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中心医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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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组织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的流程和制度。
二.党委书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按照医院“党政同责”的规定,党委书记从党委层面做好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精神以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工作提出具体落实意见,并要求医院各党总支、支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相关规定,抓好全院各总支所管辖的各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受院长委托主管全院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相关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医院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生产经营过程或行业监管中的失职和严重违章行为。
3.受院长委托主持召开医院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会议,分析医院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较大问题。
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导有关科室进行专项治理整顿,监督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
7.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院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8.督导各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生产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9.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医院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评估演练情况。
三.其他副院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协助院长或受院长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科室、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所分管的科室所承担的安全监督管理负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科室在安全生产过程或行业监管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分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审核督导分管科室认真履行好各自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生产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7.按各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要求或根据工作需要,带领分管科室进行安全大检查,督导有关科室对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协调整改。
8.所分管的科室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应急预案要求,带队或委托分管科室负责人带队前往救援和处理。
四.总支书记、支部书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协助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不定期组织、检查、落实科室值班、管理制度。
3.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所管辖科室安全生产工作。
4.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5.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6.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7.深入工作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工作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8.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9.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五.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医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相关组织机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3.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知识,增强全院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4.制定本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及工作计划,完善各项技术防范措施,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要害部门的安全以及各类安全设施的完好。
5.按规定要求上报发生的事故,并做好各类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物资的抢救以及善后处理工作。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适时开展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并整改重大隐患,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7.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察、监督部门的督导和检查。
对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隐患通知书和监督意见书,必须全面落实,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8.做好全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任务。
10.负责本科室特殊工种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办理特殊工种上岗证,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11.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安全附件、防雷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六.保卫科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1.向院长、分管领导负责,担负全院消防和治安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做好消防和治安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医院相关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5.组织制定消防和治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6.组织职工学习消防和治安安全及人身防护等知识教育,纠正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7.加强战备训练,确保消防报警控制设施、灭火器材、用具等齐全、完好;
负责监督检查灭火设施的定期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全院消防道路和科室疏散通道畅通。
8.建立医院义务消防组织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以提高素质。
9.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10.负责汇总消防和治安安全工作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11.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和治安安全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签发《消防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督导责任科室限期完成整改。
遇有重大安全隐患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12.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
13.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建立事故档案。
14.在对各科室年终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消防和治安安全工作,行使安全否决权。
15.对消防和治安安全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六.后勤服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2.当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组织协调各项后勤保障工作,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工作,严禁“三违”作业,以确保安全。
3.负责本科室特殊工种的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各班组员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内容,加大科技治安的能力。
5.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6.负责水、电、暖、电梯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的应急处理安全措施。
7.工作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院领导和有关部门。
8.负责动力设备、管道、通风装置等设计、安装、检验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9.负责调查处理跑、冒、滴、漏或其他物料等安全问题,并统计上报;
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参加院安委会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与外包单位签订安全合同,并负责对外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管。
11.对房屋出租、承包的部门,要与承租、承包方签订必要的安全合同。
办理用工手续(含农工、临时工、外包工等),应在合同内有安全内容,会同有关单位执行。
12.汇总新进设备和新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内容列入项目。
七.设备科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全院医疗设备、器械、医疗计量器具等安装、检验管理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医疗设备、器械、高压氧舱、制冷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医疗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
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编制装置医疗设备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
4.按采购计划配合招采中心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医疗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医疗设备专业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7.负责组织、协调医疗设备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8.参加本科室负责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协助医院落实各项医疗设备安全措施。
八.基建科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
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
2.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符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医疗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3.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必须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4.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5.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规定,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6.负责协调督导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农民工等的施工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7.参与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信息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1.普及计算机及网络知识,及时发布计算机病毒暴发预警,提供指导、落实网络运行安全防范技术措施。
2.负责全院信息化管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系统信息数据的保密,内部局域网的网络安全和病毒入侵的防范工作。
3.负责计算机设备日常病毒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各科室网络和各系统应用软件的使用情况,防止计算机设备受到病毒侵害和攻击。
4.制定和落实防网络瘫痪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全院相关科室进行演练。
十.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1.医院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任兼任应急办负责人。
2.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3.负责医院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4.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重要事项和重要决策。
5.负责医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6.定期进行灾害脆弱性分析,并对有关预案进行持续改进。
7.收集、分析院内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制定和实施改进计划。
8.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科室组织实施各项应急预案修订、培训、演练及考核等工作。
9.负责指导和检查相关科室应急物资、设备和药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十一.招标采购仓库(含药品、医用耗材、后勤物资等)、药学部药房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定期进行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定库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流程,督导员工按照安全流程进行工作。
2.库管员在物资入库前做好验收工作,入库后要妥善保管、保证供应、压缩库存、防止积压。
仓库物品摆放按照“分区分类,四号定位,立牌立卡”,做到货位固定。
库房要保持干燥,卫生清洁,空气流通,不存放私人物品,并禁止吸烟。
库房物资按要求管理,物资摆放整齐,离顶50厘米,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确保安全有序。
3.各种物资定期发放,及时统计,认真填写采购计划,做到计划供应、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根据各种物资或材料的不同物理、化学属性及不同安全要求,分别分类存放,防止因保存方法不当而使其变性变质,出现相关安全隐患。
5.做好防火、防盗、防霉、防腐、防鼠工作,防范灾难性事故的发生。
要做到制度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
6.购入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及其他物资,应当对“三证一照”及品名、规格型号、厂家、经销商、出厂日期、消毒日期、失效日期、外包装情况进行详细登记,以备待查。
7.制定和修订相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各项安全应急演练,确保库房安全。
8.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在组织员工进行处置的同时,要及时报告院领导和相关科室。
十二.科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重视并了解安全生产相关知识,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按照“一岗双责”的规定,对本科室安全生产和职工、患者健康全面负责。
2.对新职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
3.组织制定、修订本科室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4.经常组织本科的安全用电、用气、危化品、医疗设备和防火检查等,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在科室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要管理工作内容之一。
6.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7.定期召开科务会,向职工宣传医院安全生产有关精神和工作,布置、检查本科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8.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9.组织制定和修订科室各项事故应急救预案,要求科学合理实用,并适时组织演练。
10.组织本科室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11.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2.负责本科室的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及相关安全器材、物资的维护保管工作,保持良好状态和账物相符。
13.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整改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院领导和相关部门。
14.督促检查本科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15.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十一.护士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科室、部门安全生产和职工、患者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安全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生产有关活动,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巡查记录本》、《消防安全巡查记录本》和《危化品使用记录本》等的填写情况。
4.认真贯彻执行医院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协助科主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安全教育和业务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搞好科室安全用电、用气、危化品、医疗设备和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使各种设施设备安全可靠,督促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9.对新入院患者及家属做好科室安全相关知识的教育和提醒工作。
十二.科室专、兼职安全员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2.在院安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协调科室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科室主任组织好有关的安全生产活动。
3.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认真如实填写科室安全生产会议及巡查记录等文字资料。
5.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事故隐患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
6.负责管理本科室安全用电、用气、防火设施、安全教育等,检查监督本科室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7.按时参加院安委会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中心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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