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建筑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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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钢筋弯曲机作业。
2.1钢筋要贴紧挡板,注意放入插头的位置和回转方向,不得错开。
2.2
弯曲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并站在钢筋弯曲方向的外面,互相配合,不得拖拉。
2.3调头弯曲时,应防止碰撞人和物;
更换插头,加油和清理,必须停机后进行。
2.4不能带手套操作。
钢筋冷拉、张拉安全操作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钢筋冷拉、张拉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钢筋冷拉、张拉作业。
2.1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档板,没有挡板时应将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
,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
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场地不准站人和通行。
2.2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人离开后再发开车信号。
发现滑动或其它问题时,要先行停车,才能重新进入操作。
2.3冷拉和张拉钢筋要严格按照规定应力和伸长率进行,不得随便变更;
不论拉伸或放松钢筋都应缓慢均匀,发现油泵、干斤顶、锚卡具有异常,应即停止张拉。
2.4张拉钢筋,两端应设置防护挡板;
钢筋张拉后要加以防护,禁止重物或在上面行走,浇灌混凝土时,要防止震动器冲击预应力钢筋。
2.5千斤顶支脚必须与构件对准,放置平正,测量拉伸长度、加楔和拧紧螺栓应先停止拉伸,并站在两侧操作,防止钢筋断裂,回弹伤人。
2.6同一构件有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时,预应力钢筋应分二次张拉,第一次拉至控制应力的70~80%,待非预应力钢筋绑好后再张拉到规定应力值。
2.7电热张拉的电气线路必须由电工安装,导线连接点应包裹,不得外露;
张拉时,电压不得超过规定值。
2.8电热张拉达到张拉应力值时,应先断电,然后锚固,如带电操作应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
钢筋在冷却过程中,两端禁止站人。
木工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木工圆盘锯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木工圆盘锯作业。
2.1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
2.2操作者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2.3进料必须紧贴靠山,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
接料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
2.4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
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禁止上锯。
2.5防护罩必须完备,安装合理。
电焊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电焊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电焊作业。
2.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2.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2.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2.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2.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2.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2.7焊接顶热工件时,应有石棉面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2.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并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2.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2.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2.11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2.12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2.13二氧化碳气体顶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V
。
2.14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2.1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1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2.1.7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气焊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气焊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气焊作业。
2.1焊接前必须严格检查气焊所用的设备和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氧气表、减压阀是否正常。
2.2装上氧气表时应先检查瓶嘴是否有油,如有油必须把油擦干净,并打开氧气瓶阀门喷涂瓶口的污物。
2.3严禁油污接触氧气瓶和气焊工具,禁止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放在强烈阳光下曝晒或接触火源、热源和电闸箱,以免引起爆炸事故;
氧气瓶横放时应将瓶嘴垫高,不宜平放,更不可倒置;
没有减压阀时,不准直接用瓶内的高压氧气体,以免发生危险。
2.4在工作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跑尽后再行拆卸修理。
2.5氧气瓶须有瓶嘴帽和防振圈,搬运时必须旋上嘴帽和套上防振圈,并应用手推车或两人抬运,禁止在地面上拖拉和滚动,以免撞击而发生事故,瓶嘴帽不得当把手抬运。
2.6开电石桶取电石时,应戴护目眼罩和口罩,不得用钢、铁工具敲击桶盖,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2.7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枪三者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如不到10m
应采取隔离措施);
在同一块地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间距也不得小于10m;
试验工具设备是否漏气应用肥皂水或清水,禁止用火焰试验。
2.8乙炔发生器不应放在高压电线和一切电线下面,浮筒式乙炔发生器应装设安全铁链;
在乙快发生器附近严禁烟火。
2.9乙炔发生器最好放置在焊件的上风,并不宜接近电焊把和地线,禁止将乙炔发生器放在楼上而在楼下操作,以免密闭保险壶内的水产生虹吸而将水抽干。
要经常检查中高压乙炔发生器的阀门是否灵活有效,乙炔发生站应设专人管理,并加强维护保养。
2.10浮筒式乙快发生器的浮筒,应由其自由升降,下许在其顶上加压,上盖不严时不能用铁器砸打,以防产生火花,法兰口和保险壶的防爆橡胶厚度不得小于1.0~1.5mm,保险壶要经常换水和洗刷,并经常检查是否畅通和好用。
2.11如发现乙快发生器产生高温应立即停止工作;
发现乙快发生器燃烧时,应立即把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放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
2.12工作完毕后,应将桶内的水倒出,并将桶洗刷干净,剩余电石和电石渣,应分倒放在指定的地方。
2.13点燃时,应先开焊枪的乙炔阀点火,然后再开氧气阀调整火焰,点燃后的焊枪不能离手放下,若必须放下时,一定要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再行放下。
2.14焊接中,如焊枪发生爆炸声或手感到有振动时,应立即关闭乙炔阀,然后关闭氧气阀;
待其冷却后方可再行点燃继续工作。
2.15冬季露天施工,如胶皮管或保险壶冻结时,可用热水、蒸气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但严禁用火烤。
2.16氧气瓶内压力降到0.05MPa时,不得继续使用;
乙炔发生器的压力不许超过
0.15MPa,并必须设有水封和压力保险以免失火爆炸。
振动机安全操作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振动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振动机作业。
2.1使用前必须检查旋转方向与标记方向一致,连接各部是否紧固,减振装置是否良好,经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使用。
2.2电源动力线通过道路时,应架空或置于地槽内,槽上须加设盖板保护。
2.3使用插入式振捣器时,一人操作另一人配合掌握电动机开关,胶皮软管与电动机的连接要牢固。
胶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cm,以免折断,并不得用于两个弯,操作时振捣器应自然垂直地沉入混凝土中。
拉管时不得用力过猛,如发现脱管,漏电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检查。
2.4振捣器不得放在初凝混凝土、地板、脚手架、道路或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在检查或操作间断时应切断电源。
2.5雨天操作振捣器的电动机应有防雨装置,使用时应注意棒壳与软管接头必须密封,以免水泥浆侵入。
2.6应使用移动式电源闸箱,箱内装有漏电保护器,电源箱距实际操作地点最远不得超过30m,闸箱必须有专人看管,并集中精神注意指挥信号,准确及时送电或断电。
2.7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钢筋混凝土结构物时,应注意勿使钢筋夹住振捣棒,以免棒体触及硬物而受到损坏。
2.8振捣器每次振动时间可根据混凝土的塌落度决定,塌落度愈小振动时间愈长。
2.9工作时振捣棒不能插入太深,棒的尾部须露出1/3~1/4为宜,软轴部分不得插入混凝土中,否则振捣棒会被夹住而不易拨出。
2.10混凝土不宜长时间的振捣,否则会使下层的石子与水泥砂浆离析而影响混凝土的质量。
2.11搬移平板式振捣器,必须从两边抬运,并注意障碍物,以防绊倒。
2.12振捣器与平板之间的螺丝要经常紧固,引入振捣器的动力线应固定在平板上,电器开关应安在手柄上,以便及时启闭。
2.13振捣器外表要保持清洁,粘结在电动机壳上的水泥浆应及时清除以免影响电动机散热效果。
2.14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洗干净,保持清洁,各连接头不得有水泥浆粘往,以免螺纹粘附水泥浆而影响连接,振捣器清理后应放在干燥的室内。
塔式起重机安全作业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塔式起重机作业。
2.1下列人员不得操作塔式起重机。
2.1.1无操作合格证及非本机组人员。
2.1.2高血压和冠心病患者。
2.1.3上班前八小时内喝过酒者。
2.2在工作开始前,必须做到:
2.2.1从交班司机处接收塔式起重机工作日志,了解前一班的工作情况。
2.2.2检查塔式起重机轨道铺设情况、轨道端部大车行程限位器碰杆、缓冲止挡器及轨道接地的完好情况。
清除轨道上积存的垃圾、冰渣和其它有碍塔式起重机安全行车的障碍物。
2.2.3注意检查塔机钢结构各部件的杆件有无变形,检查螺栓连接有无松动,并及时加以紧固。
2.2.4检查电缆卷筒和集电环的完好情况。
2.2.5检查钢丝绳的固定情况,注意查看钢丝绳有无磨损和损坏。
2.2.6用试电笔检查塔式起重机金属结构部分有无漏电。
2.2.7检查工作机构和制动器的地脚螺栓固定情况,检查制动器的铰点和闸瓦的松紧。
2.2.8检查各控制器手轮和手柄是否处于零位。
2.2.9进行空车试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是否工作正常;
有无杂音及异响,限位开关是否有效,制动是否可靠。
2.3在工作中必须做到:
2.3.1必须按生产厂家技术说明书中的规定进行起吊作业,严禁超载。
2.3.2不得在的40℃以上和-20℃以下的气温条件下进行吊装作业。
2.3.3不得在风速超越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极限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2.3.4必须全神贯注,专心操作,在工作班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3.5必须根据起重指挥人员的信号(笛声、旗语、手势或步话机的指令)进行操作;
在开始操作之前,必须鸣铃或鸣喇叭示意,严禁单人操作,亦不得按其他人员的指挥操作。
2.3.6开始操作时,必须低速起动(一档速度起动),然后逐步加快而达到全速运行;
停止前,必须逐步减速,然后慢慢停车,禁止突然制动。
2.3.7进行复合动作时,应先从单项动作开始,然后依次进行两项和三项动作的复合运行。
2.3.8若要在运行过程中改变运动方向,应先将控制器拨至零位,待运动停止后,再作反方向乓行,严禁猛然打倒车。
2.3.9禁止用吊钩运人。
2.3.10禁止斜拉和斜牵重物。
2.3.11在工作班中,禁止进行保养,维修和润滑作业。
2.3.12在工作中,未经特许的非机组人员严禁登机。
2.3.13夜班时,禁止在照明不充足的地点进行吊运作业。
2.3.14在操作中,如发现塔式起重机有故障,应立即停机进行检修,故障未经完全排除,不得继续工作。
2.3.15在进行吊运作业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吊钩与臂架结构间的最小距离。
2.3.16在平移时,应注意保持重物与其所跨越的障碍物之间的距离,一般应不小于0.5m。
2.3.17在提升重物时,吊钩与重物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5m。
2.3.18行程限位开关只是用来防止塔式起重机驾驶误操作而造成危险事故的保险装置。
吊钩、小车或大车应在到达阴位装置碰杆所在点之前减速停车。
2.3.19在起吊重型构件时,应先试吊0.5m左右,然后落下再重新起升。
2.3.20禁止从塔式起重机上往下抛掷物件。
2.3.21当两台塔式起重机同在一条轨道上作业时或在同一个幢号工程上进行施工时。
应注意保持两者的距离,两台塔机水平臂架高差应不小于5m。
2.3.22
工作过程中,如电源突然中断,或电压显著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转至零位,并拉开刀闸;
此时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设法小心放松制动器闸瓦,使重物徐缓下降到地面或楼层上
2.3.23严禁故意使安全限位装置不起作用,以满足某项操作的需要。
2.3.24塔式起重机活动范围应避开高压线路,至少应不小于6m。
2.3.25操作应该力求平稳,避免冲击;
在工作班中至少应停车检查一次;
特别是新投入使用的机器,更应勤加检视。
2.3.26在工作班中,如有事要离开司机室时,必须切断电源。
2.4工作结束后必须做到:
2.4.1轨道式塔式起重机必须驶至背风处轨道中间停放并将夹轨器夹紧钢轨;
夹轨器若不夹紧,起重机就有可能被大风刮动并加速行驶而溜出轨道,甚至造成出轨倒塔事故。
2.4.2在离开驾驶室走下塔式起重机前,必须把驾驶室门窗关闭,将控制器打置零位,并切断电源。
2.4.3在离开驾驶室前,还应再一次注意检查取暖设备的电源是否已经切断,检查并清除驾驶室内存留的润滑材料和其它易燃物品。
2.4.4交班的驾驶员应负责向接班驾驶员做好交接班工作。
2.4.5塔机操作人员应相对稳定。
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附壁式建筑人货电梯安全技术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附壁式建筑人货电梯使用。
一般要求
2.1施工电梯
2.1.1凡建筑工程工地使用的施工电梯,必须是通过省、市、自治区以上主管部门鉴定合格和有许可证的制造厂家的合格产品。
2.1.2使用单位不淮任意改变原机的结构、电气线路安全装置和性能。
(如需要改造应经上级批准)
2.1.3在施工电梯周围五m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开槽。
电梯2.5m范围内应搭坚固的防护棚。
2.1.4梯笼维修时,若拆下零件后,梯笼的重量低于配重时,必须将梯笼事先固定在导轨架上。
2.1.5严禁利用施工电梯的井架、横竖支撑和楼层站台,牵拉悬挂脚手架、施工管道、绳缆、标语旗帜及其它与电梯无关的物品。
2.1.6施工电梯除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该机出厂说明中的有关规定。
2.2施工电梯司机
2.2.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无色盲,两耳均无听力障碍,无癫痫、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的疾病,无妨碍操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2.2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操作合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2.3司机必须熟知所操作电梯的性能构造,并按照说明书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2.2.4司机必须熟知机械的保养、检修知识,按规定应经常对机械进行维修和保养。
认真及时填写机械履历书和规定的报表。
3
施工电梯安全作业
3.1工作前的检查
3.1.1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3.1.2检查施工电梯的技术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排除,若操作人员排除不了时应及时上报。
a.检查各部螺栓坚固情况;
b.检查横竖支撑、站台及站台防护门情况;
c.检查结构是否有变形和裂纹开焊;
d.检查钢丝绳及滑轮磨损和紧固情况;
e.检查传动系统的电机、蜗轮箱、齿轮、导向轮轨道、背轮、大轮等运转情况;
f.检查电气线路、仪表附件及操纵按钮情况。
3.1.3检查基础是否完好,是否有下沉现象,检查导轨架的垂直度是否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说明书无规定的就按80m高度不大于25mm,100m高度不大于35mm。
3.1.4检查清除电梯运行范围内妨碍电梯运行的突出物体。
3.1.5电气系统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接地面电阻应不大于4Ω,并不得与建筑物相连。
3.1.6检查电压是否符合额定标准,即380V±
5%。
3.1.7检查各部限位安全装置情况,经检查无误后先将梯笼升高至离地面1m处停车检查制动是否符合要求,然后继续上行试验楼层站台、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并观察运转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正式投产。
3.2工作中注意事项
3.2.1操作电梯运行时,凡是起步前,均需鸣笛示警。
3.2.2电梯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准做有妨碍电梯运行的动作,不准离开操作台,要随时察听电梯各部音响、温度气味和外来障碍物等现象,如有反常应及时停车检查处理,故障不排除不准运行。
3.2.3操作人员有责任对乘运人员讲解乘电梯注意事项,乘运人员必须服从操作人员指挥。
3.2.4严禁超载超员。
若载运熔化沥青、剧毒物品、强酸、溶液、笨重构件、易燃物品和其它特殊材料时,必须由技术部门会同安全、机务和其他有关部门制订安全措施向操作人员交底后方可载运。
3.2.5运载货物应做到均匀分布,防止偏载,物料不得超出梯笼之外。
3.2.6运行到上下尽端时,不准以限位停车(检查除外,。
3.2.7在运行中严禁进行保养作业,双笼电梯一只笼梯进行笼外维修保养时,另一只梯笼不得运行。
3.2.8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运行。
1)天气恶劣,如雷雨、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导轨结冰等情况。
2)灯光不明,信号不清。
3)机械发生故障,未彻底排除。
4)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规定。
3.3工作后注意事项
3.3.1按《保养规程》,做好检查、调整、紧固和润滑作业,清扫梯笼及附近环境。
3.3.2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巡视周围,关锁门窗和电闸箱之后,方可离梯笼下班。
3.3.3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和上下班应交待的事项。
4
安装与拆卸
4.1准备工作
4.1.1安装前,按要求做好基础、电源、光源、工具和电梯近场道路及堆放场地的准备工作。
4.1.2清点和检查施工电梯的内外梯笼、配重、钢丝绳、井架中横竖支撑、过桥、围栏杆等是否齐全完好,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更换或修理。
4.1.3检查电梯井架与建筑物连接处的预埋件的强度,必须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4.1.4在梯笼下面作业时,必须用枕木支撑牢靠,以防梯笼下落。
4.1.5安装、拆卸必须有统一专人指挥,作业区上方及地面10m范围内设禁区并有专人监护。
4.1.6电梯重新安装以前(即转移工地后重新安装),必须认真检修和调试限速器。
若使用期满一年,也应重新进行检修、调试(或者每半年进行一次坠落试验,高度不得超过4m,梯笼上不得有人)。
出厂说明有明文规定者,按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4.2安装与拆卸
4.2.1在梯笼顶部进行安装、拆卸和检修作业时,也须使用可移动按钮。
4.2.2在安装和拆卸时,严禁超过“架设荷载量(即无配重时的载荷量)”的规定。
4.2.3用起重机安装和拆卸井架时,组装井架不能超过四节。
4.2.4在安装与拆卸时,安装吊杆有悬挂物时不准开动梯笼。
4.2.5当拆卸井架时,必须先吊好井架;
再松下螺栓,梯笼上部导向轮必须降到要拆的井架之下。
4.2.6横竖支撑的安装与拆卸,必须随井架高度同步进行。
4.2.7安装时,底笼与建筑的距离、附着支撑的间隔、前后支撑的问隔、井架的悬挑高度、齿轮齿条的间隙均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4.2.8雨天,雾天及五级以上大风的天气,不得进行安装与拆卸。
4.2.9安装拆卸和维修人员在井架上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带、安全帽,穿防滑鞋,不准以投掷方法传递工具和器材,紧固或松开螺栓时;
不准双手操作,只能一手扳扳手,一手握井架杆件。
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卷扬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卷扬机作业。
2.1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
机身和地锚必须牢固。
扬筒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
卷扬机距离滑轮一般不应小于15m;
扬筒必须有防护罩。
2.2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
检验安全罩是否罩好,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2.3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三圈。
2.4作业时,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
2.4.1作业时,严禁卷扬机超载,严禁钢丝绳拖地与碰物。
2.4.2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应用棘轮保险卡牢。
2.5操作时,严禁擅自离开岗位。
2.5.1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的,应暂停工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2.5.2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开闸刀,并将运送物件放下。
2.6作业后必须保养机械,切断电源,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泵类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泵类机械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水泵类作业。
2.1水泵停放的地面必须坚实,以免地基坍塌。
2.2皮带等传动部分应安装有防护罩。
2.3电动机应接地良好。
2.4大的进出水管,须另用支架支撑,以免泵身承受较大的外力。
2.5安装水泵之前,应检查水泵和水管内有无杂物。
2.6吸水管的吸水口应装有莲蓬头,在有杂草或泥浆的情况下,应再加装滤网。
2.7工作中如水泵有漏水、漏气、出水不正常、盘根和轴承发热、莲蓬头堵塞、水泵声音不正常、电动机温度过高等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检修。
2.8工作后,应将放水阀打开,使水泵和水管内的存水放出。
2.9停机后,须将电气开关拉开,并将开关箱上锁。
蛙式打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蛙式打夯机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蛙式打夯机作业。
2.1使用前对机械各部进行检查,连接螺栓必须牢固,电器设备应符合要求,所有电源必须有漏电保护器,电动机,电缆各种电器及接地线均不能有漏电和联接不良的现象。
转动部分的防护罩应齐全牢靠,并调整好三角皮带的松紧度,然后启动电机进行试运转。
2.2在运转中要捡听和观察机械的声响,三角皮带是否跳动,转动轴。
夯头架动臂和偏心块转动时是否摇摆,如有声响不正常,转动轴松旷,夯头架和偏心块摇摆等情况,须停止运转并重新调整和紧固,使其运转正常。
2.3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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