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教学大纲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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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
(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与基本国策
(2)规定和保障基本人权<
/PGN0080.TXT/PGN>
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
我国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
(3)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
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构体系。
国家机关的相互关系。
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
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
(二)行政法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行政机关的构成及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明确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掌握行政处罚的有关知识,提高遵守行政法规、依法监督行政的自觉性。
教学要求
行政主体的范围;
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行政许可的涵义;
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
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行政处罚的设定权;
行政违法的特征。
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
通过实例区分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实例分析判断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
<
/PGN0081.TXT/PGN>
1.行政机关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机关
(1)行政与行政法
(2)我国的行政机关体系
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人民政府。
(3)行政法律关系及其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管理关系和行政监督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
主体、客体、内容。
2.行政机关管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1)通过抽象行政行为规范和调整社会事务抽象行政行为的涵义。
抽象行政行为的形式。
(2)通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
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
(3)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的涵义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种类、设定权、处罚程序。
3.制裁行政违法,维护社会秩序
(1)行政违法及其特征
行政违法的涵义。
/PGN0082.TXT/PGN>
(2)行政违法的制裁
行政违法制裁的涵义。
行政法律责任。
(三)民法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内容,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明确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主要民事权利;
自觉依法进行民事活动,提高保护自身民事合法权益的能力。
民法调整的对象;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合同的订立程序;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事行为能力分类的意义;
合同担保的形式和作用。
现实生活中违反平等原则的现象;
结合生活实际,指出侵犯公民、法人人身权利的行为主要有哪些,怎样运用民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合同担保的运用。
根据实例,区分承担民事责任的具体方式。
3.实践体验: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模拟合同签订;
收集有关资料,结合个人学习体会,说明公民合法财产受到侵犯如何寻求<
/PGN0083.TXT/PGN>
民事司法救济。
1.民法的基本原则
(1)民法的涵义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
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2.民事主体
(1)自然人
自然人的涵义。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监护。
(2)法人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法人的分类。
法定代表人。
3.民事权利
(1)民事权利的主要内容<
/PGN0084.TXT/PGN>
物权及其种类。
债权及其种类;
合同的订立、履行、担保。
知识产权及其种类。
人身权及其种类。
(2)取得民事权利的途径
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
4.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的种类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
(2)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和方式
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3)免除民事责任的情形
不可抗力,受害人自身的过错,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四)经济法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我国的企业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以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明确企业设立的条件、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依法从事经济活动。
/PGN0085.TXT/PGN>
企业的分类;
产品质量的监督方式;
税收的种类;
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程序;
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企业设立的条件;
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条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企业是最主要的市场主体;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依法纳税的重要意义;
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性;
违反劳动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与其他法人的主要区别;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和征税对象;
发生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哪些。
结合有关资料或者个人生活经历,分析产品质量对人们生产、学习、生活的重要性;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列举事例,说明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重要意义。
根据个人将来可能从事的职业,模拟一份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
1.规范市场主体依法设立企业<
/PGN0086.TXT/PGN>
(1)企业设立的条件
企业是最主要的市场主体。
设立企业的必备条件。
设立企业的禁止条件。
(2)企业的法律责任
企业法律责任的主体。
企业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
2.加强质量监督保证产品质量
(1)产品质量法概说
产品质量法的制定。
产品质量法的基本原则。
(2)产品质量的监督
监督主体。
监督形式。
(3)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4)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条件。
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范围。
3.加强税务管理自觉依法纳税
(1)税收与税法<
/PGN0087.TXT/PGN>
税收的种类。
税收法律关系。
(2)税收征收法
流转税法。
所得税法。
(3)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务管理。
税款征收。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4.履行劳动合同强化社会保障
(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的制定。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2)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劳动者的基本义务。
(3)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
劳动合同的内容。
(4)劳动争议的解决
协商解决;
申请调解;
申请仲裁;
提起诉讼。
(5)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PGN0088.TXT/PGN>
社会保障的内容。
社会保障的立法。
(五)刑法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犯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
理解刑罚在打击犯罪中的作用;
认识几种常见犯罪的危害性,提高同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
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分类;
累犯、自首和立功的构成条件;
常见的几种犯罪。
犯罪的特征;
刑罚的种类;
刑事责任年龄。
犯罪的构成要件;
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
刑事责任能力。
联系具体犯罪案例,指出犯罪嫌疑人所触犯的罪名。
2.实践体验:
收集案例,体会打击经济犯罪的意义。
1.犯罪
(1)犯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及其特征。
/PGN0089.TXT/PGN>
犯罪的构成要件。
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
(2)犯罪的分类
根据犯罪客体不同进行分类。
根据犯罪主体不同进行分类。
根据犯罪主观方面不同进行分类。
2.刑罚
(1)刑罚的种类
主刑和附加刑。
(2)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
(3)累犯、自首、立功
3.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1)打击与职务有关的犯罪
(2)打击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犯罪
(六)专业法规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与自己所学专业有关的专业法规的主要内容;
树立忠于职守、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
提高依法从事职业活动的能力。
(教学要求和教学内容由各校根据相关行业特点自行确定。
)
(七)诉讼法
/PGN0090.TXT/PGN>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诉讼途径的种类及其各自的管辖范围,知道非诉讼途径的特征及法律服务机构的种类;
掌握几种主要非诉讼途径的运行过程;
培养学生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诉讼的种类;
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非诉讼途径的种类;
法律服务的机构。
结合自己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具体纠纷,选择恰当的解决途径。
结合诉讼案例材料,分析判断应适用的诉讼程序及确定应管辖的具体机关。
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旁听审判、实地参观等活动,体验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1.诉讼途径
(1)诉讼的种类
(2)受案范围和管辖
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PGN0091.TXT/PGN>
(3)审判程序和举证责任
2.非诉讼途径
(1)非诉讼途径概说
非诉讼途径的涵义。
非诉讼途径的特征。
(2)非诉讼途径的种类
投诉、调解、裁决、仲裁、复议、申诉。
3.法律帮助
(1)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的涵义。
法律服务的机构:
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
(2)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条件、法律援助的机构、法律援助的程序。
四、教学原则和方式方法
1.教学原则
(1)方向性原则。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教育方向。
教学中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释问题,确保理论观点的正确性。
(2)知识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向学生普及法律基础知识是法制教育的基本任务,应当努力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我国宪法和一些主要的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
同时,应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法制观念教育,让学生在学法的基础上提高思想政治<
/PGN0092.TXT/PGN>
素质,增强法制观念,做到自觉遵纪守法。
(3)学科性与综合性相结合的原则。
与其他德育课程相比,法律基础知识是由多门法学分支组成的专业性很强的课程,也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学科。
在教学内容上不能过分强调学科的专业性、完整性、系统性,而应强调和体现它作为德育课的综合性。
要从德育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出发,确定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提出教学要求,把学科性和综合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4)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与公民日常活动的联系非常紧密。
法律基础知识的教学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同时,应注意教育和指导学生用法,做到学以致用。
要多选用典型事例和案例进行教学,适度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旁听审判、模拟法庭、参观考察、社会调查等活动。
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积极、主动、自主地学习,提高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依法做事、依法维权、依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等实践能力。
2.教学方法
(1)教学方法的选择。
在具体的教学情境中,教师应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和学生认知水平及思想状况的差异情况,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
(2)教学方法的运用。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综合采用学生主体参与的启发式、直观式、讨论式及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特别要注意采用以例说法的方法,有条件的应积极利用现代信息<
/PGN0093.TXT/PGN>
技术手段进行教学。
(3)教学方法的评价。
评价教学方法要以实现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目标为依据。
鼓励有所创新并取得实效的教学方法。
3.活动建议
配合教学内容,教师应利用课堂教学时间或社会实践活动时间,有计划地举办各种法制讲座,组织学生开展旁听审判、模拟法庭、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等实践活动,并通过安排学生撰写小论文、调查报告及总结等形式考核成绩。
4.教学用具
教师应充分利用课本及教学参考书所提供的资料开展教学活动,并恰当使用电影、幻灯、照片、录音、录像及计算机教学软件和校园网等进行辅助教学。
5.课时计划及分配建议
序号
课程内容
学时
2
(一)
宪法
(二)
行政法
3
(三)
民法
6
(四)
经济法
5
(五)
刑法
(六)
专业法
(七)
诉讼法
复习考试
机动
合计
36
法律基础知识一般每周2学时,总时数为36课时,其中教学时间32学时,复习考试2学时,机动2学时。
五、教材编写和选用
1.教材的编写、审查和选用
法律基础知识课教材,由教育部统一组织编写,在部分职业学校试用后由教育部组织审定。
各中等职业学校应选用国家审定通过的教材。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编写和推荐教材。
2.教材的范围
教材包括:
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音像教材、多媒体教学软件、多媒体教学资料。
3.课本的规格
课本作为实施教学大纲的基本工具,必须按照教学大纲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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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教学目标,反映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课本作为教与学的基本工具,应该图文并茂,既有正文也有辅文、事例,应采用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相结合的叙述方式,提供新颖活泼的版式设计,文中穿插思考题、判断题,力求有利于教师教学,有助于提高学生阅读兴趣,便于学生学习理解。
六、学习评价与考核
1.评价目的
学习评价是通过确认学生的学习进度、学习水平、行为转变的情况,以考查教学效果,为调节和控制教学过程提供决策依据。
2.评价原则
学习评价应遵循知识、能力和觉悟相统一,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评价的范围应包括学生对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识记、理解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评价途径
评价应采用书面测评考试与日常观察相结合的途径进行。
具体方式包括笔试、口试、具体案例分析、法律文书撰写和实践活动考查等。
4.评价标准
学习评价标准分为认知水平评价和运用能力评价。
认知水平评价分为“了解”、“识记”和“理解”三个层次。
“了解”指知道有关知识和原理;
“识记”指对有关的知识和原理能正确认识和表述;
“理解”指在识记的基础上,对有关知识和原理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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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全面、深入地把握。
运用能力分为“举例说明”、“分析判断”和“实践体验”三个层次。
其要求是在理解的基础上,能恰当地举出事例说明所学的知识和原理,并能在实践活动中,运用所学的知识和原理分析、解决所接触到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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