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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神东煤炭集团公司颁发的《建设工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及管理的有关规定。
4、业主与监理单位依法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合同》。
5、业主与承包人依法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
6、业主认可的设计图纸、文件、资料及业主批准的变更设计。
7、业主认可的有关工程的会议决定、电函和文字记载。
第七条监理阶段的划分
施工监理分为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三个阶段。
l、施工准备阶段:
中标通知到达之日(或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工期起始之日(或规定的开工之日)。
2、施工阶段:
合同工期起始日至竣工交验日止。
3、缺陷责任期阶段:
交工验收之日起至缺陷责任终止(最终验收之日)。
第八条监理工作程序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程序:
l、建立监理机构:
将监理人员审查表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安排监理人员进场→进行内部分工→制定监理个人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制定监理工作计划。
2、岗前准备:
熟悉施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核查图纸,接受现场测量控制数据→学习、领会、掌握业主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仪器调试、校正→调查施工环境、核实现场施工条件→现场核对确认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及定线资料。
3、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准备: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检查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试验室、试验检测设备和人员、质量管理系统人员的数量和素质,质量管理措施、岗位职责、工作职责是否完善)→检查施工机械(包括进场机械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性能、完好率等)→检查原材料(包括来源、数量、质量,要求取样检验)→检查审批标准试验(包括土样击实,砂浆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土、砂、石、水泥质量指标试验,要求取样验证试验)→审查承包人的《施工复测报告》(包括纵横地面线、中线、水准基点、座标控制点等)→检查承包人场地占用情况→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构造物施工图、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审批承包人的开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签发开工令→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
(二)施工阶段的监理程序:
1、工程质量监理程序:
设置监理专用检测控制点(包括平面位置和高程)→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要求现场测量地面线、高程、平面位置、分析地质情况)→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包括材料数量、质量,施工人员数量、质量,检查施工须知牌,现场质量管理员考核等)→施工过程控制(包括对材料质量、机械状况、操作工艺的检查、旁站、取样试验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检查承包人的自检自控情况(包括工艺控制、取样试验等)→工序检验签证(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分项工程完工后,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签发中间交工证书(不合格工程不予签发,外观达不到“平、直、顺、美”规定不予签发)。
2、工程进度监理程序:
审批承包人的阶段目标计划(包括周工作计划、单项工程施工计划,重点审核各工序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工期保证及施工准备的可靠性,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督促承包人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建立进度控制图表,填写日进度记录,对由于承包人的原因(设备不足或不适应,材料供应不能满足进度要求,或人员、管理跟不上需要,施工组织管理存在问题等)造成的进度严重滞后,及时报告业主采取有效措施(包括“分割”工程或终止合同),以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3、费用监理程序:
认真核对合同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包括变更设计及施工原始记录→核对《中间交工证书》及其附件资料→核对、计算、确认工程数量→审核签认中间计量表》→审核《中间支付报表》→审核应扣款项→签发《中间支付报表》→按规定上报。
第九条监理组织
l、机构设置:
***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设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的一级监理管理体系。
即:
监理部设总监办公室。
总监办公室全面负责整个项目的监理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2、监理人员:
监理组的人员根据监理工作任务的需要设置,具体人数在《施工监理服务合同》中规定。
3、监理试验:
由于该工程建设规模非常小,监理部不设立中心试验室,工程所需要的实验由业主委托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合同约定),监理部所有的抽检(包括施工单位的自检)均在被委托的实验室进行,除现场可以检测的项目外,施工单位的所有自检都应在被委托的单位进行(只有在自检和抽检都合格的情况下菜能够进行计量工作)并出具检测结果。
4、监理人员要爱护业主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仪器、工具,监理工作结束后清点交还业主,如损坏或遗失,需进行赔偿,赔偿费从监理服务费中扣除。
第十条监理职责与权限
(一)监理部的职责与权限
l、组织和主持各工程段第一次工地会议,召开每月一次的监理工作会议。
主持各工程段工地会议,检查督促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的执行情况。
整理记录,编写会议纪要并发送参加会议各方,检查督促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备案。
2、审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抽检各合同段的工程质量,主持处理工程质量问题。
3、掌握工程动态,汇总工程质量、计量支付、工程变更、索赔等方面的情况,编制监理月报。
对影响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的重要问题及时向业主报告。
4、严格按合同文件进行全面监理,负责日常监理工作的组织和执行。
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工作职责进行分工。
检查、督促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和处理现场监理提出的问题。
制定监理工作计划,包括建立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的计划目标体系和计划指标。
5、熟悉合同文件,指出施工合同文件中不明确、分歧、错漏之处。
解释和纠正合同文件中出现的含糊和差错等,并报业主。
6、熟悉施工设计文件,为工程定线定位提供数据资料,检查承包人的复测资料和定线放样数据成果并现场核实和审批。
7、审批承包人的组织机构、项目主管和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及仪器、设备,审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将所有审批项目的审批意见报业主。
8、熟悉施工现场,了解工程占地和临时用地使用权及拆迁的进展情况,审批承包人的打工申请,审查和认可承包人的工作区域及运输道路。
9、审查承包人的年度施工计划,提出意见报业主审批;
审查、审批单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若偏离较大则分析原因,要求承包人调整计划和采取措施,若严重滞后于计划,特别是关键路线上的工程严重滞后于计划时,要及时向业主报告,并向业主建议拟采用的技术、经济、合同措施。
10、审查承包人的施工图纸;
审批单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对重大工程写出意见并报业主审批;
审批承包人提出的工艺试验方案(如路基试验段),参与监督试验过程,审批试验总结;
审批承包人的施工工艺,承包人的施工放样;
审批承包人的材料与试验,其中标准试验要写出审查意见报业主。
11、控制和评价工程质量,向承包人签发工作指令和函件,对不符合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的工程可指令承包人返工,情况紧急或由于安全原因可下停工令,但必须报业主备案。
12、检查承包人工程材料的来源、材料情况、材料到位情况等。
13、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并提出意见及时报业主。
14、检查核实承包人的工程计量是否属实,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证明资料是否齐全完善。
签发中间交工证书,进行工程中间计量,检查核实承包人的中间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
15、按工程变更管理权限及规定与设计代表协商处理工程变更。
及时而慎重地处理工程变更,按规定的授权范围进行审批。
16、积极预防可能导致延期与索赔事件的生产,采取有力措施避免索赔,仔细作好记录,以备查验。
按管理权限及规定处理工程延期与索赔等问题。
对发生的延期、索赔、重大变更、计量支付、工程延误和其它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向业主报告。
主动调解业主与承包人的争端。
17、检查工程的实际完工程度,审查承包人的竣工图纸和其他竣工资料,参加本合同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18、组织或执行上级监理机构要求的监理业务学习,交流活动等。
19、建立健全资料、计划、统计、档案、制度和管理工作。
建立、管理施工监理档案,填写监理日志。
进行交工验收监理文件的编制工作。
20、施工监理合同文件规定的其它职责。
(二)主要工艺、重点工程检查权限
1、下列项目在现场监理工程师检验的基础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办)复验或核批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或开工)。
a.借弃土场的确定。
b.桩基钻芯、地质补钻的确定。
c.桥梁基础形式的改变,大桥基坑的检验。
d.大中桥基坑、隐蔽工程的检验,6米以上挡墙基坑检验。
e.上跨桥连续梁或特殊结构桥跨,浇前模板、支架、钢筋的检查。
f.软基处治、填石路提、试验路段、梁板预制、吊装的施工技术方案和试验路段、试桩报告及开工。
第三章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第十一条熟悉合同文件
(一)由总监理工程师统一安排学习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管理办法,掌握施工工艺和质量标准,了解业主的管理意图。
(二)阅读研究设计图纸、资料,对“错、漏、碰”和不清楚的地方要认真核对,并向业主报告。
第十二条复查现场
(一)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所监理工程进行现场复查,了解实际地形、地质情况,与设计图纸、资料逐一对照;
特别是对高大挡墙,大跨径涵洞、桥梁、高填深挖路基地段的地形、地质情况必须详细核对,并作好调查记录。
(二)寻找复查原始基准点,包括导线座标控制点,水准基点,确认与设计资料中所提供的位置、数据是否相符。
(三)分析设计施工方案是否经济合理,比如高填深挖路基、高大挡墙、深沟涵、桥梁、路基土石方调配利用、砂石料场位置等重要工程的设计,在实施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
(四)写出现场复查报告,报业主。
第十三条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报告
(一)施工测量(复测):
承包人在进场后,应认真进行动工前的各种测量,测量时必须在驻地监理的参与下进行,并将测量结果报业主审查。
业主按照相关的公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现场核查。
复测工作的具体要求:
l、导线复测:
导线(座标)复测应采用经过校正与检验且精度符合要求的红外线测距仪(全站仪),或使用GPS卫星定位仪;
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进行加密,保证施工全过程中相邻两导线点能互相通视;
大中桥梁两端加设永久性控制点,精度必须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并与连接线相互吻合。
2、中线复测和固定:
导线复测精度达到要求后,采用座标法进行中线恢复,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
恢复中线必须与桥梁相接处的中线闭合,与相邻两个合同段200米范围内的中线完全闭合。
3、水准基点的复测、增设和路线高程复测:
对原设计水准点高程进行复测,复测过程中应与沿线附近的国家级水准点闭合,增设施工用水准点。
高程必须闭合,设置牢固;
桥位,较大人工构造物附件,工程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均须设置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精度要符合桥梁规范要求,并设置牢固,保存到竣工验收。
4、取弃土场的测量:
承包人必须对取弃土场进行地形测量,设置永久监测控制点,将平面图、纵横断面图报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核。
(二)审查《施工测量报告》:
完成施工测量(复测)后,承包人对测量结果进行系统的计算整理,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测量报告》,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复查记录进行核对,对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报告》提出审查意见,写出《施工测量审查报告》,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第十四条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
(-)审查要求:
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附篇“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规定内容和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重点审查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工期安排是否考虑了雨季、交通干扰、保通措施等意外因素的影响时间。
2、工程数量与施工机械、人员的比例是否可行、合理。
3、阶段目标进度计划、整体进度计划、关键工程进度计划是否具体、合理、可行。
4、高填深挖、大型构造物、深沟涵、大中桥等控制性工程的进度计划、人机配备、施工方案是否具体、可行、合理。
5、砂石料场是否落实,储备数量、开采能力、供应数量是否满足需要。
6、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明确。
7、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具体。
8、施工安全措施是否有保障。
9、进度计划图表是符合规定。
(二)审查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写出一份全面公正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报告》,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全面评估,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要求承包人修改后报业主,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的依据。
第十五条审查承包人准备工作情况
(一)审查要求:
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情况按以下要求进行认真审查。
l、质保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包括项目总工程师。
质检工程师、试验检测人员、现场质量管理员、工程技术人员是否到位,所到人员的资格、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试验设备、工具、仪器是否安装、调试和标定完毕,数量、型号是否满足要求:
各级机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是否制定,各项工作制度是否建立。
2、施工机械:
合同条款中承诺的各种施工机械的到位情况,包括机械名称、型号、数量、生产能力、性能、完好率是否符合规定。
3、砂石材料:
料场是否落实,便道是否能通行,产量及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标准试验:
土、砂、石材料的质量指标试验,水泥、钢材的质量指标试验(或合法试验报告)土样击实、砂浆配合比、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是否符合要求。
5、管理体系:
承包人的驻地建设是否完成,行政、技术、质量、物资、财务、安全保通、后勤保障等部门是否建立健全,相关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个人岗位职责是否落实。
各项工作检查完毕后,写出《承包人施工准备工作审查报告》,说明承包人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状况,是否达到合同条款规定,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第十六条承包人的开工申请报告
(一)上报审批:
监理工程师经过对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准备工作的审查,如各项条件均达到合同条款规定,具备开工条件,即要求承包人编制上报开工申请文件报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签发工程开工令。
(二)规定:
上述施工准备阶段的各项工作,承包人要严肃认真的完成,监理工程师要认真核实审查。
如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某项工作不符合要求,将要求承包人重做,直到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才签发开工令,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负。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而擅自开工的工程将不予签认计量。
第四章工程质量监理
第十七条设置施工测量控制点
承包人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在分项工程附近增设平面坐标控制点和水准高程控制点,以便随时进行施工控制测量。
监理工程师须在分项工程附近设置平面坐标控制点和水准高程控制点,作为监理工程师专用的施工监控测量控制点;
监理工程师的专用控制点必须是监理人员亲自从基准点测量引入设置,闭合差达到规范要求。
所增设的控制点应在通视、地表稳固,易于操作、不易被施工损坏的地方,且设置牢固。
第十八条分项工程施工放样
(-)承包人放样:
承包人对计划施工的分项工程进行施工放样,准确测量纵横地面线,确定工程的准确位置,绘制施工放祥图,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填报《分项工程施工放样报验单》。
(二)监理工程师复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放样报验单》后,如填表符合要求,附件资料齐全,即组织测量工程师进行现场复测校核。
复测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
否则,要求承包人重做。
复测校核的重点项目:
l、结构物地面线高程。
2、构造物基坑开挖线。
3、地质上质状况及地基承载力。
第十九条分项工程施工准备
(一)承包人对计划开工的分项工程事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将相关资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l、施工人员到位情况。
2、技术人员、现场质量管理人员,试验检测人员安排情况。
3、材料、击实、配合比等标准试验和检测报告。
4、工程材料准备情况。
5、施工机械配置情况。
6、施工方案、技术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
(二)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申报的内容逐项进行核实。
第二十条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
(一)《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当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施工放样报验单》后,承包人即可向专业监理工程师填报《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二)监理工程师审批: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及各项附件资料审核确认无误后,签署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签批;
如认为有不清楚的地方应进行现场核实清楚,方能签批。
《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承包人即可进行施工。
第二十一条分项工程技术质量交底
(一)技术质量交底现场会:
高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后,承包人须召集本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技术人员、现场质量管理员、试验检测人员、机驾人员在工程现场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将施工方案、技术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以及工程质量处罚办法等管理规定,向有关人员当面交待清楚。
承包人应邀请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参加技术质量交底工作,重要工程、控制性工程应邀请总监理工程师参加。
(二)设置“施工须知”牌:
技术质量交底工作完成后,承包人制作一块“施工须知”牌,竖立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供施工人员、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试验检测人员、监理人员、上级检查人员对照检查监控。
“施工须知”牌的要求:
l、面板采用铁皮,尺寸长1.5米高1米,蓝漆喷底,白漆喷字。
2、支架采用角钢,双脚式、脚高1米,安装稳固。
3、文字内容:
分项工程名称、施工起止桩号、承包人名称、技术负责人、现场质量管理员、试验检测人、技术质量指标(石砌工程为砂浆配合比、砂浆标号、面(背)坡比等,混凝土工程为配合比、混凝土标号等,其它工程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施工工艺、质量标准。
第二十二条材料规格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承包人要严格控制各种工程材料的规格质量,不合格材料不准进场;
监理人员对材料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材料立即停止使用,并要求承包人清除施工现场;
对已经使用的不合格材料,必须进行彻底返工清除。
第二十三条施工工艺控制
承包人的现场质量管理员是施工工艺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安排懂管理、责任心强的人进行现场质量管理。
现场质量管理员必须是全过程管理,按照技术人员交待的要求和“施工须知”规定进行施工工艺控制,发现不合规定的操作工艺,应立即给予纠正。
技术人员要经常性对施工工程进行检查,测量监控、确保工程位置不出偏差,使工程各部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试验检测人员要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频率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和检测,当发现试验检测结果达不到要求时,必须立即停工,并及时通知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确认,研究处理措施。
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工程要进行不间断巡视检查,发现不符合施工工艺要求的行为要立即进行纠正,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按标准规定频率的30%以上进行取样试验检测,并加大破坏性检查力度,发现已覆盖的不合格工程,无论在什么部位均要进行彻底返工。
监理工程师要加强检查力度,重点对早、中、晚易出管理空白的时段进行检查,包括工艺检查、破坏性检查,只要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通过对施工过程的严格监控,确保每一步操作工艺符合要求,以规范的施工工艺来保证每一道工序的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第二十四条外观质量控制
工程外观质量是影响优良工程的主要因素之一,现场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监理人员、指挥部检查人员都要严格控制工程外观质量,凡是外观不合格、不规范的要进行返工或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处理,使任何一个分项工程的外观达到“平、直、顺、美”的要求;
但处理措施和时间必须经监理和业主同意,严禁擅自处理。
第二十五条工序质量控制
任何一道工序完工后,承包人首先按要求对各项技术质量指标(包括平面位置、纵断高程、几何尺寸、质量指标、外观质量、地质情况等)进行自检,检测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填报《工程质量检验申请批复单》。
监理工程师对工序质量进行现场复核,使用监理专用控制点对各技术质量指标进行测量校核,确认承包人的自检无误,各项技术质量指标均符合设计要求,方能签认批准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通过对每一道工序的严格检验把关,保证分项工程的质量。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某一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3—2010的规定进行自检评定,基本要求符合规定,外观鉴定达到要求,质量保证资料完整齐全,主控项目、一般项目质量合格时,将《工序、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员利用监理专用控制点,对各项指标进行现场测量检验校核,查对《工序、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确认无误后给予签证;
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质量问题时(包括外观质量),要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组织承包人进行复查、研究处理措施;
如遇有争议问题,须报告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处理。
第二十七条中间交工质量控制
某一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要按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各项技术质量指标满足规定,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优良时,向监理工程师填报《中间交工证书》。
第二十八条石砌、混凝土挡土墙
(一)挡土墙是公路工程中使用最多的构造物之一,挡土墙的稳定直接关系到路基的稳定,因此,对挡土墙的工程质量要严格控制,确保每一段挡墙安全、稳定。
(二)监理程序:
1、检查“施工须知牌”是否按规定设置。
2、检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称职。
3、检查现场地形、地质情况是否符合设计。
4、检查砂、石、水泥等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砂浆拌和机是否到位。
6、检查基坑地质情况,平面尺寸、基底标高,基坑工序检验审批。
7、旁站检查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
8、检查外观质量。
9、现场质量检查。
10、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11、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三)施工质量要求:
l、认真进行施工放样,对地形、地质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按设计图放样施工。
如地形、地质情况有误,需要增加或降低高度,或改变结构形式,需按变更程序办理。
2、基坑应按规范规定的合理边坡进行开挖,开挖过程中出现松软土质应采取支挡防护措施,尽力避免基坑坍塌。
由于基坑坍塌所造成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不给予承认坍方数量。
3、使用长杆贯入仪、触探仪等仪器进行基坑承载力测试,对基坑土进行颗粒分析试验,结合经验判定基坑的承载力。
当基坑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规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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