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洲镇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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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资源短缺,幼儿“入园难”问题较突出。
二是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相对滞后,幼儿园教师工资和日常运行支出主要来源于保教费收费,家长负担重;
农村幼儿园经费投入有限,办园条件差,保障运转困难。
三是幼儿园教师数量短缺,队伍不稳定,专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是幼儿园办园行为不规范,“小学化”现象仍然存在。
五是“无证办园”现象较多,安全隐患突出,治理难度大。
三、目标与任务
(一)总目标
到2016年,力争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4所,增加学位1500个以上。
加大小区配套园建设、接收力度,通过公开招投标等方式,将小区配套园建设成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资源进一步扩大,民办幼儿园规范有序发展,镇中心幼儿园综合水平明显提升,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基本解决我镇幼儿“入园难”问题,幼儿园办园质量和保教水平稳步提高。
(二)具体目标
1.继续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3年新增规范化幼儿园学位1500个以上,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保持99%以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85%以上,基本实现适龄儿童就近入园。
2.扩大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
大力扶持公益普惠园发展,每年按省规范化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1所,全镇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90%以上。
推动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社区)举办规范化幼儿园。
到2016年,全镇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75%以上。
3.健全经费保障机制。
进一步落实投入主体责任,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教育经费的比例逐步递增。
各村(社区)、举办者要加大对幼儿园的投入力度,不断完成幼儿园的办园条件、设施设备。
4.提高保教人员素质和待遇。
到2016年,全镇幼儿园专任教师教师资格证持证率达到8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专任教师比例达75%以上,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比例进一步提高。
各村(社区)要通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提高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确保幼儿教师队伍稳定。
5.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
推进依法治教,进一步落实幼儿园年检工作,加强执法力度,依法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幼儿园科学管理水平。
6.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保育、教育实践等方面的研究和指导,不断提高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
各类幼儿园的师资、班额、玩教具、园舍等要达到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标准,为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强化政府职能,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制定《坦洲镇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4-2016年)》。
根据省、市学前三年行动提升计划精神,制定我镇学前教育专项规划,并纳入地方基础教育发展规划。
全镇每年新增规范化幼儿园学位不少于400个。
新建或新办的幼儿园要按照《中山市幼儿园设置标准》建设。
新建小区必须按《中山市城镇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中教体〔2014〕63号)的要求,配套建设幼儿园,确保“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并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通过公开招标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造成幼儿园。
幼儿园建设充分考虑城市化推进过程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努力增加残疾适龄儿童的入园机会。
进一步完善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在充分考虑农村人口分布和流动趋势基础上,优化村级幼儿园布局,加快完善镇、村学前教育网络。
2.指导开展公益普惠幼儿园申报工作。
公益普惠性幼儿园是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较好,具有公益性质的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根据市出台的公益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扶持实施办法,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幼儿园进行申报指导。
3.优化学前教育资源。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要加强排查辖区内的“无证办园”情况,加强安全监管,配合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行动,杜绝“无证办园”现象。
二是逐步清理整顿办园条件简陋,管理不规范,办园质量低的幼儿园。
加强督导评估,积极鼓励引导各级各类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不断提高优质幼儿园比例。
(二)建立公平、合理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提升经费保障水平
1.加强学前教育财政保障。
按照分级办学、分级负责的办学体制,落实投入主体责任,推动学前教育普及率逐步增长。
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到2016年,力争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
2.实行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制度。
根据市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生均财政拨款标准,落实公办幼儿园的经费。
按市出台政策规定拟通过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将家庭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
3.开展学前教育社会助学和困难资助行动。
各村(社区)、幼儿园要制定残疾儿童入读幼儿园的资助减免制度,保障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残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资助经费。
有条件的幼儿园要接收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三)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体系,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1.开展多层次的幼儿教师培训。
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
幼儿园要按国家有关编制标准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
实行幼儿园教职工持证上岗制度,严把各类保教人员入口关,不断提高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和保健人员任职资格持证比例。
开展面向全体幼儿教师的园本研修活动,促进教师队伍整体发展。
每年至少组织30名幼儿园园长和150名教师接受专业培训,到2016年完成新一轮全员培训计划。
各幼儿园要按比例设立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培训所需经费在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中列支。
出台措施,鼓励幼儿教师提高学历水平,对2014-2016年期间取得学前教育大专或本科学历的教师一次性分别奖励1000元和1500元。
2.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依法维护幼儿教师权益,切实关心幼儿教师身心健康,不断改善幼儿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
幼儿园要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为幼儿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等项目,幼儿园教师待遇落实情况将列入年检内容。
(四)建立全方位的学前教育质量监管体系,提升幼儿园管理水平
1.规范幼儿园保教行为。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精神,严禁在保教过程中出现违反科学保教规律,实行“小学化”教育的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惩处。
扎实推进幼小衔接工作,坚持做好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杜绝教育“抢跑”现象。
适时举办保育员和保健员培训班,提高幼儿园保育水平,促进保育教育齐头并进。
加大学前教育教科研工作力度,鼓励幼儿园积极申报教研课题,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园际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
2.推进学前教育信息化工作。
通过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情况的动态管理。
各幼儿园要通过各类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等公共信息,建立健全与家长沟通交流平台,及时回复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学前教育年检、督导工作。
加强对幼儿园准入、安全和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在教师资质、人员流动、工资待遇、教育教学、卫生保健与安全管理等方面实行动态监管,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提高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加快推动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
4.加强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
健全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幼儿园校舍安全监测制度,100%配备安保人员和安防设施设备。
配足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落实晨检记录、传染病疫情报告等制度。
严格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
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和避险逃生演练,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幼儿园师生的人身安全。
5.加强幼儿园财务管理。
各幼儿园要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亮证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标准或另立项目收费,确保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和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开展收费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幼儿园保教费收入必须存入本单位基本账户。
进一步健全幼儿园成本核算制度,规范幼儿园财务审计工作,实行幼儿园财务信息公开。
因收费投诉查证属实的,直接记入下一年度年检周期。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管理体制,成立领导小组。
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把学前教育纳入全镇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建立督导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促进学前教育规划的顺利实施。
成立领导小组,镇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教育、财政、组织、规划、住建、国土、发改、人社、公安、消防、社会事务、卫计、工商、安监、食药监、妇联、残联、村(社区)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共同监督并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加强专项督导。
学前教育将列入村(社区)工作实绩考核指标内容,各村(社区)、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落到实处,强化学前教育专项督导。
镇文体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筹措与投入、幼儿园保教质量和管理水平、幼儿教师待遇项目等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结果作为村(社区)教育实绩考核依据。
建立学前教育信息发布制度和学前教育督导结果公告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3)构建激励机制。
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效、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列入奖补指标。
加强对发展学前教育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推动我镇学前教育事业向前向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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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坦洲 学前教育 三年 提升 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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