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违纪案例7则Word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0732721
- 上传时间:2023-01-25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9.78KB
财政违纪案例7则Word文档格式.docx
《财政违纪案例7则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政违纪案例7则Word文档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据李书记说,由于当时市里没有配套资金,也没有让群众集资,才导致了资金不够,无法购买机械和上其他项目。
记者在高村乡财政所查看了当年的账本。
发现账上不但有国家拨给的110万元,竟然还有群众集资的110万元,不仅如此,账上所记的购买的大小机械和其他项目的开支和碑上所刻的一样,不但有报销的票据,领导的签字,还有集资户交来的收据存根。
不是说没有向群众集资吗?
那么这些账又是从哪来的呢?
记者找来了收据上的开票人,也就是两个村的会计来核实情况。
两个村的会计都否认账上的名字是他们所签,并都留了自己的名字,希望有关部门查对。
他们说,群众确实没有集资,也不知道购买设备的事情。
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做这样的账了,几经周折我们找了做账人。
原高村乡财务所的田喜华他承认这些账都是在原乡领导的授意下编造的。
原来,国家对于这个工程的配套资金有严格的规定,要求必须有配套资金才能下拨财政资金。
而荥阳市的一些人在明知搞不到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为了套取财政资金上项目,并通过验收,不惜造假账、出假报告、立假碑。
当年高村乡这一项目的两个负责人,对此都直言不讳:
“拖拉机我们没有办法买,还有好多项目有缺。
其他一些项目不能做,怎么办呢,我跟他们说,你们可以想想办法,分步实施先找一些现成的东西。
据了解,这项工程共有大小项目21个,乡里只实施了其中的8个。
除了拖拉机、收割机、小麦精播机等大小农业机械根本没有之外,买粮种、盖种子库房、机房等多个项目也没有搞,在套取了国家的财政资金之后,为了应付验收,除了做假账、树碑之外,他们把借来的拖拉机、收割机和厂房都变成了项目验收的道具。
而农民自己花钱买的种子也被说成是项目投资。
就这样用欺上瞒下的办法通过了省里的验收。
对此,荥阳市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心知肚明。
通过验收的纸上项目没有给农民带来任何实惠,至今高村乡没有良种库,缺少大型机械,使农民今年收麦困难重重。
比往年晚了一周,可国家拨的110万元怎么用的,因账目不公开而且和假账混在一块,没人知道。
应该说,在缺少配套资金的情况下,如果市里量力而行,把国家拨的110万资金集中在几个项目上,也可以为老百姓办好几件实事。
但由于工程指挥部急于铺摊子、报数字、做样子,使有限的资金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系统工程成了半拉子工程。
而记者根据农民的反映,在修路打井这两项投资中,就发现了一些问题,除了碑上所说的,修机井30口是假的,花了几万元修的路今天已是泥泞不堪,而花了20万元打的十三眼机井有五眼一直无法使用。
立在田间漂亮的井房也是花架子。
案例2.真假培训
[案例来源]央视国际2006年7月7日《焦点访谈》节目,有删节。
为了提高贫困地区劳动力的素质,加快脱贫的步伐,2004年起,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被列为国家扶贫重点之一。
2005年,贵州省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扶贫办为农民工办起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班,但记者调查发现,安龙县扶贫办和培训教学点弄虚作假,套取并违规使用国家下拨的专项扶贫款。
根据规划,安龙县的农民工们可以到县职业中学接受免费的转移就业培训。
统计资料显示,安龙县超额完成了省里下达的培训任务。
但记者了解到,在安龙县统计的培训资料中,有相当一部分统计资料与实际不符,是编造出来的。
依据虚假的培训资料,安龙县拿到了国家为农民转移就业培训下拨的100万元扶贫资金,账面显示,目前已经支出有76万多元,其中的48万元给了职业学校,用来支付教师授课费、学员住宿费、伙食费、教材费等费用;
12万用于支付生源组织费;
15万多元用于贫困农民工补贴。
记者对这几笔款项的使用进行了调查。
调查发现,职业中学的老师共签字领取了8万多元的教师授课费,可实际上授课老师并没有得到这笔钱;
那12万元所谓生源组织费违规支付给了一些介绍农民工来参加“培训”的中介人;
一部分给农民工的补助费也没有全额发放。
对于扶贫资金的使用,各地都应该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不能放任自流,只有在使用和监管都到位的情况下,扶贫资金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真正造福于老百姓。
主持人:
国家拿钱让贫困地区的农民工接受免费的培训,让他们了解基本的城市生活常识、法律法规知识,以及传染病预防措施等等。
2005年,贵州省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也开始为农民工办起了这样的培训班,但是这里的培训却有很大的水份。
解说:
贵州省黔西南州的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
2005年这个贫困县里的农民工遇到了一件让他们高兴的事,根据国家对农民工培训的规划,安龙县的农民工可以到县职业中学接受免费的转移就业培训。
不仅培训免费,就连在职业中学的吃、住都是免费的。
而且参加完培训,在本地就业的农民工每人可以获得50元的补助,到外地就业的能获得100元的补助。
2005年,贵州省扶贫办下达给安龙县教学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任务是2000人。
而这份统计表显示,一年中在安龙县教学点,也就是县职业中学参加引导性培训的共有2283人,每个人的培训时间都是10天,还有120人参加了为期30天的电工、电焊方面的技能培训。
可以说是超额完成了省里的培训任务,而且这一本本厚厚的资料档案上详细记载了这些学员参加培训的时间、培训的课程,出勤考试的情况、就业的单位、领取补贴的情况等等。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学员报完名后,没有得到培训的通知,也没有到职业中学参加培训,更没有在学校吃住过。
但在培训档案中,他们却有着详细的参加培训的记录。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安龙县的确也有不少人参加过职业中学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
但是,他们对培训的描述和这一本本档案上的显示并不一致。
培训档案中显示华虹化工厂有120名工人参加了为期30天的电焊方面的技能培训,可实际上他们只参加了不到一个小时的安全学习。
这一本本资料中,到底还有哪些内容是虚假的,记者无法一一核实。
但可以肯定的是安龙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资料中,有相当一部分与培训的实际不符,是编造出来的。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为了完成贵州省下达的2000名农民工转移培训任务,安龙县职业中学不惜采用各种弄虚作假的办法。
2006年春节,他们在汽车站附近设点,对反乡的农民工进行这样的宣传:
只要寄回企业盖章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协议》,就可以让家属到安龙职中领取一百元的补助,根本没有提到要参加培训的事。
正是依据虚假的培训资料,安龙县拿到了国家为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下拨的专项扶贫资金。
在安龙县会计核算中心的账目上显示,下拨到安龙县的培训专款有100万,目前已经支出76万多,其中用来48万给了职业学校,用来支付教师授课费、住宿费、伙食费、教材费和学员用品费,另有12万元付了生源组织费,还有15万多元是给贫困农民工的补贴。
按照要求这笔钱必须要专款专用,那么这些钱是否真正用到了培训上了呢?
记者对这笔专项款的使用逐项了进行调查。
从账目上显示,职业中学的老师共签字领取了8万多元的教师授课费,可实际上授课的老师并没有得到这笔钱。
到底有多少扶贫款到达了职业中学,这笔款又是怎样支出的,记者无法知道。
但可以肯定的是原本应该发给老师的授课费却被挪做他用。
再来看看12万元生源组织费是怎样支付的,按照规定生源组织费是指参加培训的农民工体验费、到教学点的单程车传船费等等,是用在参训人员身上的费用。
也就是说国家不让农民工为参加转移就业培训负担一分钱。
但是在这里生源组织费却发给了一些介绍农民工来参加所谓培训的中介人。
农民工参加培训是有组织的,并不是靠中介人来介绍。
可安龙县却把本应用在农民身上的生源组织费付给了中介人。
账目上显示,领取这些生源组织费的有的是职中的老师,还有的是社会上的人。
最奇怪的就连华虹化工厂的张云贵也得了6000元的生源组织费。
理由是他将120名农民工带来参加培训,并转入了化工长就业。
从这份协议上可以看到是华虹化工厂和职业学校间签署了培训协议,与张云贵个人有什么关系呢?
而且这120名工人早就在化工厂工作,又怎么会是张云贵介绍入厂的呢?
贫困地区的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资金是国家下拨的专项扶贫款,但是在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这笔扶贫款有的被胡乱使用,有的不知去向,还有的甚至落在了个别人的腰包。
其实对于扶贫资金的使用,各地都应该建立起相应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不能放任自流。
只有在使用和监管都到位的情况下,扶贫资金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真正造福于百姓。
案例3.综合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案例来源]新华网2006年6月19日《西北调水工程缘何屡成包袱》,原载《瞭望》,记者殷耀、武勇、朱国亮,有删节。
记者采访西北干旱省份多个调水工程后发现,由于前期论证不严谨、后期地方配套不足、开发模式落后等因素,有的项目屡屡出现工程效益发挥有限、后期调整困难等问题,有的甚至成为财政包袱。
前期论证不充分降低工程效益
西北调水工程普遍存在的第一个问题是工程目标宏大,超出了自然条件承受能力,并由于初期论证不严谨使工程效益降低。
投资29亿多元的“引大入秦”工程是由黄河支流大通河向甘肃省秦王川地区引水的跨流域调水工程,设计年引水量4.43亿立方米,确定发展节水灌溉面积98万亩,安置移民8万人。
然而1994年主体工程通水以来,到目前灌区实灌面积只有约40万亩,灌溉用水规模只有约1.4亿立方米,仅安置了5.64万移民,其中不少移民移入灌区十多年后,生活仍比较困难。
1995年12月正式批准建设的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最初计划6年时间投资30亿元,完成100万移民和200万亩土地开发,建成固海扩灌和红寺堡扬黄等4个灌区。
其中吴忠市红寺堡开发区被称为全国最大的扶贫开发区,红寺堡灌区原计划开发土地100万亩,移民47.5万人。
后由于移民引发灌区生态问题和原工程项目设计缺陷等原因,工程中期大幅调减移民和土地开发规模,其中红寺堡灌区调整为移民20万人、开发灌溉面积40万亩。
目前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已耗资30多亿元,但移民和土地开发规模尚未达到调减后的目标。
地方配套拖了国家投资的“后腿”
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多数大型引水扶贫工程被配套工程拖了后腿。
由于地方配套资金难落实,致使这些投资数亿乃至数十亿元的大型引水工程功亏一篑,长时间卡壳于配套环节,工期不断延期影响了效益的发挥,有的甚至沦为搁置日久的“半拉子工程”、“包袱工程”。
此外,引大入秦工程、宁夏扶贫扬黄工程、盐环定扬黄扶贫灌溉工程等,也存在配套工程滞后、设施建设标准低等问题。
记者采访的这些大型引水扶贫灌溉工程的管理者普遍认为,配套工程决定着主体工程效益的发挥,最好能同时上马、同步完成。
在工程上马前应对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到位的可能性和配套能力的大小进行论证,在建设过程中要强化对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情况的监督,保证配套工程及时跟进。
同时,国家应重视和提高配套工程的标准,使田间配套设施、渠系建设也能过硬起来。
通过这些措施保证大型水利工程的工期不被延误,不致使国家投巨资建设的工程迟迟难见效益,甚至出现大批“半拉子工程”和“包袱工程”。
调水种粮失大于得
引大入秦工程最初的设计理念,是通过引黄河支流大通河水改善甘肃省秦王川的灌溉条件,发展粮食生产,安置从甘肃中部自然条件恶劣地区迁来的贫困农民。
到目前已有5.64万贫困移民陆续来到秦王川新开垦的灌区,每位移民划拨2亩地从事农业生产。
然而,不少移民搬来多年生活仍旧十分贫困。
据调查,永登县境内的灌区共安置了1.1万户4.34万移民,2004年人均收入在872元以下的移民约有3.54万人。
秦川镇新昌村村支书姚远告诉记者:
“我们村281户人家共1163人,大部分村民是1995年从宕昌县搬来的,2004年全村人均收入只有510元,2005年村里安排了一个整村推进扶贫项目,人均收入才达到836元。
记者在甘肃疏勒河、宁夏扶贫扬黄灌溉等引水灌溉移民项目区采访时了解到,这些晚于引大入秦工程上马的项目因循的同样是调水种粮安置移民的模式,划拨给移民的土地也都是2亩左右,也同样存在脱贫力度不足的问题。
移民靠有限的土地只能解决温饱而难以脱贫,打工成了不少农民主要的现金收入来源。
宁夏扶贫扬黄灌溉的红寺堡灌区南川乡党委副书记禹柒虎告诉记者:
“2005年南川乡人均收入为1742元,主要是靠外出打工收入。
每人光靠2亩地根本不行。
照我看没有10年的奋斗改变不了贫穷的面貌。
解决上述问题,要从改变脱贫理念开始,从调水种粮变为直接补贴钱、粮,置换成工业、城市用水,同时辅以提高农村人力资源质量的措施,减轻西北地区的生态压力。
甘肃省治沙研究所所长王继和等专家与《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座谈时说,目前西北干旱地区的绿洲承载能力已经超过了国际警戒线,最好不要再开荒移民。
这一地区已很难承载更多的贫困人口,不宜再搞引水灌溉等过度的农业开发,不宜再移民到绿洲而引发生态问题。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西北地区一些大型引水灌溉移民项目因生态问题不得不降低土地开发和移民规模,即便如此,新开发土地和移民还是引发了乱开荒和超采地下水等生态问题,进而引起局部沙化和土地撂荒的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
另一方面,西北地区这批大型引水扶贫工程几乎都存在严重的水价倒挂现象,国家或地方财政不得不拿出大量的资金来补贴水费。
甘肃省引大入秦建设指挥部测算,引大入秦工程每立方米水用于农业灌溉要亏本0.85元左右,盐环定宁夏专用工程每立方米水亏本0.6元左右,远距离、高扬程调来的水用于种粮单从经济账算的确不划算,这也是国家上一个大型引水扶贫工程背一个包袱的深层次原因。
一些专家反复强调西北干旱地区绿洲十分脆弱,一旦出现生态问题就会全线崩溃。
今后,无论从经济合算的角度讲,还是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看,都不宜再上马调水种粮扶贫项目,国家的大量补贴还不如调运来粮食置换生态用水和工业用水。
案例4.国企监管失灵触目惊心
[案例来源]2006年7月15日新华每日电讯,记者吴华国。
有删节。
十几亿元优质资产,被“当家人”糟践一空。
江西“万年青”公司原总经理杨石根等65人大肆侵吞挥霍公众资产,国企监管失灵触目惊心。
一个原本拥有十几亿元公众募集优质资产的国有控股上市企业──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近年来在市场行情看好的情形下,竟然连年亏损,这一反常现象引起有关部门注意。
累计1.3亿元亏损的背后,究竟隐藏着哪些秘密?
新成立不久的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排查群众来信来访,终于查清包括“万年青”原总经理杨石根等在内的65人涉嫌侵吞、挥霍10多亿元公众资产,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的违法违纪事实。
10年间,杨石根等人擅自决策,盲目投资,金额累计4.3亿元,绝大多数已难以收回。
先看杨石根这位五十开外的国企“当家人”如何理财。
“万年青”1997年成功上市后,善于投机钻营的杨石根等人开始以“理财家”自诩,频频出击非主业投资领域。
他们先后7次从企业非法斥资1.5亿元用于炒股,至案发时已亏损2174万元。
股市“失手”后又以所谓“委托理财”新理念投资证券公司,2003年5月,一次性投资2918万元到大鹏证券公司,结果一年不到全部投资血本无归。
1993年至2003年,杨石根等人擅自决策,盲目对非主业进行投资,金额累计4.3亿元,目前绝大多数已难以收回。
再看这位上市公司的“老总”如何管理。
“小金库”早被国家明令禁止,但在江西建材集团及控股的“万年青”,竟一次性被“发掘”出55个“小金库”,违规金额1131万元。
再看公司大账现金管理,杨石根司机竟可从企业账上一次提取现金90万元,说是用于买车,但至今9年过去了,钱、车皆无。
燃煤是水泥企业的大宗原料,按国家标准,一般水泥企业熟料实物煤耗为每吨171.82公斤,而这家规模庞大、设备先进的上市公司,2004年实际煤耗为每吨218.1公斤,2005年1月至7月,实际煤耗为每吨201公斤。
事后查明,企业煤耗长期虚高的真正原因是,分管煤炭采购的供销公司原副总经理余曙光收受供应商贿赂40万元后,故意降低了煤炭质量标准,放松了计量尺度。
“我是享受副厅级待遇的老总,你们要当官就是我一句话”
杨石根等人把国家和股民委托给他行使的法人代表的权力,完全私有化。
他担任股份公司总经理以来,企业所谓的“管理费”连年增加,到2004年已高达5531.6万元,占当年销售额的9%。
这数以千万元的“管理费”大都转化为其个人消费基金。
杨石根嗜酒成瘾,而且只喝专供北京市场的“京酒”。
为满足其“嗜好”,公司竟派专人从北京拉回整整一火车皮的“京酒”,存放在公司总部和各生产基地,供其享用。
事后,这笔巨额的“专供酒”款被他大笔一挥进入了企业生产成本。
凭借国企“一把手”权力,杨石根等人疯狂进行权钱交易。
在公司他公然对部分人员说“我是享受副厅级待遇的老总,你们要当官就是我一句话”。
为此,公司设立的管理机构多达72个,管理人员260多人。
其中,盖杨石根私章任命的“处级干部”就达25人。
凡与杨石根等有亲戚、朋友关系的人都被安排在了公司重要部门和岗位上。
决策、制衡机构形同虚设,企业在按“家长制”运作。
企业干部职工说“一切得看杨石根脸色行事”。
触目惊心的江西“建材案”,暴露了杨石根等人极度膨胀的个人贪欲。
但这样一个涉案金额高、范围广、人员多的涉嫌犯罪团伙能在光天化日下长期泛滥,更暴露出一些地方国企监管制度和机构失灵。
在总结、反思江西“建材案”沉痛教训时,江西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说,上述问题虽然查处在江西建材集团及其控股公司,但类似问题在其他一些国有企业也不同程度存在。
少数国企领导人将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完全等同于个人对企业资产的自由支配权,由此产生的“一把手”权力失控现象亟待根治。
多年来我国已逐步建立起一整套完备的现代企业制度,但江西“建材案”表明,在权力和利益面前,这些规章制度随时面临失效危险。
江西“建材案”说明,制度失效的背后,其实是集团上下一系列决策、监管机构的失灵,监管机构失灵的背后则是部分监管人员的同流合污。
公司上市后,虽然搭起了法人治理框架,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一个不缺;
作为国有控股企业,党委、纪检、审计、法务等机构也一应俱全。
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决策、制衡机构形同虚设,企业仍在按“家长制”运作。
通过查办此案,目前,“万年青”一度混乱不堪的经营管理得以恢复正常。
2005年8月至12月,公司减亏3800多万元,今年上半年整体盈利200多万元。
案例5.财政违规依然严重暴露深层问题
[案例来源]根据审计署网站公告整理编写。
国家审计署日前公布了对32个中央部门单位200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四个方面,分别是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虚报多领预算资金、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乱收费等。
这些问题并不是今年才发现,而是屡审屡犯且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比如,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私设“小金库”、虚报多领和高估冒算预算资金。
有这样一个例子,2004年,财政部批复了商务部一项高达6亿元的基金支出预算,而实际支出只有4050万元,仅为预算批复数的6.75%。
同一年,国资委管理的30多家单位累计多报领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预算资金906.12万元。
财政违规问题如此严重,而且问题屡禁不绝,暴露出深层的原因是为什么那么多的规定没有得到很好的遵守。
很长时间以来,我们国家一直在探索如此构筑一个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现在看来,首先财政决策这个环节就必须接受人民监督,提高财政决策的透明度,这样才能减少乃至杜绝财政违规不断发生。
这包括逐步完善民主政治制度加强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
深入分析中央有关部委存在的财政违规问题,可以看到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这些部门在行使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权力的时候没有受到应有的约束和监督,没有将决策、执行过程公之于众,如果不是审计署对其进行审计,这些问题还不会被揭露出来。
案例6、吴某虚增粮价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处理
2006年08月17日人民网
2002年以来,某县粮食公司(县属国有独资公司)受县政府委托,承担该县退耕还林工程补助粮食的购进和发放工作,资金由县财政全额负担。
2004年5月,县粮食公司经理吴某(中共党员)主持会议研究决定,在实际购进粮食价格的基础上,提高价格向县财政报账,并将虚高部分的款项用于职工福利等开支。
2004年5月至2005年3月,县粮食公司采用上述手段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共计13万元,全部用于公司职工福利等开支。
对本案的定性处理,有以下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吴某作为国有企业负责人,采取虚增粮食价格手段骗取财政资金13万元,用于职工福利,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错误,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第127条第二款之规定追究吴某的党纪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县粮食公司集体研究决定,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将国家财政专项资金转为企业资金,并以单位名义私分给个人,其行为分别构成《党纪处分条例》第114条的骗取国家财政拨款错误和第84条的私分国有资产错误。
鉴于两个行为具有牵连关系,应按照私分国有资产错误追究主要责任者吴某的党纪责任。
我们同意第二种意见。
理由是:
首先,对吴某不宜按照滥用职权错误定性处理。
第一,不符合滥用职权错误的客观要件。
滥用职权是指行为人超越职权范围,实施了无权实施的行为,且必须是针对职权行使对象作出。
本案中,根据国家退耕还林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粮食公司的职权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方式向退耕还林户供应粮食,其向县财政报账是实现其行使职权保障的其他行为,本身并非其职权行为。
同时,县粮食公司骗取财政拨款的行为是针对县财政作出的,县财政是其授权主体,而非其职权对象。
此外,其骗取并集体私分13万元不宜简单地认定为损失。
第二,不符合滥用职权错误的客体要件。
滥用职权错误侵犯的客体是党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县粮食公司骗取财政拨款并集体私分的行为主要侵犯了国有资产的所有权。
第三,不符合滥用职权错误的主体要件。
滥用职权错误的主体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即自然人,而本案中,骗取、私分财政拨款是县粮食公司集体研究决定并以单位名义实施,是典型的单位违纪,不宜以个人违纪行为定性处理。
其次,对吴某的行为应按照私分国有资产错误定性处理。
第一,县粮食公司实施了两个违纪行为,分别违犯了《党纪处分条例》的不同条款。
一是采取虚增粮食收购价格手段,骗取财政拨款13万元的行为,构成骗取国家财政拨款错误;
二是将骗取的财政拨款以单位名义私分给单位职工的行为,构成私分国有资产错误。
第二,两个行为之间不具有包容关系,但存在牵连关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财政 违纪 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