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笔记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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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会计法》第七条。
解释第七条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
《会计法》第八条。
解释第八条
有特殊要求的行业―――――财政部审批
军队―――――――――――财政部备案
第二款中所提到的部门主要包括信息产业部、农业部、铁道部。
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基本特征
1原则的统一性
2适用范围的广泛性
3制定主体的法定性
4实践性: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在会计制度理论指导下对会计工作实践的总结,体现了会计理论的要求和会计实践的积累。
2,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内容(2001年颁布)
注意:
前面所提到的各个具体内容分别属于这里的哪个内容
1会计核算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2会计监督制度
财政部实施的会计监督管理办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管理制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4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三)会计人员管理
1,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总会计师(行政职务)的任职资格:
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短于3年。
3,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条件:
(与主办会计、会计主管不是一个概念)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与其他部门平行同级。
会计主管人员:
不属于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与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关系属于隶属关系。
4,财政部负责的内容
1从业资格管理
2职称管理
3会计人员评优表彰
4继续教育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会计法》第四条
1,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责任主体),但会计人员不能免职,体现对会计人员的保护。
2,单位负责人的认定
1法人单位的法人代表
2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原则
1、真实性原则(客观性定义原则)
(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
(2)但不是所有的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要进行会计核算,
(3)能引起会计报表中有关项目发生增减变化就要进行会计核算。
2、相关性原则:
会计信息要能满足会计资料使用者的需要。
3、明晰性原则:
(可理解性)提供的报表要清楚,要看得懂。
4、可比性原则:
一贯性:
①某一个企业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②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变更。
A、法律法规规定要变更。
B、会计政策变更后能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3会计核算的变更并不意味着违背一贯性原则。
4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纵向比较。
可分别举例说明什么时候违背了一贯性原则什么情况没违背
可比性:
同一时期不同企业的横向比较。
5、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
企业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能仅仅以其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具体例子: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视同自有资产管理。
6、重要性原则:
在会计核算中,重要的应当详细反应,次要的应当简单反应,但不能不反应。
7、谨慎性原则:
对于可能取得的收益不估价入账,对于可能发生的损失要估价入账。
应收账款提坏账准备、采用加速折旧法提折旧、物价下跌时采用先进先出法计价
8、及时性原则:
在规定的时间内。
9、权责发生制原则:
用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归属。
会计分期会导致权责发生制。
10、配比原则:
用来确认收入和费用的关系,①因果关系,②时间关系(同一个会计期间)
11、历史成本原则:
是各财产物资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量,不是各财产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
12、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如果作为费用就是收益性支出,如果作为资本就是资本性支出。
(1)收益性支出:
该支出只和一个会计年度有关。
资本性支出:
该支出和几个会计年度有关。
(2)、如何确认:
如果做分录时是做流动资产或费用――――划分收益性支出
如果做分录时是做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资本性支出
(3)、将收益性支出记入资本性支出会导致:
将资本性支出记入收益性支出会导致:
二,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1、会计资料包括: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2、伪造:
改品名或故意编造实际不存在的业务。
变造:
改品名以外的,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改变会计凭证的真实内容。
3、会计年度:
自公历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1)年中成立的企业:
第一个会计年度从成立之日到12月31日。
(2)年中破产清算的企业:
最后一个会计年度从1月1日到破产清算日。
(3)季节性企业:
不管1年停工几次,会计年度均为公历1月1日到12月31日。
4、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不一定是外币,如:
港、奥、台的货币。
5、关于会计记录的文字
三,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区别
1填制人员不同:
原始凭证有经办人填写,记账凭证由会计填写。
2填制依据不同:
原始凭证根据实际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填制,记账凭证根据审核过的原始凭证填制。
3填制方式不同:
原始凭证把发生的经济业务反映下来,证明已发生或完成,记账凭证是依据会计科目对已经发生或完成的经济业务进行归类整理。
4作用不同:
原始凭证是填制或取得,用来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少量的明细账,记账凭证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原始凭证由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审核,审核的依据是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不真实,不合法的会计凭证,会计人员无权做出处理,需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准确,不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人员有权处理
(一)、原始凭证:
P14-15的所有内容
以支票为例说明原始凭证的填制
(二),填制、取得和审核记账凭证的基本要求
1,填制依据:
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
2,具体要求:
3,关于附件:
(1)除更正错账和年末结账不需要附原始凭证,其他都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2)附件张数的确认:
①按自然张数确定,有一张算一张。
②如果有汇总原始凭证,算N+1张。
③车旅费报销单只算一张,车旅费发票作为车旅费报销单的附件。
(3)一张原始凭证被几张记账凭证使用,原件附在最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其他记账凭证后面附复印件。
(4)一张原始凭证被几家单位使用,持有方向另外方开据原始凭证分割单。
4,关于记账凭证的编号:
在一个月内按经济业务发展的时间顺序顺序编号。
分数编号。
5,记账凭证的更正:
记账前,撕掉从新填制;
记账后结合账簿更正。
6,记账凭证的审核:
自审、互审和序审、专审。
四,登记会计账簿
1,登记依据:
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
2,法律依据: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不依法设置账簿,私设账簿(账外账)。
3,错账的更正:
(1)划线更正法:
凭证无误,账簿登记错了。
(2)补充登记法:
凭证科目方向无误,金额少记。
(3)红字充消:
凭证科目错误或凭证科目方向无误,金额多记。
五,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法二十、二十一条)
1,编制依据:
审核过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
3,提供对象:
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投资者、主要债权人。
4,提供期限:
5,组成部分:
什么样的公司要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上市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必须通过注册会计师审计才能报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一并提供审计报告。
6,由谁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有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注意点:
会计人员不要签名,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再设置与其相重叠的副职。
7,提供方式:
报送、公告、提交。
8,附注的内容:
P19
9,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内容:
六、财产清查: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的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实的一种制度。
七,关于会计档案
1,保管期限:
3、5、10、15、25年和永久。
2,会计档案形成后应该在会计机构保管一年,然后移送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
3,会计档案保管从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4,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后方可销毁,但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一定就能销毁,如:
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凭证、正在建设中的项目、未了事项。
5,保管期满后应编制销毁清册,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销毁。
6,销毁时至少有两人以上参加。
7,销毁时应有专人监督。
A一般单位,会计机构和档案管理机构共同派人参加
B国家机关,同级的财政和审计部门派人监销
C财政部门,同级的审计部门派人监销
8,会计档案包括:
凭证类、帐簿类、报告类、其他类。
9,不出借原件,可以出具复印件或供人查阅,但要单位负责人批准,还需在专设的帐簿上签字。
10,破产时档案由所有者或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馆代为保管。
第四节会计监督
1,分类:
按时间:
事前、事中、事后
按要求:
政策性监督、技术性监督。
按主体:
内部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
(三位一体)
一,内部监督
1,主体:
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2,对象:
单位的经济活动。
3,依据:
书上P25
4,内部监督的内容P25
5,内部监督的基本要求:
会计法二十七条
(1)不相容职务:
第一款中的4个人任意两个都是不相容职务。
出纳不可以兼的工作。
(2)内部控制:
单位内部的管理控制系统
1基本结构:
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程序
2基本方式:
组织规划控制、授权批准控制、实物控制、预算控制、风险控制。
6,单位内部有关人员的职权(会计法第二十八条)
(1)拒绝办理:
不真实、不合法。
(2)按职权予以纠正:
不准确、不完整。
(3)对账务不符的处理(会计法第二十九条):
有权处理的有笔误、计算错误、重记、漏记的更正。
无权处理的有大额货币资金的减少、巨额的盘赢盘亏、发现坏账。
二,政府监督
财政、税务、审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
单位的会计行为。
3,财政部门监督的内容:
会计法第三十二条。
1哪些部门查询?
财政部和各个省的财政监察专员、财政部的派出机构
2何时查询?
会计凭证、账簿、报告发现重大违法嫌疑时。
3向谁查询?
与被监督单位有经济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
4被查询单位是否应当给予支持?
对第二条有重大嫌疑依法进行的查询需要给予支持。
4、财政部门监督的形式P30
三,社会监督
广大社会公众和社会审计组织。
广大社会公众是指任何单位和个人。
审计组织是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行为。
3,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书上P28)
(1)审计。
P32非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
(2)咨询服务。
会计法30和34条解释
四、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的关系P35
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1,单独设置:
不隶属于别的部门管理(会计机构负责人)
2,不单独设置:
隶属于别的部门管理(会计主管人员)
二、单位内部的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和内部审计的关系
三、代理记账
1、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2、首先要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
3、设置条件:
书上P33
4、特点:
①主体:
中间机构。
②中间机构必须依法设置。
③必须接受委托才能进行。
5必须给付一定的报酬。
5、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1)会计核算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对外提供)
(3)报税
(4)其他业务
6、委托人的义务
7、代理记账机构及人员的义务
四、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五、会计从业资格
1、会计从业资格的适用范围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的管理
2、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1)通过考试取得―――全国范围有效
(2)会计科目
(3)免考的情况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毕业起两年内,免考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会计类专业包括:
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理财学、财务管理
(4)禁止参加考试的情形
未构成犯罪的:
5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有违法行为――――――
(和会计职务有关) 构成犯罪的:
永远不得参加考试
(5)P42第5点
3、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
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1)上岗注册登记――――从事会计工作起90日内
(2)离岗备案―――离开会计岗位超过6个月
(3)调转登记――――90日
(4)变更登记
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A、概念
B、特点:
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
C、时间要求
D、继续教育的内容
E、继续教育的形式
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初级报考的条件
2、中级报考的条件(时间为参加工作前后的总和)
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
A、实行登记制度
B、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条件
七,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
1,会计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2,关于总会计师
(1)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2)任职条件:
必须具备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3)没有正副之分
(4)总会计师是行政职务
(5)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再设置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6)任命由单位负责人提名,主管部门任命,免除也是一样。
3,内部审计不属于会计岗位。
八、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本单位的出纳工作。
直系亲属指的是:
九、关于会计人员的交接
1,何时需要交接
离职,调动工作,暂时离开会计岗位,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四种情况需要交接。
2,交接的特点
(1)办理交接的主体只能是会计人员。
(2)交接只能发生在离职或调动工作。
(3)交接必须面对面,全面的进行。
(4)必须要有人监督
3,关于监交《会计法》第四十一条
4,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中“必要时”指的是什么?
1单位合并不易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2单位负责人出差
3单位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有矛盾
5,关于会计交接的注意点
1交接前应将所有的经济业务登记入账,不能登记的应写出书面说明。
2应将现金日记账等有关明细账和实物进行核对。
3交接前应当编制移交清册,移交结束后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签名。
4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单位、交接双方各一份。
5特殊情况下,移交人员可委托他人进行移交,如生病等
6计算机做账的应当进行上机操作。
第六节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一,违反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行政处分,行政处罚。
2刑事责任
3民事责任
4违宪责任
二,违反会计法的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通报、罚款、吊销会计资格证书。
三违反会计法的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辞职、撤职、开除。
第二章支付结算的法律制度
主要法律依据:
1995年5月《票据法》—全国人大
1997年8月21《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人民银行
1997年9月19《支付结算办法》—人民银行
2003年4月10《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人民银行
第一节支付结算的概述
一,支付结算
1,概念:
支付结算:
从一方到另一方需要经过第三方作桥梁,这个第三方通常是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广义:
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
狭义:
转帐结算
2,手段:
票据、信用卡、结算凭证(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
3,分类:
票据和非票据,异地和同城
1只能同城:
支票、银行本票。
2只能异地:
汇兑、异地托收承付。
3既能同城也可异地:
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委托收款。
二,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
三,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1)恪守信用,履行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原则
四,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票据必须使用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2)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率。
(3)票据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名称可以更改
(4)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大写和小写金额应当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五、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以支票为例讲述整体的填写
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
2,特点
(1)办理人民币业务
(2)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
(3)是活期存款帐户
3,分类
(1)按存款人分: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个体户按个人名义开设账户,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个人在银行办理的信用卡业务属于个人帐户
(2)按用途:
基本户、一般户、临时户、专用户。
4,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1)一个基本户原则
(2)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
(3)守法原则
(4)存款保密原则
二,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消
(一)开立
1,地点:
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基本户
要经过人民银行批准开户
临时户
注:
验资的临时户不需要经人民银行批准
一般户
专用户
可以直接开户,但开户以后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备案,还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基本户开户银行。
(二)变更1、什么情况属于变更?
A变更单位名称的,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B其他内容变更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
改变开户银行或帐号不属于变更
2、注意时间规定:
5个工作日
(三)撤消:
从银行的角度看该企业已经不存在了
1、什么情况下需要撤消?
2、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
3、撤消时应注意的事项
三、基本存款账户
1,作用:
①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②存款人的主办账户
2,基本存款户有且只能有一个,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户
3,企业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
4,法人和非法人但独立核算的单位可以开基本户
四、一般存款账户
1作用:
借款转存、借款归还、转账结算
2没有数量限制,但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般户,开基本户的银行不能开一般户
3只能缴存现金,不能提取现金。
4开立基本户的单位都可以开立一般户
五、专用户:
提示专用户的判断是很清楚的
六、临时户
1异地临时采购:
只付不收
2异地临时经营
3注册验资、增资:
只收不付
4临时户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2年。
七、个人行结算帐户
(1)注意和储蓄帐户的区分(有三方当事人)
(2)功能:
A活期储蓄
B普通转帐结算
C通过个人银行结算帐户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
(3)个人的什么收入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帐户?
考试时基本是ABCD
(4)注意点
八、异地银行结算帐户
1、什么情况可以开异地银行结算帐户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需要开立基本户的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户的
(3)存款人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户的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帐户的
第三节票据结算
一,概念
(一)概念和种类
1,定义
2,种类:
广义的票据:
有价证券和凭证(股票、国库券、债券、发票、提单等)
票据--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汇票
(二)法律特征
(三)票据的功能
(四)背书转让
1,和现金有关的票据不得转让。
2,背书不得附加条件,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
(五)票据丧失的补救措施
1,挂失止付: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2,公示催告
3,普通诉讼
二,银行汇票
定义中的重点:
①出票银行签发,②按照实际结算金额
2,特征:
使用灵活,票随人到,兑现性强,先收款,后发货以及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
3,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同城或异地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出票、银行付款称“承诺”,出票和付款不是同一个单位称“委托”。
4,银行汇票的记载事项:
(1)必须记载事项---绝对记载事项不可缺少任何一个
(2)非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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