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公路路政管理大队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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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6年12月22日,在流动治超工作中共出动执法车辆2辆,480台次;
出动执法人员6人,共1700余人次;
查获超限运输车辆274辆,卸载或转运货物总计6170.47吨;
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件。
2016年6月12日平泉超限超载检测站开始试运行,截止2016年12月1日,共计检测货车64506辆,查获超限运输车辆(包括违反修订后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的车辆)365辆;
卸载或转运货物1605吨。
3.认真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一是配合养护部门对国道、县道枯死、病死以及影响公路安全的行道树实施更新砍伐;
二是组织对国道、县道、重要乡道的桥梁、涵洞以及易产生山体滑坡路段实施全面隐患排查;
三是成简快速通道的摆摊设点专项治理,在公路上摆摊设点、影响公路安全的现象明显减少。
4.将日常巡查工作与城乡环境治理工作有机结合。
巡查任务的有效落实、巡查密度的大力提升,使我市路域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有力的支持了我市城乡环境治理工作。
另外按照简阳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派执法人员积极参与我市城乡环境治理,对扬尘、货运车辆装载不规范、污染公路及影响公路安全等开展联合整治,现已完成任务。
5.全面加强队伍执法形象建设。
为进一步强化队员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专业技能等全方位的教育,努力建设服务型路政队伍。
大队全年共开展集中培训4次,提高了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执法形象。
6.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
大队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主体责任。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大队开展了重温入党誓词活动,使大队全体党员进一步锤炼了党性修养,强化了廉洁意识,提高了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7.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
大队积极参与公路“三乱”治理工作,有效地巩固公路“三乱”治理成果,2016年全年无公路三乱现象发生。
8.执法监督工作及行政复议工作。
大队建立健全了执法责任追究、执法激励机制,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接受执法监督,大队于2016年9月向各上级单位提交了行政执法自查报告,2016年无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
二、部门概况
简阳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路政大队本年收入合计472.29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20.4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2016年新建治超站点,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469.09万元,占99.32%,增加165.5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主要变动原因2016年新建治超站点,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
事业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3.2万元,占0.68%,减少11.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支队补助收入减少。
(饼状图)
2016年简阳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本年支出合计472.12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20.4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2016年新建治超站点,支出增加。
基本支出280.76万元,占59.47%,增加30.4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工资津补贴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项目支出191.36万元,占40.53%,增加106.28万元,主要变动原因2016年新建治超站点,费用增加;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简阳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85.53万元。
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5.46万元,增长56.59%,主要变动原因2016年新建治超站点,收入支出增加。
(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简阳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7%。
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4.69万元,增长54.26%,主要变动原因2016年新建治超站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简阳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1.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2万元,占0.4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9万元,占4.12%;
医疗卫生支出11.5万元,占2.55%;
交通运输支出408.54万元,占90.47%;
住房保障支出10.96万元,占2.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为18.59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16年决算数为8.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
2016年决算数为:
2.6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路政管理(项):
408.54万元,完成预算96.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数包括2015年年初结转结余数及2016年年终一次性奖金尚未发放。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10.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简阳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0.76万元,增加30.4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工资津补贴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235.93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83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简阳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6.87万元,完成预算96.8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2015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6.26万元,完成预算98.53%,增长108%,主要变动原因是2016年治超站点新采购特种车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1万元,完成预算33.89%,下降18%,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厉行节俭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费比预算金额小,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厉行节俭公务接待费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35.05万元,增长110.1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5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3.86万元,2015年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17.57%。
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新建平泉、石桥治超站点,新购置公务车4辆。
公务接待费减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厉行节俭。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6.26万元,占99.0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1万元,占0.9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开支内容包括:
无(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3.86万元。
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4辆,其中:
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主要用于平泉治超站点超限治理及流动治超。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
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特种车4辆、装载机1辆、吊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4万元。
主要用于公路巡查、超限治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61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300人,共计支出0.6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资阳路政支队检查“三基三化”及路政工作0.61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简阳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3万元。
与2015年相比增加17.3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2016年追加政府性基金预算,用于治超站点水电户表工程建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简阳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3万元,比2015年增加15.89万元,增长54.91%。
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简阳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46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23万元,主要变动原因是2016年新建治超站点,采购站点用专用设备等支出,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主要用于新建平泉、石桥治超站点专用设备等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简阳市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公有车辆6辆,其中:
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如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请将自评结果得分、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支队补助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指用于职工各类教育培训费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
指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路政管理(项):
指路政管理工作各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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