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中心看管所电梯采购项目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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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中心看管所电梯采购项目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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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领取采购文件的地址: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售发室。
本采购文件不同意邮购。
七、领取本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查对)。
4、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八、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刻:
2018年9月2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刻)。
九、递交谈判文件地址:
十、谈判开始时刻:
在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刻后,以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全数就位为准。
十一、谈判地址: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具体以项目签到表注明的会议室为准)。
十二、特别说明:
已领取采购文件而不参加谈判的供给商,应在谈判时刻截止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集中采购机构。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集中采购机构: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四楼;
3、邮政编码:
524000;
4、咨询领取采购文件事宜:
联系人:
华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
;
五、项目咨询电话:
标前咨询电话:
(黄小姐);
标后咨询电话:
、3332798
六、谈判保证金的咨询电话:
(李生);
7、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采购结果查询请注意阅读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供给商对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及存有疑问可向采购人了解。
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湛江市公安局
2、联系人:
陈小姐;
联系人电话:
3、地址:
湛江市人民大道北9号;
邮政编码:
524000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部份
项目需求
湛江市中心看管所电梯采购。
二、预算价钱:
万元
三、技术指标及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参数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元)
小计(元)
1
电梯(5层)
载重1050公斤,速度米/秒,全不锈钢装潢。
台
2
223000
446000
货梯电梯(2层)
载重1600公斤,速度米/秒,钢板喷漆装潢。
173000
3
杂物电梯(2层)
载重300公斤,速度米/秒(落地式),全不锈钢装潢。
78000
156000
预算总金额:
775000元
四、售后服务要求
一、成交供给商保证合同货物是全新、不曾利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要求。
二、成交供给商包运输,包安装,能提供预防性保养,按期和周期(每一个月一保养,每季一小检,每一年一保护)检查,安全测试,及时修理服务。
五、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址
1.交货期:
签定合同后70天内。
2.交货地址:
湛江市中心看管所(湛江市麻章区湖光农场高阳队)。
六、验收方式:
一、成交供给商必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刻到现场配合预埋件安装,并及时准确提供预留孔洞尺寸和位置,如因配合不及时造成返工损失由成交供给商自行负责。
二、设备在交付采购人利用前,必需采取办法进行成品保护,保护不力造成损失由成交供给商负责补偿。
3、成交供给商负责向本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进场,进场前的包装手续和安装调试完毕后的报验任务、手续、并承担起费用。
4、成交供给商负责提供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及检测仪表(利用后归还),和本梯安装试报告及相应检测参数,届时将由湛江市相关部门依照国家标准验收,成交供给商须提供设备的原理图及利用说明书(中文)。
五、成交供给商在应按阶段时刻到安装电梯点检查电梯井的土建预埋件尺寸的要求,确保在电梯安装时万无一失。
并承担井道土建方整改的配合费用。
七、费用支付日期和方式:
先预付合同额的5%作为订金,安装调实验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剩余合同的5%作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由电梯供给商提出申请并予以支付。
第三部份
谈判须知
一、有关说明
适用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本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供给商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采购范围:
本采购文件所需采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份《项目需求》。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集体组织。
本项目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谈判采购邀请函》。
本文件《项目需求》中所涉及的“用户、利用单位”若无特别说明,均指采购人。
“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监管部门”是指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
“谈判供给商”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依循合法途径通过集中采购机构的资格记录审查后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给商。
“合格供给商”是指在规按时刻内按要求递交谈判文件和缴交谈判保证金、通过谈判并经采购人谈判小组确认的供给商。
“成交供给商”是指经成交公告后,收到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缴交了成交服务费的供给商。
“质疑人”是指参与本采购项目谈判活动并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质疑期内并按相关关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的供给商。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之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供给商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需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
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
本文件未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为准。
本文件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设计、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供给商必需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利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不然,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给商承担。
谈判有效期:
(1)谈判有效期是指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谈判截止期后的一段时刻,在这段时刻内,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能够就本项目对供给商进行资质审查、肯定其为成交供给商及授予合同,供给商不得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修改,而且以谈判保证金进行担保。
(2)特殊情形下,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谈判供给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要求与回答均应为书面形式。
不同意或拒绝延期的供给商将视为自动舍弃谈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将予以退还。
(3)本项目从谈判之日起,谈判有效期为60天。
成交供给商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通过之日。
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信,包括信函、电报和传真。
采购文件所指的公章若无特别说明,是指供给商单位公章,且与供给商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
需签名处必需由供给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亲笔签署。
采购文件中的“日期、天数、时刻”:
若未特别说明的,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授时中心发布的时刻。
采购文件中的题目或落款仅起引导作用,而不该视为对采购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二、供给商资格要求
(见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供给商资格要求)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本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谈判程序和成交原则和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参考范本。
本采购文件由下述五个部份组成:
第一部份谈判采购邀请函;
第二部份项目需求;
第三部份谈判须知;
第四部份附件---谈判文件格式;
第五部份采购合同(格式)。
四、谈判文件的编写及组成
谈判供给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依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文件,从而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不然,其谈判将被拒绝。
谈判供给商必需对其谈判文件所提供的全数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同意集中采购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谈判供给商须按本采购文件中提供的谈判文件格式(见附件)以A4版面统一编制(自制部份必需打印,每分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和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附件。
谈判供给商对本采购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需是唯一的,不然将视为不响应并按无效谈判处置。
供给商的谈判文件应包括下列部份:
(1)谈判响应书;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文件
(3)第一次报价表;
(4)报价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6)重要技术条款响应表;
(7)服务计划及许诺;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谈判文件的正本、复印件附在谈判文件的副本)、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谈判活动的附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中小企业声明函;
(10)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情形表;
(11)有效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采购文件要求的供给商及其人员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谈判供给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参加谈判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以备查对。
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因年审、变更、换证等原因未能出示查对的,必需出示发证机关出具的有关办理回执手续原件核实,不然,其谈判将被拒绝。
五、本项目不同意供给商以联合体形式的谈判。
六、供给商谈判文件的签署及有关规定
谈判文件及有关附件资料应装订成册并预备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在每一份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不同,以正本为准。
谈判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
、谈判文件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公章予以证明,不然其谈判将视为无效。
谈判供给商应将谈判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每一密封的信封封面上应按以下要求清楚标明:
“收件人:
项目名称:
(按谈判采购邀请函填写)
谈判文件正本(或副本)
采购编号:
谈判供给商:
(谈判供给商全称)
谈判供给商地址:
(谈判供给商详细地址)
投寄人: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姓名)
本项目谈判时刻截止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谈判文件不按要求的份数提交或未装订成册或未密封的,其谈判将被拒绝。
谈判文件应装订牢固,不能轻易脱落。
如谈判文件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谈判供给商自行承担。
集中采购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谈判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供给商谈判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谈判文件和与谈判来往的文件及信件,须以中文书写。
谈判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能够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谈判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除在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还有规定外,在谈判文件中和所有谈判供给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的所有计量单位须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八、谈判报价要求
报价和结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报价采用单价核定法,如总报价发生计算错误,将按单价核定总报价。
、供给商的报价被视为供给商的最后报价或成交价,报价为按采购要求完本钱项目的一切费用之和,应包括本钱、利润、税金、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括的所有风险、责任及办法等费用,和可能发生的各类费用。
谈判供给商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本钱的报价竞标。
谈判供给商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的其谈判将视为无效。
本采购项目货物若以分包形式进行谈判采购的,谈判供给商可按照自身的经营范围及资格条件选择所有的分包进行报价,也可只选择其中一个分包或两个以上的分包进行报价。
但谈判供给商报价不得超出该分包项目预算价(包括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超出预算价的,其该分包项目谈判将视为无效。
谈判供给商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九、供给商递交谈判文件的时刻、地址和截止时刻
本采购项目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刻(下简称截止时刻):
见谈判采购邀请函。
谈判文件的递交必需在截止时刻之前,派专人送达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售发室,并在侯标室的项目签到表上签到。
在截止时刻以后送达的谈判文件和签到,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被拒绝。
集中采购机构于截止时刻前1小时开始接收谈判文件,提前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文件恕不同意。
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形式的谈判概不同意。
在推延了截止时刻的情形下,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谈判供给商受截止时刻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应延长至新的截至时刻。
供给商未办理报名手续和未领取采购文件而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的谈判文件为无效谈判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接收。
截止时刻后,本项目谈判供给商少于3家的(经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谈判按实际合格供给商数肯定成交供给商的除外),本项目废标,集中采购机构将按照采购人要求对该项目依法从头组织采购或按照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其他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项目谈判后,集中采购机构将不退还所有的谈判文件。
十、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份之一。
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谈判供给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因谈判供给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能够按照谈判须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置,不退还谈判供给商的谈判保证金。
供给商必需在谈判截止时刻前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本项目的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元。
谈判保证金能够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提交的保证金,必需在用途注明投标项目的采购编号并以单独信封密封在蹉商截止时刻前随蹉商文件一路提交;
未成交的供给商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标书售发室取回。
成交供给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须在成交结果公告后1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标书售发室取回,并于成交结果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兑付抵达集中采购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见),不然视为虚假应标,将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处置。
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必需以供给商名义汇入,不同意个人或其他供给商朝为缴交,提交保证金户名: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
广东南粤银行股分有限公司华盛新城支行;
帐号:
34000-3。
转账时须注明采购编号。
未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被视为无效。
未成交供给商谈判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办理退还的程序和手续:
以银行转帐方式提交的供给商递交谈判文件时必需同时提交《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集中采购机构将依照《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函》提供的帐户办理退款。
成交供给商的谈判保证金在知足以下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成交供给商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已签定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报集中采购机构备案后。
下列任何情形发生时,集中采购机构将报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置,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取消其湛江市政府采购供给商资格:
(1)谈判供给商在本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及谈判许诺的;
(2)成交供给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
a、按采购文件及谈判要求签定合同;
b、同意对谈判文件错误的修正。
(3)提供虚假的材料及证明文件的;
(4)采购人如对成交供给商所提供货物的质量及服务问题投诉,经核查如属有效投诉的。
十一、谈判费用
无论谈判进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给商须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数费用,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形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二、谈判小组的组成
供给商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供给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及技术人员1人。
采购人评审小组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项目采购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其成员为3人或以上的单数。
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肯定,评审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十三、竞争性谈判的程序
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全数就位后,竞争性谈判正式开始,主持人宣布谈判事项和会场纪律,发布参加谈判的谈判供给商名单。
依照谈判供给商递交谈判文件签到的前后顺序作为谈判的谈判顺序。
未谈判的供给商代表在侯标室等待谈判。
采购人评审小组按谈判供给商签到的前后顺序依次与供给商进行谈判,并对谈判供给商的资格及谈判文件进行审查。
对于采购人评审小组提出的问题,谈判供给商应予以现场回答,并提交书面应答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及合同的组成部份)。
谈判后,采购人评审小组宣布合格供给商名单,公开合格供给商第一次报价中的最低报价,并要求合格供给商在规按时刻内同时提交最终报价。
供给商的最终报价高于合格供给商第一次报价中的最低价或无最终报价的,视为弃权。
采购人评审小组按照成交原则推荐成交供给商。
采购人评审小组以为,成交供给商的最低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本钱,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不然,采购人评审小组能够取消该成交供给商的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给商递补,以此类推。
采购人评审小组对需要一路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然视为同意。
经谈判,肯定本项目符合专业条件的供给商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给商不足3家的(经采购人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谈判按实际合格供给商数肯定成交供给商的除外),本项目作废标处置。
十四、成交原则
关于价钱的评审:
按照《政府采购增进中小企业进展暂行办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钱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钱作为评审价钱。
即:
评审价钱=核实价钱-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钱×
6%。
予以价钱扣除的投标人必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谈判供给商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的小型或微型企业;
(2)提供谈判供给商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3)谈判供给商必需按格式(见附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谈判供给商提交的谈判文件、澄清文件、谈判许诺等为依据,在知足谈判采购项目的各项指标、质量、交货期、付款方式等前提下,以合格供给商最终报价的最低价为成交原则,最终报价的最低者为本项目的成交供给商。
最终报价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供给商报价相同的情形,采购人谈判小组有权要求报价相同的供给商再作报价,直到竞争出最低报价为止。
十五、中止谈判活动的权利
经谈判,采购人评审小组以为所有谈判供给商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能够取消本项目谈判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及采购人对受影响的谈判供给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谈判供给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十六、成交结果公告
本项目成交结果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公告。
不在成交供给商名单之列者即默以为未成交,集中采购机构再也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十七、质疑和投诉
谈判供给商若以为本项目谈判采购活动及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在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提交书面质疑(质疑函范本见附件),谈判供给商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超期提交的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质疑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质疑函派专人送达,送达时刻以递送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签收时刻为准。
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质疑,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谈判供给商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须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谈判供给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亲笔签字;
谈判供给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给商一路提出。
不然,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质疑人提交的质疑函为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主要内容须包括: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提出质疑的日期;
(4)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和传真电话;
(5)质疑事项须列明具体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相关证据材料及相关请求。
不然,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或认定为无效质疑事项。
以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文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作为受理的依据。
质疑函送达地址:
(1)集中采购机构:
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售发室(地址:
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四楼);
电话:
。
(2)采购人联系方式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集中采购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原件的当日与质疑人办理签收手续。
质疑函的内容不符合规定的,质疑人在收到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告知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之内,质疑人可对原质疑函修改后从头进行质疑,但在上述期限内集中采购机构未收到质疑人从头提交的质疑函,或从头提交的质疑仍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视为质疑人舍弃质疑。
谈判供给商在规定的质疑期内必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处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集中采购机构对有关质疑事项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的,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
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人须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不然认定为无效质疑事项。
质疑人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集中采购机构授权范围的,集中采购机构则告知供给商向采购人提出。
质疑人须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给商,质疑人已经参与了本采购项目的谈判活动,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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