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违处罚条例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20762873
- 上传时间:2023-01-25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0.01KB
煤矿三违处罚条例Word下载.docx
《煤矿三违处罚条例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三违处罚条例Word下载.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二、违反入井须知和开会制度的
1、进出班要按规定登记;
每人出井后必须自己签字,否则罚款50元一次。
2、开会迟到、早退、手机不设置为振动、交头接耳、会场睡觉、乱扔烟头;
罚款50元一次。
无故不参加会议、罚款100元。
3、在井下打开矿灯,私自带矿灯离矿罚款200元。
不戴安全帽;
罚款100元。
4、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穿化纤衣服下井;
罚款50元。
5、按时参加班前会,时间为早班7点30分,中班15点30分,夜班23点30分,不参加班前会的;
6、酒后上岗作业;
罚款200元。
7、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到严禁烟火的地点;
地面罚款50元。
井下罚款500元。
8、进出班乘坐轻重矿车及提升矿车;
罚款500元。
9、绞车巷兼作人行巷道时,必须严格遵守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和跟上行车追尾;
处罚200元。
10、在工作地点打架斗殴者;
罚款100-500元。
11、进出风门不关闭或者关闭不符合关闭要求;
12、作业前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敲帮问顶盲目作业罚款100元。
13、擅自停开局扇风机;
14、擅自停开主扇风机者,除处罚追查其责任;
罚款500-1000
元。
15、损坏警标、路标和各种记录牌板;
16、在井下或工作地点睡觉;
罚款100-200元。
17、私自进入废巷、盲巷者;
18、特种作业人员未提前进班罚款50元,上班脱岗罚款200元。
三、违反采煤有关方面的处罚
1、管理人员未按规定检查工作面支护;
2、作业人员未按本作业地点要求备足支护每少一根罚款50元。
3、支柱未用绞梁、支柱未打迎山有力、支护未打稳;
4、支柱排距、柱距未按【作业规程】规定支护;
5、支柱规格不符合规定“且返工和算材料外”;
未按矿规定架设临时支护、发现隐患不及时处理;
6、未按规定砌溜煤眼、砂口和行人道;
100元。
7、工作面未规定正规开采或乱挖乱采;
8、违章进入采空区刨煤;
9、放炮打倒支柱、采煤后空顶未按规定进行及时支护;
100-300元。
10、工作面未做到“三直一平两畅通”,凡一项没有做到;
罚款100-300元。
11、沿空护巷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否则罚款200元。
12、发现隐患不采取措施处理又不报告;
13、私自改变有关安全措施和方案;
罚款300元。
14、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段该进行特殊超前支护未支护的;
15、工具或材料未存放好、打伤他人或自己;
16、搞好原煤质量,采、运、装煤各环节卡将矸石择出,严禁认为将矸石掺入煤种。
已经查实;
17、未带自救器、便携式报警仪、人员定位识别卡入井的罚款50元/次。
18、运输巷和回风巷超前支护不到位;
罚款50元/根。
19、采面铰接梁不到位;
50元/根。
20、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未按规定支护处罚100元/次。
21、机头机尾的支护未按规定掺设压柱,凡少一柱罚款50元。
22、采煤工作面尾巷超过6米未回撤处理超1米;
四、违反掘进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
1、掘进碛头超过作业规程最大控顶距罚款200元。
2、未按规定及时支护的;
3、操作前未对碛头顶、帮进行敲帮问顶;
4、未按照规定处理危岩、活砂未刁放干净或碛头、工作面浮(煤、砂)未收清干净;
5、打炮时有水不进行湿式作业的;
6、边打眼边装药;
7、设备未收到安全地点和干燥处;
8、作业时不戴防尘口罩;
9、支护未打迎山和未打牢固的;
10、火工产品不装箱上锁者;
11、火工产品和其它物品混装;
12、未用完火工产品不退库者;
13、未在安全地点装配引药;
14、装药量超过规程规定;
15、未装炮泥和炮泥长度不够;
16、未用木质炮棍装药;
17、装药方法不当和反向爆破;
18、不是放炮员从事放炮工作;
19、雷管脚线、放炮母线未按规定扭结;
20、放炮距离不符合规定距离和地点;
21、当班未按规定及时处理瞎炮的;
22、放炮脚线、放炮母线未悬挂在电源线另一侧;
接头未使用绝缘胶布或胶带包扎、与电气设备接触;
罚款50-100元。
23、放炮线与风筒、监控线不分开悬挂;
24、未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制放炮;
25、未按规定安设警戒和警戒位置不当;
26放炮器钥匙把手未随身携带;
27放炮时未把矿车、探头、设备设施和工具、材料放到安全地点;
放炮后探头未恢复到原位的,罚款300元。
28、巷道、楼眼口、煤楼等煤砂未收净;
29、放炮打垮支柱未及时补上,冒险作业;
30、放炮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未检查风筒到位、未清理浮石、未把探头悬挂好离开工作业地点;
31、处理瞎放又做与瞎放无关工作;
32、私藏爆炸物品的;
33、贯通巷道无安全措施或未按安全措施施工;
34、贯通巷道另一被贯通处未设置警戒和未检查瓦斯放炮;
35、不按规定安设局扇和局扇风机拉循环风;
对相关人员罚款200元。
36、瓦斯超限放炮、停风放炮;
罚款1000元。
五、违反通风瓦斯管理处罚
1、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
2、未按规定执行交接班;
3、瓦斯日报未做到三对口;
4、临时停工、停风地点未设栅栏;
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5、未按规定排放瓦斯和不按规定进行送风;
六、违反提升运输管理处罚
1、取挂钩工、绞车司机每天对工作地点的设备、钢丝绳进行详细检查,无日检记录;
2、人力推车未注意前方埋头推车;
3、平巷推车1人只准推一个矿车,超过的;
4、在途中或车场停车未采取稳住措施;
5、推车时碰跳矿车、不及时恢复的;
6、斜坡或平巷超挂轻重车;
7、超长物料车不单独运输;
8、未按规定使用副绳和阻车器;
9、未按规定发信号或信号不明动车、当班不按规定保足各工作地点轻重车的;
10、绞车带病运行、保护设施不使用、不按规定运行绞车;
11、不按规定作记录、各种记录不规范;
12、车辆过道岔或者过窄巷时、过往人员不进行避让的;
13、未按规定使用挡车栏;
14、挂钩链钩未连好运行、造成跑车的;
罚款200-500元。
15、推车或提升挂坏电缆、水管、风管、风筒或设备设施;
16、未按规定上、下班;
17、绞车不带电运行、不按规定保养钢丝绳;
七、违反机电设备管理的处罚
1、井下带电检修设备、带电搬迁设备;
2、偷拿材料、设备等;
3、电器设备未按规定接地或局部接地;
4、设备操作人员作业前未按规定试运行检查;
5、操作人员和其它不爱护或损坏、损坏设备;
6、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加油;
7、维修电器设备未使用绝缘工具、使用不合格的登高工具、无保险措施登高作业;
8、电器设备失爆、差、缺螺丝、弹簧垫和挡板;
9、无密封圈,有鸡爪子,羊尾巴等;
10、检修设备未挂牌,各种设备未按规定安装,安装不规范;
11、值班不到位;
12、水泵司机必须严格按矿里规定的时间开水泵,不能脱岗,做好运行记录、违反的;
13、保持机修房、水泵房、操作室及机电硐室内的整洁卫生,材料堆放有序;
凡违反;
罚款50元次/人。
八、违反矿井监控系统管理的处罚
1、地面主机监控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脱离无人值班的;
2、井下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报警,主控风门未及时关闭,主扇风机关、停未及时处理和未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的;
3、矿井监控系统严禁打游戏和作其它与监控系统无关工作;
4、井下各类监控设备未按规定安设和悬挂;
5、认为损坏监控设备、系统的除扣除原价损失外;
6、各类传感器必须按规定校检,严禁带病运行;
7、在安全条件下人员按动定位识别卡警急呼救器;
罚款50元/人次。
九、违反管理有关规定
1、管理人员到现场,发现不安全隐患不采取措施处理,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不处理、不按定开班前会;
2、违章指挥者;
3、出井人员出井后必须把矿灯、自救器按规定时间交回矿灯房否则【未遗失】;
处罚50元。
5、考勤人员必须严格准确登记出井人员时间、工种、矿灯编号、人员定位卡号、自救器编号,否则罚款50元。
6、矿灯房工作人员每班认真检查矿灯亮度、失爆、自救器含氧度故障,应及时修复,不得将失爆矿灯、失效自救器发出入井,违者;
7、井下管理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到“三不走”【违章行为未纠正不走、当班隐患未处理妥善不走,工作面人员未出班不走】否则;
8、每班瓦检、安全员、带班领导要按时在井下交接班,交接时间为:
早班8点,中班16点,夜班24点,地点在井下的中央变电所,否则罚款100元。
9、出井煤、矸翻卸后,不得有残余煤、矸砂存入矿车内,否则每一辆矿车处罚10元。
10、班组未经同意休大班;
每人罚款100元。
11、班组未按规定人员上班缺员的;
罚款100元/人。
十、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矿委会研究讨论决定,重新补充完善。
十一、职工检举违章、经核实后按罚款金的50%给予奖励。
十二、对检举人或执行本办法的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罚款500-1000元/次。
十三、本办法的解释权属煤矿。
十四、本办法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煤矿
2018年8月15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煤矿 处罚 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