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暂行办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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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岗位指担任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领导管理岗位和普通管理
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设备维修维护、后勤保障与服务等职责的工作
四、岗位等级
1.
级岗副高位,五至七级为级,一至四级为正高级岗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
(一)
级岗位。
其中四级、七级、十级、十三级为初位,十一至十三级为位,八至十级为中级岗
级。
最低等本级职务
定规员确定按国家有关专设的特级岗位,其人按照岗位管理权限,一级岗位是国家
位由学校自岗级及以下门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三执行,二级岗位由省政府人事行政部
组织聘任。
主
职、处级职、校级正副个等级,校级个等级,其中我校设置7
(二)管理岗位分为10
对应三至九职、科级副职、科员依次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
师、技师、级技术工岗位的高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三)工勤技能岗位分
级,普通工不分等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对应一至五高
位核定五、岗
位核定
(一)岗
,位设置方案》制数和获准的《安徽工业大学岗根据编制主管部门核定的我校事业编
术、管理和工勤技能等三类岗位。
其中:
为专业技个岗位,分设置1895
技个,占专业1182位总量78%,其中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478个,占学校岗
个,占学置设265量20%;
管理岗位80%,辅系列296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术岗位总量
设置数,如下表。
位8%。
岗个,占学校岗位总量位总量14%;
工勤技能岗位设置152校岗
工勤技能管理技术岗位数岗项目岗位总专业位数岗数位数系列岗主系列总岗辅位数位11822961522651471895置数岗位设8
位数量分解
(二)岗
位技术岗1、专业
,其中主系:
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位分为四个职务层级1478个专业技术岗
个、副高级岗位422个(其中辅系列14个)系列列1182个、辅296个。
正高级岗位185
系辅222个(其中118个)、初级岗位(其中辅系列68个)、中级岗位649个(其中辅系列
。
具体设置,如下表。
个)96列
副正级数35171253量列比10.5%30.0%45.0%14.5%例十十十等一六七八五十四九三二二三级一数142637010351170142015921315963量比40103060204030403050%0050%%%%%%%%%%例层正高级初级级副高中级级
2.
辅系列
数量
14
68
118
96
比例
5%
23%
40%
32%
等级
四一二三
七六五
八九十
十十十二一三
0
5
9
14
27
35
48
35
0
40%
60%
20%
30%
30%
50%
位2、管理岗
位岗个)。
领导管理9个)和普通管理岗位(256265个管理岗位分为领导管理岗位(
设置,如下表。
位的比例及处级岗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确定。
普通管理岗和
员)九层级(科职)(科级正职)八级(科级副七六级(处级副职)级)五级(处级正职级数4646556247量比30%30%40%例),其21%岗位总量的约设置政工专业职务岗位55个(占管理在管理岗位总量内,
如下表。
置,32个。
具体设级6个、中级17个、初级中高
初中级副高层级级级数量17326置比设58%31%11%例控制比60%10%30%例十十十九五六等级十八七三二一数量51723501616
置比设30334050301750%50%0%%%%%%例控制比40304040302050%50%%%%%%%例
位3、工勤技能岗
个工勤技能岗位的具体设置,如下表。
152
技术工岗位普通工岗位层四三二一五级0数68825222量
比1345%45%15%%%例
3.
六、岗位管理
专业技术岗位的晋级或聘任,即分级聘任,是实行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技能等三
类岗位聘用与管理的重要内容。
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任是指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或经“以聘代评”受聘
人员经学校同意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后,按照分级聘任条件,经本人申请、学校评议
(评审)和主管部门认定,重新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由学校聘任并兑现岗位工资。
(一)为稳妥实施首次岗位聘用工作,本《办法》暂不下达各单位(部门)的具体岗位
数(编制数),待上级主管部门新的编制核定办法出台后,根据教学单位专业(学科)的实
际需要,适时编制并分解全校各单位(部门)的具体岗位数(编制数),但全校各单位(部门)
必须增强编制意识,注重用人效益,在有限且偏紧的编制内充分保障高学历教学科研人
员的及时补充。
(二)岗位晋级与聘任的聘期期满后,学校依据《聘用合同》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
下一聘期聘任的依据,并重新核定各单位(部门)岗位数(编制数),使全校各级各类岗位
结构比例逐步达到规定要求。
(三)各类人员受聘上岗,必须签订《聘用合同》,相关事项,另行规定。
七、组织机构及职能
(一)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岗位
设置方案及岗位聘用的相关政策,核定全校岗位数量,解决聘用过程中的各种特殊问题,
审定各类各级岗位聘用方案。
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挂靠人事处,以下简称“聘管办”),负责岗位管理、聘用、考
核的日常工作和首次聘用的组织工作等。
(二)校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评聘委员会
成立校“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评聘委员会”。
委员会委员主要由直接晋升三级岗位的教
授专家组成。
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评议专业技术三级、五级和六级岗
位的晋级人选,审议专业技术岗位四级、七级岗位的聘任人选,审查专业技术八级及以
下等级岗位的晋级或聘任人选。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成立管理岗位评聘委员会和工勤技能岗位评聘委员会。
(三)基层单位教职工职业道德与工作表现评议委员会
以教学单位为单位,由所在单位的党委和行政成立教职工职业道德与工作表现评
议委员会。
对本单位申请岗位晋级或岗位聘任人选进行综合评议。
评议的内
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书育人、工作态度、教学质量、工作量大小等方面,
将评议合格人员(合格以上票数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为合格)推荐至相应的评聘委员会。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相应委员
会。
(四)教授专家委员会
各院(部)成立教授专家委员会。
审议院(部)行政提出的本单位岗位设置
与聘用的具体方案,评议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学术水平和科研业绩,提出晋级或聘任各
级职务岗位相应等级人选的意见(同意票数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予以推荐)。
八、岗位聘用工作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聘用申报表》和用于公示的《业绩成果清单》(不
再提供原始材料或复印材料)。
《申报表》由聘管办汇总后转各相关单位。
(二)评议
4.
1、所在单位“教职工职业道德与工作表现评议委员会”组织评议。
2、所在单位“教授专家委员会”组织评议。
专业技术职务辅系列岗位的评议,参照本程序进行。
相关事项,另行规定。
(三)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上述评议结果及晋级或聘任的意见,决定后报告
学校。
专业技术职务辅系列岗位,经聘管办汇总、审查后,进入下一程序。
(四)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全校各类各级岗位晋级或聘任的
方案。
(五)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终审全校各类各级岗位晋级或聘任的方案。
(六)学校对岗位晋级人选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印发聘文。
(八)签订《聘用合同》。
(九)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兑现工资待遇。
九、申诉与仲裁
成立聘用工作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全校各类各级岗位晋级或聘任工作中出现的申
诉或投诉进行仲裁。
(一)在晋级或聘任信息、结果的公示期内,教职工有权对相关人选的情况及考核结
果、相关工作机构的工作等提出投诉。
(二)任何投诉必须依据事实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提出;
对提供非详细信息且无
法核查的投诉,不予受理。
(三)投诉或申诉应通过正常渠道进行。
校纪委办公室负责接受投诉或申诉,并就投
诉或申诉进行调查处理。
十、相关具体问题的规定
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依据省人社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69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相关具体问题,规定如
下:
(一)关于部分人员岗位类别的确定
1、教学单位的处级干部,可根据已受聘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等级,自愿申请按专
业技术岗位聘任,符合晋级条件的,按规定程序进行。
原已按普通管理岗位聘用的,可
转至专业技术岗位,或暂按普通管理岗位聘用。
2、非教学单位的处级干部,根据原已受聘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等级,可兼聘专业
技术职务本级职务最低等级岗位;
符合晋级条件的,按规定程序进行。
原已按普通管理
岗位聘用的,可暂按普通管理岗位聘用。
3、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职辅导员,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原已按普通管理岗位聘用
的,可转至专业技术岗位,或暂按普通管理岗位聘用。
4、教学单位、非教学单位的科级干部及科员,在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工作且具有管
理职能的人员,或在管理岗位工作且兼有专业技术职务工作性质的人员,首次聘用时可
以选择按管理岗位聘用或按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聘用。
5、经批准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同时任职(兼职)的,可根据已受聘的专业技
术职务系列和等级确定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一经确定,聘期内不作调整。
岗位类别确定
后,除因聘用岗位发生变化,所选聘用岗位的类别不再改变。
(二)关于转岗聘用
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转聘至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应满足岗位要求的学历等各
种基本条件,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在10年以上。
工勤技能三级及以上岗位人员(或具备
5.
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可转聘至九级普通管理岗位或转聘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
鉴于我校在职在岗工勤技能人员数量的现状,除已获准设置的工勤技能岗位外,设
置若干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或过渡岗,并力争在5年过渡期内,积极稳妥地采取不再新
增工勤技能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符合条件人员竞聘专业技术辅系列岗位
等办法逐步减少富裕人员。
首次实施岗位聘用不允许转岗聘用。
正常管理后,根据已设置的岗位性质和数量,
在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经有关部门核准后进行。
(三)关于新来校工作人员岗位等级的确定
1、新入校且未下文受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博士后出站可直接聘用至八级岗位;
博
士研究生无见习期的(指博士毕业前已有工作经历,下同)可直接聘用至九级岗位,其他
可直接聘用至十级岗位;
硕士研究生无见习期的(指硕士毕业前已有工作经历,下同)可
直接聘用至十一级岗位,其他可直接聘用至十二级岗位。
2、新入校且工作经历中已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我校未下文聘任人员:
中
级及以下职务人员可直接聘用至本级职务最低等级;
具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按晋
级等级的程序确定其岗位等级;
对引进的特别优秀人才,学校研究决定后确定其岗位等
(四)关于2006年7月1日后退休人员岗位等级的确定
按照文件规定,2006年7月1日后至2010年6月30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
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参考在岗人员的岗位结构比例、等级、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等
规定单独调整退休待遇。
其中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之间达到退休
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如能重新确定等级,则和在职人员一样,均从2007年
12月1日起重新计发退休费;
在2007年12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且已办理退休手
续的人员,如能重新确定等级,则先按在职人员政策从2007年12月1日起兑现待遇,
再从实际退休时间开始按照新的岗位工资重新计发退休费。
(五)关于聘期及任职年限截止时间的确定
首次实施岗位聘用的聘期为3年,从2010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或
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不足一个完整聘期的人员,聘期至退休时
间为准。
首次实行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时,分级聘任条件中的任职年限及证明材料截止时
间为2010年6月30日。
任职年限的计算,以满周年为准。
(六)关于未受聘待岗人员岗位等级的确定
未受聘人员,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在5年过渡期内,逐步消化。
在过渡期内,对严重超编单位,采取“退二聘一”的办法实施调控并严格控制同等级岗位人
员数量。
未受聘人员从未聘之日起,人事及工资关系纳入校人才交流中心(待审定机构)代
管,其中仍在原单位工作的,其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
未受聘待岗的,按待岗前所聘职
务确定岗位等级,其中原为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工资确定为本级职务最低等级。
(七)关于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数问题
根据上级规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数,在我省实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总量控制和管
理中出现空缺的,可将空缺的二级岗位数下移至三级岗位使用。
(八)2007年12月以后晋升职称人员的分级和待遇问题
按照2010年4月2日省人社厅在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推进会上所做的
政策解读,对于2007年12月以后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照已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并
根据分级条件进行,之前的专业技术职务分级问题不予追溯处理。
6.
根据皖人社秘【2010】69号文规定,“对首次晋升到高、中级岗位的,应在本层级内
部最低等级岗位聘任”。
因此,对于2007年和2008年晋升职称人员,若本次分级后能晋
升高一级岗位,岗位工资兑现时间应分别从2008年12月和2009年12月起执行。
届时
如省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关于已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而未申请或未能晋升高一级岗位的聘任问
题
目前已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本级职务最低等级)四级、七级、十级、十三级的人
员,如本人未申请晋级或申请后未能晋级的,经所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经按规定程序
审查(审定)后,按本级职务最低等级聘任和管理。
(十)关于特设岗位。
为引进学术(学科)领军人才,设置特设岗位20个(其中专业技
术二级岗位10个、三级岗位10个),主要分布在博点立项建设学科、支撑学科和重点学
科。
(十一)关于解聘、缓聘
1、解聘。
在受聘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予以解聘:
(1)违反《聘用合同》有关条款的;
(2)一年内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2个工作日的;
(3)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被劳动教养的;
(4)连续两个年度(学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未经批准出国或经批准出国逾期不归的;
(6)严重扰乱本单位工作秩序,使得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7)严重违背学术道德(职业道德)、违反学术规范、剽窃他人成果的;
(8)失职、渎职,损害学校利益后果严重或影响极坏的;
(9)长期(1年以上)在校外兼职未经组织批准的;
(10)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或经学校研究,确需解聘的。
解聘应由聘用单位书面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处理。
解聘形式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在解聘决定因被解聘人通讯地址不详或其他原因未能送达本人的情况下,学校相关职
能部门可通过校报和网络公布该决定。
2、缓聘。
经学校研究确需缓聘的人员,可以缓聘。
缓聘应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所
在单位书面提出意见,经学校同意后办理。
缓聘期间,工资标准按属地最低工资标准执
行;
因个人健康因素造成的缓聘,工资待遇等按缓聘前每月实际数额确定但不再调整
(提高)工资、待遇标准。
(十二)关于受聘人员的岗位职责。
受聘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确因个人原因,
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可以提出辞聘。
辞聘应提前30日通过所在单位向学校提交辞呈,
经学校同意后办理。
十一、本《办法》由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安徽工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首次分级聘任基本条件
附件2:
安徽工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辅系列)首次分级聘任基本条件
附件3:
安徽工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要求和岗位职责
7.
位(主系列)技术岗:
安徽工业大学专业附件1聘任基本条件(两种方案)首次分级
一、基本要求
宪法、法律线、方针和政策,遵守热爱祖国,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1、拥护党的领导,
项规章制度。
和学校的各
表,教育育人师严谨,为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治学
人。
职责。
岗位极承担工作任务,履行职工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积3、热爱本
,研业务、努力学习,刻苦钻4观念和奉献精神。
团结协作、开拓创新,有集体在工作中
条件聘任的业务二、分级
)1(方案
年;
依据我校2010称“三项条件”岗
(一)位学术条件、教学条件和科研条件(以下简
员职称《聘任办法》中的附表,下同)教学人
条件的具体要求:
项位,应满足三晋升高一级岗
岗位级等正高级副高级
条件岗位学术
教学条件
科研条件
省级及以上重点学获省术科带头人,省学学研究
级及以上《教育教项目》或《教学成
承担二类及以上科研获二类
;
课题及以上科研发奖励;
术带头和技等备人选
人及后类似的相
果》果》等。
获二
类及以上《教学效
表二
类及以上等
级
的论文等。
当条件。
类似于正高
级岗
获省
级及以上《教育教
承担三
类
及以上科研
课题
位的相当条件。
学研究果》
项目》或《教学成;
获三
获三持);
类及以上科研发表三
奖
励(主论级的
文等。
果》等。
类及以上科研课题励(参奖及以上科研的及以上等级表三类
级及以上《教育教获省承担四
类中级
似条件学研究项目》(参与)或获三类与);
发《教学成果》(参与);
获
论文等。
四类及以上《教学效果》等。
术职专业技位,须具备教授
(二)正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四级岗
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岗位满足受聘条件,具备履行务任职资格或
级公布)规定执行(待上二级岗位任职条件,按我省有关
足下列条件:
应满三级岗位,职任
三项条件任职年限项条件满足一年及以上10项条件满足两年至96条件满足三项年及以下5
别突出的,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
项条件特三项条件中某
(二)副高级岗位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五级、六级、七级岗位,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满足受聘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六级岗位应满足下列条件:
任职年限条件项三
8.
项条件满足一年及以上10项条件满足两年6至9项条件满足三5年及以下位,参照六级岗位条件,但其三五级岗项条件的等次(档次)更高。
任职
三项条件中某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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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 工业大学 岗位 设置 管理 聘用 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