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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在“自我”当中发掘自我意识概念也许不单单为实现人本身的价值和近代理性的神圣启蒙,但在他的体系开始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即:
要实现自身的主体性就要创造一定的对象。
为此,通过对主客体的区分、现象与本体的区分、先验的完整性和经验的特殊性的区分,实现了对本体论意义上的主体和认识论意义上主体的区分。
而当时促使他这样做的最直接因素之一是要打破独断论所宣示的理性的轻狂,给思想带上规范的镣铐,意志的自由才有可能。
而对“自身意识”的第一次明确而细致的讨论,首先就为自我的同一性找到了可靠基础,这一步则为他的先验预设做好了准备,并使得整个体系的演绎显得迫切和必然。
他说:
“只有我能在一个意识之中把握住各种表象的杂多,我才能称它们一起是我的,因为不然的话,我就会有一个形形色色的自己,像我所意识到的许多表象那样了。
”这里的问题是:
我所进行的意识活动怎么就被意识为“我的”了?
其实他已经指出了必须区分的两面,即:
自身意识和自我。
并要说明的是“贯穿在”我的所有表象或所有的“我思”之中的经验的自身意识与一定的意识状态相关联。
进而在“分析的统一性”和“综合的统一性”的区分中,只有当我可以想象那个在我的所有表象之中得到统一的自我(综合的统一性)时,我才能设想我的自我的具体内涵(分析的统一性)。
即使说,自我的同一性首先奠基于综合的统一性中,而后才能进行分析的统一性。
因此,自身意识使所有我思即我所进行的意识活动被意识为“我的”。
自身意识所具有的一种将所有伴随它的表象互相连接贯通的属性不是什么不可抗拒的感性刺激,而是自发性的活动。
“它必定能够伴随着一切别的表象,而且在所有意识中是完全相同的,但是它自己却能够不为任何外在的表象所伴随”至此表明一个双重的自身意识概念:
经验的自身意识和纯粹的自身意识。
后者的纯粹行正是其先验性所在。
但它不是关于任何对象的概念也不是感性的直观,而是贯穿于一切表象或观念中的先验的主体意识。
“纯粹的”表明它可以独立于所有经验而成立,它是“本源的”,因为它先于所有经验而成立,并且使所有经验性的我思成为可能。
康德明确的将自我意识作为他先验论证方法的起点,最终挽救了我是物造成的主体沉沦,并在实践理性的意义上安排了主体的自由,才使人格的尊严有了可敬仰的神圣性。
于是不难理解,他的先验原则决不是简单随意的设定,因为只对“自身意识”作出区分,还只留于“对自我的简单表象”,并没有告诉我们任何东西。
所以他进一步指出:
被思的我(思维客体)只能通过内直观来认识,因为只有提供认识的质料,思维才能进行,关于对象的知识才成为可能。
而我思的我(思维主体)只需创造出它就将这原本纷纷扰扰的关系的总和变成了“我的”。
可是,这个“我的”具体怎么凸现先验的意识与客体、经验或其他范畴的联系呢?
康德的创新之处是:
先天综合判断。
“经验意识是先天地以纯粹统觉为根据的”。
这样一来,所有经验意识和人的自身认识便有了合规则的前提──自身意识,这一前提的综合统一规定了思维活动之后,才可能讨论思维活动的对象。
也即:
一切世界认识都伴随着人的自身意识,一切世界知识的根源都在于人的自身认识。
(当然康德是明确区分了自身意识和自身认识的,在此不做过多解释)
至此,康德不遗余力发掘出的先验意识自身最终使经验意识的构造有了担保,并成为经验综合统一的内在动力和力量。
回顾康德对“自我”的阐发会发现,他只是被我们前反思地、前概念的意识到的“自身毫无内容的表象意识”而已,他只是要表象一个先验的主体的思想以及这个思想的被说出,这又涉及它的谓项。
而问题在于,没有这个谓项,思想永远不能述说自身,而一旦说出自身,关于它的任何判断必定是先在地使用了它的表象。
这也是康德一直未很好解决的一个循环。
而关于“自身意识”他曾先前告诉我们是“自发的”或“自己活动的”,于是“自身意识”的总体被他说成是“对一个思维主体的自发性的智性表象”。
看来,康德一直注重的自身意识的先验性完全成了思维自发的、自动的自身中的事情,成了无需借助后天经验的纯先验主体的演绎。
这样,笛卡尔的“我思”到了这里,主体本身成了一种自发性的思维活动,而且也是贯穿于一切表象或观念中的先验的主体意识;
并且是规定关系的主体。
康德说:
“在任何一个判断中我就是能确定关系的主体,而判断就是这个关系。
”于是,我,思维的我,是在每个思维的过程中的主体,并不是思维的述项,这不仅是一个必然性命题,而且也是一个同一性命题。
其实,康德找到的自我意识的确定性,是通过创造性的思在绝对自由的尺度下实现自己的理性契机的。
尽管纯粹理性只和自身打交道、和经验相融合,但它对必然性的先验演绎恰要为自由的实现保留地盘。
然而,经历了从普遍立法到特殊的行动准则,再到特定的义务,又经历了从我对个别之物(含目的性)的尊敬之情到取消普遍的利己原则,再到对立主体性的道德准则这样一个来回才可能的自由,是纯洁的,也是理想的。
但它蕴藏的对人性的理性关照无疑给整个近代的价值以新内容。
当然,康德给自由立法的根据是在道德领域颁布的,以此来达到至善并证明我是自由的,但他的整个推演发展到费希特,物和我的分野都被归结于一元精神的自我之中。
并且这个完整的精神的我不单单是思维的意识自身,而划归为精神的原始行动。
这样立法的根据就包含于自我之中,自我成为一个纯粹精神的统一体。
于是在费希特这里凸现的是具有否定已知实在作用的反思性,这种反思导源于之前的一种感觉,即一种为自然宇宙立命的冲动。
这不同于康德所确立的思想的意识和自身意识,更摆脱了自身之外的感性的理性实在的束缚。
费希特说:
“就人的存在而言,他本来就完全不依赖于一切在它之外的东西。
他完全是通过他自身而存在的”“他之所以会存在,是因为存在是他的意志。
他永远是通过他自身,依赖着他自己的力量存在着。
”这个自我通过外在经验的中介经受住了否定的考验,自我“不依赖于一切外在的东西”而将“通过他自身”即包含理性根据于自身而使自我的存在具有绝对性。
黑格尔说,在费希特那里,“一切都应该从自我推衍出来”。
“凡是在我里面的东西,我是知道的;
这就是纯粹的、抽象的知识,这就是自我本身。
”看来,费希特自我当中的各种规定都是自我本身产生的,而自我设定本身是已经立好了的,无需再做无穷后退的追究。
这样自我为宇宙自然立法便成为可能,并进而为人的尊严、价值和自由作出承诺又与康德达到统一。
但不同的是费希特的绝对之我不像康德所设想的那样越出现象界就只能在实践理性的王国存留,而是把它放到了思想的彼岸,成为信仰的绝对真实。
可以说,费希特改变了康德的方式,采取了从反思进驻无限的绝对形式,确定绝对自我的统一性原理。
费希特认为这是自我学说中最高的规定性,他将康的自我意识的先验统一性作为出发点,使自我与自身绝对统一,它是一个无条件的、具有绝对确定性的原理。
而康德注重的是自我的先验同一性、统一性。
而且费希特尤为不同意康德的地方在其由知性普遍性向理性无限性的过渡。
因为根本不能通过范畴的先验使用来完成,否则只能产生先验的幻相。
最终科学的形而上学得以可能,只能在某一个未来。
事实上,反复领略费希特《人的使命》,渐渐明晰的是:
绝对者的确立不是经历了从怀疑到知再到信仰的漫长等待才出现的,它是作为思想的先行者本身就已确立的。
它是一个独立的完全,是一。
第一步的反思是结束后的开始,因为他还不确定人的完全实在性,通过怀疑,人的本质中最深邃、最纯粹的部分亮相了,即赋予人的一般社会使命的“纯粹的自我”,这个自我是纯粹的同一的,“自我是自我”就在于自我的存在,纯粹自我成为人的最高本质,它决定着人的使命。
他说:
“自我本身,即我意识到是我自己和我个人的那种东西,即在这个学说体系中显得是更高存在的更高表现的那种东西──我愿自己是独立的──并不是依附于另一个东西或通过另一个东西而存在的某种东西,而是为我自己而存在的某种东西,作为这样的东西,我愿自己是我的规定的终极根据。
”
可是,纯粹自我只能从反面加以设想,只能被设想为非我的对立面,因而只能被想象为完全绝对的单一性。
此时,纯粹之我走进陌生的非我便无法维持下去,最后要达到理性的我,就的在与他物(自我生身外化造成的力量)的关系中反思人性本身时,人才能走出物性,人在思想的时候“我”才能够显露自身。
据此,费希特阐发的思想是在自然中的思想,思想就是力量。
《人的使命》经过怀疑,走过了笛卡尔、斯宾诺莎、莱布尼茨所走过的历程。
而如何最终走出自身的怀疑,使思想的我成为一切实在,理性要求的是:
不能再只是一种逻辑的知道,而要开始建构自己的知识,这才是真正的良心的反抗。
而极限的怀疑给人的尊严以摧毁的绝望,于是才有我内心的声音:
只有自由。
(而且必须以自我意识的方式达到自由。
)
到了“知识”一章中,不再是反思式的独白,而是对话。
通过我和精灵(理性的现实性)的对话,领悟到自身的实在的理性。
知性没有的自由通过心的述说回向开端:
我们绝对存在的理念。
对纯粹之我的反面设想带来了限制(尺度),也是对现实存在的限制:
我和非我的对设推出有限的我。
精神就是存在的理性,他是一个世界,一种行动意义上的在人性的、伦理的世界中展现出来。
整个意识在自然意义上的教化不需经过自我意识的理喻。
费希特再度确立了自我意识的实在要求:
自由,但没有实现它。
把自我意识的实在瓦解之后,现在的任务是对什么是实在作出区分。
康的是从感觉着手确定实在的。
费希特则认为,感觉材料是外在的,我们必须在我们内心当中发现它,当明白怎么发现这个我的时候,便加入了他的状态。
抽掉外部依赖,回到自身之内,而这对实在的区分是种质上的区分。
这种质的关键在其现实性,即自我意识的对象和我之间的关系。
正如黑格尔曾总结的:
当所有的条件具备了,这个事情便进入了生存。
而起先康德所作的工作造成了先验统觉的神秘性,正是由于这个先验统觉,才产生出具体表象性的实在,这种表象是在时间中先后发生东西。
而费希特不再对一个表象而是对我进行规定,使自我意识创造出的应然之物承载着我的所有情感倾向,而我的所有带有情绪性的(一般指欲望、倾向)状态,在投射到应该之物上面,于是超脱了时间的限制后,把它空间了。
所以费希特有理由认为对实在的区分不是我们的意识表象能力可以解决的。
现在我们至少清楚,费希特讲的感知的确定性不同于康德的自身意识的先验预设性,是我从我自身挖掘出来的,它产生于我的行动。
客体性也不是外在于我的,而是紧跟着我的行动。
“我”不再作为物来理解,而成为全部行动的根据,他是有限的精神,受空间尺度的限制,它确立了一个牢固的基础,使物出于实践的主体的创造。
世界也不能再取消我(有限精神)的自由。
其实,费希特是在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合一的层面上讲理性的创造性的,而康德则立足于理论理性层面上来求得真理的确定性。
而且极为不同的是,费希特通过反思看到,只停留于对我的确认上,不仅物的实在性瓦解了,就连我也瓦解了,这是自我意识的危机。
不能承担单纯的知性的结论,而要选择自由。
一旦选择了,一切都毁了。
但宁可为了自由,他宁愿选择当这一个执著的蠢人或恶人。
既然选择了,就不能停留于自我意识层面,而必须上升到理性的法则。
但在康德那里,纯粹自我是没有实在性的,欲望之我被放到了实践理性当中成为意志,进而才谈论道德法的自由。
费希特从时代的呼唤中不再仅仅做思想的革命者,而要在革命的行动当中拯救自由。
“我”当然就得具备实在性,否则自由也只是空洞的呐喊。
而且,理性本质必须与感性本质相结合才能给道德法提出要求,否则法就只是一个政治要求,没有意义。
这样一来,“信仰”一章则从积极的意义上重构实在,不再从感觉出发,而是让行动规定我的价值。
并且要将价值作为目标来行动,但却为何如此呢?
在和康德一致的立场上,答案是明确的,即源于对人的期望、对人的尊严。
因为这个时代的人性是这样的!
并且,精神的原始冲动的自发性通过观察和理性的自由而获得了规定,“我”知道如何去思想,我通过我而是我所是。
自我变得清晰可见只能体现在自身当中,那个内心的声音发出命令式地告诉我“应该”怎么样。
而这个“应该”锁定了一种目标,于是具有独立性的人的行动要造出一种概念来实现目标,人性才谈得上自由的真实。
思想伴随着思和我的赞同,我相信内心的声音是我说的,而我必须把我的赞同和相信上升到确定性,并将它建立在良心的基础上,进而上升到实践当中能占统治地位的意志。
这正是在信仰当中完成的。
在新的思维方式当中培养知性,使它符合我们自身的目的。
“我”赞同信仰的根据在无限性之中,却无法达到它,只好设立一个彼岸的声音,无限的意志作用于我的有限意志使我的赞同有了一种根据。
而声音是为了使信仰可教。
要进入另一种实在,则要竭尽有限与无限的张力,抵达彼岸,呈现绝对,自然使有限之我进入死亡。
至此,绝对自我甚至超越了先验之我的自发性,在符合人的规定性中完成了自己卓越的使命,使意识教养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觉,这也不得不称为近代人性塑造中光辉而极富价值性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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