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入库和发货作业流程及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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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位安排应尽可能做到分类堆放、同品种相邻堆放、利于先进先出、尽量不堵塞通道等,并根据拟堆放位置近期有无漏雨情况考虑是否遮盖篷布。
5.1.4完成货位安排后,理货员打开相应库门,并通过微信平台向入库驾驶员发送各产品入库位置安排。
5.1.5理货员应召集叉车和搬运负责人对入库指令进行确认,叉车和搬运负责人安排好相应的人员作好入库准备。
5.1.6完成指令确认后,理货员应将《产品入库指令单》分别交叉相应车工(或行车工)、搬运工,必要时带领叉车工和搬运工到入库位置进行确认。
5.2入库车的引导和卸货:
5.2.1入库车辆到达后,由搬运工引导至指定位置卸货。
5.2.2打开车门时应小心操作,防止产品垮塌伤人和造成货损。
5.2.3车门打开后,叉车工首先核对拟卸产品是否与指令相符,不相符时应告理货员检查确认。
5.2.4对确认无误的产品,叉车工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卸车操作,如现场条件许可,应将整车先卸下摆放在理货区,以减少车辆等待时间,提高作业效率。
5.2.5叉车工和搬运工应对卸下的产品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入库接收标准,对存在问题的应拒收,并报告理货员,由理货员现场确认,如系车间责任的,理货员通知库管员处理,如系车辆责任的,理货员与驾驶员协商处理。
5.2.6叉车工必须按入库指令的安排将产品转运到指定位置,不得随意调整;
搬运工必须按入库指令和堆码作业标准进行产品堆码(以整托盘入库的产品由叉车工负责堆码)。
5.2.7叉车工在卸货过程中发现有货物偏移容易垮塌应该立即停止卸货,由搬用工重新堆码后再进行叉货转运。
5.3入库产品清点:
5.3.1叉车工应清点托盘数量是否相符。
5.3.2搬运工在拆托盘堆码时应清点每托盘是否差量。
5.3.3理货员应在每批次产品完成入库后现场清点数量是否正确;
5.3.4完成清点后,由理货员组织叉车工对入库指令单进行确认,即理货员在叉车工和搬运工联签字,叉车工和搬运工在理货员联签字。
5.4产品初验收:
5.4.1叉车工和搬运工在卸车和堆码过程中应注意每件产品有无破损和脏污、外包装标识是否清晰、重量有无明显异常、袋装产品有无结块及其它异常、同一托盘有无混装情、纤维产品捆扎带是否齐全紧固、桶装产品盖子是否严实可靠,等。
5.4.2理货员应组织对无内袋的VAE产品开盖抽查,看是否色泽正常,无结皮、发霉、发黄、飘絮等情况。
5.4.3每批次产品入库完毕后,理货员应现场清点核对到库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是否与入库单完全相符。
5.4.4对初验收存在的问题,叉车工和搬运工应立即报告理货员,理货员应与车间入库人员联系解决,并作好记录。
5.4.5完成初验收后,理货员在入库单上签字(入库单一般由驾驶员随货带到库房,交理货员)。
5.5入库产品的标识和记录:
5.5.1完成入库产品清点和初验收后,理货员应该立即在堆码上做好产品入库标识(卡片、标识牌等)。
标识上应该明确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次、数量及入库库管员和叉车工等信息。
5.5.2理货员将《产品入库指令单》和产品入库单交回库管员,并及时作好产品入库验收记录。
5.5.3库管员根据实际入库情况填写入库记录(清货本或电子台帐),记录内容包括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次、数量以及入库位置等信息。
5.6确定产品合格记帐:
5.6.1库管员在接到车间入库人员通知产品合格后,进行MES和ERP入库记帐操作。
5.6.2正常入库,进入MES系统选择移库操作,录入核对后的入库单信息,保存登帐最后发送ERP并记录凭证号。
5.6.3研究院入库,进入MES系统选择生产入库。
录入核对后的入库单信息,保存登帐最后发送ERP并记录凭证号。
5.6.4对因川维厂原因暂不能办理入库的,库管员应建立记录,并在可以办理入库时立即办理。
5.7质证书:
接到车间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后(一般为入库后第二天),库管员应认真核对与入库单是否一致,并妥善保管。
6、产品发货作业流程及管理要求:
6.1车辆报到和业务的受理:
6.1.1提货车辆到达库房,应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或现场标识,将车辆停在指定的等候停车位;
6.1.2客户代表(或驾驶员)凭符合销售部门要求的提货单据到理货室报到,并办理提货手续;
6.1.3库管员收到提货单据后,应仔细核对相关信息,确认单据格式符合规定、拟提货物为本库房所存产品、规格型号、数量、批次(如指定批次)等信息正确、审批流程已完成、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签字和盖章完备、提货车辆与单据相符等,完成发货业务的受理。
6.1.4应根据车辆先来后到的顺序对提货车辆进行排队,并将排队情况告知客户和理货员。
6.2提货车辆适载情况的检查及客户告知与确认:
6.2.1受理发货业务后,库管员应安排理货员与客户代表(或驾驶员)一起对提货车辆进行检查,以确认其符合适载标准:
(1)车箱干净;
(2)车箱内与货品接触的底板、围板、车门、栏杆及附件无可能挂伤产品包装的尖角和毛刺;
(3)车箱内未装有可能影响产品清洁、威胁产品质量或损坏产品包装的其它物资;
(4)车辆备有用于下垫(即在车箱底部用干净的彩条布或蓬布遮垫以防止产品包装污损)和上盖(即装货完毕后用防雨蓬布进行遮盖以防止产品运输途中打湿和污损)的蓬布及可供牢固捆扎的绳索(箱式车不需下垫上盖除外);
(5)车辆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要求的一切证照;
(6)驾驶员资质证照及健康和精神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7)车辆拟装货物总质量不超过行驶证核定的准载要求,预计装载高度不超过国家规定;
(8)车辆的车况良好、安全和应急设施齐备。
以上标准中,第
(1)(3)(4)条由理货员与客户代表共同检查确认,其余各条由客户代表自行确认,并就未满足要求可能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自行承担责任作出承诺。
6.2.2“配装”的检查确认:
配装是指提货车辆在装本库房产品前已装有其它物资。
对符合以下标准的配装车辆,予以装货:
(1)已装货物与拟装产品位置已明显分隔,拟装产品不是以“填充”的型式装载,或已装货物在车箱底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了隔离,对拟装产品的堆码、清洁、包装完好等无影响;
(2)已装货物已牢固捆扎不存在移位风险以及其它对拟装产品造成挤压的风险;
(3)已装货物用干净蓬布进行了包扎,或已装货物包装明显不影响拟装产品的包装清洁。
对不符合上述标准的配装车辆,理货员应告库管员,原则上不予装货,如客户坚持装货时,应报告分公司领导,由分公司领导确认或报告川维厂相关部门同意。
对于此种情况,库管员应要求客户在《客户告知及确认书》相应条款后签字确认,在提货单上注明“配装**”并拍照留底。
6.2.3库管员应将提货(发货)流程、需配合事项、现场管理要求、产品交接规则、服务标准等情况告知客户代表,并提醒客户应当对车箱实施下垫上盖措施(且必须说明由我方免费服务)。
6.2.4客户代表应就上述适载标准及库管员告知的相关内容进行确认和承诺,如果客户坚持不采取“下垫”措施(对于我公司车辆必须要进行“下垫”),或(和)坚持放弃由我方进行装完后的上盖和捆扎,应在《客户告知及确认书》相应条款后签字确认。
6.3发货指令和货物确认:
6.3.1对完成检查确认的车辆,库管员根据提货单上的货物明细,按一个车为一个单元进行配货。
库管员应根据先进先出原则、产品所在位置、客户指定的装载位置、作业的便利性、多车装货时的统筹安排等因素综合考虑装货顺序,并按装货顺序填写《产品发货指令单》一式五联(库管员、理货员、叉车工(或行车工)、搬运负责人、客户代表各一联),将后四联交理货员。
6.3.2理货员在接收指令时,应将指令单与提货单进行仔细核对,确认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包装形式、批次、特殊要求等信息完全一致后签字。
6.3.3接到指令后,理货员应通知叉车工(或行车工)、搬运负责人和客户代表做好发货准备,并告装货位置。
6.3.4理货员应到现场核实拟发产品规格型号、库位、批号、期初库存量等信息,并对拟发产品进行初步检查,其外包装应无明显破损、脏污、褶皱、变形、湿痕等情况,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应予以更换或处置,确保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不被发给客户。
6.4、车辆进场及装货前的沟通:
6.4.1完成检查确认后,理货员引导车辆入场至指定的装载位。
除用行车装货的车辆外,其它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库房装货。
6.4.2理货员应召集客户代表、搬运负责人、叉车工(或行车工)对配货情况进行确认,将《产品发货指令单》分发相关人员,同时再次确认车箱的清洁状况、提出下垫上盖要求(客户要求不垫不盖的也要说明)、交代装货顺序、商定点交(理货)地点、对搬运工作文明装卸的要求,等等。
6.4.3搬运工对车箱实施下垫作业。
下垫作业时,应对车箱底部及四周栏板全部遮垫,使产品不会直接接触脏污的车箱及栏板。
6.5、产品的库内交接:
6.5.1产品出库前,库管员与搬运负责人(散堆产品)或叉车工(按整托盘堆码产品)一起,按照《产品发货指令单》的明细和顺序,逐一现场点货。
点货时库管员应交代该垛货物期初数量、发货数量和结存数量,点货后在拟发货的最后一包(按整托盘堆码的在最后一个托盘,如托盘需分零,应在点货时即说明剩多少包)作标记,如最后一包在堆垛中间无法标记时要重点强调。
6.5.2除清点数量外,搬运负责人或叉车工还必须核对产品规格型号、批次等信息是否与《产品发货指令单》完全相符。
6.5.3点货完成后,搬运负责人或叉车工在库管员所持《产品出库转移单》上签字确认,此时产品的管理责任移交搬运工或叉车工。
6.6、产品的出库:
6.6.1PVA彩膜袋产品出库:
(1)由搬运工按照装货顺序,从产品堆垛上取下产品,码托盘,指挥叉车转运出库房;
(2)托盘堆码数量标准:
对于一般产品,每个托盘码50包(7层*7包+1包),对于轻泡货物(如JF系列)每个托盘码40包(5层*7包+5包),对用托盘堆码直接装车的(如发化工码头或铁路站台的),每个托盘码30包;
(3)从堆垛上取下产品码托盘时,堆码作业面应不低于作业人员脚的高度,为此,在从堆垛上取货时应采取各层错位取货并人工传递、用托盘垫高使作业托盘达到规定高度等方式,严禁直接从超规的高度抛掷产品,或故意使其“垮堆”;
(4)产品码托盘时必须整齐牢固,每层数量一致(最上层除外),便于清点并能防止转运途中的垮塌;
(5)搬运工在码托盘时,应对每一包产品进行外观检查,如遇破泡、脏污、打湿过的产品,必须将其取出,并通知库管员进行换包处理,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库;
(6)叉车工应监督每一托盘所堆码数量符合标准、堆码整齐符合转运要求;
(7)叉车转运时必须规范操作,禁止托盘在地上摩擦,也要防止悬空过高,运行速度要适中,防止产品垮塌;
(8)叉车转运出库后应将产品放在指定的点交(理货)地点。
6.6.2PVA彩膜袋软打托产品出库:
(1)班组在接到车间发起的软打托指令后,安排搬运工在库内进行打托作业;
(2)软打托作业时,将软托盘置于硬托盘上,从堆垛上取下产品进行码垛(其作业方式和要求与彩膜袋相同),每一个软托盘码20包(4层*5包),所有将包装标识面应朝上,最上一层的文字方向应一致;
堆码完成后进行人工打托;
(3)叉车转运时连同托盘一起出库;
(4)其余要求与普通彩膜袋产品出库相同。
6.6.3PVA纸袋产品、打托产品的出库:
纸带产品和打托产品在库内已按相应的标准码成托盘,出库时直接由叉车转运出库,作业要求和标准略。
叉车转运出库后应将产品放在指定的点交地点。
6.6.4PVA大包产品出库:
大包产品出库用高门架叉车吊装,搬运协助系挂。
其出库过程即装车过程,相关要求见装车。
6.6.5VAE桶装出库:
(2)VAE出库托盘堆码数量标准为:
每个托盘16个桶只装一层;
(3)搬运工在码托盘时,应对每一桶产品进行外观检查,如遇破桶、差量的产品,必须将其取出,并通知理员进行换桶处理,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库;
必要时理货员还应开桶抽查,产品质量应符合交付标准;
(4)其余要求同PVA采膜袋出库。
6.6.6纤维产品出库:
纤维产品一般需车辆进入库内作业,其出库过程即装车过程。
(1)由搬运工配合行车从产品堆垛上取下产品,然后吊到装货的车上;
(2)行车吊装货物时,纤维每次吊装不超过6个,高强高模1个打包单元
(3)搬运工配合行车作业,应对每一包产品进行外观检查,如遇破损、脏污的产品,必须将其取出,并通知库管员进行换桶处理,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库;
(4)行车转运时必须规范操作,系挂牢固,吊装速度要适中,防止产品垮塌、坠落。
6.7产品的点交:
6.7.1产品出库移至指定点交(理货)地点后装车前,搬运负责人应与客户代表一起,按照《产品发货指令单》进行当面点交;
车辆直接进库装车的纤维产品,应由理货员与搬运工和客户代表一起,直接在产品堆垛上当面进行点交,或者边装车边点交;
未经客户清点并认可的产品严禁装车。
6.7.2对用托盘出库的产品,点交时搬运负责人应告知客户每一托盘的标准数量并知会其清点方法,清点时确认托盘数量及每个托盘符合标准即可;
6.7.3由于现场场地有限,当某品种较多现场堆放可能有困难时,可在与客户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边出库边点交边装车,但每一托盘必须经客户清点和认可,装完后的空托盘应放置在现场,待该种产品装完后清点总的托盘数并确认数量后方可收回托盘;
6.7.4对于大包产品和打托产品(包括软打托产品),可在与客户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在装完车后再行点交;
6.7.5点交过程中应同时提醒客户对产品包装完好情况进行确认;
6.7.6点交时客户如对数、质量或品种提出异议,搬运负责人应通知理货员现场处置,对于数量异议应重新清点,对于包装存在破损、脏污、打湿、严重褶皱等质量问题,应无条件予以更换,不得寻求让步接收。
6.8产品装车:
6.8.1对每一车的第一托盘(或大包、纤维、打托产品的第一包、第一托)的装车,理货员应在现场;
6.8.2理货员应全程监督装车过程,对装车品种、数量、顺序等进行把关,对文明装载进行监督;
如一个库管员负责多个车辆同时装货而不能全程守在现场时,也应以巡回检查的形式对所有同时进行的装车作业进行监督检查;
6.8.3产品装车全过程应接受客户监督,当客户提出数、质量异议时应无条件配合处置,如涉及费用问题,搬运负责人应通知库管员,由库管员与客户协商,严禁在未与客户取得一致的情况下强行装货或拒不配合进行相应处置,严禁搬运工私下向客户索取处置费用;
对于客户提出的质量问题如属实应无条件解决,不得寻求让步接收;
6.8.4装纸袋、彩膜袋和桶装产品时,对于可打开侧门和栏杆的栏板车,应打开装载位置相对应的车门和栏杆,用叉车将产品升至装载位,再从托盘上取下进行堆码,待货物码至相应高度时再关上车门和栏杆;
对于不能打开侧门和栏杆的栏板车或高箱车(侧面不可开但顶部无盖),在装底部时,应首先打开后门,将推至相应位置进行堆码装车,待底部装至不能打开的车箱(含栏杆)的一半以上时,方可从车箱顶部装车;
对于展翼式车箱,一般只打开一侧翼门,用叉车将产品叉至车箱内进行堆码;
6.8.5从托盘上取货至车箱内堆码时,原则上堆码作业面不应低于作业人员脚的高度,如确有困难时应尽可能有人接应;
6.8.6任何情况下均禁止将产品直接倾倒进车箱;
6.8.7产品在车内堆码时,袋装产品包装标识应朝上;
码最上一层时,所有包装标识的朝向应一致;
6.8.8平板车堆码袋装或纤维产品时,应采用各层间横竖交替“压花”的堆码方式以防止垮塌,同一层应横竖一致且成行成列;
为提高作业效率,对于大型平板车可最多开四个“头”同时进行堆码,在多头作业时,各堆均应按前述的要求进行堆码,在各堆接头处允许根据间隙大小进行填充,填充时应尽量做到美观且牢固;
6.8.9对于栏板车的堆码,也应尽量按照各层朝向一致的要求尽量堆码整齐,在栏板以下可不用“压花”,在超过栏板高度时应按平板车堆码要求进行“压花”。
6.8.10软打托彩膜袋产品和大包产品装车时,用高门架叉车作业,搬运工辅助系挂,车上应有搬运工辅助摆放,以确保产品在车上摆放整齐;
摆放时产品包装的朝向一致,对于大包产品,应将合格证标签统一朝外;
6.8.11桶装VAE产品车内堆码一般应上下对齐,堆二层后用竹胶板衬垫再堆第三、四层,方桶朝向一致,桶与桶间紧挨,并采取适当固定措施,防止垮塌。
6.8.11搬运工在装货过程中应对每一件产品再次进行检查,如遇破损、脏污、严重褶皱或打湿过的产品,必须将其取出,并通知库管员进行换货处理,不合格产品绝对不允许发给客户;
6.8.12一辆车装多个品种时,应在一个品种装完后才能装另一个品种,原则上禁止同时对多个品种进行装载作业;
6.8.13装货的总高度应不超过国家规定;
6.8.14装车完毕,搬运负责人通知理货员(打托产品无搬运工的由叉车工通知理货员)到场,与客户代表再次进行确认,客户代表在理货员所持《产品发货指令单》上签字,即表明完成了交货,产品的管理责任移交至客户。
6.9上盖和捆扎:
6.9.1除箱式货车外,所有的车辆装完货后均应实施上盖工作,对于由公路分公司承担的短距离运输(如内部转运、退回(发)车间、大包需先过磅确定是否补货等,下同),在下雨天或有下雨的可能时也应实施上盖工作;
6.9.2实施上盖工作后一般还应进行牢固捆扎,即用绳索对产品进行捆扎固定,防止运输过程中“垮包”;
对于由我公司承担的短距离运输,如确认无垮包危险,可不进行捆扎;
6.9.2所有的上盖和捆扎工作均应在该车装货完毕后,立即由原车搬运工进行(打托产品无搬运工的,由理货员安排并交库管员记帐),由车辆提供材料和属具,并由客户对上盖和捆扎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6.9.3确因客户放弃由我方进行上盖和捆扎工作的,必须由理货员现场确认,并要求客户在《客户确认书》专门条款签字;
6.9.4搬运工必须按规范进行上盖和捆扎,严禁故意捆扎不牢或故意“不会”捆扎;
严禁诱导或胁迫客户放弃捆扎要求或索取小费;
6.9.5捆扎工作一般应在装卸场地外等候停车位进行,但在雨天作业时应在场内风雨棚下完成。
6.10记录和单据和帐务完善:
6.10.1发货完毕后,理货员应到堆码现场清点实物,并在出入库记录卡上作“下卡”记录,然后将《产品发货指令单》交回库管员;
库管员作销售下帐(已提前下帐的按“已售未提产品管理制度有关要求执行),并填写发货记录(清货本)。
6.10.2库管员应将实际发货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车号等相关信息填写至提货单上;
6.10.3库管员必须将产品质证书提交客户代表,装多个品种及不同批次的,应按品种和批次分别提交,并在提货单备注栏注明“附质证书,批号与实物相符”,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
6.11车辆的放行:
6.11.1库管员在发货完毕后,应对发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和确认,确认无误开具“出门条”交理货员,通知可以放行;
6.11.2对完成上盖和捆扎的车辆,理货员将“出门条”交驾驶员,予以放行;
对短途运输无需遮盖或捆扎的车辆在与驾驶员确认后放行。
6.11.3理货员应对放行车辆进行指挥和监控,直至其安全离场。
产品入库指令单
产品名称:
生产单位:
入库时间:
年月日
品名规格型号
批次
包装/单重
件数
货位
备注
/
库管员:
理货员:
叉车工:
搬运工:
产品发货指令单
提货车号:
提货单位:
提货时间:
提货单号
品名规格
数量T
期初数
结存数
作业要求
下垫()上盖()其它:
搬运工:
客户:
客户告知及确认书
提货车号
提货单位
报到日期时间
装货品种
排队序号
告知及确认项目
确认情况
进入现场,听从指挥,服从管理,放弃一切自治。
规范自身言行,作业期间的安全自行负责。
车辆符合装货质量要求,车箱干净,装货部位无尖角毛刺。
车辆及驾驶员资质证照齐全。
车况良好,符合安全要求,不超载、超高。
严禁在作业现场修车、洗车。
装货前车箱需下垫蓬布(由我方免费服务,材料自备),不垫蓬布的质量自行保证,责任自行承担。
签名:
装货完毕应上盖蓬布并牢固捆扎(由我方免费服务,材料自备),自行上盖和捆扎的请签名确认。
签名:
配装的货物(如有)为,因配装影响产品质量的后果自行承担。
产品实行现场交接,过时不认,请作好现场监督。
库管员已告知发货流程、管理要求等事项。
不得与搬运工进行私下交易,否则你的权益可能得不到保证。
其它:
车辆报到
注:
以上项目由客户确认后在相应栏打“√”,不适用的栏目打“/”。
理货员:
客户代表: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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