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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按职工总数干分之二到五配备专职人员”。
建设部《1995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要点》中指出:
“建立健全安全专管机构,按职工总数的千分之三到七配备具有初级以下技术职称的专职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
“矿山、建筑施干企业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分公司(项目处)安全管理机构
公司下属分公司(项目处)是组织和指挥生产的单位,对管生产、管安全有极为重要的影响。
分公司(项目处)经理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者,根据本单位的施于规模及职工人数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并建立分公司(项目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三、工地安全管理机构
工地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施工现场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可按建筑面积l万平方米以下的厂地至少有一名专职人员;
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设2~3名专职人员;
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按不同专业组成安全管理组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节安全目标管理
安全目标管理:
企业(项目部)在某一时期内,制定出旨在保证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的目标和为达到这一目标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安全目标管理的基本过程包括目标的制定、目标的实施、成果的评价三个阶段。
1.施工现场对安全工作应制定工作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
(1)伤亡事故控制目标:
杜绝死亡、避免重伤,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
(2)安全达标目标:
根据工程特点,按部位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
(3)文明施工实现目标:
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现文明工地的目标。
2.目标的实施。
目标一旦确定,应从公司→项目→班组→个人层层分解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考核、奖罚。
分解的责任目标及责任人的执行情况与经济挂钩,每月有考核结果并记录。
安全管理目标执行的如何有具体的责任分析和考核办法,每月随考核结果兑现。
第四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明确地规定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是我国现行安全管理方法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企业法人代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依法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企业技术负责人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丁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三)企业主管生产付经理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丁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丁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施工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领导、组织外埠施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5.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7.认真主持重伤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四)项目经理
1.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干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施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和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来施工队伍的人员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保证项目部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及时解决。
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解决;
8.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五)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
6.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六)施工员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施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施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解决不安全隐患;
3.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施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包括外施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七)安全员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与条例;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3.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9.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八)班组长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盲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岗位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未经教育考试合格,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九)外施工队队长(负责人)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本队人员工作,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不得分配上岗作业。
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动,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4.根据下级的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5.坚持每天上班前对本队的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状态进行认真检查,作业过程中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解决;
下班前对使用设施设备等进行确认检查,机电设备是否拉闸断电、用火是否熄灭、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十)工人
1.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3.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4.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二、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中的生产、技术、设备、材料、财务、教育、劳资、卫生等各职能部门,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一)生产计划系统
1.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对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伤亡事故项目必须视同生产任务,纳人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2.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如支拆脚手架、安全网等)要纳入计划,列位正式工序,给予时间保证;
3.坚持按合理施工顺序组织生产,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劳逸结合,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4.在生产任务与安全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安排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二)技术系统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改;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每个环节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已、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三)机械动力系统
1..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的进行;
2..对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和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3.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下级落实,保证实施;
5.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事故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四)劳动、劳务系统
1.对职工(含外施队)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对招收的新工人(含外施队)要组织入厂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2.严格执行国家、上级特种作业人员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领导通报情况;
3.认真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五)材料系统
1.凡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架设工具、建筑装饰、防水等材料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料具和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
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生产合格证明资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上级有关规定,并向主管部门提供情况,接受对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3.认真执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材料定置堆放和物品储存,对物品运输应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六)财务系统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七)人事系统
1.根据国家和卜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丁作;
3.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检查人员;
4..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
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八)保卫消防系统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消防保:
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制定年、季消防保卫下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
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严格执行用火审批制度,用火前办理用火申请,经检查批准,签发动火证,方准操作;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负责对新进入现场人员进行暂住证资格审查,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九)教育系统
1.组织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学习班时,要安排安全生产教育课程;
2.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十)行政卫生系统
1.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3.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与卫生;
4.对冬季取暖火炉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5.对施工现场大型生活设施的建、拆,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三、企业安全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与条例;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6.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
9.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
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告。
四、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总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在几个施工单位联合施工实行总分包制度时,总包单位要统一领导和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其责任: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发包工程;
2.对分包的工程,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3.对外包工承担的工程要做详细的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
4.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盲干的分包单位,要勒令停产;
5.凡总包单位产值中包括外包工完成的产值的,总包单位要统计下报外包工单位的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处理外包单位的伤亡事故。
(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1.分包单位行政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了作负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
3.服从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指挥,执行总包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伤亡事故,并按承包合同的规定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第五节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系指为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的技术措施。
在工程施工中,针对工程的特点、施丁现场环境、施工方法、劳动组织、作业方法、使用的机械、动力设备、变配电设施、架设工具以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等制定的确保安全施工的措施,称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织部分。
一、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
1.要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必须经下级主管领导审批,并经专业部门会签。
2.要有针对性。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条件等第一手资料。
并熟悉安全法规、标准等才能编写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3.要考虑全面、具体。
安全技术措施均应贯彻于全部施工工艺之中,只有把多种因素和各种不利条件,考虑周全,有对策措施,才能真正做到预防事故。
4.对大型群体工程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必须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此外,还应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当施工方案有变化时,安全技术措施也应重新修订并经审批。
方案和措施不能与工程实际脱节,不能流于形式。
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一)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1.土方工程。
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地桩,以防土方塌方;
2.脚手架、吊蓝、工具式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密目式安全立网、挡脚板的安全防护措施;
3.高处作业的上下安全通道;
4.施工洞口和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丁作业区的隔离措施;
5.对施工用的电梯、井架(龙门架)、塔吊等垂直运输设备,位置搭设要求,稳定性、安全装置等的要求和措施;
6.编制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间距设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采取的防护措施;
7.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置;
8.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
9.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置;
10.冬、雨期施工安全措施;
11.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二)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如脚手架、模板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用电、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与拆除及基础和附着的设计、以及爆破施工、水下施工、拆除施工、人工挖孔桩施工等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三)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就是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对施工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各种突发性事故,而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的措施。
一般建筑工程可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中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危险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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