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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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我市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及疫苗补种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有效预防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小学的发生和流行。
现将《成都市2011年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成都市2011年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成都市2011年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
及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我市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及疫苗补种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以区(市)县为单位,每年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查验补种工作开展率达100%;
以托幼机构(小学)为单位,每年新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100%,补证率达100%。
(二)以托幼机构(小学)为单位,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疫苗、白破疫苗针次补种率均达到95%以上。
(三)以托幼机构(小学)为单位,同批儿童在校期间无疫苗针对传染病的聚集性病例和暴发疫情发生。
二、职责分工
(一)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负责牵头制定完善查验补种工作方案,组织、督促托幼机构(小学)落实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制度。
(二)市、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组织、督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履行免疫规划职责。
(三)托幼机构(小学):
负责把好新生报到预防接种证查验关口;
动员和督促学生家长按时带孩子进行补种;
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做好查验和补种登记表格的归档保存。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负责做好常规接种和免费补证、补种工作,指导托幼机构(小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收集辖区内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数据和本社区的补种数据并上报。
(五)市、区(市)县疾控中心:
负责组织预防接种和查验补种业务技术培训,按时汇总并上报相关数据,对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和反馈,开展查验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督导。
三、查验、补种对象及内容
(一)查验对象
本市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包括设小学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新入托入学和转学儿童。
(二)补种对象
经过查验预防接种证,按程序未完成免疫接种针次的托幼机构、小学新入托入学和转学儿童,应及时到指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按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免费补种相应疫苗。
(三)验证内容
根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的免疫程序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接种记录,具体免疫程序见附后。
四、查验补种工作流程
(一)开学之前,托幼机构(小学)负责通知新入托入学儿童家长以下事项:
1、带孩子报到时需要携带《预防接种证》才能完成注册手续;
2、若接种证遗失,请家长报到之前到原发证(接种)单位查询补办;
3、若从未接种疫苗,请家长报到之前带孩子到现住地附近的接种单位办证并接种首剂(麻疹)疫苗。
(二)新生报到时,请家长填写《成都市入托入学预防接种信息登记表》(附表2)的基本信息,与《预防接种证》一起交到托幼机构(小学)班主任老师处。
如果儿童家长不能提供《预防接种证》,务必补证。
(三)开学后2周之内,托幼机构(小学)负责完成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老师收齐《预防接种证》和《成都市入托入学预防接种信息登记表》后,认真核对、登记儿童接种信息。
如果儿童完成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中相关疫苗的接种,则对该儿童的《接种信息登记表》进行归档;
如果该儿童没有完成《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免疫针次,则将该儿童的《接种信息登记表》交至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四)开学后第3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依据托幼机构(小学)上交的《成都市入托入学预防接种信息登记表》和《疫苗补种要求》(附后),负责开具《成都市入托入学疫苗补种通知单》(表3)2份和《成都市入托入学疫苗补种一览表》(表4)返还给学校。
学校将表3一份交给儿童家长,一份留存班主任。
《成都市入托入学预防接种信息登记表》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复印留底后再返还托幼机构(小学)。
(五)开学后第4周起,托幼机构(小学)老师负责督促家长带孩子在预约时间内完成漏种的针次补种,并及时将补种信息登记到《成都市入托入学预防接种信息登记表》(表2)和《成都市入托入学疫苗补种一览表》(表4)。
补种完成后,学校将该生的表2放入学籍档案,保存至该批学生到达15岁。
五、信息报送与分析利用
(一)初次报送
10月1日前,托幼机构(小学)负责将《成都市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表(托幼机构/小学用)》(表6)报送至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10月15日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将《成都市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汇总表(疾控机构用)》(表7)、所有漏种儿童《成都市入托入学预防接种信息登记表》(表2)复印件报送至区(市)县疾控中心。
10月20日前,各区(市)县疾控中心负责将本辖区统计数据(表7)、所有漏种儿童《成都市入托入学预防接种信息登记表》(表2)信息录入电子数据库后报至市疾控中心。
(二)末次报送
次年3月1日之前,托幼机构(小学)负责将表2和表6补充填完报送至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次年3月10日之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将表2复印件和表7报送至区(市)县疾控中心,表2原表返还给托幼机构(小学)归档。
次年3月20日之前,区(市)县疾控中心将表7,所有漏种儿童《成都市入托入学预防接种信息登记表》(表2)信息录入电子数据库后报至市疾控中心至市疾控中心。
春季招生的托幼机构参照以上时间进度上报信息。
(三)数据分析利用
市、区(市)县疾控中心要及时对收集数据进行分析比较,评估各托幼机构(小学)查验补种工作质量,分析漏种产生来源,形成评估报告,分别于当年10月底和次年3月底前上报同级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反馈给各社区和托幼机构(小学)。
六、督导检查
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局将组织联合督察组在查验补种期间开展督导检查,对不认真执行查验补种制度的地区和单位将予以通报,对因工作不力引起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表1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
疫苗
接种对象月(年)龄
接种剂次
接种部位
接种途径
接种剂量(/剂次)
备注
乙肝疫苗
0、1、6月龄
3
上臂三角肌
肌内注射
酵母疫苗5μg/0.5ml,
CHO疫苗10μg/1ml、20μg/ml
出生后24小时内第1剂次,第1、2剂次至少间隔≥28天
脊灰疫苗
2、3、4月龄,4周岁
4
口服
1粒
第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28天
百白破疫苗
3、4、5月龄,
18-24月龄
上臂外侧三角肌
0.5ml
白破疫苗
6周岁
1
麻风疫苗
(麻疹疫苗)
8月龄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麻风腮疫苗(麻腮疫苗、麻疹疫苗)
乙脑减毒活疫苗
8月龄,2周岁
2
A群流脑疫苗
6-18月龄
30μg/0.5ml
第1、2剂次间隔3个月
A+C群流脑疫苗
3周岁、6周岁
100μg/0.5ml.
2剂次间隔≥3年;
第1剂次与A群流脑疫苗第2剂次间隔≥12个月
甲肝减毒活疫苗
18月龄
1ml
表2
成都市入托入学预防接种信息登记表
1基本信息(请家长填写)
尊敬的家长:
根据国家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要求,请将你孩子预防接种证上
的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后随接种证一起交班主任老师处,谢谢合作!
1.1孩子姓名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年月日
1.2孩子户籍地省市县街道现住址省市县街道
1.3接种证发放单位接种证发放日期年月日
1.4入托幼儿园班级入读小学级班
1.5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
2接种信息(请校方验证后填写)
疫苗与剂次
接种日期
乙脑疫苗
甲肝疫苗
1(3岁)
2(6岁)
麻疹疫苗(包括麻风疫苗)
4(4岁)
麻腮风疫苗
白破疫苗(6岁)
验证结论:
(合格,补种)
验证老师(签字):
验证日期:
备注:
托幼机构(小学)将本表保存至该批学生至15岁。
表3
成都市入托入学疫苗补种通知单(一式三份)
同学家长:
经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你孩子尚有部分疫苗需要补种,请你安排好时间,带上孩子、此通知单和预防接种证,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接种(地址,电话:
)。
接种完成后请家长及时将有接种门诊盖章的接种证明带给班主任登记。
如若明年2月28日前尚未完成预约接种,也请将此表于3月1日前交至班主任处登记。
谢谢合作!
学校级班姓名性别
疫苗名称
预防疾病
预约针次
预约时间
脊髓灰质炎疫苗
脊髓灰质炎
第一粒
第二粒
第三粒
加强免疫
白喉
第一针
百日咳
第二针
破伤风
第三针
乙型病毒性肝炎
麻疹疫苗
麻疹
初种
麻风疹联合疫苗
麻疹风疹腮腺炎
复种
减毒甲肝疫苗
甲型病毒性肝炎
一针
A群流脑疫苗
流行型脑脊髓膜炎
A+C群流脑疫苗
流行性乙型脑炎
白喉、破伤风
表4
成都市入托入学补种儿童一览表(不需要上报)
托幼机构(小学)班级
姓名
百白破
麻疹(麻风)
麻腮风
A群流脑
乙脑
甲肝
A+C群流脑
白破
1.此表由由辖区各接种门诊查验填写,按要求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在相应空格处填“1”(黑体字),未按要求完成的儿童留“空格”,查验后将此表及附表2、附表3于9月23日前交回各学校和托幼机构,社区留底一份以供接种后填写。
2.学生补种后,补种回执单交学校班主任处,由各班班主任将补种结果填在表中相应空格处(红体字)。
表5
成都市入托入学疫苗补种回执单(样表)
班主任老师:
同学(小朋友)于年月日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了疫苗(和疫苗和疫苗)。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盖章)
表6
成都市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报表(托幼机构/小学用)
填表人:
审核人:
填报时间年月日单位(盖章)
班级
应查验人数
实查验人数
需补证人数
实补证人数
学校(托幼机构)于当年10月1日和次年3月1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统计查验情况报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表7
成都市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及疫苗补种情况汇总表(疾控系统用)
区(市)县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填表人:
填报时间年月日单位(盖章)
学校
名称
查验情况
补种情况
新入学总人数
查验学生人数
有证人数
A+C流脑
需补种针次数
实补种针次数
需补种针次次数
实补种针次次数
实际补种针次数
合计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10月10日之前,以学校为单位报查验情况和各疫苗应补种针次和麻疹疫苗补种情况给区(市)县疾控中心;
次年3月10日之前,以学校为单位报完整表格给区(市)县疾控中心;
2.区市县疾控中心在10月20日之前,以学校为单位报查验情况和各疫苗应补种针次给成都市疾控中心;
3月20日之前,以学校为单位报完整表格给市疾控中心;
疫苗补种要求
(一)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和疫苗补种均实行免费。
(二)补种疫苗优先原则:
在补种疫苗种类的优先安排上,要优先接种麻风或麻腮风疫苗,其次是流脑或者流脑A+C疫苗,甲肝疫苗。
(三)补种程序要求
1.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3.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
6岁以上儿童使用白破联合疫苗或青少年用百白破联合疫苗。
4.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次。
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应补种完成4剂次。
5.未完成麻疹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未达到2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2剂次。
6.未完成乙脑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未达到2剂次(含强化免疫等),应补种完成2剂次。
第2剂次于第1剂次应间隔10个月。
7.未完成A群流脑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2岁内未达到2剂次,应补种完成2剂次,每剂次之间间隔3个月。
3岁以上不再使用A群流脑疫苗。
8.未完成A+C流脑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岁接种第1剂A+C流脑疫苗后,3年内避免重复接种。
已接种过1剂A群流脑疫苗者,满3岁时接种A+C流脑疫苗应于A群流脑间隔3个月;
已接种过2剂或2剂以上A群流脑疫苗者,满3岁接种A+C群流脑疫苗与接种A群流脑疫苗最后1剂的时间间隔不少于1年。
9.未完成风疹、腮腺炎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种麻腮风疫苗,未完成甲肝疫苗接种的儿童可接种一剂甲肝减毒活疫苗。
10.如需补种多种疫苗,每次最多只能接种2种注射疫苗和1种口服疫苗,注射时应在不同部位同时接种。
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不同部位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
(四)安全注射要求
实施补种时必须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上操作技术要求,加强安全注射管理,防止接种事故。
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接种有关事件,应及通过AEFI报送网络(http:
//219.141.175.204)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预防接种疫苗补种方案通知
主动公开
抄送:
市第一纪工委(监察分局)。
成都市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8月26日印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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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托 入学 预防接种 查验 疫苗 补种 工作 实施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