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职院校涉外法律职业教育分析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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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涉及领域广,要求培养学生具有高屋建瓴的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涉外法律专业涉及国际法与国内法、公法与私法包括各国涉外经济法、民商法等,是一个涉及多种法律规范的综合体。
在教学过程中,既要有法律基础知识的铺垫和积累,又要体现专业特色。
同时要处理好相邻学科的关系,如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之间的关系,突出重点。
这种宽领域的特点无疑增加了学生学习的难度,要求学生既要能宏观把握全局,又要能微观掌握规则。
三,理论知识更新快,要求学生学会自主学习并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
随着国际经济情势的变化,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涉外法律专业的相关内容密切结合国际经济关系发展的实际,不断补充、更新和完善。
其更新迅速之快其他法律专业无法比及。
这个特点要求学生不仅要学会专业的技能与知识,还要学会学习的方法,与时俱进,即必须不断学习那些学校没有赋予他的知识与技能。
如何将法律发展、实践经验和职业要求结合起来,是涉外法律专业教与学过程中始终要解决的问题。
四,政策性倾向强,要求学生要对有关国家的经贸政策有基本的认识。
国际经济法虽属于法律学科,但其确定性与稳定性较国内法律部门差,非常容易受国家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影响,甚至有的法律法规直接是政策性制度的体现与反映。
这就要求在教学中不仅要求学生掌握基础理论知识,还要使学生了解有关国家的经贸政策,并随时给予动态关注。
二、涉外法律职业教育面临的问题在我国法学教育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涉外法学教育受到了充分重视,得到了充分发展。
但是与普通高等院校的涉外法学教育相比,高职院校的涉外法律教育无论从宏观的社会环境还是微观的教学活动,都面临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节。
和高等教育同社会需求结构性失衡一样,职业院校也存在培养的技能型人才同社会脱节的现象,而且日益显露。
越来越多的职业院校学生,特别是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进入工作岗位后,感到学非所用,实习对他们来说,成了一种简单重复劳动。
主要原因是涉外法律的不少课程定位不清,还在沿用过去传统的体系,延续学历教育老路,和企业、社会联系不紧。
(二)涉外法律职业教育的认可度不高,社会还存在着一定的误解和偏见。
高职教育和普通本科教育是两种教育模式,高职教育以应用为目的,在理论学习上以够用为度,而普通本科教育重在培养学生的理论体系。
在我国,轻视职业技术教育和高职生的传统观念依然存在,有些单位的人事部门在人才标准上仍然存在着普通高等教育“优”于高职教育的偏见。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高职教育主要是培养加工制造类的操作型技能人才,而对涉外法律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认识模糊。
对此《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指出,高职教育要“加快培养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特别是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紧缺的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
所以涉外法律专业培养的主要是面向现代服务业的人才。
对于此类专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定位,将在后面单独论述。
(三)教材传统,偏重理论,与技能培养的目标脱节。
教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教师实现课程目标、实施教学的重要资源,也是课程与学生之间的纽带,是学生学习所凭借的工具和依据。
但是目前的涉外法律教材,存在着两个问题。
第一,适合高职院校的教材很少,绝大多数都是针对本科及以上层次的教学而编写的;
第
二,受我国法学教育模式强调学生素质教育和基本法律知识教育的影响,目前教材的内容与体例安排仍然主要沿袭了法学教育初期的模式,缺乏对专业技能的培养和对职业教育的重视。
一言以概之,即重视法学理论教育而忽视法律职业教育。
(四)教学活动仍以教师为主导,师生互动或学生参与较少。
目前的涉外法律教学活动中教师仍是主角,课堂以教师讲授为主,学生仍是被动的接受者。
学生参与教学的活动也仅局限于回答问题、完成作业等传统的形式。
在校期间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途径,主要就是通过老师的讲授和少数的“模拟法庭”等训练。
另外随着多媒体设备的逐渐普及,的确可以在教学中为学生展现更多的视听资料,使学生有更好的感性认识和更广的视野角度,但学生仍然是被动的听和被动的看,有时学生甚至会视觉疲劳。
总之,现在在课堂上,学生是教育的对象,而不是主体,不是教学活动的积极参与者,这会使其缺乏学习的积极性,可能会对教学活动产生应付甚至反感情绪,而学生的这种不良情绪反过来势必会影响教师的情绪与教学效果,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五)学生基础薄弱,学习能力相对较低。
高职院校目前主要是专科层次,与普通高校本科学生相比,文化基础较差,比如涉外法律工作对学生的英文水平有一定的要求,如果英文基础差的话,无疑学习困难相对较大。
另外,不少学生没有好的学习习惯,学习不具有计划性,学习的主动性和探索性不够,学习能力相对较低。
对此,教师可能就面临着提高教学质量困难的问题。
"
三、高职院校涉外法律职业教育应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一)强调能力本位,对课程进行项目化改造。
高职院校涉外法律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不是学术型的人才,而是实务型的人才,所以其教学设计应体现职业特色。
在教学设计上,应突出课程能力的目标、能力要以项目任务来训练。
在对课程进行整体设计时,应结合职业面向,认真细化学生通过专业课程的学习需要具备的各项能力。
以能力训练为目标,设计教学内容、训练任务。
这可能就需要教师要打破相关课程多年来的传统体例,以实务需要和能力培养为指导,重新进行规划。
所谓项目化改造,就是将相关课程传承几十年的教学体例重新进行梳理和规划,以实用够用为尺度,以技能培养为目标,打破编章节的条框,将教学内容设计成不同的项目,每一项目通过不同的任务训练,来达到培养专业技能的目的。
同时,为了保持教学活动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一个项目一次课完成为宜。
所以教师在进行项目设计时除了考虑教学目标外,还需要考虑课程设置的课时,使项目设计与课程安排相匹配。
在完成课程的整体项目化改造后,对于某一具体项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成:
首先,确定教学目标。
首先教师应明确本项目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训练的基本技能。
这是课程的核心和指向,所有的教学活动均应围绕此而展开。
教学目标的确立应严格和职业面向相契合。
并且,随着社会和实践的变化,教学目标也应有相应的修改和变化。
其次,提炼基本知识。
根据技能训练的要求,教师提练必备的基础知识。
传统学科的知识体系是丰富而完整的,对于培养研究型人才是必备的,但对于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来讲,是需要做出取舍的。
再次,设计学生任务。
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设计学生参与教学的活动,学生任务可以是多种形式的,对此将在下面具体阐述。
最后,指导点评。
对学生完成教学任务的过程进行指导,引导其正确、顺利、熟练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对学生在完成任务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及时记录总结,并在点评中着重指出。
在此过程中,应注意两个问题:
第一,对学生的工作要善于发现亮点并给予肯定,以最大限度的激发其积极性;
二,对学生工作中的失误要充分重视,学生的失误是教学的宝贵资源,要善于利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学生在以后真正的工作岗位上少犯错误。
(二)突出学生的主导地位,使学生在最大程度上参与教学活动。
教学活动好比一场演出,以前教师是台上的演员,学生是台下的观众,台上台下没有互动。
而职业教育就是要把学生带上台来,成为主角,教师则应充当编剧(即课程的设计师)和导演(即课程的指导者)的角色。
在这种理念下,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学习内容和技能要求,设计学生参与教学的不同形式:
1.讲解。
对以前的知识或介绍性的内容,可以变老师讲为学生讲。
由学生(可以是个人,也可以分组进行)在课余时间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并制成课件,在上课时由学生进行讲解和介绍。
这不仅使学生了解相关的知识,而且学生还会从自己感兴趣的角度收集资料,这既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量。
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学生的信息简索能力、写作能力、表达能力、电脑操作能力都能获得提高。
讨论。
这种形式尤其适用于对有争议或没有定论的问题或案例的分析。
教师可以在介绍基本情节后,组织学生进行讨论。
在讨论的过程中多维度、多层次的由浅入深地进行分析。
教师在学生讨论过程中应起引导、激发、评价的作用。
尤其应注意的是对学生提出的不同观点,要善于发现其合理性,以便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参与讨论的积极性。
这种活动可以训练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
3.辩论。
对于有争议的案件或问题,可以将持不同意见的学生分成两组或多组,各组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
辩论在法律职业活动中,特别是律师的业务活动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
所以在涉外法律教学活动中必须对学生进行辩论能力与技巧的训练。
此项活动可以训练学生的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快速反应能力等。
4.制作。
在涉外法律职业中,会涉及到大量的法律文件,如贸易合同、法律意见书等。
因此在教学活动中应设计相应的环节,训练学生法律文件的制作能力。
如起草或修改某类合同、将某个法律文件进行中英文的翻译、准备在诉讼或仲裁中需用的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等。
这种形式的教学活动主要侧重于训练学生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法律知识的运用能力。
5.模拟。
模拟是对涉外法律职业某个过程的虚拟,其综合性较强、要求较高。
常见的模拟活动有涉外法律谈判、涉外诉讼、涉外仲裁。
由于其具有高仿真性,所以无论教师还是学生都需要进行大量的设计与准备工作,是对学生多项能力训练的综合性教学活动。
总之,教学活动是一种双边和多边的活动,既有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互动,也有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
我们应根据教学内容与能力培养目标的需要,设计出更多的学生参与的教学活动,使学生成为课堂真正的主角。
(三)加强校企合作。
《纲要》指出“深化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也提出,高职院校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只有加强校企合作,才能真正解决教学与社会需求脱节的问题。
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学生进对口单位实习是教学计划的一部分,应该具有明确的目标。
校企合作也应明确、规范。
首先,签定校企合作协议。
确定与学生专业相匹配的实习单位,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明确实习单位和学校的责、权、利。
当然在校企合作模式中必须要有政府的统筹协调。
政府应统筹经费、统筹资源、统筹信息;
协调校企双方利益;
适当政策倾斜,如减免合作单位的税收、对校企共建基地进行补偿等。
二,企业参与教学。
学校与对口单位共同制订人才培养文件,使对口单位在培养目标制定、专业设置、课程改革、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师培养等方面发挥作用。
同时,对口单位等实务一线人员可以直接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
综上,涉外法律的职业教育很多做法还在不断摸索。
只有真正结合市场需求,把实践作为提高专业技能的重要一环,职业院校才能办出特色,才能承载起为中国劳动力就业开辟出路、为社会转型铺路的重任。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统计思想和统计方法的应用越来越广泛,这是统计学成为职业教育核心课程的根本原因。
根据统计学原理的学科特点和高职学生的实际情况,避免传统的公式推导为主的教学理念,通过认知学习、案例教学和
根据统计学原理的学科特点和高职学生的实际情况,避免传统的公式推导为主的教学理念,通过认知学习、案例教学和自主动手操作,确立和培养学生的统计思维能力,从而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统计思维;
认知学习;
案例教学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和新科技革命的飞速进展,各种数据分析方法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使得各类职业学校将统计学列为其必修或者选修课。
而目前高职统计学的教学只是注重讲授概念、公式和统计分析软件,对其中的内在机理却不予深究,学生学完了统计学原理,犹如看了一学期复杂漫长的“统计工具说明书”,这对于我们所需要达到的教学目标是远远不够的。
学习统计学的最终目标是统计思维的养成。
培养学生的统计思维就是培养学生主动利用概率统计的原理去思考和解决问题的习惯。
统计思维是一种非确定性的思维模式,类似模糊数学,即对一个问题不能得到确定的答案。
对于现实中的问题,其左右因素往往有多个,由此产生出诸多的随机性,不确定性是常态,确定性反而是少数情况。
因此,统计思维对于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职业学校开设统计学原理的根本目的。
一般认为,统计思维的养成需要很高的数学修养,其实这是一个认知误区;
任何人,不管他有没有专门学习过统计学,都或多或少有一些自发的统计思想。
教师只要掌握学科特点,结合高职学生的实际情况,培养学生的统计思维是完全可以达到的。
一、引导认知学习,构筑学生的统计思维根据我国目前的教育状况,高职的学生大多高等数学学得比较少,而统计学原理对数学基础要求较高。
所以,教师要注意扬长避短,结合学生的长处,引导学生的认知学习。
所谓认知学习,就是通过合理利用人的认知过程来寻找最佳学习路径,变“接受学习”和“机械学习”为“发现学习”和“有意义的学习”。
统计学原理的认知学习就是引导学生对“常识”的“再发现”,以及对现实事物“美感”“和谐”的理解,建立生动形象的“总体”、“概率”等基本统计学概念,从而启发学生在头脑中确立统计思维方法。
(一)通过“常识”构筑“知识”统计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统计学的研究对象具有总体性和大量性的特点,大量观察法是统计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之一。
学生作为社会中的一个成员,他们无时无刻不在观察或被观察着无数大量的事实,头脑中自发地形成了各种统计信息的感知。
教师应该把这个最初的“感知”加以引导并强化为“注意”,进而上升为“理解”和“记忆”,这样,学生就成为信息的主动构建者。
教师在讲解新的概念、定理的时候,应首先从常识和学生的感知出发,渐次导入。
例如,教师在讲解“相关关系”的时候,先不要讲相关究竟是怎样定义的,而是从常识意义上的“相关”出发来引导学生。
相关就是有关,虽然不能完全决定,但是有关联。
比如身高和体重的关系。
个子高的不一定胖,个子矮的不一定瘦,但是我们调查100个人的身高和体重,仍然能够得到一定的正相关,男生平均起来比女生高些,体重也重一些。
身高和体重有关,这个信息首先是一种感知;
这个感知是学生在学习之前就已经有的,现在老师做的就是强调——引起注意——加以引导——形成记忆——形成知识,而这个过程正是认知心理学的知识形成过程。
根据统计学的课程特点,这种例子比比皆是;
教师只需稍加引导,许多原本枯燥的概念和定理立刻就在学生的头脑里“活”了起来。
(二)利用认知误区,激发情境“顿悟”统计学研究事物的一般现象,某些被强化的个别现象常常会混淆认知。
也就是说,常识和人们的知觉印象有可能是偏差甚至错误的。
个别事物的认识误区使学生陷入到一个有偏差的情境中,这个情境仍然是现实的反映;
如果教师能够成功地令学生迁移到新的问题情境中去,则学生思维定势可能会突变,从而产生顿悟。
通过顿悟而得到的理解,很难遗忘,并且激发创造性知识学习,并进一步培养学生理性思维的习惯。
飞机的失事率问题是一个典型的认知误区问题。
由于大众的关注程度和事故严重性,几乎每一次的飞机失事都会得到报道,再加上高空飞行的恐惧等等,人们会不自觉夸大飞机的失事率。
如何使学生走出这个认知误区呢?
可以采取类比的方法,让学生体会到某些心理因素会歪曲认知。
比如彩票的中奖率问题,根据计算,体育彩票的中奖率为八百万分之一。
教师可以首先问学生一个问题,“如果去买体彩,你认为自己需要买多少钱的彩票才有可能中奖”。
一些乐观的学生就会告诉我,买一万元的彩票就有可能中奖。
打开彩票网站以后,网站的热烈画面和鼓动使学生激动起来,这时候你再问这个问题,某些乐观的学生就会认为,如果他拿着1000元去买,很有可能会中奖。
面临着大奖的诱惑,学生在非理性地高估自己中奖的概率。
下面教师所需要做的就是如何把这个高涨的非理性的情绪给冷却下来,即立即进行一个简单的抓球实验。
通过这个例子,学生对情境的认识就会更加贴近实际,从而激发顿悟——即概率的存在具有客观性;
此时,一个统计思想的雏形正在学生的头脑中初步形成。
这时候教师再做引导,让学生反思许多认知误区的问题,这样几次之后,学生就会自觉地应用统计方法形成理性思维。
(三)因材施教,强调统计学的艺术性高职的学生往往对社会现象的思考要多一些,教师应该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强调统计学的艺术性与科学性的统一,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所谓统计学的艺术性,并不是指利用统计数据弄虚作假;
艺术性和科学性并不矛盾。
事实上,自然界的总体常常是和谐的,比如一棵树上无数的叶子,你既找不到完全相同的两片,又找不到完全不同的两片——这就是统计总体的同质性和差异性;
它们错落有致,密密疏疏,构成一株美丽的大树——相互依存,浑然一体。
社会现象的总体也具有这样的特点。
存在的事物总有它存在的理由,从这个意义上说,即所谓存在的都是合理的。
存在的理由构成的总体总是有一种和谐,和谐产生美感。
统计学的研究对象的总体性,决定了其艺术性和美感。
比如无限次实验的频率接近概率问题的大数定律,许多微小的独立随机因素影响的量服从正态分布,以及假设检验和拒真和受伪错误的界定,甚至到各种统计指标体系的设置等等,无一不体现了和谐和美感。
如果教师忽略统计学的艺术性,仅是从严密的归纳、演绎和逻辑推导来讲述这些定理,就是忽视了社科类学生的社会知识、思维知识的概括能力,而仅仅使用他们的数理逻辑能力,这又恰恰是大多数此类学生的弱项,显然很容易造成无的放矢和隔靴搔痒,并不能发挥出学生的最佳状况。
因此,教师在讲述这些基本概念和定理的时候,首先不是讲它们的逻辑推导过程——这个可以留到后面再做,而是置身于事物的总体中讲它们存在的合理性,即教师不要急于告诉学生为什么这个定理是严格正确的,而是首先告诉学生它们是和谐的,至少没有否定之的理由。
“肯定”、“否定”和“不能否定”以及“不能肯定”构成一个逻辑框架,而学生的统计思维就在这样一个框架之上逐步建立并且清晰起来。
二、案例教学的合理应用案例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的交互式的教学过程,近年来应用颇为广泛,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首先是案例的选择,要寻找学生感兴趣的案例,选择一个好的案例等于成功了一半。
有时候学生自己会找案例,更多的时候还是需要教师去引导和。
比如社会热点问题,牵涉到学生切身相关的实际问题等等。
有的教师设计的案例跟学生的学习成绩的分析总结等等相关,这一类问题固然和学生切身相关,但是老生常谈,缺乏新意,容易产生厌倦,应当避免。
不妨寻找一些社会前沿的热点问题,比如股票的市盈率和股民的实际收益率问题等等,像我们前面谈到的彩票的中奖率问题也是一个能引起学生极大兴趣的问题。
第三是案例分析的结论和学生由此而来的感悟。
通过分析,我们得出了结论,这还不算完。
学生是案例教学的主动学习者和实践者,从中他们一定有所感悟,让学生把自己的感悟讲出来,可能是学术方面的启发,也可能是其他方面的感受。
学生在讲述过程中,有意识地梳理出自己的认识,从而往往可以使已经获得的知识得到深化和升华。
三、引导学生动手去做,把厚书读薄传统的教学模式始终难以从“重知识,轻能力”中走出来,只有强调学生自己动手去做,才能成功地实现向“重能力,强化知识”的突破。
知识的获得过程有一个学习——获得——超越的过程,也就是先把书读厚,再把书读薄的过程。
要达到这个境界,需要教师和学生都付出相当的努力。
让学生自主动手去做是一个学习知识、掌握知识、提炼知识、进而升华知识的有效途径。
实践与操作使得原本无形的概念变得有形,使抽象的公式变得具体,有利于新知识的学习和掌握。
主动性抓在学生的手中,被动学习容易出现的消极情绪一扫而光,学生会去积极主动地掌握知识。
动手的过程中学生会发现很多问题,原先理解的概念似乎和实践有偏差,变得模糊了;
这样通过问题发散思维,把书读厚了;
于是再继续动手操作下一个程序;
再动手之后原先的问题得到解决,概念和公式在头脑中融会贯通,相似的问题归类,抓住问题的实质和主线,这样又把书本读薄了。
动手应该从感兴趣的东西入手,并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的始末。
统计学中动手做的内容有设计调查方案、实施抽样调查、设计调查问卷、设计统计表、绘制统计图等等。
在案例教学中,也应主要以学生动手为主,教师指导为辅。
凡是能够实现的有条件做的统计实验一定要做,比如掷硬币实验、彩票模拟实验、抽样推断实验等等。
教师只需负责操作的演示,对一些复杂的设计问题予以整体上的指导,并充当实验秩序的维持者和设计过程的顾问。
也就是说,动手是学生自主动手,学生是主角,教师是配角。
动手做不仅仅意味着学生去做,还意味着学生主动去创造。
创造是允许出现错误的。
对于此过程产生的歧义和错误,教师要讲解正确的做法;
也可组织学生分组讨论,让学生通过讨论,找出存在的错误并加以改正,教师在学生讨论的基础上进行点评。
通过动手操作,学生会提出一些创造性的想法,教师可加以鼓励,以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从而进一步掌握和升华理论学习。
四、结语综合以上,在统计学原理的教学中,教师应该充分利用统计学学科本身具有的常识性、趣味性和艺术美感,结合高职学生本身具有的专业知识和社会观察知识和思维活跃等长处,避免传统的枯燥的公式推导为主的教学模式,通过认知学习、案例教学和自主动手操作,使学生在学习中获得所需,得到乐趣,从消极被动的接受知识转变为主动地攫取知识。
理论结合实际,着重能力培养,在此基础上融会贯通,形成理性的统计思维,从而掌握统计学的方法体系。
这样,才算圆满地完成了教学目标。
政法大学,话剧,归宿
试析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的使命、要素与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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