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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多项选择题
1.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也是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ABCD)
A、管理劳动力方面的关系;
B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
C处理劳动争议所发生的某些关系D工会组织与单位行政之间的关系;
。
2.劳动法的渊源包括(ABCD)
A宪法B、法律C、行政法规D、部委规章
3.劳动关系的类型有(ABCD)
A、所有制类型的劳动关系
B、劳动者身份类型的劳动关系
∙产业类型的劳动关系
D、工作时间类型的劳动关系
4.劳动关系协调法包括(ABCD)
A劳动合同法
B集体合同法
C、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法
D、劳动争议处理法
5.劳动保障法包括(ABCD)
A、促进就业法B、职业培训法C、社会保险法D、劳动福利法
五、判断题
1.劳动法虽然有一部分也涉及财产关系如工资报酬和人身关系如职业安全,但这些关系是基于双方主体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的。
√
2.历史上出现的最早的劳动法规是1906年在瑞士通过的《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夜间工作公约》×
3.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
(√)
4.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
)
5.劳动权,指的是公民按照法律的规定,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权和职业选择权。
6.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7.劳动法中所称的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8.劳动法中劳动的具有有偿性的特点。
9.劳动法是兼有公法与私法双重性质的法律,属社会法范畴。
六、简答题
1.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1)两者的调整对象不同。
民法是调整财产关系以及与财产关系有密切联系的人身关系,劳动法虽然有一部分也涉及财产关系如工资报酬和人身关系如职业安全,但这些关系是基于双方主体的劳动关系而产生的。
(2)两者的主体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可能是公民法人或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法人。
劳动法的一方必须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
(3)两者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
民法以双方平等主体等价有偿为原则。
劳动法除一般性双方平等原则外,对某些主体还有特殊保护原则如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劳动法的某些关系也不可能是等价有偿的,如社会保险的一些关系。
2.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
(1)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权过程中的劳动
(2)是有偿劳动
(3)劳动关系双方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特征有哪些?
(1)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着直接的联系。
(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
(3)劳动关系的一方劳动者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双方地位平等。
(4)双方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七、案例分析
1.某酒店与某大厦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大厦八层。
之后,酒店将该摊档租赁给聂某经营“面老大”,并允许其使用该酒店的营业执照进行经营。
2006年7月24日聂某雇用索某在面食摊做工,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1500元11月,索某因聂某拖欠工资离开工作岗位,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600元。
问题:
1.三方的关系如何认定?
2.索某与酒店之间是劳动关系?
3.还是索某与聂某或酒店形成劳务关系?
聂某与索某属于民事雇佣关系
某酒店与聂某形成劳务关系
索某与某酒店属于劳动关系
聂某与酒店之间承包行为的性质;
聂某雇用索某行为的性质。
承包:
以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不同内部承包和外部承包
内部承包与外部承包的区别:
法律性质不同;
承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不同;
承包的客体不同;
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同。
聂某雇用索某的行为实质是一种内部承包人代表企业实施的劳动用工行为,其所雇用的劳动者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索某与某酒店之间形成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
第二章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名词解释
1.工厂立法
是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后,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巩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颁布的一系列有关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
1.劳动法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的产物,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
2.(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
3.在(1994)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4.劳动关系是(有偿)的经济关系。
5.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的因素有(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6.(1919)年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宣告成立,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会员国。
1.我国《劳动法》发生效力的时间是(
B
A.1995年1月1日
B.1994年7月5日
C.1994年1月1日
D.1995年7月5日
2.劳动法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时间是(D)
3.《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月的加班时间不得超过(
A.10小时
B.24小时
C.36小时
D.48小时
4.《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修订于(
D
A.1994年
B.1995年
C.1998年
D.1999年
1.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的因素有(
ABCD
A.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B.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C.劳动生产率
D.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2.国际劳动立法既有来源于(ABCD)
A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章程)B、联合国的有关文件
C、区域性有关文件
D有关双边条约
1.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劳工法规是劳动立法的开端。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劳动立法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3.工厂立法是资本主义工业革命后,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巩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颁布的一系列有关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
4.劳动行政关系是按指令和服从、组织和监督原则建立起来的隶属关系,而劳动关系是按协商原则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
5.劳动关系则局限在较小的范围内,一般着眼于微观利益。
6.我国现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
7.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工。
(×
8.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时,方可申请仲裁。
9.1944年6月在美国费城召开第二十六届劳工大会,通过著名的《费城宣言》及其十项原则。
六、简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劳动立法的发展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各阶段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我国劳动法的建立和形成时期。
在这一阶段,经历了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前四年,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劳动法已经建立和形成,其对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第二阶段是1957年至1976年我国劳动立法复苏到低谷时期。
这一阶段由于受“左”倾错误和“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和破坏,我国的劳动立法工作短暂复苏进入低谷时期。
第三阶段是1976年到现在我国劳动立法的恢复和大发展时期。
在这一时期,国家进行了大量劳动立法,在1994年7月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这一法律的颁布标志我国劳动立法进入了新的阶段。
加速了我国社会主义劳动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2.劳动关系、劳动行政关系的区别
劳动行政关系一般着眼于社会的宏观利益,从全社会的角度指挥和协调个人活动,而劳动关系则局限在较小的范围内,一般着眼于微观利益;
(2)劳动行政关系是按指令和服从、组织和监督原则建立起来的隶属关系,而劳动关系是按协商原则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
(3)劳动行政关系是无偿的关系,是国家在进行各类管理,维护社会安定,执行社会保障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是有偿的经济关系。
3.简述国家劳工组织的特点、组织机构。
国际劳工组织不同于其他国际组织的特点之一,是组织上的三方原则。
即在国际劳工各种组织和会议上,各国代表团必须由政府、雇员、工人三方代表组成。
国际劳工组织的组织机构主要有国际劳工大会(最高权力机关、理事会(执行机构)各国际劳工局(常务秘书外)。
国际劳动立法的形式主要是采取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的形式。
国际劳动立法既有来源于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章程),也有来源于非国际劳工组织的(如联合国的有关文件,区域性有关文件以及有关双边条约等)
第三章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是指国家在劳动立法中所体现的指导思想和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二、单项选择题
1.1、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的,劳动部门除了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责令支付(A)
A赔偿金 B违约金 C滞纳金 D罚金
三、多项选择题
1.以下(ACD)属于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的规定。
A.乡镇企业与其职工之间的关系
B.某家庭与其聘用的保姆之间的关系
C.个体老板与其雇工之间的关系
D.国家机关与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之间的关系
2.以下哪些属于劳动法具有独特的基本原则(ABCD)
A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B劳动者有享受职业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C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险的权利的原则
D劳动者享有休息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的原则;
四、简答题
1.劳动法具有哪些独特的基本原则?
即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劳动者有享受职业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险的权利的原则;
劳动者享有休息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的原则;
劳动者有组织工会和民主参与权利的原则;
在劳动方面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
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的原则
2.劳动法所具有独特的完整体系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包括促进就业制度;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工资制度;
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制度;
职业培训制度;
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劳动争议制度;
监督检查制度;
法律责任。
第四章劳动法律关系
1.劳动法律关系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义务关系。
2.劳动权利能力
公民依法能够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
3.劳动行为能力
公民依法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资格。
年龄、健康、智力、行为自由等影响因素。
4.劳动法律关系客体
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5.劳动法律事实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来的客观情况。
6.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
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约定,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形成劳动法律关系。
它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法行为。
7.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
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其原来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
引起变更劳动法律关系的劳动法律事实,一般是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法行为。
1.劳动者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2.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额)实行宏观调控。
3.《劳动法》规定,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4.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5.劳动者的权利有(参加劳动的权利)(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的权利)。
6.(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
7.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义务关系。
8.只能是主体双方的(合法)行为才能够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9.劳动法律关系客体只能是劳动者的(劳动)行为。
10.劳动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
行为可以分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1.能够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A)
A.只能是主体双方的合法行为
B.只能是主体双方的违法行为
C.可以是主体双方的合法行为,也可以是违法行为
D.事件
2.依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
(C)
A.12个月
B.10个月
C.6个月D.3个月
1.不属于劳动法中所规定的劳动者范围的有(ABCD)
A公务员;
B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C现役军人D、家庭保姆
2.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ABCD)
A、参加劳动的权利B、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C、休息的权利
D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3.我国《劳动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ABD)
A.同时设计B.同时施工C.同时验收D.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劳动法律事实分为(A)和(B)两大类。
A.行为B.事件C.
合法行为
D.
违法行为
五、判断题
1.主体双方的违法行为也能够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2.劳动者的权利有参加劳动的权利和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3.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能够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
4.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
5.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形成的实现劳动过程的权利义务关系。
6.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工。
7.、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8、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劳工法规是劳动立法的开端。
9、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认为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
10、劳动合同双方主体同时变更,意味着原合同关系消灭。
(√)
11.劳动法律关系客体是劳动行为,具有复合性的特点(×
)。
1.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范围:
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的范围:
(1)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与个体工商户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4)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
1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属于经济基础范畴;
劳动法律关系则是意志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2劳动关系的形成是以劳动为前提,发生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
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内。
3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使用劳动力,双方形成劳动力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则是法定的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必须依法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七、案例分析题
职工黄某原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并与企业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
在合同期内,黄某以收入偏低为由,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未予答复。
过了10天,黄某就被一家合资企业招用,又与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黄某走后,原企业生产受到影响,要求黄某回厂上班。
同时,与黄某所在的合资企业联系,希望让黄某回厂,但合资企业以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予放人。
试分析:
1.黄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
黄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未解除。
因为不符合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程序要件。
黄某只以口头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的程序要件。
同时,企业对其要求未作答复,因而协商解除合同也不成立。
2.合资企业在本案中是否应承担责任?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合资企业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章促进就业制度
1.就业
指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公民,参加国民经济中某个部门的社会劳动,从而获得劳动报酬或劳动收入作为其生活主要来源的状况
2、失业
指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公民未能实现就业的状态。
3.劳动法中的未成年人
是指未满18周岁的公民。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就业制度的模式主要有.(国家宏观调控)、(企业自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
2.公民的就业资格由(年龄)、(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等方面构成。
1..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的用人单位包括(
ABC
A.文艺单位
B.体育单位
C.特种工艺单位
D.兵工厂
2.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劳动合同可分为(
ABD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B.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
C.长期劳动合同
D.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就业制度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ABC)。
A、国家宏观调控
B、企业自主用工
C、劳动者自主择业
D、职业介绍机构介绍
4..公民的就业资格由(ABC)方面构成。
A、年龄B、劳动能力C、就业愿望D、智力
5.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的因素有(
A.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B.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D.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6.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的用人单位包括(
A.文艺单位
四、判断题
1.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工。
2.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3.劳动合同双方主体同时变更,意味着原合同关系消灭。
4.就业是指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公民,参加国民经济中某个部门的社会劳动,从而获得劳动报酬或劳动收入作为其生活主要来源的状况。
5.失业指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公民未能实现就业的状态。
6.劳动者必须从事法律允许的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某种社会职业。
7、劳动者所从事的社会职业必须是有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能够用以维持劳动者本人及其赡养一定的家庭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
8.禁止未成人就业。
9.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劳动法的限定。
10.兵工厂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
11.女职工应包括从事体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妇女。
五、简答题
1.简述劳动就业的特点。
1、劳动者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包括法定劳动年龄内能够参加劳动的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
2、劳动者必须从事法律允许的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某种社会职业;
3、劳动者所从事的社会职业必须是有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能够用以维持劳动者本人及其赡养一定的家庭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
2.简述劳动就业原则。
一国家促进就业原则;
二平等就业原则;
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选择原则;
四劳动者竞争就业原则;
五照顾特殊群体人员就业原则;
六禁止未成人就业原则。
第六章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规范、协调劳动关系最基本的法律形式,是劳动者实现和维护劳动权利的重要保障,是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管理的有效手段。
2.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4、经济性裁员
经济裁员是指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时,通过辞退部分员工来减负增效、改善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
5、预告解除合同.
预告解除合同是指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以法定方式提前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6.即时解除合同
即时解除合同是指在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况下,劳动者无须提前预告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书面)劳动合同是法定形式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我国劳动法律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
5.我国劳动法律规定,集体协商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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