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乐园商业街项目监理规划有安全内容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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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遵义思达商贸城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湖北天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规模:
67029、48㎡
建筑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合格标准。
2、鼓励施工企业按《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创贵州黄果树杯。
工程安全要求:
1、死亡控制率为零,重伤控制率为万分之一;
2、必须满足国家和遵义市创卫标准要求。
施工工期要求:
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必须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并要求尽量提前。
施工成本控制要求:
绝不能突破经甲方审定的工程造价控制指标。
监理服务期:
二、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
(一)监理工作范围
1、遵义遵义乐园商业街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建设工程项目规划红线内的土石方平场工程;
3、建设工程项目的全部建筑、建筑安装和部份二次装修工程;
4、建设工程项目的室外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5、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力所能及的工作。
(二)监理工作内容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
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三)监理工作目标
按施工承包合同,力求达到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安全管理的目标和业主的其他要求。
具体如下:
质量控制目标:
1)、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的合格标准。
2)、鼓励施工企业按《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创贵州黄果树杯。
3)、进度控制目标:
施工合同承包期;
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并按业主要求尽量提前。
造价控制目标:
合同价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
安全管理目标:
1)、死亡控制率为零,重伤控制率为万分之一;
2)、必须满足国家和遵义市创卫标准要求。
并根据公司贯标要求对现场监理工作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工作目标进行分解,形成以下目标:
质量目标
1.合同履约率100%,顾客满意率≥90%;
2.顾客投诉率≤2%,投诉有效处理率达到100%。
环境目标
1.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标准;
2.对能源、资源的利用实施有效监控;
3.固体废弃物、危险固体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杜绝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5.对承建商施加影响,杜绝发生重大环境事件。
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1.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为零;
2.重大职业病发生为零。
三、监理工作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2、《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33/T1104-2014;
3、《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等中央、地方和部门政策;
5、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政策等;
6、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7、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8、其他建设工程合同;
9、工程建设的各种规范、标准;
10、设计文件:
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及设计修改,有关各类标准图集等;
11、贵州省现行定额和取费;
12、公司管理手册WH/SC-5-2013、程序文件WN/CX-5-2013、作业文件WH/ZD-5-2013;
四、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二)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及进场计划(各专业人员具体安排数量根据工程进展自行调整)总监理工程师:
熊一帆
姓名
岗位
职称
上岗证编号
安排上岗
起止时间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造价工程师
土建监理工程师
安装监理工程师
土建监理员兼见证取样员
土建监理员
安装监理员
资料管理员
具体监理人员配备详见附件1。
(三)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由公司组织监理人员组成本工程现场监理机构,根据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代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
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单位履行本项目施工监理合同的全权代理人,严格按委托合同要求开展监理工作。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本专业范围内的监理工作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具有监理签字权。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应分别履行以下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1.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1.3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检查监理人员工作,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
1.4主持监理工作交底;
1.5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1.6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1.7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
1.8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开工令、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9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1.10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11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2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费用与工期索赔;
1.13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14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15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16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2、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将下列一项或多项工作委托给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书应按本标准表浙建监A3-1的要求填写。
授权内容可包括:
2.1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2.2主持监理工作交底;
2.3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2.4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2.5审查开复工报审表;
2.6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2.7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
2.8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2.9组织验收分部工程(基础、主体分部除外),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2.10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下列职责:
3.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3.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3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工作情况。
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职责:
4.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4.2落实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涉及本专业的监理工作要求;
4.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4.4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4.5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6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4.7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
4.8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
4.9参与工程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检查监督;
4.10负责本专业的隐患排查,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4.11进行工程计量;
4.12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4.13填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4.14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4.15参与分部工程、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5、监理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5.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5.2现场核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5.3进行旁站和见证取样;
5.4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5.5检查和记录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
5.6参与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发现的施工作业中的质量、安全问题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5.7记录施工现场监理工作情况。
五、本工程重、难点及控制要点
1、重点分析和控制措施
本工程建筑面积大、节点工期较紧,属于典型的“边挖土,边地勘,边设计,边施工”的四边工程,场地北侧有离建筑红线4m左右有高压线影响,垂直运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综合本工程结构特点和使用功能要求,拟定质量控制重点为:
地下室、屋面、门窗的防渗漏、混凝土强度和楼板厚度的控制、保温节能措施效果是本工程的质量控制重点,为此,我项目部将对以下分项工程实施旁站监理:
桩基施工、地下室和屋面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涂膜)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浇筑;
节能工程节点的隐蔽、土方回填。
2施工难点分析及控制措施
地下室面积大、开挖深度不大、基础地层主要为强风化和中风化泥岩,基础施工困难;
建筑高度高,建筑层高高,跨度大,还有建筑造型新、使用的新施工工艺施工,为此,我项目部经分析认为以下部位施工是本工程的施工难点:
基坑工程(土方开挖工程)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搭设高度5m及以上;
搭设跨度10m及以上;
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
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
脚手架工程: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吊篮脚手架工程;
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其它: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为保证工程进度,力争施工现场安全,在这些部位施工前应要求施工单位认真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企业内部审批后报监理部审查,经监理部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修改完善总监批准后方可实施,监理部还将对该部位的施工实施旁站监理。
应该注意:
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以下规模时,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总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8m及以上;
搭设跨度18m及以上;
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
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六、工程质量控制
项目监理机构将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质量控制目标,并对控制目标进行分解,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实施质量控制工作。
对照施工合同文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认真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
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
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人、机械、材料、方法、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的控制。
首先,总监理工程师收到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应组织监理人员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形成书面的意见和建议,有关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会议纪要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另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执行质量监理工作程序,对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验的工序,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报验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验收并签署意见,未经签认,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当需要专题论证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6.1工程质量控制的程序
6.1.1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质量验收应按下列程序执行。
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质量验收程序
6.1.2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应按下列程序执行
分包单位资格审查程序
6.1.3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应按下列程序执行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6.1.4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应按下列程序执行。
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程序
6.2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
6.2.1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特点编制项目监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该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程序,并对施工过程进行查验,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跟踪质量问题,验证纠正效果。
6.2.2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采用旁站、巡检、测量和试验等方法,验证施工质量。
6.2.3按见证取样送检计划对进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按规定实施见证取样。
6.2.4审核和签署有关质量文件,评价质量状况,出现质量异动或偏差较大的及时反馈给施工单位并提出整改要求。
6.2.5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作业或管理问题时,应以监理指令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6.2.6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和现场质量验收的结果作为工程款支付的条件,依据工程质量状况确定签发当期工程款支付的相应额度。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支付证书。
6.2.7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不称职的人员或不合格的分包单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撤换。
6.3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的内容
6.3.1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开始前组织监理人员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环境,了解地质条件和地下障碍物的情况。
6.3.2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开工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6.3.2.1施工图设计文件;
6.3.2.2地质勘察报告;
6.3.2.3施工图审查文件;
6.3.2.4规划许可证及相关文件;
6.3.2.5施工许可证;
6.3.2.6工程周边管线分布资料;
6.3.2.7招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
6.3.2.8施工合同;
6.3.2.9其他相关资料。
6.3.3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6.3.3.1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设置,职责与分工的情况;
6.3.3.2质量管理制度、保证体系建立情况;
6.3.3.3专职管理人员的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情况。
6.3.4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6.3.4.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6.3.4.2安全生产许可证;
6.3.4.3类似工程业绩材料;
6.3.4.4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6.3.4.5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6.3.4.6分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6.3.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
检查、复核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6.3.5.1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
6.3.5.2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6.3.5.3控制桩的校核成果、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6.3.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本工程的检测项目及其要求,核查建设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
核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6.3.6.1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检测范围;
6.3.6.2法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检测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6.3.6.3检测机构与检测内容相关的管理制度;
6.3.6.4负责本工程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
6.3.6.5本工程的检测项目、检测计划和要求。
6.4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内容
6.4.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检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6.4.1.1型号、规格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6.4.1.2计量设备的定期检定证明;
6.4.1.3定期维修保养记录;
6.4.1.4整机或关键部件检验检测合格的有效期。
6.4.2项目监理机构应核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监理人员不得签署合格意见,同时应签发监理通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撤出现场,已用于工程的应予以处理,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6.4.3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
6.4.4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6.4.4.1按图纸、规范和标准施工情况;
6.4.4.2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6.4.4.3材料、设备、构配件使用情况;
6.4.4.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6.4.4.5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6.4.4.6施工环境;
6.4.4.7监理人员发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的,应及时作出处置。
6.4.5项目监理机构的见证人员应按照计划实施见证取样。
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见证取样台帐,督促施工单位报送检测结果和相应的资料,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处理。
6.4.6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专业要求,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
6.4.7监理工程师应采取内业和外业相结合的复核方式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进行查验,符合要求后签认。
6.4.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分部工程进行资料审查并参加现场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施工单位应对分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进行质量检查,符合要求的报项目监理机构验收,未经施工单位检查的分包工程,不予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验收台账,及时准确反映验收情况。
6.4.9项目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记录,并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整改完毕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6.4.10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缺陷,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应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6.4.11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同时应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6.5竣工验收
6.5.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现场功能性试验进行监督,审查试验报告的符合性。
6.5.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住宅工程应按规定进行分户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进行复查;
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6.5.3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6.5.4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提供相关的监理资料,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中签署意见。
6.5.5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并签署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图。
七、工程造价控制
项目监理机构应客观、细致地做好造价控制工作,发挥造价控制对进度、质量以及安全的积极作用。
建设单位将竣工结算审核相关服务与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竣工结算审核相关服务的工作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7.1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和依据
7.1.1工程造价控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7.1.1.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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