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消防安全行动实施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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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全面牵头落实有关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和培训教育等日常工作,要加强工作监督,定期检查考核,组织演练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控水平。
2018年,社会事务、民宗、民政、村镇规划建设、新居所、工业商贸等办线及所属单位要开展建立消防安全管控运行机制。
2019年,各办线及单位要在本行业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管控运行机制。
3.规范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推动各单位落实全员、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预案,加强全过程、全方位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加强单位新员工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4.规范隐患挂牌督办机制。
对消防安全督查、检查、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做好跟踪问效、督促整改。
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未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未按要求完成任务、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的单位,通过约谈相关负责人,切实明确要求、限期整改。
对一批火灾多发、消防安全基层基础薄弱的单位和居住出租房进行镇级挂牌督办。
(二)巩固深化火灾隐患治理成效。
1.开展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镇新居民事务所、派出所要按照《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浙公办〔2017〕144号)和《居住出租房屋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浙安委〔2015〕17号),继续组织力量综合采取信息化等手段,复查登记出租房。
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梳理分类,逐一落实整改和管控责任主体及具体措施。
对违法建筑坚决依法处置,对合用场所严格落实防火(物理)分隔、使用智慧用电装置,督促居住出租房房东规范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对集中连片的居住出租房实施“旅馆式”管理,2018年年底前完成上浦村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改。
2.开展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
按照《绍兴市轻纺企业等火灾高荷载行业消防安全要求》和“十个一律”整治要求,着力整治工业企业性质变更、违法搭建、设施瘫痪、违规用火、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
工业商贸办、派出所、国土、规划建设办、安监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办、政法综治办等办线站所要按照职能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对存在重大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和关停,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3.开展上浦老街消防安全隐患治理。
村镇规划建设办要深入排查上浦老街消防安全隐患,着力解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缺少、电气线路老化、日常管理缺失等问题。
推广应用智能火灾预警系统、简易喷淋装置、火灾应急广播以及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技防措施,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4.开展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领域综合治理。
工业商贸办、派出所、规划建设办、安监所、市场监管所、供电所、政法综治办等办线站所要按照省、市、区安委会关于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生产、销售、使用等各领域各环节的监管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加大执法打击和警示宣传力度。
要在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居住出租房等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严格落实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有关规定。
要组织开展单位、居民家庭电气隐患检查和自查,更换老旧线路,推广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发挥网格员作用,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消防工作职责,我镇要加强其他各领域火灾风险防控。
督促人员密集场所管理单位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落实消防安全例会、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宣传培训、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管理等自我管理要求。
派出所、政法综治办要加强火灾形势分析研判,及时预警火灾多发高发的高风险领域,提出技术防范措施和针对性整治对策并督促落实。
(三)全面降低火灾事故总量。
1.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开展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三年提升工程,强化互动式、体验式消防教育培训。
完成“一镇一体验室、一村一宣传点”建设;
结合“七五”普法活动,开展消防法律法规普法专项行动;
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借助第三方力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消防执法措施,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彻底整治重大隐患,依法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联合惩戒严重失信单位和个人,问责曝光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严重消防违法行为,坚决实施上限处罚,强化执法震慑。
对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管理人、违反规定在具备火灾爆炸条件的场所使用明火的人员、擅自拆封或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人员,严格执行消防监督管理适用拘留处罚的有关意见要求,强化惩戒警示。
对涉嫌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严格依法办理并追究危害公共消防安全人员的刑事责任。
3.提升火灾“救早灭小”能力。
按照《浙江省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浙江省社区(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在本区域、本单位建立建强微型消防站,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完善村级志愿消防队伍灭火能力和全镇消防联防机制,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
加强村级志愿消防队能力提升,定期演练,引导企业组建消防队伍,200人以上企业和消防重点企业应建立志愿消防队,提升火灾“救早灭小”能力
4.提升应急处置专业能力。
要严格落实消防应急救援职责,共建共享应急管理信息和资源,组织应急力量开展经常性的综合应急救援拉动演练,镇级每半年组织1次综合演练,村级每月演练、设备养护1次,以实现应急处置能力的提升。
(四)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
1.注重消防安全审批源头把关。
有行政审批权限的部门,在行政许可前应注重消防安全审批源头把关,落实消防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消防安全责任。
以产业转型升级为契机,推广安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淘汰危及消防安全的工艺、设备。
将先天性火灾风险高、后期管控治理难度大的项目作为“禁限控”对象,纳入项目落地负面清单,把好消防安全准入关,严控新增高风险对象。
结合淘汰落后产能、“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工业园区整合提升等行动,重点整治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和单位。
2.强化“智慧消防”建设。
各地要加大资金投入,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
建成“智慧消防”大数据平台,组织社会单位相关数据、消防应用系统“上云、上平台”,打破数据孤岛,提升分析研判和靶向防范能力。
推进消防安全风险监管平台建设,提升基层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3.改善消防基础设施条件。
严格落实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城乡消防规划,对公共消防泵建设投入资金、增加密度,在群居出租房、劳动密集型企业、老街等火灾高风险区域以及经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需设置消防专业力量的区域,增设消防器材,建设微型消防站,填补布点空缺。
4.发动群众参与隐患清剿行动。
充分发挥公益基金作用,对热心消防事业、积极参与消防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公益性奖励。
完善火灾隐患有奖举报制度,设立火灾隐患举报奖励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实施奖励,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纳入全科网格建设,应用平安检查APP,及时排查上报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依托基层治理“四个平台”进行交办整改。
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开设专栏专题曝光火灾隐患,实施舆论监督,营造各方参与、支持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底前)。
严格按照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目标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召开工作推进会,因地制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8月—2020年5月)。
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行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分析研判、及时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工作。
利用信息系统落实隐患动态管理、跟踪督办,并全面纳入大数据平台。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6—10月)。
根据行动开展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巩固工作成效,持续深化行动,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0年11—12月)。
对三年翻身仗行动实施过程及效果进行评估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建立符合我镇实际的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
成立镇打赢消防安全翻身仗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孙国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傅飞军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朱克、镇人武部长任建锋任副组长,农业副镇长董林苗、城建副镇长车国荣、人大副主席陈银尧、工业副镇长杭波、文卫副镇长邵伟慧、派出所所长谢立丰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人武部长任建锋兼任办公室主任。
政法综治办、派出所、农业农村办、村镇规划建设办、民政、工业商贸办、安监所、社会事务办、民宗各1名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地区、本行业的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其中,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排查整治工业园区;
镇安监所负责排查整治易燃易爆企业;
派出所、新居民事务所负责排查整治住宿业、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
村镇规划建设办负责排查整治建筑工地;
派出所负责排查整治超市、加油站、旅馆等公共娱乐场所;
民宗办负责排查整治敬老院;
社会事务办负责排查整治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医院及社会医疗卫生机构;
市场监管所、工业商贸办负责排查整治集贸市场、餐饮业。
(三)严格督查,失职追责。
全镇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严防、严查、严管、严惩”,严格落实责任。
在整治过程中存在动作迟缓、工作不力、排摸整治不到位,情节较轻、影响较小的,给予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
情节较重、影响较大的,给予通报批评、书面效能告诫;
情节严重、影响重大,由镇纪委、组织办给予纪律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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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 消防安全 行动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