、刚察县局80批次、海晏县局40批次;
州局所抽检的食品全部合格,并且199批次在州局网站和单位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四县局所抽检食品合格234批次,每县各公示1次,合计4次,不合格食品为14批次,立案14起,结案1起、罚款100元,其余13起正在查处中。
2.全面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结合“两节三会”专项整治,各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根据安排,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对城镇、乡村以及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保化品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853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8家;
检查食品经营企业2476户,责令改正105家、警告5家;
检查餐饮单位1100家;
查处食药案件16起,其中:
食品案件15起、罚款0.71万元,医疗器械案件1起、罚款0.05万元。
查处率和曝光率达到100%.上交销毁过期食品125件,散装食品120公斤,货值金额0.31万元。
同时,开展了酒类市场监督检查,尤其是刚察县联合青海互助青稞酒有限公司、中粮酒业有限公司针对目前市场占有率高的品牌红酒、白酒、散装酒为重点整治对象,严查了假冒侵权以及“特供”“专供”标识酒类。
二是食品监管各环节加强监管。
食品生产环节坚持“产管并重”,继续落实和完善“九有一公开三承诺”企业主体责任和“网格化、痕迹化”监管责任,使全州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得到全面落实。
依照《青海省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管理规定》及其《检查表》,在辖区内开展全覆盖的日常检查,对存在潜在食品安全风险的企业开展约谈,有效降低了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流通环节加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无合法证照,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规范执行产品及原材料进销台账制度,食品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过期、变质、“三无”食品检查力度。
餐饮服务环节在三月份开展了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全面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构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在开学初期,我州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全覆盖专项检查。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校园的食堂现状,重点是食堂的管理模式、设施情况、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二是校园周边副食店、饮食摊点的安全情况,重点是证照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食品安全隐患,做到万无一失,滴水不漏。
三是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和角膜接触镜和塑形镜等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不存在未按照规定对购买方资质进行审核确认或违规销售行为。
同时为确保“两节三会”期间的药品安全,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兴奋剂类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六类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抓住购销渠道和医疗使用管理这两个重点环节,加强资质审核和管理制度的落实,杜绝假借合法使用却流入非法渠道;
全面开展非法经营疫苗紧急排查工作,从疫苗的购进、分发、供应渠道,疫苗的储存、储藏情况,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的配置、使用、养护等进行重点检查,未发现非法购销疫苗现象;
对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监管面均达100%,辖区内无无证经营行为、无制售假劣药械案件发生。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5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325家次。
其中,门源县重点围绕乡镇卫生院及村级卫生室开展专项检查,对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履行不到位的64家卫生室及4家卫生院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祁连县在常规检查的同时,联合医保局、物价局,开展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专项检查。
检查是否执行药品购进验收、经营使用养护储存制度;
是否保存药品、医疗器械购进原始凭证,并根据其逐批验收;
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
是否遵守医保相关政策、是否存在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支付比例进行医保费用结算,自行向参保人员实行各种单方面让利或优惠措施;
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药价政策等内容。
(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州县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深入社区和乡村,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法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消费能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选购食品,科学理性消费。
首先加大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
门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了全县食品药品稽查人员培训班,邀请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的有关领导、专家,采用多媒体教学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医疗器械监管、食品法规与标准、行刑衔接、调查取证、程序文书、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监测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对基层稽查执法人员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讲解,县局科室、所有关负责同志、业务骨干和一线办案人员等68人参加了培训,并对聘用的30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考试,激励和督促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再学习、再提高,切实提高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履职尽责能力,有效保障全县食品药品安全。
祁连县市监局采取“以会代训”方式,召开由全体干部、药械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药械安全知识培训会议,学习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特殊药品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药械不良反应等相关知识。
其次加大从业人员培训。
门源县、海晏县召集辖区内的交易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等业主500余人宣讲了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管理人员、销售者必须要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明确了市场管理方、销售方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的工作职责。
第三加大群众科普力度。
3月以来,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系列活动,海北州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携手海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西海镇奥凯广场、海晏县金滩乡道阳村、西海镇城西社区、海晏县寄宿制民族中学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
活动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为主线,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强化科学监管理念,丰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载体,将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送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乡村等社会各个方面。
在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中,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次,深入社区、学校、农村等基层宣讲4次,悬挂宣传横幅22条,发放宣传资料12500余份,电视台播放新闻2次,发挥了良好的宣教作用。
(四)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州、县严格执行“两节”和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24小时值班、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实行“凡事必报、无事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要求凡发生突发性事件、重要和敏感舆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送,并续报应对处置和后续工作情况。
突出“三会”代表入住宾馆及周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等重点部位,州人大、政协会务组分别召开安全保障协调会,对“三会”期间食品安全提出了要求,州、县市场监管局做了重点安排,在会议期间,执法人员对制作环境、冷菜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进行了全程现场检查,保障了参会人员饮食安全。
(五)加大督查力度。
根据州委、州政府和省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要求,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和市场消费安全,元月底,州市监局分两组对全州“两节三会”市场监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按照“双随机”的程序,随机抽取104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及时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进行了整改。
2月2日,州政府副州长徐永功亲自带领州市监局局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对海晏县及西海镇“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市场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确保节日市场安全。
二、存在问题
通过专项整治,全州食品药品市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如个别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不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许可证、健康证未及时办理;
食品索证索票、台账记录不全;
食品批发部存在不规范开具两联单及不提供乳制品、酒类检验报告;
边远农牧区仍存在无照经营及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
小型餐饮单位仍存在脏、乱、差现象等问题。
三、二季度“会战黄金季”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州将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职责分工,保障食品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避免职能空缺和职能交叉;
继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的常规管理,特别是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保证监管到位,不留死角;
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合作,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角度地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确保全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贯彻落实省政府食安办全体会议精神。
二季度,将落实会议精神,安排重点工作,分解年度目标责任书当作首要任务加以落实,综合食安委成员单位监管力量,从各个领域加大监管力度。
(二)细化各环节工作任务。
食品生产环节开展排查食品生产安全隐患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专项检查。
根据《2018年全省食品生产监管重点工作》和重点食品安全风险问题清单,对于全州食品获证企业和小作坊进行全覆盖检查,以问题清单为标准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排查问题隐患,切实保障食品生产安全。
开展依法落实主体责任百家企业共承诺和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活动,在全州开展企业遵纪守法集中教育活动。
持续落实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换发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
食品流通环节持续强化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继续加强食品批发和农贸市场、早市、商超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来源清、去向明、可追溯。
持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集中力量开展春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不出任何问题。
餐饮服务环节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作力度,深入推进“阳光厨房”和非现场电子化监管,监督检查“五一”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开展旅游景点及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游客及建筑工人舌尖上的食品安全,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引导餐饮经营者自觉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及时开展抽检工作。
严格按照省、州、县三级抽检工作计划开展抽检工作。
一是及时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后,尽快落实抽检经费和招标事宜,确保顺利开展抽样及检验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及时上传抽检相关信息至食用农产品直报系统模块,上报率要到达100%。
三是州、县局每月要按照全年任务十二分之一的进度开展本地区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不搞突击抽检和集中抽检,逐步实现本地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品种、禁限农兽药项目全覆盖检验;
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公布率要达到100%。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和其它食品要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及时追溯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和流向,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必须3个月期限内完成核查处置工作,处置完成率要达到100%,做到核查到位、处置到位。
同时,及时梳理抽检监测发现的问题,加大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和其它食品抽检频次和抽检工作力度,做到对发现问题的跟踪抽检。
食品药品工作总结
XX年金银湖街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
XX年,我街根据区政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街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切实抓好我街辖区内的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和药品创建示范街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XX年我街辖区内没有发生食品药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没有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现将我街今年的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街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调整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街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分析,并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合作,深入到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进行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药品安全漏洞,确保我街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有较大提高,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今年的2月20日,街道与10个社区分别签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基层,并在每个社区都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同时在本年度内,街道监管员与社区信息员积极配合,深入基层展开调研工作,积极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我街的食品药品单位分布进行了全方位的了解。
其中,有证餐饮单位98家,无证餐饮单位15家。
药店12家,全部符合药店标准和要求。
(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我街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通过墙报、标语、横幅等手段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在今年3月5日和9月26日,我街分别在鑫桥社区、丽水社区开展了“食品安全进社区”和“小餐饮规范管理”的宣传活动。
特别是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街道的分管领导、食安办工作人员、各社区全体工作人员、医院2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宣传。
把食品安全宣传推向了高潮。
其中,在小餐饮规范管理活动中,我们对65家餐饮经营户进行了培训,并发放了《消费记录本》和《餐饮食品购进验收记录本》等资料,同时为居民发放了《饮食安全使用宣传手册》等资料共300余份。
今年挂横幅38条,展出展板16块。
今年全街共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4次。
开展食品安全培训2次。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年来,我街定期不定期组织工商所卫生等部门对辖区内的食品加工企业销售摊点商店市场学校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冒食品的违法行为。
工商所部门针对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10类食品开展普查,强化日常监督。
2、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节日前夕,由街道党政领导带队,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户进行检查,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的身体健康,有效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
3、加强对农村小食店杂货店的整治。
我街要求各社区干部经常每月到社区小食店杂货店的粮油面酒乳制品饮料肉类和禽类等进行安全检查一次。
4、加强监管工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我们组织了教
育卫生办监督,经常性对工地食堂、中小学食堂以及学校周边的杂货店进行安全检查,要求食堂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购销渠道登记,大力整治学校周边小食店环境,取缔“三无”产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大力打击和取缔非法制假售假行为
在今年6月初,发现何家庙社区有18家无证豆腐黑作坊,首先我们到毎家摸底,掌握无证豆腐作坊的基本情况,要求他们一周内搬走,否则将他们的设备收缴。
一周后,18家豆作坊没有整改。
在6月16日,我街与质监局、公安局、工商局、食药监局等多部门对何家庙社区的18家“三无”豆腐作坊进行了取缔工作,消除了食品安全安全隐患,此次取缔豆腐黑作坊行动进一步保障了我街的食品安全工作。
(五)开展小餐饮规范管理整治工作
今年,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是我食品安全工作方面的重点,此项整治工作一直从年初持续到了现在,首先我街制定了小餐饮
规范管理方案、成立了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自小餐饮规范管理以来,我街根据实施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小餐饮规范管理行动。
对餐饮服务人员培训130人次,共出动监督检查185人次,检查428户次,并下达《监督意见书》8份。
并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服务承诺书》120份,建立监管档案。
发放宣传资料1300份,对8户进行整改,,取缔18户;
小餐饮整治工作得到有效巩固。
四、积极完成创建药品安全示范街工作
首先街道领导高度重视药品创建示范街工作,专门召开班子会议,研究部署药品安全工作,成立了创建金银湖街药品安全示范街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张建国任组长,分管领导向忠安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安全生产办公室为创建办公室,专人具体负责药品安全街道创建工作。
并把药品安全街道创建工作列入《XX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中,同时在XX年的财政预算中落实2万元的创建资金。
其次是建立责任机制,我们把创建工作纳入今年我街道的重点工作之一,制定出台了《金银湖街创建药品安全示范街实施方案》。
年初与各社区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职责。
二是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组织网络。
我街道按照创建要求,狠抓村级药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聘任20名热爱食
品药品安全工作,有较高政治文化素质、熟悉当地情况的同志担任药品安全信息员和联络员,充分发挥药品安全基层监管队伍作用。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街道协管员、社区信息员、联络员作用,建立了药品安全工作督查巡查制度、药品案件报告制度、药品回收管理制度以及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职责,把药品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再次是街道食品药品办对全街道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进行排摸,登记汇编成册。
充分发挥街道协管员、社区信息员作用,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对涉药单位进行巡查。
通过查证照上墙、查场所卫生、查购货凭证、查店堂广告等,督促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加强药品质量管理。
今年已对全街道的12家涉药单位和9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2次全面巡查,经检查发现各药品经营点能严格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规范经营行为,药品分类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处方药基本做到凭处方销售;
各医疗机构100%从合法渠道进货,并作好了相关记录,基本药物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的规定。
同时在各社区设立不合格药品、过期药品回收点,加强过期药品回收管理。
目前,我街道已做到了日常巡查经常化、监管属地化、报告及时化,没有使用假药和严重的不合格医疗器械现象的发生,进一步确保了群众用药的安全。
积极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全社会
形成人人重视药品质量、人人关心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社区设立了宣传窗对创建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行宣传,做到了各社区有专栏、有内容,宣传内容每季度更新。
我们向广大居民下发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3月5日和9月26日街道组织了卫生院专家,在鑫桥社区、丽水社区设立摊位专门宣传家庭合理用药常识、药品鉴别知识及药品回收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600多份。
8月22日又组织并邀请了食药监、卫生等相关部门专家,在恋湖社区会议室对所有信息员进行了有关公共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截止10月底,我们在各社区共举办了4个场次的食品药品安全及公共卫生相关知识讲座,参与群众达400多人次,进一步提高群众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存在问题
由于我街处在城乡结合部,环境比较复杂,管理难度大。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街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网点和消费的总体情况较好,生产经营比较规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但也存在如下问题:
1、存在证照不齐全现象。
个别经营户未及时更换和办理卫生许可证,销售点未办理营业执照。
2、有的食品加工点存在卫生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卫生消毒设施及废弃物处理等也没有达到相关标准;
3、处罚权力有限,除工商部门外,其他部门只能是对违规行为下发整改通知书,而不能对其进行处罚。
4、人民群众对药品安全的意识和辨别水平还需要通过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来提高。
5、有关药品安全的台帐资料和信息上报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第二篇: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第一,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
为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正派、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局党组始终把班子和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作为落实各项工作和自身建设好坏的决定因素来抓好抓实。
一是全面学习贯彻了xx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纪委二次会议以及国家局、自治区局工作会议精神,同时,重点学习贯彻了自治区局《关于印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于胜德同志在东南疆六地州局调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时讲话的通知》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第六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了今年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了践行“xxxx”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促进了领导班子了思想政治建设。
二是大力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坚持“一手抓理论培训,一手抓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按照《党政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提拔科级干部3人,交流轮岗干部3人,对试用期满的干部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进行了认真的考核和任命,安排地区局3名新招录的公务员到基层锻炼。
第二,狠抓系统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按照胡总书记提出的加强5个方面作风建设和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要求,党组研究决定今年为系统作风建设年,在系统干部中大力提倡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反对作风漂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提倡讲实话、办实事、出实效,反对说空话,谋人不谋事,工作推诿扯皮,提倡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作风,反对只求过得去,不求做的精的不良习气。
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使各级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三,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决定》、《意见》精神,狠抓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上半年,组织召开了地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地区行署专员与各县(市)、地区7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签订了责任书,明确相关部门及各县(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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