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防汛简明手册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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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引起的大风对沿海过往船只和近海养殖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严重时会引起船翻人亡事故。
另外在陆地上则会拔树倒屋、摧毁农作物等,同时严重威胁电力、通信等设备的安全运行。
台风大风的风向取决于该地相对于台风中心的位置,主导风向往往是先东北,后转偏南。
台风大风发生的季节早者始于晚春,迟者终于初秋。
在8月中旬~9月中旬这一时期台风往往较强,且北方冷空气南下,从而加大气压梯度,导致风力最大。
2.强降水。
台风引起的强降水,常引起山洪暴发、江河泛滥、城市内涝,并可引发塌方、滑坡、泥石流,冲毁公路、桥梁和其他公共设施等。
台风所引起的暴雨不仅发生于台风中心所经过的附近地区,也可产生于远离台风中心几千公里之外受台风环流影响的地方。
此外,台风减弱为热带低压仍有可能出现明显的降水过程。
影响台风降水强度的主要因素包括台风强度、台风路径和移动速度。
台风强度强,四周暖湿空气向中心的辐合抬升作用强,因而雨势就大。
路径不同,暴雨强度与落区有差异。
登陆前后的移速也决定了强降水的历时,停滞少动时往往过程降水量大。
台风暴雨强度也和地形有关,台风环流受山脉阻挡而被迫抬升,导致雨势加大。
3.风暴潮。
台风在海上时,台风中心附近波浪滔天,一般可形成波浪高达十几米,即使大船遇到这样的波浪也有倾覆的危险。
台风带来的风暴潮严重者还会引起海啸,造成海堤决口、海水倒灌、良田受淹、城镇村舍被毁等严重灾害。
风暴潮强度与台风路径、强度有关。
登陆时台风中心气压越低,风速越大,风暴潮越强,而且风暴潮维持的时间与台风中心的滞留时间和强台风的维持时间有关。
如台风登陆时恰逢天文大潮,其风暴潮的强度往往更大,影响将更为严重。
(二)台风预警等级
Ⅳ级(蓝色)预警:
预计未来72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我市,沿海将出现8级以上大风或阵风。
Ⅲ级(黄色)预警:
预计未来48小时内热带气旋将影响或登陆我市,沿海将出现10级以上大风或阵风。
Ⅱ级(橙色)预警:
预计未来24小时内热带气旋(强度为强热带风暴及以上)将影响或登陆我市,沿海将出现12级以上大风或阵风。
Ⅰ级(红色)预警:
预计未来24小时内热带气旋(强度为台风及以上的)将影响或登陆我市,沿海将出现14级以上大风或阵风。
(三)台风灾害防御常识
1.做好防台风应急和抢险准备工作。
2.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中小学生及幼儿园托儿所停课。
关停沿海景区及海上旅游活动,疏散游客。
停止在建工地施工和户外高空等危险作业,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
3.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航线、轮渡、桥梁应适时停运关闭。
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回港避风的船舶要视情况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安排人员留守或者转移到安全地带。
4.沿海群众应及时收听、收看台风信息和防御措施,弄清楚自己所在区域是否处于台风登陆过境时的危险区,并了解本区域的避风场所和撤离路线。
5.台风来临时,千万避免在临时建筑、危旧房屋、脚手架、电线杆、广告牌等容易造成伤亡的地点避风避雨。
沿海镇村做好低洼地带、危旧房屋、工地工棚和地灾点等重点区域的巡查。
对处于危险区的人员要及时转移。
6.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危房内人员及时转移。
切断危险电源,清理阳台易坠落杂物。
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风力将会再次增强,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
7.应当注意防范强降水可能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
二、暴雨灾害
暴雨量级定义
暴雨:
24小时累积雨量达50~99.9毫米;
大暴雨:
24小时累积雨量达100~249.9毫米;
特大暴雨:
24小时累积雨量达250毫米以上。
根据影响成因,我市暴雨主要以冷锋类暴雨、台风类暴雨和其他类暴雨为主。
冷锋类暴雨常出现在3~6月,过程往往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一般持续2~3天以上,累积雨量较大,易导致流域性洪水和地质灾害。
台风类暴雨常出现在5~10月,往往强度大、影响广、致灾危害重等特点。
经常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
其他暴雨又主要分为雷暴雨和地形雨,常出现在5~9月具有突发性、局地性、时间短、降雨强等特点。
(二)暴雨预警等级
预计未来24小时内有一个及以上的行政区的部分镇(街)将出现50毫米以上的降雨。
过去24小时内有一个及以上的行政区的部分镇(街)已经出现50毫米以上的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
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内有一个及以上的行政区的部分镇(街)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过去48小时内有一个及以上的行政区的部分镇(街)累计雨量超过100毫米,且上述地区有日雨量超过10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
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内有一个及以上的行政区的部分镇(街)将出现150毫米以上降雨。
过去48小时内有一个及以上的行政区的部分镇(街)的累计雨量超过200毫米,且上述地区有日雨量超过250毫米的降雨,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内有一个及以上的行政区的部分镇(街)将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
(三)暴雨灾害防御常识
1.做好防暴雨工作应急和抢险工作。
2.在强降雨路段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
3.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4.旅游景区、建筑工地及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
5.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
对集中居住区、城区易涝点、水库堤防等进行全面巡查排除,发现隐患应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
6.居民应观察房屋周围的溪河水位和山体有无异常,保持警觉,随时做好安全转移准备。
7.暴雨天驾车遇到路面或立交桥下积水过深时,应尽量绕行,避免强行通过。
汽车在低洼处熄火,千万不要在车上等候,下车到高处等待救援。
三、洪水灾害
洪水:
凡超过江河、湖泊、水库、海洋等容水场所的承纳能力,造成水量剧增或水位急涨的水文现象。
洪水给人类正常生活、生产活动带来的损失和祸患,简称洪灾。
河流洪水根据产生的原因,主要可分为:
暴雨洪水、融雪洪水、冰凌洪水、山洪、泥石流和溃坝洪水等。
在河口区则有潮汐洪水和由风暴潮、地震海啸引起的洪水等。
山洪是指山区溪沟中发生的暴涨洪水。
山洪具有突发性,水量集中流速大、冲刷破坏力强,水流中挟带泥沙甚至石块等,常造成局部性洪灾,一般分为暴雨山洪、融雪山洪、冰川山洪等。
(二)洪水预警等级
预警等级:
IV、III、II、I(水文部门发布)。
依据洪水量级及其发展态势,洪水预警信号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
蓝色预警信号:
表示预计水位可能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
黄色预警信号:
表示预计水位可能接近保证水位;
橙色预警信号:
表示预计水位可能达到或超过保证水位;
红色预警信号:
表示预计水位可能达到或超过堤防设计水位、堤顶高程或50年一遇水位。
(三)山洪灾害防御常识
1.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各级政府要在县、乡、村、矿业、工厂、机关、学校、企业的广大群众中积极开展山洪灾害防御知识普及教育,要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2.制定预案,落实责任。
要事先制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落实各级各类责任人和应急处置措施。
3.发生暴雨,高度警惕。
降暴雨时,要时刻观察房屋周围的溪河水位和山体有无异常。
特别是晚上,更应十分警觉,随时做好安全转移的准备。
4.及时预警,迅速传递。
观测到可能引发洪水、泥石流、滑坡的降雨量,要立即采取鸣锣、警报、打电话、广播等预先设定的报警措施,迅速向可能受威胁的居民传递警报信息。
5.山塘水库,加强防范。
发生大暴雨时,要加强对山塘水库水位、渗漏等情况的观测,如有异常,要迅速转移受威胁群众。
6.遇山洪,果断躲避。
溪河洪水迅速上涨时,不要沿着河谷跑,应向河谷两岸高处跑。
7.组织转移,有条不紊。
安全转移要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
先人员、后财产;
先老幼病残人员、后其他人员;
要事先制定转移路线和地点,落实撤离组织人员和责任。
8.洪水围困,理性求救。
遭洪水围困,有通讯条件的,可利用通讯工具,寻求救援;
无通讯条件的,要想办法向外界发出紧急求助信号,同时要主动采取自救。
9.住宅被淹,有效避险。
低洼处的住宅遭洪水淹没或围困时,通常有效的办法是:
一是安排家人向屋顶转移,二是想方设法发出呼救信号,三是利用竹木等漂浮物转移到较安全的地方。
合理选择住宅基地,建房应选择在平整稳定的山坡和高地,要远离河滩及沟谷等低洼地带。
10.修路架桥,科学选线。
修路、架桥等,要避开山体易滑坡、崩塌区域,特别是不能侵占溪河滩地。
11.行洪河道,严禁弃渣。
严禁向溪流倾倒垃圾、工程渣土等废物废料,堵塞河道,严禁侵占河流滩地。
12.自然生态,人人保护。
严禁乱砍滥伐、乱采乱挖、毁林开荒等破坏自然生态行为。
四、海洋灾害
1.海浪灾害
海浪是海洋中由风产生的波浪,包括风浪及由其演变而成的涌浪。
巨浪可引起海上船舶倾覆、折断和触礁,摧毁海上平台,对海上运输和施工、渔业捕捞、海上军事活动等带来很大的危害;
可摧毁沿海的堤岸、海塘、码头、海水养殖设施等各类海工建筑物;
海浪还会携带大量泥沙进入海港、航道,造成淤塞等灾害。
2.风暴潮灾害
风暴潮为由台风、温带气旋、海上飑线等灾害性天气过境所伴随的强风或气压突变而引起的海水异常涨落的现象。
影响厦门市的风暴潮主要由台风引起。
潮水漫上堤岸,淹没房舍和农田,造成财物损失,高盐度的海水会腐蚀生产生活用具,使得土地盐碱化,粮食失收、果树枯死、耕地退化;
会造成轮船碰撞、搁浅或沉没;
会影响滩涂和海边的养殖区,破坏鱼、虾、贝类、海带等水产养殖及盐业生产;
高盐度海水会污染淡水资源,造成人们生产生活用水困难。
(二)灾害预警
1.海浪灾害预警等级
海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Ⅳ、Ⅲ、Ⅱ、Ⅰ级,分别对应一般海浪灾害、较大海浪灾害、重大海浪灾害、特别重大海浪灾害,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具体灾害预警标准及灾害预警标示符如下表所示。
海浪灾害预警发布标准和预警标示
等级
影响
程度
发布标准(有效波高范围,单位:
米)
图标
(简易版)
图标(专业版)
厦门沿海
台湾海峡
Ⅰ级红色
特别
重大
>
=6.0
=14.0
Ⅱ级橙色
4.5~6.0
(不含)
9.0~14.0
Ⅲ级黄色
较大
3.5~4.5
6.0~9.0
Ⅳ级蓝色
一般
2.5~3.5
消息
提前24~72小时发布台风浪消息,提前24~36小时发布冷空气浪和温带气旋浪消息
2.风暴潮灾害预警等级
风暴潮灾害预警等级分为Ⅳ、Ⅲ、Ⅱ、Ⅰ级,分别对应一般风暴潮灾害、较大风暴潮灾害、重大风暴潮灾害、特别重大风暴潮灾害,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具体灾害预警标准及灾害预警标示符如下表所示:
风暴潮灾害预警发布标准和预警标示
发布标准(潮高基面:
厦零,单位:
厘米)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厦门港的最高潮位达到红色警戒潮位(760)。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厦门港的最高潮位达到橙色警戒潮位(740)。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厦门港的最高潮位达到黄色警戒潮位(720)。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厦门港的最高潮位达到蓝色警戒潮位(700),或者热带气旋将登陆厦门沿海地区,或者热带气旋中心位置在离厦门近岸100公里以内。
至少提前48~72小时发布风暴潮消息
厦门市警戒潮位等级标准如下表所示:
警戒级别
警戒潮位(单位:
85高程基面
厦零基面
433
760
413
740
393
720
373
700
备注:
厦零在85高程以下327厘米。
(三)灾害防御常识
1.海浪
海浪警报发布时,受影响区域应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1)加固防波堤、水闸、港口码头、海产养殖等工程设施。
(2)渔船要停止作业进港避风,船上人员撤离到岸上。
(3)海边游玩的人员要及时离开岸边,不要在海边观浪观潮。
(4)停止乘船观光、海里游泳等一切水上娱乐休闲活动。
2.风暴潮
风暴潮警报发布时,受影响区域应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1)停止海边游玩、海上观光等活动,不要到海边垂钓、观潮。
(2)漫堤及倒灌等低洼路段居民提前准备沙袋等挡水物,及时将低处的物品转移到高处,避免海水淹泡导致损失。
思明区的第一码头——鹭江道——沙坡尾——厦大医院——海洋三所和鼓浪屿钢琴码头等区域,由于地势较低,容易发生海水漫堤或倒灌,是风暴潮重点防范区域。
(3)人员及时离开海边低洼地方到内陆或高处躲避,车辆及时驶离低洼路段,以免受淹损失。
(4)加固海堤和养殖区的围挡,如有条件先行打捞养殖水产品,减少损失。
(5)船只回港,船上人员撤离。
五、台风暴雨次生灾害
1.泥石流灾害
泥石流指在山区等地形险峻的地区出现的携带有大量泥沙以及石块的特殊洪流。
泥石流具有爆发突然、来势迅猛、动量大的特点,并兼有滑坡和洪水破坏的双重作用,对建筑物、公路、铁路、农田等造成很大的威胁,严重的泥石流灾害常常掩埋掉一个村庄或城镇,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危害。
2.滑坡灾害
滑坡是山体、岩块或残坡积物在自重和水流重力作用下沿软弱贯通的滑动面出现的整体滑动现象。
滑坡会对建筑物、公路、铁路、农田、森林造成很大的破坏,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泥石流及地质灾害发生前兆
1.山沟水流变浑浊且水位明显上涨,流量明显增大,溪沟出现明显异常洪水。
2.上游发生崩塌,河道堵塞,溪沟内水位急剧减少,溪沟的流水异常浑浊。
3.流量突然增大,溪沟内发出明显不同于机车、风雨、雷电、爆破的声音,或有明显的树木断裂声,多是泥石流。
4.溪河水流突然断流,上游行洪通道可能被土石阻断,受阻水流逐渐上涨,最终冲溃堰塞体,可能引发溃决型泥石流。
5.发生山崩或沟岸侵蚀时,山上树木发出沙沙的扰乱声,山体出现异常的山鸣,且伴异常臭味出现。
6.坡体前缘土体突然隆起或出现局部滑塌,后缘突然出现明显的弧形裂缝,或坡脚前缘水流出现异常,地表溢出浑浊渗水等,可能发生山体滑坡。
(三)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
1级、2级、3级、4级、5级(国土部门联合气象部门发布)
3级,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提醒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和高中易发区人员密切关注降雨情况,加强巡查,以防地质灾害发生。
4级,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大,停止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的户外作业,有关单位值班指挥人员到岗准备应急措施。
组织抢险队伍,密切注意当地雨情变化,及时转移危险地带人员。
5级,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很大,紧急疏散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及附近人员,关闭危险区有关道路,组织人员准备抢险。
(四)地质灾害防御常识
由于地质灾害发生往往来势迅猛,预测难度大,应高度关注,加强防范,有效规避。
1.镇(街)、村(居)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加强监测巡查,一旦发现险情,第一时间组织群众转移。
2.村(居)民应熟悉当地的危险区、安全区划分、转移路线、转移安全点。
3.村(居)民应留意山洪前兆、发生暴雨时应密切关注溪河水位变化、房屋周边山体、护坡的状况,观察坡脚是否有异常渗水、土体松动、异响等情况;
如有异常,请先行离开危险区域,并及时向村(居)委会报告,以便派防灾协管员、技术人员到现场查勘。
4.村(居)民要做好随时转移的准备,在听到广播、铜锣、手摇警报器等发出的信号后,迅速转移到所预定的避灾点,或积极配合防灾协管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区域。
5.当察觉到近处山体、山沟发出异响时,要意识到可能发生了泥石流,山体滑坡,应迅速远离灾害现场。
泥石流发生时,要迅速向沟岸两侧山坡跑,不要沿泥石流和山洪沟方向跑;
山体滑坡发生时,要迅速向滑坡体两侧跑,不要沿滑坡体滑动方向跑。
第三部分防汛应急指挥流程与工作要点
一、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1.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掌握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3.应急期间严格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各区、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每日晚8时前将当日防御落实情况上报市指挥部。
4.一旦出现突发险情、灾情,尤其是因灾人员伤亡情况(注:
人员死亡是指以自然灾害为直接原因导致的),相关单位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市指挥部。
涉及重大灾情和因灾人员伤亡等敏感信息,由市指挥部认定后统一发布,未经认定的,任何部门和新闻媒体不得播报、转报。
二、应急响应阶段工作重点
台风灾害:
按台风影响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等级分为Ⅳ、Ⅲ、Ⅱ、Ⅰ级。
暴雨洪水灾害:
按暴雨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工作分为Ⅲ、Ⅱ、Ⅰ级。
(一)台风灾害应急响应
响应级别
启动条件
应急响应措施
值班与带班
Ⅳ级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预计台风未来可能影响我市。
1.向海上作业船舶、所辖港口码头、渡口发布台风预警信息,督促其做好防风安全工作。
2.必要时,根据省防指要求,通知渔船回港或就近避风,渔排人员撤离上岸。
加强值班,防汛办领导带班。
Ⅲ级
市气象台发布沿海台风警报,预计台风未来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1.各级防汛责任人做好随时动员和组织防御工作的准备。
2.根据省防指要求或相关规定,通知渔船回港或就近避风,危险品船舶、沙船、无动力船舶进入锚地避风,必要时船上人员撤离上岸。
3.加强防台风准备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水库、堤防、水闸、排涝泵站、排水通道、洪涝隐患点、危房、地灾点、安置场所、高空建筑设施、悬挂广告牌、简易搭盖、临时工棚、种植大棚等农业设施、电力设施、校舍、危化品仓库等。
加强值班,副总指挥坐镇指挥。
Ⅱ级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预计台风未来24~48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1.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
2.必要时,各类抢险队伍预置到关键部位、危险区域,做好随时投入抢险救灾的准备。
3.组织检查抢险物资、器材的完好性,保证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
加强值班,总指挥坐镇指挥。
4.适时下达以下指令:
(1)当实测风力(平均风力,下同)达到6级时,大嶝至小嶝——莲河客运、厦漳客运、海上旅游观光、厦鼓轮渡、第一码头——鼓浪屿——嵩屿客运等航线停航。
当实测风力达到7级时,厦金航线停航。
(2)当实测风力达到8级时,关闭所有货客运码头、沿海旅游景点,在建工地停工。
(3)当实测风力达到9级时,关闭海沧大桥、所有旅游景点,BRT等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减班或停运。
(4)当预报未来24小时平均风力将达到9级以上,且台风可能正面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含中等职业学校)适时停课,停课天数视情况确定。
(5)临海餐饮停止营业,关闭海滨浴场。
(6)在10级风圈到来之前6小时,市海洋渔业局组织高崎避风港150马力以下小型渔船、无动力船舶和不具备防抗相应台风能力的船舶上人员撤离上岸。
各区组织其它避风坞渔船、沙船、无动力船舶和不具备防抗相应台风能力的船舶上人员撤离上岸。
5.按照市指挥部部署要求,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部署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搭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种植大棚等农业设施、沿海沙滩等危险地带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及时下达人员转移通知。
6.出现险、灾情时,组织专家提出抗洪抢险技术方案,协调相关成员单位、驻厦部队等抢险队伍参与抗洪抢险救灾和协助当地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7.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时滚动播报台风警报、指挥部通知(通告)、防台知识等。
平面媒体加大对台风信息和防台风工作的报道。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市指挥部要求,组织、协调通信运营商向全市移动电话用户发送有关防灾抗灾信息。
8.组织专家研究制订水库洪水调度意见,科学调度。
必要时,派有关领导和专家进驻中型水库,督促指导水库防洪调度工作。
9.必要时,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带队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指导各区、各部门落实好各项防御措施。
10.台风影响期间恰逢节假日时,必要时,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应急单位取消休假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坚守岗位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Ⅰ级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计24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市。
1.各类抢险队伍预置到关键部位、危险区域,做好随时投入抢险救灾的准备。
2.适时下达以下指令:
(1)当实测风力达到10级时,关闭厦门、集美、杏林、五缘、演武、同安湾、丙洲、中州、大嶝等大桥和疏港路、仙岳路高架桥等,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停运。
(2)在12级风到来之前6小时,市海洋渔业局组织高崎避风港所有渔船上所有人员撤离上岸。
3.电视台、广播电台固定一个频道,整点连线报道台风信息和防台抗台工作动态。
向全市移动电话用户发送有关防灾抗灾信息。
4.再次组织专家研究制订水库调度意见,派有关领导和专家进驻中型水库,指导督促水库防洪调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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