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调研表TDT1001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21066326
- 上传时间:2023-01-27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44.06KB
地籍调研表TDT1001Word格式.docx
《地籍调研表TDT1001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地籍调研表TDT1001Word格式.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北:
东:
南:
西:
批准用途
实际用途
地类编码
批准面积/m2
宗地面积/m2
建筑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使用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共有/共用权利人情况
说明
界址标示表
界
址
点
号
界标种类
界址
间距/
m
界址线类别
界址线位置
钢
钉
水
泥
桩
喷
涂
道
路
沟
渠
围
墙
围栏
田埂
中
外
界址签章表
界址线
邻宗地
本宗地
日期
起点号
中间点号
终点号
相邻宗地权利人
(宗地号)
指界人
(签章)
宗地草图
界址说明表
界址点位说明
主要权属界限
走向说明
调查审核表
权属调查记事
调查员签名:
日期:
地籍测量记事
测量员签名:
地籍调查结果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审核日期: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
区〔县〕街道〔乡、镇〕
权利人名称
宗地面积/m2
共有/共用
面积情况
所有权使用权面积/
m2
独有/独用面积/
分摊面积/m2
填表说明
A.1地籍调查表填写要求
A.1.1地籍调查表由封面、根本表、界址标示表、界址签章表、宗地草图、界址说明表、调查审核表和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等组成。
A.1.2地籍调查表以宗地为单位填写,每宗地填写一份。
所有宗地的地籍调查都应填写此表。
A.1.3地籍调查表必须做到图表容与实地一致,表达准确无误,字迹清晰整洁。
A.1.4表中填写的项目不得涂改,每一处只允许划改一次,划改符号用“\〞表示,并在划改处由划改人员签字或盖章;
全表划改不超过2处。
A.1.5表中各栏目应填写齐全、不得空项。
确属不填的栏目,使用“/〞符号填充。
A.1.6文字容一律使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谐音字、国家未批准的简化字或缩写名称。
A.1.7项目栏的容填写不下的可另加附页。
宗地草图可以附贴。
凡附页和附贴的,应加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印章。
A.1.8对面积较大、界限复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宜签订土地权属界限协议书并签字盖章〔见附录B〕。
界址线有争议的土地,填写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并签字盖章〔附录C〕。
A.2地籍调查表填写方法
A.2.1封面
按如下要求填写。
1)编号:
可以是流水号,也可以是预编宗地号,用自然数编制。
2)宗地代码:
按照4.4.1的规定填写,其中县级行政区代码可省略。
3)土地权利人:
填写方法见A.2.2中的1〕。
A.2.2根本表
1)土地权利人。
填写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权人或名称。
对土地所有权人,根据申请书进展核实后,按照“XX村〔乡、组〕农民集体〞格式填写。
◆单位性质: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行政、事业。
企业单位填写国有、集体、私营、外资、港澳台、联营、股份制、个体或其他〔依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经济类型划分的暂行规定》〕。
个人住宅填写个人。
◆证件类型:
土地权利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中华人民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土地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填写居民、军官证、护照等。
◆证件编号:
土地权利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填写中华人民国组织机构代码。
土地权利人为自然人的填写公民身份、军官证、护照等。
◆通讯地址:
填写土地权利人的通讯地址与邮政编码。
1)权属性质。
按如下分类填写。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
填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对集体土地所有权:
填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对集体土地使用权:
填写乡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或集体农用地使用权。
2)使用权类型。
填写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入股〕、租赁、授权经营、其他。
填写荒地拍卖、批准拨用宅基地、批准拨用企业用地、集体土地入股〔联营〕、其他。
3)土地坐落:
填写宗地所在地的名称。
根据地名办提供的名称进展现场核实后填写。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人单位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为非法人单位的填写负责人相关信息。
个人用地的不填。
填写居民、军官证、护照等。
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公民身份、军官证、护照等。
5)代理人:
填写代理人名称、和联系。
无代理的不填。
填写代理人的公民身份、军官证、护照等。
6)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
根据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大类标准,填写类别名称与编码。
没有的不填。
7)预编宗地代码。
填写在外业调查工作开始前,根据根底图件资料预编的宗地代码。
8)宗地代码。
填写方法见A.2.1中的2)。
9)所在图幅号。
按如下方法填写。
◆比例尺:
填写1:
500、1:
1000、1:
2000、1:
5000、1:
1万或1:
5万。
◆图幅号:
填写宗地所在对应比例尺地籍图的图幅号。
破宗时,填写宗地各局部地块所在地籍图的图幅号。
10)宗地四至。
填写相邻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权人名称。
与道路、河流等线状地物相邻的应填写地物名称;
与空地、荒山、荒滩等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相邻的,应准确描述相应地物、地貌的名称,不得空项。
11)批准用途。
填写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或用地批准文件中经政府批准的土地用途,用汉字表示。
12)地类编码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填写至二级类,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13)实际用途。
填写经现场调查后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二级类确定的宗地主要地类,用汉字表示。
地类编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14)批准面积。
填写经政府批准的宗地面积,不包括代征地、代管地的面积。
15)宗地面积。
填写经测量得到的宗地土地面积。
此项由测绘单位在测量完成时提供,由调查人员填写,小数点后保存2位。
16)建筑占地面积。
填写宗地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小数点后保存2位。
17)建筑面积。
填写宗地建筑总面积,小数点后保存2位。
18)使用期限。
填写政府批准的使用期限。
未明确土地使用期限的不填。
19)共有/共用权利人情况。
应全称填写共有/共用权利人的名称以与共有/共用情况。
无共有/共用情况的不填。
如因权利人过多填写不下时,可根据申请书编号顺序填写第一个权利人名称,后面加“等几人〞,将详细情况填写至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
20)说明。
可填写以下容。
◆填写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
◆日常地籍调查时,填写原土地权利人、土地坐落、宗地代码与变更主要原因等容。
◆对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还可说明宗地被线状国有或其他农民集体土地分割的情况,需详细说明宗代码与如何被分割。
A.2.3界址标示表。
1)界址点号。
从宗地某界址点(西北角点)开始按顺时针编列。
例如:
1、2、…、23、1。
〔当需要增加界址点号时,应按照界址点号最大数续编。
〕
2)界标种类。
根据实际埋设的界标种类在相应位置画“√〞。
表中没有明示的界标种类,补充在“界标种类〞栏空白格中,如“石灰桩〞等。
3)界址间距:
填写实地丈量的界址边长,小数点后保存2位。
4)界址线类别:
根据界限实际依附的地物和地貌在相应位置画“√〞。
表中没有明示的界址线类别,补充在“界址线类别〞栏空白格中,如“山脊线、山谷线〞等。
5)界址线位置:
界限标的物自有、他有、共有的分别在“外〞处画“√〞、“〞处画“√〞、“中〞处画“√〞;
分别自有的在“外〞处画“√〞,并在“说明〞栏中注明,例如“各自有墙〞或“双墙〞。
A.2.4界址签章表。
1)界址线起点号、中间点号、终点号:
某条界址线的界址点号包括:
1、2、3、4、5、24、25、6;
起点号填1、终点号填6;
中间点号填2、3、4、5、24、25。
2)相邻宗地权利人(宗地代码):
填写相邻宗地权利人名称〔或〕与相邻宗地的宗地代码。
与道路、河流等线状地物以与与空地、荒山、荒滩等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相邻的,参考“宗地四至〞填写。
宗地代码填写方法见A.2.1中的2)。
3)指界人〔签章〕:
指界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时,应加盖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印章。
与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相邻时,邻宗地“指界人〔签章〕〞栏可不填写。
4)日期:
填写外业调查指界日期。
A.2.5宗地草图
绘制方法见5.2.5的规定。
对于界限复杂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应制作土地权属界限附图并签订土地权属界限协议书,可不绘制宗地草图。
A.2.6界址说明表。
如果界址标示无法说明清楚全部或局部界址点线的情况,如此需要填写此表对界址进展补充说明。
填写要求如下。
1)界址点位说明。
利用工作底图和宗地草图,主要说明所依附标的物的类型与其位置〔、中、外〕,与其与周围明显地物地貌的关系。
如2号点位于两沟渠中心线的交点上,5号界址点位于×
×
山顶最高处;
3号界址点位于×
工厂围墙西北角处;
8号界址点位于农村道路与×
公路交叉点中心;
10号界址点位于×
承包田西南角等。
2)主要权属界限走向说明:
说明权属界限的具体走向。
以两个相邻界址点为一节,表示界限所依附的标的物的状况与其与周围宗地和地物地貌的关系。
J1—J2,由J1沿×
公路中央走向至J2;
J4—J5,由J4沿山脊线至J5;
J9—J10,由J9沿×
学校东侧围墙至J10等。
A.2.7调查审核表
1)权属调查记事
◆现场核实申请书有关栏目填写是否正确,不正确的作更正说明。
◆界限有纠纷时,要记录纠纷原因(含双方各自认定的界址),并尽可能提出处理意见。
◆指界手续履行等情况。
◆界址设置、边长丈量等技术方法、手段。
◆说明确实无法丈量界址边长、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相关距离和条件距离的原因。
2)地籍测量记事
◆测量前界标检查情况。
◆根据需要,记录测量界址点与其他要素的技术方法、仪器。
◆遇到的问题与处理的方法。
◆提出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
3)调查结果审核意见
◆审核人对地籍调查结果进展全面审核,如无问题,即填写合格;
如果发现调查结果有问题,应填写不合格,指明错误所在提出处理意见。
A.2.8共有/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
1)所有权/使用权面积:
土地权利人在一宗地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
2)独有/独用面积:
土地权利人在一宗地宗独自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
3)分摊面积:
各土地权利人在共有/共用面积分摊到的土地面积。
4)共有/共用宗的所有权/使用权面积为独有/独用面积与分摊面积之和。
土地面积分摊原如此包括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按房基占地面积比例分摊、按独自使用面积分摊、以与协议分摊等。
注明:
土地面积分摊原如此应有所有权利人提交文字材料交权属登记人员备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调研 TDT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