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抗旱应急预案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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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标准规范及参考资料
(1)《抗旱预案编制导则》(SL59—2013);
(2)《旱情等级标准》(SL424—2008);
(3)《旱灾损失与抗旱效益计算办法(试行)》;
(4)《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5)《报旱制度》;
(6)《报旱标准》;
(7)《河南省抗旱实施细则》。
1.4预案分类及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郑州市抗旱应急总体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郑州市现辖金水区、中原区、惠济区、管城回族区、二七区、上街区6个区,新郑市、荥阳市、登封市、新密市、中牟县4市1县以及郑东新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航空港区)、高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2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情况
2.1.1地形、地貌及水系情况
郑州市是河南省省会,位于河南省中部偏北,黄河中游南岸。
总面积6405.3km2。
地势西高东低,海拔75~1512m。
西南部为嵩山山脉,西北沿黄河为岳山、广武山丘陵地带,东部是黄淮平原。
全市山区面积2375.4km2,占总面积的31.9%;
丘陵区面积2256.2km2,占30.3%,平原面积2814.7km2,占37.8%。
根据地貌特征和成因,全市可划分为东北平原洼区、东南沙丘垄岗区、冲积倾斜平原区、低山丘陵区、西南部群山区5个地貌单元。
郑州地跨黄河、淮河两大流域。
黄河流域包括上街区全部,荥阳市、惠济区一部分及中牟县、新密市、登封市一少部分,面积1830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4.6%;
淮河流域包括新郑市、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金水区全部,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中牟县和惠济区的大部,面积561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75.4%。
全市有大小河流126条,流域面积较大的河流有30条,其中黄河流域7条,淮河流域23条。
黄河在郑州境内的主要支流有枯河,淮河流域在郑州境内有贾鲁河、双洎河、颍河、运粮河等支流。
2.1.2水文气象
郑州市属北温带季风气候,春旱多风、夏炎多雨、秋凉晴爽、冬寒干燥,四季分明,无霜期220天,全年日照时间约2400小时。
年平均气温14.4℃;
7月最热,平均27.3℃;
1月最冷,平均0.2℃。
郑州市多年平均年降水量633.3mm,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年际间降雨变化也较大。
郑州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夏季多雨,汛期7~9月三个月占年降水量的60%左右,冬季少雨雪,降水量仅占全年降水总量的4~5%;
年际间变化较大。
2.2社会经济
据统计,到2014年底,全市总面积6405.3km2,总人口837.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576.5万人。
2014年全市农作物播种面积约有452.62千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318.36千公顷,油料作物播种面积46.6千公顷,棉花播种面积1.78千公顷,蔬菜播种面积73.04千公顷。
全市生产总值达到6800亿元,地方公共财政总预算收入833.9亿元。
规模以上工业完成增加值310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922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600元。
2.3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2.3.1水资源总量
根据水资源调查分析,2002~2013年间,郑州市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1.2578亿m3,产水系数为0.245。
按2013年底统计人口计算,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129.7m3,约占全省人均水资源总量的1/2,占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11。
从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来看,郑州市属于水资源危机地区。
2.3.2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根据郑州市水资源公报,2013年郑州市行政分区供水总量为15.991亿m3,其中地表水供水总量5.975亿m3,占总供水量的37.4%(其中引黄4.948亿m3,占地表水供水总量的82.8%),地下水供水总量9.453亿m3,占总供水量的59.1%,郑州市区污水回用水量0.563亿m3,占总供水量的3.5%。
2.3.3供水结构变化
郑州市是以境内地表水、地下水和黄河水联合调度供水的城市。
2002~2014年全市平均年供水量16.445亿m3,其中:
境内地表水平均年供水量5.22亿m3,占总供水量的31.7%(其中引黄4.06亿m3,占地表水的77.8%);
地表水供水呈下降趋势,引黄供水与往年基本持平。
境内地下水平均年供水量9.919亿m3,占总供水量的64.9%;
其他如污水回用等供水量约占总供水量的3.4%。
根据南水北调供水指标分配情况知,南水北调水年可供水量5.4亿m3,优先用于饮用水,由此可节省更多的黄河水以及地下水优先用于农业灌溉。
2.3.4用水结构变化
用水结构主要分为农村生活、城镇生活、农业生产、工业生产四项:
2002年各项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百分比分别是4.8%、14.6%、55.7%、24.9%。
到2013年,农村生活、城镇生活、农业生产、工业生产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百分比分别是4.5%、24.4%、27.7%、30.4%,另有生态环境用水等占13.0%。
其中农村生活用水量减少0.3%,城镇生活用水量增加9.8%,农业用水量减少28.0%,工业生产用水量增加5.5%。
2.3.5水环境
郑州市水体污染严重。
根据2013年郑州市水资源公报,郑州市22处水功能区中,按照全指标评价,全市的水功能区水质类别均未达到水功能区规划水质目标要求;
按双指标评价,有5处水功能区水质达到水质目标要求,达标率为22.7%。
2.4旱灾概况
郑州市地跨淮河、黄河两大流域,是南北气候的过渡带,降雨量不仅年际变化大,年内分布也很不均匀,汛期7~9三个月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60%左右。
全市地势从西南向东北倾斜,气候和地形的两个过渡带决定了郑州市旱涝灾害的频繁,尤以干旱灾为重。
从1919年至2013年100余年来,我市发生干旱多次,平均不到3年一次,严重干旱10次,近几年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我市旱灾发生没有规律,旱涝相间时有发生,对我市旱情的预防造成很大困难。
2.5抗旱能力
建国以来,我市水利事业蓬勃发展,修建了大批的水利工程,基本上改变了历史上大雨大灾,无雨旱灾的局面,在控制洪水、调节径流、抗旱减灾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截止2014年底,郑州市现有市、县(市)级抗旱服务组织6个,乡级抗旱服务组织18个。
3指挥体系及职责
3.1指挥体系及职责
郑州市人民政府设立郑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市防指办公室设在郑州市水务局,负责承办市防指的日常工作。
表3-1郑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职责表
防洪成员单位
责任人
职 责
指挥长
郑州市市长
负责市防指全面工作,统一指挥全市抗旱救灾工作。
服从国家和省防指的指挥,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副指挥长
分管副市长
协助指挥长协调各成员单位和市直有关单位的抗旱工作。
郑州警备区参谋长
协助指挥长协调、组织、调度全市部队进行抗旱和救灾工作。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负责协调组织和监督各防指机构的执行情况。
市水务局局长
协助指挥长负责全市抗旱工作,组织抗旱形势会商,组织有关专家提供技术支持。
郑州黄河河务局局长
协助指挥长负责落实郑州市境内引黄水量的调度工作。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协助指挥长负责城市抗旱工作。
负责全市城市供水,行业管理及指导工作;
研究制定城市供水经营管理办法;
发生旱情时督促指导供水企业优先保障城市居民生活用水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任
负责指导防汛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
负责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主要河道整治、滞洪区安全基础设施、水文测报基础设施、防汛通讯工程和抗旱设施等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市国土资源局
局长
负责协调应急抗旱水源工程建设等永久和临时性占地的审批和上报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优先运送抗旱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为旱灾区应急送水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市公安局
负责抗旱秩序维护和灾区社会治安保障工作,维护抗旱用水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疏导担负运送抗旱物资的车辆优先通行,打击偷盗抗旱物资、破坏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续表3-1郑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职责表
市民政局
负责遭受干旱地区的群众生活救济工作,组织并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市财政局
负责抗旱救灾经费的安排、下拨和管理,会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作好特大抗旱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市卫生计生委
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市环保局
负责灾区水质监测及水体污染防治工作。
市南水北调办公室
负责协调旱灾发生时南水北调对我市供水指标调度工作。
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负责掌握农业干旱灾情信息;
负责旱灾发生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工作。
郑州铁路局郑州桥工段
工长
负责制定各类抗旱减灾物资的铁路应急输送方案;
保证优先运送抗旱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员。
市气象局
负责提供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气象分析材料;
负责提供实时雨情等情报工作及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实时组织人工增雨工作。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原报业传媒集团
负责人
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的抗旱宣传工作;
负责根据市防办提供的旱情,及时向公众发布抗旱信息。
市供电公司
负责所辖输变电工程设施的运行安全,保证抗旱期间的电力供应;
加强电力通信的运维管理,保证电力通信畅通。
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
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筹集供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汛抗旱中的奖励和惩戒工作;
负责参加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的医保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作出妥善处理。
市林业局
负责做好林区抗旱防灾工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督促、指导和协调抗旱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
及时提供水旱灾区的工矿商贸行业灾情。
市粮食局
负责市局属粮食仓库安全;
负责提供救灾所需的物资。
郑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负责雨水情信息的采集、整理,并准确、及时地向省、市防指提供抗旱相关的雨水情信息;
及时编发雨水情日报、雨水情简报、预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总经理
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安全;
做好通信设施的检修、管理,保证话路畅通,负责应急通信保障,保证抗旱期间的通信需要。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负责研究适合我市情况的旱灾保险理赔机制。
根据干旱造成的不同灾害类别和不同地区,具体研究保险实施对象,开展旱灾保险业务。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3.2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3.3组织体系框架图
信息传播途径主要有: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公共网络等联络方式。
4预防及预警
4.1预防
4.1.1旱情信息监测及报告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及时准确收集旱情信息。
旱情信息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水文部门要对水雨情、水库、塘坝、河道、湖泊蓄水状况、地下水进行监测统计;
遇干旱时实时监测土壤墒情,并结合天气预报预测未来5-7天的墒情、旱情发展趋势,定期报同级抗旱指挥机构;
旱情紧急情况根据需要加密上报。
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预报,气温、蒸发等基本气象信息,分析遥感监测成果,定期报同级抗旱指挥机构;
环保、水文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水质监测,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质监测成果。
当需要引水、蓄水时,要加密监测,提出符合水质的引水、蓄水建议。
各县(市)、区防办应根据国家统计部门批准的干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及时统计和核实所管辖范围内的旱情、旱灾和抗旱行动情况等抗旱信息,按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具体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属一般性旱情、灾情信息,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凡因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上报。
4.1.2预警支持系统
1、抗旱预案
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本行政区内的抗旱应急预案,并按规定上报审批,市防指备案。
2、抗旱信息系统
市防指应依托市防汛指挥系统建设抗旱信息系统,以此作为旱情预警系统的技术支持平台。
4.1.3预防措施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可能发生的旱情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加强抗旱设施的检查维修,制定抗旱水源调度方案、节水限水方案。
遵循“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防旱工作机制。
一、蓄水保水
水源是抗旱工作的基础和条件,不管有旱无旱,都必须将全市的蓄水维持在合适的水平。
在保证工程安全和应急用水的前提下,各类水库和闸坝都应按照控制运用方案的规定,适时蓄水、引水、保水,增加调节水量。
有抗旱任务的水利工程要制定和完善抗旱调度运用办法。
二、过境水资源利用
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经批准可适时、适量引用过境水资源。
三、洪水资源化
正确处理防洪与兴利的关系,合理承担风险。
在洪水发生后的退水阶段,经批准可适时关闭水库泄洪设施和沿江、沿河控制水闸。
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利用洪水尾梢,增加抗旱水源,改善抗旱水质。
四、水源调度
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和工农业生产、生活用水实际,编制抗旱供水方案,增强计划性、科学性。
在此基础上,合理优化调度,加强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市防指加强对中型水库水源工程调度,协调灌区上下游用水矛盾,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
4.2预警
4.2.1干旱预警
(1)干旱等级
依据国家防总办制定的《干旱评估标准》,市干旱等级分为轻度干旱(Ⅳ级)、中度干旱(Ⅲ级)、严重干旱(Ⅱ级)和特大干旱(Ⅰ级)四个级别。
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
预案干旱等级参考《旱情等级标准》(SL424-2008)确定,选取农业旱情、区域因旱饮水困难、城市干旱三项等级划分指标。
①农业旱情等级划分指标
区域农业旱情等级指标划分主要依据降水距平百分比、连续无雨日数和土壤相对湿度三项基本指标以及区域受旱面积比例一项综合指标。
在三项基本指标中,水浇地作物旱情及播种期耕地墒情的评估,优先采用土壤墒情(土壤相对湿度)法,没有墒情监测点的县(市)区可选择降水量距平法或连续无雨日数法。
农业干旱等级划分指标见表4.1,各指标确定方法见附则。
②区域因旱饮水困难等级划分指标
区域因旱饮水困难等级以农村因旱饮水困难人口比例为指标,等级划分见表4.2,指标确定方法见附则。
③城市干旱等级划分指标
城市干旱等级划分以城市干旱缺水率为指标,等级划分标准见表4.3,指标确定方法见附则。
表4-1农业干旱等级划分指标
农业旱情评价指标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Ⅳ级)
(Ⅲ级)
(Ⅱ级)
(Ⅰ级)
综合指标
作物受旱面积比例(%)
5-10
10-30
30-50
>50
基本指标
降水距平百分比Dp(%)
月尺度
-40≥Dp>-60
-60≥Dp>-80
-80≥Dp>-95
Dp≤-95
季尺度
-25≥Dp>-50
-50≥Dp>-70
-70≥Dp>-80
Dp≤-80
年尺度
-15≥Dp>-30
-30≥Dp>-40
-40≥Dp>-45
Dp≤-45
连续无雨日数(天)
春季3-5月、
秋季9-11月
15-25
26-45
46-70
>70
夏季6-8月
10-20
21-30
31-45
>45
冬季12-2月
15-30
31-50
51-80
>80
土壤相对湿度W(%)
60≥W>50
50≥W>40
40≥W>30
W≤30
表4-2区域因旱饮水困难等级划分指标
区域因旱饮水困难评价指标
农村因旱饮水困难人口比例H(%)
10<H≤20
20<H≤30
30<H≤40
H>40
表4-3城市干旱等级划分指标
城市干旱判别指标
轻度干旱Ⅳ
中度干旱Ⅲ
严重干旱Ⅱ
特大干旱Ⅰ
城市干旱缺水率Pg(%)
5<Pg≤10
10<Pg≤20
20<Pg≤30
Pg>30
(2)干旱预警
市抗旱应急预案的干旱预警等级按农业旱情等级、因旱饮水困难等级两项指标,干旱预警分为四级,即Ⅰ级预警(特大干旱)、Ⅱ级预警(严重干旱)、Ⅲ级预警(中度干旱)和Ⅳ级预警(轻度干旱)。
①Ⅰ级预警(特大干旱)
当上述三项指标任何一项达到特大干旱等级,或其中任何两项指标同时达到严重干旱等级,发布(Ⅰ级)红色预警。
②Ⅱ级预警(严重干旱)
当上述三项指标任何一项达到重度干旱等级,或其中任何两项指标同时达到中度干旱等级,发布(Ⅱ级)橙色预警。
③Ⅲ级预警(中度干旱)
当上述三项指标任何一项达到中度干旱等级,或其中任何两项指标同时达到轻度干旱等级时,发布(Ⅲ级)黄色预警。
④Ⅳ级预警(轻度干旱)
当上述三项指标任何一项达到轻度干旱等级时,发布(Ⅳ级)蓝色预警。
4.2.2干旱预警发布
发布单位:
由市防指负责干旱预警信息发布和宣布干旱预警解除。
发布内容:
主要包括干旱等级、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城乡生活、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
发布程序:
旱情发生后,由市防指组织有关防指成员单位和邀请有关专家会商,确定干旱灾害等级。
当旱情达到轻度干旱(Ⅳ级)或以上时,发布干旱预警。
发布方式: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或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发布范围:
发布范围限于郑州市行政区域内。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按照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应急响应等级与干旱预警等级相对应。
抗旱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加强领导,统一指挥;
分级负责,部门协调;
强化纪律,依法抗旱;
快速反应,保障有力;
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科学调度,防抗结合,确保实现抗旱工作目标。
5.2Ⅰ级响应
当出现特大干旱(红色预警),为Ⅰ级抗旱应急响应。
5.2.1工作会商
由市防指指挥长主持,市防指领导和成员参加,并邀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到会指导,邀请水利、抗旱节水和减灾专家到会咨询。
内容是通报当前全市旱情和各县(市)区抗旱活动情况,评估旱灾损失,提出会商意见,做出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和省防指。
会商重点放在宣布全市进入干旱缺水紧急状态后,应实施的临时性法规和行政命令,全市水资源统一管制和配给的措施,紧急动员全社会抗旱节水,以及灾民的救助安置措施等。
5.2.2工作部署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紧急专题抗旱会议,部署抗旱工作。
可依法根据情况宣布进入特大抗旱期,下发紧急通知,动员所有单位紧急行动起来,协助灾区进行抗灾救灾工作。
并在24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赴抗旱一线指导抗旱工作,动员旱区紧急抗旱。
同时积极请求省、市支援,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跟踪旱情、灾情,对旱情灾情及时报送,并做好旱情预测和重点工程调度。
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及各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每天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旱情、灾情信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天在市广播电视上及政府网站上发布《旱情通报》,报道旱情及抗旱措施。
5.2.3部门联动
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防指可依法宣布全市进入特大抗旱期。
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抗旱救灾相关工作。
(1)市防指办公室发布旱灾情消息,及时了解、掌握、统计旱灾情及发展趋势、抗旱工作情况;
向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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