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商务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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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分级响应、分级负责。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应急处置原则,商务局负责本区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及及开发园区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商贸流通服务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机制。
1.4.3整合资源,发挥优势。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明确不同类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牵头科室及其职责、权限,其他相关处室、单位密切配合。
建立统一的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信息传递机制,确保突发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1.4.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江宁区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商务主管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组成。
2.1.1应急领导机构
江宁区商务局成立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商务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杨大鸿局长
纪华兵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
许宏亮党工委副书记
甘颖副局长
谢俊副局长
史卫江副局长
成员:
冯光平办公室主任
范哲河组织人事科科长
易娟市场管理与安全管理科科长
周志鹏财务科科长
王飞综合科科长
周敦进商贸流通业服务科科长
李金松电子商务科科长
李正荣现代服务业发展科科长
卢孔健外经外贸管理科科长
蔡佩聪外资管理科科长
韦金投资促进科科长
郭智峰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杨建局机关工会主席
2.1.2应急工作办公室
区商务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应急办设在市场管理与安全监管科,负责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及开发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2.2职责
2.2.1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决定启动和终止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2)统筹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当发生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时,区商务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当安全生产事故由商务主管部门应急机构负责处置时,区商务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商贸流通服务行业的企业应急机构的请求,进行相应的应急指导或协调行动。
(4)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2.2应急办职责
在启动预警及响应时,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单位组成应急状态后方应急指挥组,在区商务局做好下列应急工作。
⑴负责协调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收集、汇总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应急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编写应急工作信息报告;
⑵负责接收、处理应急协作部门预测预警信息和事件报告,跟踪了解与商贸流通服务行业相关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向区政府、市商务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启动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建议;
⑶根据区政府、市商务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实施应急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对策,协调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所需的人力、物力资源;
⑷根据区政府、市商务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向商务局下属各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应急管理机构下达应急工作指令;
⑸承办区政府、市商务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商务局各部门、企业职责
结合实际分别成立相应的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组,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处置相应的突发应急事件。
商务局各部门、相关商贸流通企业除履行好本应急预案所赋职责外,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公安、安监等部门,妥善、高效地处置好商贸行业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3.事故预防、预警及信息报告
3.1预防
商贸流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险情等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所在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主管部门或指定专业机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商务局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清单加强对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要建立事故风险评估体系和制度,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定期进行综合评估和预防分析。
危险源分析(附件1)。
3.2预警分级
3.2.1按照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来表示。
3.2.2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Ⅰ级和Ⅱ级预警由省、市政府启动、发布或终止;
在接到Ⅰ级或Ⅱ级预警启动指令后,区商务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进入待命状态。
3.2.3区政府、区商务局分别负责管辖范围内Ⅲ级和Ⅳ级预警的启动、发布或终止。
3.2.4在预警过程中,如发现事态扩大,超过本级预警条件或本级救援能力,应及时上报上一级预案应急组织部门,建议提高预警等级。
3.3信息报告
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区、街道政府、安监部门和商务局安全监管部门。
区商务局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省商务厅。
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人员伤亡和损失程度、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事故处置情况。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Ⅰ级和Ⅱ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实施由省政府发布;
省商务厅、市商务局和区商务局分别负责管辖范围内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实施。
4.2响应行动
4.2.1事发商贸流通服务企业响应
事发商贸流通服务企业(单位)是事故第一应急响应者,应立即组织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
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2)立即下达停业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减少人员伤亡。
(3)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4.2.2商务局各分管部门响应
按照属地、行业管理的原则,事发地商务局分管部门应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进入响应状态,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规定采取应急处置和救援措施。
(1)商务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分管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
(2)组织救治受伤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3)在保障应急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控制危险源,降低和消除危害,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以及场所,采取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4)实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环境监测、人员防护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抢修被损坏的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做好后勤保障和人员善后工作。
(5)及时向区政府、同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商务局安全监管部门等报告有关信息,保持通信畅通。
(6)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4.2.3区商务局响应
(1)启动本应急预案,协调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2)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3)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协调指挥本系统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5)及时向区政府、区政府安办、市、省商务主管报告应急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4.3现场处置
4.3.1商贸流通服务行业任何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商务主管部门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报告、启动预案。
4.3.2现场处置措施
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一般措施(附件2)。
4.4信息发布
经区商务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应急办适时发布事故救援进展和处置情况,发布的信息应及时、准确。
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影响范围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发布方式包括内部业务渠道、通过网站以及经区商务局授权的各媒体。
4.5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事故次生、衍生的隐患消除后,由区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继续保持或者采取必要的措施巩固应急处置工作的成果,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事故单位在事发地政府的领导下,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恢复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受灾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5.2调查与评估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区商务各分管部门应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6.应急保障
各商务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协调做好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
7.监督与管理
7.1培训
区商务局各部门应将应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商贸流通服务企业有计划地开展应急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7.2预案演练
区商务局各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有关单位、商贸流通企业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同时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单位和商贸流通服务企业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以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及完善,提高应急响应的实战能力。
7.3责任与奖惩
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科学、有序、有效完成应急处置成绩突出的,以及对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及时予以通报表扬。
对迟报、漏报重要信息的给予通报批评。
对因迟报、漏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以及谎报、瞒报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应急处置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程序规范处置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8.预案管理
⑴本预案由区商务局制定。
今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并结合我区应急管理和商贸流通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应急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⑵商务局各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督促各商贸流通服务企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区安监局、商务局安监部门备案。
⑶本预案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9.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危险源分析
2.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一般措施
3.应急领导机构联系表
4.江宁区商贸局应急指挥机构框架图
5.江宁区商务局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流程图
附件1
危险源分析
商贸流通服务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行业特点对本企业危险源进行辨识,加强危险源管理。
商贸流通企业人员密集,现场人员复杂,事故可能性较大,事故的主要类型为:
火灾、起重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伤害、灼烫伤害、中毒窒息等,其中火灾为商贸企业的主要事故类型。
1.火灾危险性分析
①大量可燃物存在。
酒店、商场大量的内部装饰材料和陈设用具采用木材、塑料和棉、麻、丝、毛及其它纤维制品和化学合成材料;
商场、酒店、仓库等存放着的大部分物品都具有可燃性,如酒水、衣服、被褥等;
酒店内食堂、商场里的餐厅使用液化石油气、煤气等燃料。
由于可燃物的存在,因此有发生火灾的危险。
②火种控制不严。
商场中由于经营业主的变更或业务的变更,往往都要重新装修店面,店面的装修经常难免使用电焊等,电焊使用不慎导致的火灾占有很大比例。
还有如违章动火、玩火、纵火、燃放烟花爆竹、吸烟、装卸作业中引发的火种等都会形成点火源。
③电线电器设备故障。
电气引发的火灾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不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私拉乱接电线,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短路、过负荷引发火灾;
二是使用年限过长,电气线路老化,因漏电引发火灾;
三是线路过负荷使用,引发火灾。
④燃气使用不当。
液化石油气罐、天燃气管线若破损或忘记关闭阀门等会造成泄漏,遇点火源,造成火灾甚至爆炸。
液化石油气罐在存放时,若存放区域通风不畅,局部遇高温等原因会造成物理爆炸或导致二次爆炸。
⑤照明管理不善。
仓库、商场中若照明灯具选用不当、堆垛超高未保持灯距、照明施工质量差导致灯脱落、临时照明设置不当等;
使用高温照明、灯位设置不当、用后未切断电源,辐射热积聚而引发堆垛火灾;
临时照明设置不妥,受风或电线拉动而倾倒,无人看管而引起火灾。
⑥防雷设计有盲区或防雷设施保养不善。
设计有盲区、避雷设施保养不善、对雷电防护不够等引发火灾。
2.起重伤害危险性分析
商贸流通企业装设电梯、扶梯。
若存在超载、电梯控制失灵等可能引发开门走梯坠井事故、冲顶或蹲底事故等,可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仓储企业在货物存放过程中使用吊车、升降机等,在物品吊运过程中,若操作不当、过载、吊索具实效等引发挤压、坠落(吊具、吊物)物体打击会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3.物体打击、高处坠落危险性分析
①卖场的货架摆放不牢或部分商品的摆放位置不合理,摆放不能达到安全可靠,有可能发生当顾客购物时触及到货架而造成上部商品从高处坠落的危险或货架倾倒,造成对人员的伤害。
②由于宣传的需要,会设置一定数量的广告牌、霓虹灯等宣传设施,如果这些设施制作、安装不合格或年久失修,都会脱落,砸伤人员或设备设施。
③作业场所内存在孔洞(地坑、地沟等)盖板缺失、破损,临边作业栏杆缺少或高度不够,高处作业点防护设施不全等,可能导致人员高处坠落受到伤害。
④在高处作业(设备维修、幕墙清洁)中,选用设备或工具、安全防护用品有缺陷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现场没有安全监护,作业时受到恶劣天气影响,突发疾病等,可能导致意外坠落。
4.触电危险性分析
①设备防漏电接地不良,容易造成触电危险(如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安全电压、等电位联结等),或安全措施失效,有发生作业人员触电的危险。
②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若在设计、安装上存在缺陷,或在运行中缺乏必要的检修维护,使设备或线路存在漏电、过热、短路、接头松脱、断线碰壳、绝缘老化、绝缘击穿、绝缘损坏、PE线断线等隐患,均有发生作业人员触电的危险。
③若有地下停车场、地下仓库等地下建构筑物,若防水和通风措施不到位,造成工作环境内比较潮湿,容易引发触电危险。
④变配电室内发生触电危险,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电气设备运行管理不当,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没有必要的安全组织措施,易造成误触电;
专业电工或机电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或违章作业,无电工作业证人员违章操作电气设备,极易发生触电。
5.车辆伤害危险性分析
商贸流通企业车流量较大,如车辆如没有按规定停靠或限速行驶,或因车辆存在刹车失灵、转向失灵、尾灯损坏、超载、捆绑不牢、违章操作、道路宽度、转弯半径不符合安全要求,视野不好、没有交通安全标志等因素都可能造成车辆伤害事故。
特别是设有地下、地上停车场的酒店、商场,停车场,若管理不善、设施不当易发生车辆伤害事故。
6.灼烫危险性分析
①在使用蒸汽熨烫、清洗、蒸汽加热作业中,容器、管道、阀门破裂发生泄漏,安全防护不到位,人员接触高温汽水发生烫伤。
②在使用电气设备时,电气设备设施相间短路、带负荷拉闸、灭弧装置失效等,安全防护不到位,人员可能发生电弧灼伤。
7.中毒和窒息危险性分析
在供暖供气、冷库制冷、饮食、物业服务等作业活动中,如设备管理不善,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定期检验,存在压力容器、管道等安全附件故障隐患引发跑、冒、滴、漏或爆炸,或有毒有害气体在地下室、地坑、操作间、下水管网等有限空间内积聚,如硫化氢、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氨气、二氧化碳等。
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场所时,如没有安全警告标志或安全装置缺损失效,转移或运输无标志或标志不清。
作业人员缺乏安全常识,危险化学品搬运、贮存或放置不当、人员误操作等,导致发生泄漏中毒。
8.踩踏事故危险性分析
环境不良、空间受限及人的心理因素影响是踩踏事故、事件的主要致因。
环境因素包括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其中人工环境对造成踩踏事故有很大影响。
人工环境中如人群聚集场所的出入口、楼梯、疏散通道、看台、舞台等都是拥挤踩踏事故的易发地段。
主要与场所设计布局不合理,如通道过于狭窄、坡度过大、出入口或通道数量不足等,以及易发事故地段没有照明或者照明强度不足等有关。
如舞厅、夜总会、剧场等公共娱乐场所多为封闭场所,普遍存在出口数量少、通道不畅通、光线不足的情况,这些均是事故发生和扩大的重要因素。
还有如人群较为集中时,由于拥挤或不慎前面有人摔倒,后面的人未留意,没有止步导致踩踏;
人群受到惊吓,产生恐慌,出现惊慌失措的失控局面,在无组织无目的的逃生中,相互拥挤踩踏;
人群因过于激动(兴奋、愤怒等)而出现骚乱,易发生踩踏;
因好奇心驱使,专门找人多拥挤处去探究竟,造成不必要的人员集中而踩踏。
附件2
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现场
处置一般措施
1.火灾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①现场人员发现火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扑救,同时迅速通知上级部门或相关人员。
②灭火人员应着战斗服,携带对讲机、防毒面具、手电等装备,灭火负责人应迅速对现场情况做出判断,并向指挥部汇报,为指挥部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③所有灭火行动组成员应在负责人指挥下正确选择灭火剂和扑救方法,展开扑救行动。
④灭火行动组负责人要与指挥部保持不间断联系,随时将现场火势及固定设施启动情况向指挥部反馈。
指挥部根据事故大小,进行研判,必要时迅速调动其他救援力量,使损失降到最低。
⑤火灾扑灭后,灭火行动组人员应对所有燃烧区域及烟气流经部位进行清查,彻底清除残火,防止复燃。
⑥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对顾客和营业员进行疏散,保证人员有序安全撤离火灾区域,因商贸行业人员密集,要防止发生踩踏事件等次生灾害。
2.起重伤害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①当大楼发生火警时,底层大厅的值班人员或电梯管理人员应立即拨动消防开关,不论电梯处于何种运行状态,均应立即自动返回底层,开门将乘客放出,并将情况报告管理机构负责人。
②发生垂直电梯剪切事故时,首先断开电梯主电源开关,以避免在救援过程中突然恢复供电而导致发生意外,同时通报市急救中心。
③发生垂直电梯困人事故时,乘客首先要及时利用电梯轿厢里的报警装置,如电话等通讯设备报警。
④发生起重机事故时,立即停止作业,向周围人员呼救,并报告现场负责人,同时通知医务人员,说明受伤人数、受伤部位及受伤情况;
对于较轻的受伤人员,视伤情及时进行止血、包扎、固定等措施,送往医院治疗;
人员被压在重物下面,立即采取搬开重物或使用起重工具、机械吊起重物,将受伤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进行抢救;
受伤人员出现呼吸、心跳停止症状后,必须立即进行心脏按压或人工呼吸。
3.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观察是否还存在坠落物和飞出物,立即采取措施,防治救援过程中再次发生伤害;
发生高处坠落伤害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
事故发生后,应马上组织人员抢救伤者,同时应立即向负责人报告。
伤者受到物体打击后,尽可能不要移动伤者,尽量当场施救,抢救的重点放在颅脑损伤、胸部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事故后,应优先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应先救命,后治伤。
重伤员运送应用担架,腹部创伤及脊柱损伤者,应用卧位运送;
胸部伤者一般采用卧位,颅脑损伤者一般取仰卧偏头或侧卧位。
抢救失血者,应先进行止血;
抢救休克者,应采取保暖措施,防止热损耗;
抢救脊椎受伤者,应将伤者平卧放在担架或硬板上,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备齐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车辆、医药箱、担架、止血带和通讯设备等。
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
4.触电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①低压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拉掉开关、拔出插销,切断电源;
如电源开关距离太远,用有绝缘把的钳子或用木柄的斧子断开电源线;
用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流经人体的电流;
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桥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及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②高压触电事故时,立即通知变电所停电;
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拉开开关;
抛掷一端可靠接地的裸金属线使线路接地,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
③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采取对症救护;
触电者伤势不重,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送往医院;
触电者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地平卧,周围不要围人,使空气流通,解开他的衣服以利呼吸。
同时,要速请医生救治或送往医院;
触电者呼吸困难、稀少,或发生痉挛,应准备心跳或呼吸停止后立即做进一步的抢救;
如果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及心脏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并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
在送往医院途中,不能终止急救。
人触电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停止跳动、呈现昏迷不醒状态,通常都是假死,万万不可当作“死人”草率从事。
对于假死的触电者,要迅速持久的进行抢救,只有经过医生诊断确定死亡,才能停止抢救。
5.车辆伤害事故应急处置要点
①发现者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
事故发现者马上查看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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