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测量及水文技术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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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测的
经济的
可采储量(111)
基础储量(111b)
预可采储量(121)
预可采储量(122)
基础储量(121b)
基础储量(122b)
边际经济的
基础储量(2M11)
基础储量(2M21)
基础储量(2M22)
次边际经济的
资源量(2S11)
资源量(2S21)
资源量(2S22)
内蕴经济的
资源量(331)
资源量(332)
资源量(333)
资源量(334)?
注:
表中所用编码(111-334),第1位数表示经济意义的,2M=边际经济的,2S=次边际经济的,3=内蕴经济的,?
=经济意义未定的;
第2位数表示可行性评价阶段:
1=可行性研究,2=预可行性研究,3=概略研究;
第3位表示地质可靠程度:
1=探明的,2=控制的,3=推断的,4=预测的。
b=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可采储量。
编码采用(EFG)三维编码,编码的第一位数表示经济意义:
1代表经济的,2M代表边际经济的,2S代表次边际经济的,3代表内蕴经济的;
1代表可行性研究,2代表预可行性研究,3代表概略研究;
第3位数表示地质可靠程度:
1代表探明的,2代表控制的,3代表推断的,4代表预测的。
变成可采储量的那部分基础储量,在其编码后面加英文字母“b”以示区别于可采储量。
依据地质可靠程度和经济意义可进一步将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分为16种类型(见表1)
表1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表
3.2储量分类与编码关系
储量有3种类型:
可采储量(111)、预可采储量(121)、预可采储量(122);
基础储量有6种类型:
探明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11b)、探明的(预可研)经济基础储量(121b)、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探明的(可研)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11)、探明的(预可研)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21)、控制的边际经济基础储量(2M22);
资源量有7种类型:
探明的(可研)次边际经济资源量(2S11)、探明的(预可研)次边际经济资源量(2S21)、控制的次边际经济资源量(2S22)、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预测的资源量(334)?
。
3.3储量计算标准
各类型资源量计算块段划分及资源/储量估算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0215-2002煤炭地质勘查规范第8条、第9条执行。
3.4储量计算的一般原则
3.4.1储量计算图的图种及比例尺
3.4.1.1工作面储量计算图,比例尺1/1000;
3.4.1.2采区储量计算图,比例尺1/2000;
3.4.1.3矿井储量计算图,比例尺1/5000;
3.4.2储量计算图的内容
3.4.2.1储量计算范围(计算边界和深度范围)
3.4.2.2按《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用不同颜色表示各类别储量块段。
3.4.2.3储量计算块段各项计算指标。
3.4.2.4《煤矿地质规程》规定的煤层底板等高线图的内容。
3.4.2.5各项勘探工程和井巷工程。
3.4.3储量计算要根据煤层的赋存条件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计算时一般应该以等高线、断层面、剖面线和各类技术边界等为界,将井田和煤层分成若干块段分别计算。
3.4.4计算块段范围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0215-2002煤炭地质勘查规范第8.2条执行。
3.4.5确定利用厚度的原则如下: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0215-2002煤炭地质勘查规范第8.4条执行。
3.4.6容重确定的原则
新投产的矿井,容重可沿用最终地质报告中提出的重度数据、生产矿井应随着修改地质报告和进行全面储量核实重新测定重度,获得新的重度数据。
实测容重的方案应由地测部门和化验部门配合提出,其结果需报省煤炭局批准后方为有效。
3.4.7在储量计算中,面积以平方米(m2),厚度以米(m),重度以立方米吨(t/m3),储量以吨(t)为单位,取小数点后一位。
3.4.8储量计算结果的检查
按《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第21条执行。
3.5煤炭资源回采率标准
3.5.1采区回采率:
薄煤层不低于85%;
中厚煤层不低于80%;
厚煤层不低于75%。
3.5.2工作面回采率:
薄煤层不低于97%;
中厚煤层不低于95%,厚煤层不低于93%,综采放顶煤不低于80%。
4储量损失的计算方法和原则
4.1储量损失量分类
按《生产矿井储量管理标准》第29、30、31条执行。
4.2实际工作面损失、采区损失、全矿井损失。
按《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第32、33、34条执行。
4.3实际工作面、采区、矿井损失率
4.3.1实际工作面损失率的计算公式:
工作面损失量
工作面损失量+工作面采出量
工作面损失率=×
100%
4.3.2实际采区损失率的计算公式:
采区损失量
采区损失量+采区采出量
采区损失率=×
4.3.3实际矿井损失率的计算公式:
全矿井损失量
全矿井损失量+全矿井采出量
矿井损失率=×
4.4损失量计算图
4.4.1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
4.4.1.1比例尺1:
1000;
4.4.1.2月末工作面位置
4.4.1.3厚度点及煤层厚度、采高、丢顶底煤的数字、浮煤的厚度。
4.4.2分煤层损失量计算图
4.4.2.1比例尺1:
2000
4.4.2.2井田边界和各采区间边界;
4.4.2.3各种煤柱的范围、名称批准机关、文号、日期、煤柱的储量、摊销计算基础、数量。
4.4.2.4储量注销、报损、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的范围、批准文件、文号等。
4.4.2.5工作面的回采范围、回采月平均采高。
4.4.2.6采区内发生的各种损失。
4.4.2.7地质构造、煤层底板等高线、钻孔、倾角、煤厚、采高等资料。
5三量的计算方法
5.1三个煤量的划分范围和计算方法。
5.1.1开拓煤量
开拓煤量的范围:
沿煤层倾斜由掘凿的运输大巷或集中运输大巷从现开拓水平起向上至总回风巷、老采区边界或风化、氧化带下界,沿走向到两翼最后一个掘成上山(或下山、石门)的采区边界。
但运输大巷采区石门开采煤层群时,集中运输大巷应超过采区石门50m以上,且石门已通到各煤层。
计算公式如下:
Q开拓=(S·
m·
D-Q损失-Q呆滞)K1
式中:
S—开拓范围内煤层的面积;
m—煤层平均的厚度;
D—煤层平均重量密度;
Q损失—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
Q呆滞—呆滞煤量包括永久煤柱的可采部分和开拓煤量中暂不能回收的临时煤柱;
K1—采区回采率。
5.1.2准备煤量
指在开拓范围内已完成了按设计规定所必须的采区运输巷道、采区回风巷道及采区上山等掘进巷道所构成的煤量,并减去地质损失、开采损失及呆滞煤量,即为准备煤量。
准备煤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Q准备=(S采区·
式中S采区—构成准备煤量的采区面积。
5.1.3回采煤量
回采煤量包括正在回采的工作面剩余煤量和备用工作面煤量。
回采煤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Q回采=S工作面·
D·
K1
式中S工作面—工作面煤层面积;
m—设计采高或煤厚;
K1—工作面回采率。
5.2三量的可采期
开拓煤量可采五年以上,准备煤量可采一年以上,回采煤量可采六个月以上。
三量可采期计算方法如下:
期末开拓煤量(万t)
年设计生产能力或当年计划年产量(万t/年)
开拓煤量可采期(年)=
期末准备煤量(万t)
平均月设计能力或年月计划产量(万t/月)
准备煤量可采期(月)=
期末回采煤量(万t)
当年平均月计划产量
回采煤量可采期(月)=
矿井地质技术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内容和技术要求。
2引用标准
矿井地质规程
矿井地质工作手册
煤矿安全规程
MT110.01一110.11煤矿技术名词术语
3矿井地质观测
3.1矿井地质观测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统一。
a.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记录在专门的地质记录薄上。
b.描述地质现象要客观地反映其真实情况。
c.观测要记录时间、地点、位置及观测者姓名。
3.2煤系地层的观测
3.2.1对于井巷穿过的一切煤系地层均逐层观测其岩性特征及厚度。
岩巷20~30m观测一次;
对于煤层、标志层及煤层顶底板作重点观测,必要时要采集标本和样品进行化验和测试。
3.2.2依照《矿井地质规程》第13条。
3.3煤与煤层观测
3.3.1对于井巷揭露的煤层,不论是否可采,均进行观测和描述。
穿层巷道揭露的煤层作为观测点进行观测;
沿可采煤层掘进的巷道煤层观测点按50~100m的间距设置;
遇地质条件变化,适当加密观测点。
3.3.2依照《矿井地质规程》第15条。
3.3.3依照《矿井地质规程》第16条。
3.4地质构造观测
3.4.1依照《矿井地质规程》第17、18、19条。
3.4.2地层产状反映了地质构造条件的变化,每隔100m必须测定一次地层产状,遇有异常随时测定。
4矿井地质勘探
4.1根据勘探性质、地质条件、技术经济合理性等综合考虑,遵循“物探先于钻探,井下先于地面,钻探先于巷探,一孔多用、先近后远,先急后缓”的原则,走物、钻、巷探相结合的道路,积极利用新技术,为矿井生产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
4.2矿井地质勘探量,以查明有关地质因素,满足工程设计要求为准。
基本勘探线距和极限布孔密度参照《矿井地质规程》表5、表6规定执行。
4.3对于煤层露头和风氧化带,采用巷探和钻探相结合,既探清地质情况又能把工程用于生产中。
5资料编录与综合分析
5.1资料编录
5.1.1矿井地质原始资料,必须于上井后两天内整理完毕,编绘成草图。
岩巷资料于巷道
竣工后,清绘装订成册;
煤巷于工作面掘完后描绘到工作面综合地质图上。
5.1.2矿井地质应有的基础资料
a.矿井地质记录本;
b.井巷素描图;
c.钻孔柱状图;
d.钻孔成果卡片和台帐;
e.储量动态台帐;
f.地质构造台帐。
5.1.3井巷地质素描图的要求
a.岩石大巷、石门、岩石上下山均编录一帮素描图,比例尺1:
200,掘进时一般20~50m编录一次,穿层巷道换层时要进行编录并观测岩层产状及接触关系。
b.煤巷编录一帮素描图,比例尺1:
500。
分层开采的煤层只作上分层巷道的素描图,加上探煤厚资料,画出全层煤厚。
c.井巷编录中,遇有特殊构造,可做局部放大图附在素描图上,比例尺视具体情况自定。
5.1.4地质钻孔编录
a.地面钻孔绘制钻孔柱状图,填写钻孔成果卡片,建立钻孔成果台帐。
b.井下钻孔资料要填绘到有关的生产用图上;
绘制钻孔柱状图,填写钻孔卡片,写出钻孔最终验收报告。
5.2综合分析
5.2.1综合分析是围绕矿井存在的地质问题,以完整、准确的第一性资料为基础,利用地质理论,采用新方法、新手段,及时、准确、有顶见地解决生产中的地质问题,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
5.2.2依照《矿井地质规程》第40条。
5.2.3在综合分析基础上要为生产准备好地质图件。
5.2.3.1综合性图件
a.矿井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
b.矿井煤岩层对比图;
c.矿井地形地质图;
d.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
e.矿井地质剖面图。
5.2.3.2日常生产用图
a.采区煤层底板等高线图;
b.采区地质剖面图;
c.工作面综合地质图。
5.2.3.3地质图件比例尺要符合《矿井地质规程》的要求,并根据所获得的新资料,按要求定期修改。
5.2.4综合分析成果以矿井地质报告、地质说明书等形式体现出来。
地质报告8~10年修改一次,并报省局批准,并进行一次矿井地质条件分类。
6矿井生产阶段的地质工作
6.1在矿井生产期间,矿井地质工作要根据生产的需要,及时编制提供各种地质资料、地质报告、地质说明书,并根据获得的资料综合分析,积极开展地质预测预报工作。
在采掘过程中,地质要随着生产的进行,及时进行观测、编录和综合分析,补充、修改地质资料,指导服务于生产。
6.2采区掘进地质工作
6.2.1采区设计所需要的地质说明书,应提前两年通知地质组,在设计前三个月提出,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报矿务局批准。
6.2.2采区地质说明书的编制见《矿井地质规程》附录五。
6.2.3依照《矿井地质规程》第64条。
6.3工作面掘进和回采的地质工作。
6.3.1在工作面设计前,地质组要提出掘进地质说明书,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交设计、采掘部门使用。
掘进巷道所需要的地质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组,在设计前十五天提交。
采煤工作面掘出后,五天内提交回采地质说明书,经矿总工程师审批批准后,交生产部门使用。
6.3.2掘进地质说明书和回采地质说明书,要根据本矿情况,按《矿井地质规程》附录五要求编写。
6.3.3在工作面掘进期间要分析预测影响掘进的地质构造,预测探明工作面中煤层厚度、结构变化情况,观测、搜集煤层顶板岩性、厚度变化资料,查明煤层变薄带影响范围,探明临近工作面煤层的可采边界,为工作面回采准备资料。
6.3.4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及时搜集采高和煤厚资料,坚持每月上、中、下三旬工作面收尺,监督工作面丢煤情况,分析损失量的构成比例及原因:
对地质构造跟踪观测及时预报,工作面每推进10~30m,探一次煤厚,遇构造或变薄区适当加密测探点;
工作面回采结束后30天内写出采后总结,报矿总工程师审定保存。
6.4地质预测预报工作
积极开展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做到季有季报、年有年报,日常生产中遇有地质条件变化,及时提出预报,上报矿总工程师,并给采掘区队下达地质条件变化通知单。
7其它
7.1积极开展与采矿活动有关的其它地质工作,广泛搜集和提供瓦斯、地温、地压等资料,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
7.2积极进行技术革新、科学研究工作,改进地质工作方法,引用新技术,努力提高地质资料的精度和可靠性。
矿井水文地质技术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涌水量计算、水文地质观测、资料与图纸、水害预测与探放水等具体内容及方法。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
3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的划分及其工作要求
3.1依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第4条,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简单~中等类型。
3.2工作要求依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第7条。
4矿井涌水量计算方法
4.1单位面积、单位降深法
Q=q·
F·
S
Q0
F0·
S0
q=
式中Q—预计矿井涌水量,m3/h;
q—已知单位涌水量,m3/(h·
m);
F—设计累计开拓面积,104m2;
S—设计水位降深,m;
Q0—已知矿井年平均涌水量,m3/h;
F0—已知矿井累计开拓面积,104m2;
S0—已知水位降深,m。
4.2含水系数法
Q=P·
Kp
Q—预计矿井涌水量,m3/h;
P—设计原煤产量,t/h;
Kp—含水系数;
4.3经验公式
Q=4.7lgF-2
(1)
Q1=3.72lgF1-0.49
(2)
Q=Q1+Q2+Q3(3)
F—矿井累计开拓面积,104m2;
Q1—预计回采工作面顶板出水量,m3/h;
F1—设计开拓面积,104m2;
Q2—采空区总涌水量,m3/h;
Q3—各井筒及灰岩涌水量,m3/h。
5水文地质观测
5.1定期到当地气象局收集气象资料,内容包括;
降雨量、蒸发量、气温、气压、相对湿度、风向、风速及其历年月平均值和两极值。
5.2地下水动态观测
5.2.1对井田内的主要含水层:
第四系上组、3煤顶板砂岩、太原组三层灰岩、奥陶系灰岩,
应根据开采的需要,合理设置观测网,进行长期动态水位观测。
5.2.2水文观测孔应统一编号,设置固定的观测标志,测定坐标和标高。
如有变动,应随时补测。
5.3对井下各类工程新揭露的含水构造,应及时进行调查描述。
如构造的产状、揭露点的位置及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水温等,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5.4对各类突水点,应详细观测,记录突水时间、地点、确切位置、出水层位、岩性、厚度、出水形式、围岩破坏情况等,并测定涌水量,水温、水质等。
同时应观测附近出水点和观测孔涌水量、水位的变化,并分析突水原因。
突水点突水量的等级标准参照《矿井水文地质规视》附录二。
5.5矿井涌水量的观测
5.5.1应对采区、工作面及巷道出水点单独设站进行观测。
5.5.2要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要求采用流速仪、堰测法、容积法或其它先进的测水方法。
测量工具仪表要定期校验。
5.5.3井下疏水降压(疏放老空水)钻孔涌水量、水压的观测,依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第13条。
6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和图纸
6.1应建立以下各类水文地质台帐:
a.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帐;
b.气象资料台帐;
c.钻孔水位观测台帐;
d.抽水试验成果台帐;
e.矿井突水卡片;
f.水质分析成果台帐;
g.封闭不良的钻孔台帐;
h.漏水钻孔台帐。
6.2矿井必备的水文地质图纸
6.2.1图纸种类:
a.矿井充水性图;
b.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曲线图;
c.综合水文地质图;
d.水文地质柱状图;
e.水文地质剖面图;
f.主要含水层等水压线图;
g.井上、下防治水系统图;
h.断层两盘含水层对接补给关系图。
6.2.2图纸内容及要求见《矿井水文地质规程》附录三。
7采掘工作面的水害预测与防探水
7.1开展好矿井水害分析和水害预报工作。
每年初,应根据矿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因素,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并应逐月进行检查、补充和修订,月预测资料应按时报送矿总工程师及生产、安监部门。
7.2采掘工作面防探水
7.2.1防探顶板水
7.2.1.1煤层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分布有含水层时,必须防探顶板水。
尤其新区的首采工作面,充水断层、向斜、背斜的扭曲部位。
冒落带、导水裂隙带高度计算见《矿井水文地质规程》附录七。
7.2.1.2采前应编制探放水设计。
先期探放水孔,一般从切眼起,可按30、50、100m的间
距布置。
往后视具体情况而定。
7.2.2防探老空水
7.2.2.1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明积水区及其最洼点的具体位置和积水外缘标高,并外推60m用红色圈出积水老空区的警戒线。
7.2.2.2以平面图、剖面图确切反映积水区与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关系。
要分析其主要充水因素,预计可能出现的积水量和动水量。
7.2.2.3掘进工作面进入积水警戒线后,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在距积水实际边界20m处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在确定积水已被基本放净后,才允许继续掘进。
7.2.2.4探放水钻孔必须具有孔口控水装置。
探放大范围老空水或工作面上方的老峒水应预计各放水孔的最大放水量。
7.2.2.5探放老空积水时,要制定预防有害气体溢出伤人的专门措施。
7.2.3防探断层水
7.2.3.1应核准(包括补钻探明)断层产状、位置,分析断层带富水性,并在平面图、剖面图上确定断层与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几何关系。
7.2.3.2井巷通过导水或可能导水断层前,必须超前探水。
探水起点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
7.2.3.3当井巷通过含(导)水断层时,要严防来压冒顶突水或迟到突水,并及时建议采掘部门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
7.2.4开拓下山防探水
依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第32条。
8其它水文地质工作
8.1矿区补充供水的一般原则
8.1.1要注重排供结合,充分利用、保护地下水资源。
在补充供水时,可按不同水质和用途,分别进行供水,工业用水应首先考虑矿井水或地表水;
生活饮用水应优先考虑水质较好的地下水。
8.1.2水质必须满足生活、工业用水的标准。
8.1.3寻找新水源地,应避开矿井疏水影响范围。
8.1.4缺水区需降低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时,应取得当地卫生部门同意,但毒理学指标应符合规定要求。
8.1.5水源地应定期采取水样进行水质监测,为预防水质污染提供资料。
8.1.6矿区供水标准见《矿井水文地质规程》附录十。
8.2矿区环境水文地质的主要工作
8.2.1分析研究矿区疏干引起的地下水均衡性的变化。
8.2.2掌握矿区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污染状况,查明污染源及污染途径。
8.2.3综合分析因环境水文地质改变而引起的生态平衡破坏,为研究抑制矿区生态恶化或改善矿区生态提出措施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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