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外贸发展措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0957074
- 上传时间:2023-01-26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5.77KB
省市外贸发展措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省市外贸发展措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省市外贸发展措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四)积极做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在实施的准备工作。
关注货物贸易出口核销制度整体改革在7省市试点情况,学习试点地区经验,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统一部署,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宣传改革信息,组织外贸企业和银行进行新政策和业务的全面培训。
制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在的实施方案,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财政支持措施
以保规模、调结构、强开拓、有保障、抓重点为目标,健全我省外经贸发展促进机制。
印发《省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管理办法》,依据《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台本年度外贸发展相关政策。
鼓励企业扩大出口,支持外向型企业做大规模,引导企业开展出口信用保险,充分发挥省级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引导企业通过境外展会、设立国(境)外营销网点等多种方式“走出去”,推广自有品牌,开拓国外市场。
鼓励外向型企业加大技改和研发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不断提升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培育新的外贸增长点。
充分使用好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资金,打造外贸产业聚集区,助力我省外贸产业集群的聚集发展。
三、商务支持措施
(一)支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
大力支持大企业大集团发展,继续加大对省100强企业、年营业收入过10亿元工业企业的发展培育力度,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用“两个市场”合理配置资源,内外贸融合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
对100户省进出口重点企业和400户骨干企业加强政策帮扶。
(二)引导中小企业开展外贸业务。
举办系列外贸实务培训班,利用讲师团送教上门。
组织专业外贸公司赴各级各类产业基地考察、对接,为基地内生产企业提供国际贸易服务。
组织工贸对接活动,利用外贸公司渠道、人才优势为生产型企业服务。
宣传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吸引中小企业利用平台公共服务更加便利化地开展外贸经营。
(三)鼓励企业进行海外自有品牌推广。
加强品牌培育工作,首批挑选20家试点企业进行品牌管理体系培育,打造具有较高国内外知名度的品牌。
帮助企业用好中小企业和重点企业开拓市场支持政策,鼓励企业面向国际市场开展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电子商务、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境外投(议)标、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等活动,通过品牌战略提高产品附加值。
(四)指导企业使用“走出去”平台。
组织国内外专业展会和综合性推介活动,精心搭建多种平台,帮助企业拓展海外销售渠道。
加大对境外营销网点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业通过国际并购、股权参与、投资建厂等方式设立网点或使用已建网点资源,鼓励成熟国际营销网点发挥公共服务平台功能。
(五)帮助企业把握市场变化趋势。
加强与驻外使领馆和经商处的沟通,及时收集国外政治经济形势情况。
加强与国外商协会交流,及时收集各类商业信息和国际市场信息;
通过会议、媒体、电子商务等方式及时汇总信息发布,帮助企业把握市场变化趋势、灵活应对。
(六)促进我省外贸发展方式转变。
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和技术含量。
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外向型产业园区,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进入产业园区集聚、集群、集约发展,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四、退税措施
(一)充分发挥好出口退税政策杠杆作用。
积极分析我省外贸发展趋势和结构,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争取足额退税指标,用足用好出口退税政策,促进外贸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出口退税管理。
积极探索出口企业分级分类管理,支持退税信誉等级高的出口企业加快发展;
建立和完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对我省一批大企业、潜力企业开辟退税绿色通道,扶优促强;
加快推进出口退税一体化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流程,加快实现退税日常管理和审核审批事项在办税服务厅集中“一窗通办”,并逐步建立网上审批系统,提速增效。
(三)加大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工作力度。
密切关注国家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动向,及时收集和发布相关信息,提高出口企业防骗意识,帮助企业完善内部退税管理机制和措施,为守法企业营造良好的退税环境。
(四)进一步落实优化退税服务措施。
完善以省国税局门户网站为依托的出口退税服务平台,拓展政策宣传渠道,全面推广应用“出口退税远程预申报系统”,让更多出口企业能“足不出户”开展退税申报,减少企业往返税务机关次数,降低企业退税成本。
加快研究在全省范围推广出口退税“税库银”(税务、金库、银行三部门)联网的可行性,进一步缩短出口企业退税款到账时间,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加快资金周转。
五、通关措施
(一)创新优化监管制度。
完善企业分类管理,健全关企合作机制,建立海关和行业协会合作机制。
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缩短通关时间。
加强对报关员和报关企业的培训,规范申报行为。
发挥机场、铁路、水运口岸功能,研究推广关区统一、规范、高效的监管运作模式。
做好“区域通关”,探索集中查验。
(二)围绕重点区域领域做好服务。
落实对天府新区、综保区、航空港、新创新科技园等重点区域和电子信息、油气化工、汽车制造等重点产业的支持措施。
支持成都高新综保区建设和拓展功能,优化运行机制。
协助绵阳出口加工区扩区。
改进管理与服务,推进“点对点”转关和内销便利化。
加强“两仓”管理与服务。
落实海关优惠措施,主动送政策上门,提前介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帮助完善泸州、宜宾水运码头检验检疫设施。
(三)深入开展“国门之盾”行动。
保持打击走私高压态势,围绕中央重视、群众关注、社会反响大的突出走私问题开展打击走私的统一行动和专项治理,集中力量打击骗取减免税和出口退税、低报价格等涉税案件,重点防控毒品枪支、涉黄涉非的走私进境和“两高一资”商品伪瞒报出口。
通过打击走私为守法企业营造良好的进出口秩序。
(四)实行区域化便利通关。
建立西南6省检验检疫协作机制,实行全天候无假日预约检验检疫服务。
设立出入境鲜活农产品、入境参展物资等专用报检通道。
减少企业口岸通关环节,实现远程监控、快速放行,力争进出口货物查验时间缩短20%。
(五)进一步提升检验检疫服务水平。
全面助推国有大型企业挖掘潜力,针对国有大型企业出口实施个性化服务。
帮助民营和小微企业拓展市场,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着力帮扶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
简化进口审批环节、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和设备、医疗器械、生物材料等进口。
探索进口分类监管方式,支持能源、原材料、资源性产品、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等进口。
开展入境产品3C验证及前期咨询和指导,推行3C免办网上审批。
设立大宗进口货物专用申报窗口和通道,优先检验检疫。
加快国家级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完善常态下口岸疫情疫病联防联控机制。
(六)不断创新检验监管模式。
加大出口分类管理实施力度,对出口工业品的企业以风险分析为基础实施分类管理,实施“1+1+X”监管模式,进一步减少出口抽查比例,加快推进出口企业3R区域化监管新模式。
省市外贸发展措施方案陈老师
船舶工业是我市极具资源优势的重点产业,加快发展船舶修造业,对推进临港重化产业聚集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环三”战略实施意义重大。
为解决当前我市船舶工业运行中的突出问题,营造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产业上水平、上规模。
特制定鼓励扶持船舶工业产业发展措施如下:
一、落实规划,强化配套
(一)我市海岸资源丰富,发展船舶工业得天独厚。
沿海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利用现有优势,按照“深水深用、突出重点、合理用岸、集约开发”的原则和船舶修造业对地理位置、岸线资源、陆域腹地特定的要求,立足“环三”建设和产业长远发展的全局,组织力量,科学论证,制定好本区域内近期、中期和长期船舶修造基地建设的空间布局规划,并与正在委托编制的市船舶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
(二)根据赛江两岸“两桥”上游船舶工业发展空间受通航限制的情况,在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同时,要把升级拓展的空间站位向下白石半岛海岸调整聚集。
同时,要鼓励和支持东冲半岛发挥深水岸线优势,发展大型船舶工业。
支持福安市政府加强对“两桥”上游违规建设项目的调整、清理和规范治理,在衔接好全市布局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对“抢滩”围占,且长期闲置不建的岸线、土地、滩涂、海域采取有力措施,重新收储,科学调整规划,合理利用资源,为船舶工业发展留足空间。
沿海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岸线的动态监管,严控岸线资源的合理使用,在与项目投资方签约前应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环三都澳区域发展规划、港口、海洋功能、林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城乡规划等规划项目,不得开展前期工作,避免无序盲目建设。
(三)抓住实施“五大战役”的契机,支持沿海各县(市、区)政府,启动相关规划项目,推进与重点船舶龙头骨干企业修造基地或产业聚集地相配套的港口、航道、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已列入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和重点项目建设战役实施方案中的项目,要逐个立项,逐项落实,全力推进。
市发改、建设、土地、交通、电力、通讯以及涉海、涉岸、涉船等管理服务职能部门要主动介入,密切配合,创造条件帮助落实各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案的实施;
要优化完善船舶修造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既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又可以作为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年7月10日市港口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第二次联席会议提出的相关处理意见,抓紧落实。
市“新增长区域发展战役”和“实施重点项目战役”指挥中心负责备案、协调和跟踪督促。
二、落实政策,扶持重点
(四)期间,以扶持下两半岛、湾及江两岸初具生产规模的船舶修造基地、龙头骨干企业和建设项目为主,兼顾漳湾、东冲半岛等通过评估论证符合条件或经审批在建的船舶项目,重点在创新产业发展方式、优化产业技术结构、合理配置产业资源、扶优扶强等方面采取措施,落实政策,倾斜资源,重点协调,合力推动,促进产业集群提高竞争力,增强船舶工业发展后劲。
(五)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对已列为《省船舶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的白马船厂、丛贸实业、三都澳造船、福重工、江南造船、立新造船、创恒造船、五星环球造船、申望船舶重工等龙头企业正在开展的扩建、技改和新建项目,市发改、经贸、科技等部门要帮助企业,积极争取列入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扶持计划;
有条件的技术改造、创新投资项目和管理提升项目,要积极申请国家或省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补助资金,引进省创投资金的参股投资和信贷支持资金,促进产业优化提升目标任务的实施。
(六)加大地方财政重点扶持力度。
对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项目,在建成投产当年起,按企业当年上缴税收地方留成比上年增加部分,三年内给予全额奖励。
龙头骨干企业利用现有厂区、厂房调整结构,发展生产,提高土地利用率的项目,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办理手续、不再征收土地出让金和城镇基础建设配套费地方留成部分,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
(七)支持船舶修造业执行“单一制”电价政策。
市、县两级物价部门要积极取得省物价局支持,争取尽快对我市船舶修造企业执行“单一制”电价政策。
与此同时,电业部门要加快船舶修造集中区域的供电配套设施建设,各船舶企业及地方党委、政府要主动配合电力部门在近期落实好线路改善措施,保证企业生产用电。
要抓紧实施110千伏下白石变二期扩建项目和下浒110千伏变电站建设,保证下白石、东冲半岛船舶工业组团重点建设项目用电负荷发展需要。
(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市人行、银监局要积极协调有关金融机构尽最大努力支持船舶企业发展。
对生产技术先进,管理运作良好的船舶企业给予优先放贷,优惠利率和合理的贷款期限支持;
积极开展船舶企业并购贷款业务,支持兼并重组做大做强,组建大型集团公司,并对重大建设项目的融资需求,积极推广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和上级行直贷等方式予以有效支持;
积极开展在建船舶抵押,股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保单融资等贷款的品种,开办已发证的土地、岸线、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
帮助申请中长期贷款;
鼓励企业在进口船舶主机和关键设备时使用外汇贷款;
允许企业以土地、固定资产抵押融资,对在国家《港口法》颁布前建设的船坞、船台等港口设施,目前无法办理岸线占有使用及项目施工批准、竣工验收手续,影响抵押登记的,可参照《省沿海沿江财产抵押登记暂行办法》(政办〔〕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允许船舶修造企业申请有评估资质机构进行技术检测,评估和专家论证,符合条件的,可以以评估批准文件和相关材料或行业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做法替代沿海、沿江财产抵押登记所需的岸线占有使用、项目施工批准和竣工验收等文件,申请办理财产抵押登记,促进融资落到实处。
(九)支持船舶企业上市。
市上市办要组织力量,尽快介入拟上市船舶企业的改制重组工作,研究解决拟上市企业生产经营和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改制上市过程中相关审批事项,各职能部门应予简化审批程序,特事特办,限时办结。
拟上市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要根据企业在改制重组中遇到的问题制订有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并给予一定的改制进程补助和成功上市的奖励。
市政府也将按我市对企业上市的有关扶持政策予以兑现奖励资金。
(十)支持引进合作、嫁接改造。
根据国内外船舶工业发展趋势和海峡两岸经贸合作交流淡化壁垒的实际,我市船舶产业应凭借“环三”经济区蕴藏巨大后发潜力的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规划为基础,以转变发展方式为目标,以提升技术为核心,大力推进全球性造船产业的招商引资和全国性、区域间、产业间的技术嫁接、项目合作和产品改造。
市、县(市、区)两级发改、外经、台办、经贸和行业协会、企业家联合会等部门和社会团体要通力合作,加强协调,搭建船舶产业间交流、洽谈、展示的平台。
两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台产业合作和引进国内央企合作交流的考察活动经费,对引进日本、韩国等世界先进船舶修造技术、船舶央企(含国际性、省、部级大公司)或台湾(含港澳地区)船舶业的项目、技术、开展高位嫁接或联合改造的企业,要逐项制订优先用海、用地审批,优惠出让价格,优先配套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给予重点扶持。
(十一)支持企业提升技术,创新发展。
鼓励船舶企业加大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联合协作,其自主创新技术和科研成果,经贸、科技等部门要及时帮助企业组织新产品、新成果鉴定(评审),积极组织和扶持企业申请专利,在条件成熟帮助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争取申请建立省级船舶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企业创新造船模式,转换船型、建造高性能、高附加值或特种船舶的项目,经行业协会推荐,所在地政府确认,可按重点技改投入政策、中小企业投资类改造专项扶持政策或技术创新项目给予申报专项扶持资金,同时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由其税收征收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相应配套资金。
三、落实服务,加强管理
(十二)加强技术服务。
支持福安市政府牵头,依托船舶行业协会,整合现有服务产业发展的相关资源,给予一定的资金和技术人员事业编制,成立“环三船舶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全行业的技术协作、市场对接、企业技术咨询诊断辅导、技术检测、技术培训、技术研发与孵化和技术信息交流、管理等,搭建有实力、有资质的全行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对省级确定的船舶企业技术中心,在每年申报技术创新项目时,要切出专项指标给予申报。
(十三)重视人才服务。
加强对船舶工业领域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的需求预测和发展规划,吸引、集聚和培养一批符合环三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才,尽快建立船舶工业产业人才高地。
支持产业人才高地建设单位申报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获批准设立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能发挥正常效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除按有关规定获得省级以上资金和政策扶持外,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补助;
获准设立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市财政给予30万元补助。
优先支持船舶工业企业申报国家、省引进国(境)外智力项目和出国(境)培训项目;
给予申请国家、省引智专项经费资助;
优先推荐申报建立国家级、省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
突出以业绩为主的政策导向,对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先上报省里,参与破格评审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对成绩优异、有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开辟绿色评价通道,组建专门评审委员会,评审确认其专业技术资格。
支持船舶工业企业聘用台湾高层次人才,并在产业人才高地实施台湾专业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认证、职称评定等试点政策。
当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帮助企业为引进人才提供住房、医疗保障及子女就学等优惠措施,创造企业引进人才的有利条件。
市人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经贸等部门要在积极推进我市相关院校专业设置与船舶产业对接、开展校企联合订单培养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人才培养的扶持政策,积极配合福安市政府依托船舶行业协会,以基准地价优惠,建立东船舶工业技术培训中心,按照政策引导、中心运作、企业资助的模式,组织高、中级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开展企业用工的中、短期培训和企业技术咨询诊断服务。
(十四)深化担保服务。
市担保行业监管部门要继续支持省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健全完善科学治理机制,优先帮助申报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扩股变更事项,促进规范运营,并积极为其申请各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风险补偿项目,提高风险准备资金的积累水平,增强恒顺担保公司服务船舶企业贷款担保的覆盖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市农业银行要继续加强与恒顺担保公司的深化合作,放大倍数,扩大对船舶企业担保贷款规模,建立银、保、企互动共赢、安全持续的发展机制。
市人行、银监局等金融管理机构,要加强协调,鼓励省恒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引进民间资本增资扩股增强担保实力,拓展融资担保合作领域,不断开拓与其他商业银行以及省再担保公司间的业务合作,更好地发挥省恒顺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在全行业中的融资担保服务平台作用。
(十五)强化管理服务。
建立市、沿海县(市、区)两级政府相关领导和部门参加组成的联席协调机制,按照科学、合理、有序、集约、提升发展的要求,对全市船舶工业发展中的规划、布局、用海、用地以及重大项目的立项、建设等方面进行有的放矢的统筹协调,落实有关特事特办、税收政策、证照办理、简便审批以及“容缺预审”等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措施;
要坚持产业空间布局的合理化管理,下白石公铁两桥上游从现在起原则上不再布点建设新的造船厂,要通过探索建立产权流动交易平台或营运机构,鼓励现有船舶企业盘活资产,兼并改组,调整结构、优化升级,走专业化分工协作路子,朝“高、精、尖”发展;
要按照国家颁发的《船舶生产企业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估办法》,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退出机制,关停并转,促进产业资源优化配置。
海事、港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管理与服务职能,海事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帮助协调解决地区现有船舶检验力量与船舶修造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问题。
要抓紧落实修造船舶安全航行过“两桥”的问题,在前期已经开展“两桥”通航能力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赛江上游船舶修造企业的发展现状,由海事、港务部门和福安市政府及“两桥”指挥部联合开展工作,参考国内江海桥梁通航的通行做法,尽快报批出台既适合发展需要,又有安全通航保障的安全措施,落实管理与服务职责,营造环三都澳区域公路、水路、铁路三方通顺和谐的发展格局。
全市推动船舶业发展措施陈老师
海西()汽车汽配城(以下简称“海西汽车汽配城”)是市、区两级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为加快海西汽车汽配城市场繁荣,经研究,制定扶持海西汽车汽配城市场繁荣的措施,具体如下:
1.区委宣传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联手新闻媒体加强对海西汽车汽配城的宣传报道力度。
2.区发改局要将海西汽车汽配城列入政府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纳入国家和省、市政府扶持政策盘子。
3.区财政局对投资主体、入驻厂商参照其在第一个完整年度缴纳税收区级留成财力的100%给予补助。
4.区环保局要向市环保局积极争取在海西汽车汽配城内设置机动车环保标志核领点,提升海西汽车汽配城的市场知名度和认知度。
5.区经贸局要加强市场招商引资指导,结合省、市、区推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实施意见,通过组织展销会、订货会及汽车汽配专项活动等商贸交流活动,帮助市场聚集人气,推动我区汽车贸易汽配产业互动发展;
鼓励与省内外市场、台湾地区汽配贸易商交流合作,促进厂商尽快入驻,更多采购商入场交易;
鼓励入场个体经营户组建股份制公司统一经营或开发商组建市场运营服务公司对进入市场经营的商户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纳税,鼓励商贸物流业进驻市场,实现市场早日繁荣。
6.区交通局要负责协调市公交公司在海西汽车汽配城设立公交站点,并以海西汽车汽配城作为站点名,方便消费者前往。
7.区教育局要帮助协调解决好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子女就学问题,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8.区行政执法局要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尽可能支持海西汽车汽配城在池峰路、省道301线范围内道路的广告使用,以及在南环路、笋江路等辖区内的交通道口设立市场指示引导标志;
支持海西汽车汽配城市场内部商家经营者室内外公共空间的人性化经营需求。
9.区工商局要为入驻海西汽车汽配城的经营者开辟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办理工商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手续,开展预约或集中办理服务。
10.区国税局、地税局要从税收政策上支持海西汽车汽配城市场的发展。
国税局要开设绿色通道,在及时办理各项涉税业务的同时,给予灵活征管,促进入驻企业快速发展;
地税局要要求辖区各分局指定专门税收管理员对入驻商家企业进行建帐建证辅导工作,引导商家企业实行查帐征收的税收管理模式,减轻商家企业税负。
11.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对入驻商铺的奖励措施:
推进汽配市场发展措施陈老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省市 外贸 发展 措施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