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水东公共租赁房项目招商文件最新讨论稿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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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水东镇红星村E-02-1地块
项目总投资
20800万元
(以结算价为准)
总建筑面积
约10万M2
招商范围
规划中水东公共租赁房小区内7栋房屋建筑(含地下室与商铺)的消防、土建、水电、装饰等工程及7栋房屋占地范围内的小区市政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化、电器设备安装(含电梯、变压器等)均属本次招商范围,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及建设标准要求为准。
工期要求
本项目要求在490天内建成
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独立法人,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提交时限
投标保证金1000万元要求在2011年10月24日17时前从投标人账户转入如下账户:
1510225219000026839
开户单位:
章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章江支行广场分理处
购买招商文件
时间
2011年10月17日至2011年10月19日
地点
现场踏勘
2011年10月20日
水东镇红星村
答疑时间
2011年10月21日
下午18时前
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正本一本,副本二本
投标文件
递交
单位
江西金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
2011年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会
2011年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
第二节综合说明
一、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招商公告、本文件及补充通知和招标答疑会记录。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招标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二)招标文件的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招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2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于2011年10月21日在给予解答。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1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具体时间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二、授予合同
(一)中标
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在7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不管中标结果如何,招标人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
3、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
(二)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2、中标人在同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我单位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提交2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3、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有权另行选择其它投标人中标。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若中标人能按合同条款履行职责,履约保证金在在地下室底板施工完成后退还40%,剩余60%在完成项目正负零浇捣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如因中标人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动从乙方工程款用于支付民工工资。
三、投标报价
招标人采用百分比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
本百分比系指按本文件第三节第4条中约定的直接成本中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下浮比例,文件约定“按现行有关规定、江西省现行相关定额及全额取费的标准和计价程序、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开工至主体竣工期间各月《材料信息价格》的平均值的平均数计取后下浮一定的比例作为各单栋(位)工程造价款,单栋(位)工程按其开工至主体竣工时间分别计算材料价格”。
本次投标即比较该比例,投标时按“%”报价,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经中标,则按有关约定计算其直接成本中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计算方式如下:
比如中标单位投标报价为6.20%,则按现行有关规定、江西省现行相关定额及全额取费的标准和计价程序、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计取后得出的数值×
(1-6.20%)即得建设项目工程造价。
投标人在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后应认真考虑中标后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及市场风险,合理确定自身的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必须采用招标人统一制定的报价书。
四、现场踏勘与招标答疑会
1、投标人将被邀请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投标人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人在发放招标文件后将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日期组织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派代表出席,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应在招标答疑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或在招标答疑会上递交)。
4、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将在答疑会后2日内书面形式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含传真方式,投标人应告知自动接收的传真机号码)。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应按本文件规定,编制商务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投标须知中所要求份数的“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均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因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本项目投标人只需递交一个密封袋,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含正本和所有副本)材料一起密封在同一密封袋内;
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密封袋密封口处应由投标人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七、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截止期以前的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
3、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当场原封退还投标人。
八、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文件规定的要求密封、标志、盖章和递交。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九、开标
1、在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负责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
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
3、投标人代表在规定的开标会时间后(即迟到15分钟以上)到达或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视作自动弃权。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废标处理:
(1)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单位法定代表人印章;
(2)未按本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辩认不清,影响评标;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及公告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十、评标
采用原则评标法,取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百分比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排序人,以此类推。
若出现相同报价者,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第三节合同主要内容
以下为招标人提出的合同协议条款主要内容,涉及投标人的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以下“甲方”即招标人,“乙方”即为中标人)。
1、项目投资建设进度与要求:
要求在甲方交付土地并完成“三通一平”之日(甲方告知可使用土地之日)起30天内开工,总体工期要求满足甲方工期要求。
2、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A、负责确定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负责项目的工程勘察、质量检测、工程监理单位的选定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费用在乙方确认其技术服务到位,工作质量合格的情况下由甲方分期支付。
B、协调乙方与各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办理建设过程中施工招标等报建手续及消防、环保、人防等行政审批手续;
帮助乙方协调相邻村(居)民和用地单位的关系;
协助解决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C、由甲方提供“三通一平”;
“三通一平”系指主水管接至项目用地红线附近;
用电公用线路(满足土建施工及日常生活使用)接至项目用地红线附近;
项目用地外公用主干道铺设至项目用地红线附近;
项目用地的场地平整。
D、筹措安排建设资金,对乙方管理投资所建成的全部项目,甲方需按约定支付乙方项目管理投资回报。
E、确定项目建设具体内容,建设标准等要求,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F、甲方负责报建、联系、现场管理等,并向乙方支付项目管理投资回报。
G、甲方同意为乙方在本项目的融资方面提供相关资料和帮助。
(二)乙方义务:
A、负责项目建设过程资金的筹措及按甲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内容及建设标准等要求组织项目建设,协助甲方办理报建手续及消防、环保、人防等行政审批手续,处理项目建设所涉及的有关事宜。
B、负责项目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商签并管理相关合同;
乙方应要求其选定的施工单位按省、市有关规定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
C、全面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管理,组织工程的中间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协助甲方或甲方指定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产权登记手续。
D、负责项目用地招商范围内的水、电等报建(装)及建设,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计入甲方应支付乙方回报的直接费用中的不可预见费用。
E、在项目用地范围内进行项目建设,涉及管线、消防、环保、绿化等问题,须报有关部门审批。
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计入甲方应支付乙方回报的直接费用中的不可预见费用。
3、违约责任
A、若乙方未能在甲方告知可使用土地之日起60日内开工建设,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正常履行,履约保证金在在地下室底板施工完成后退还40%,剩余60%在完成项目正负零浇捣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B、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全面开工或建成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按每延期一天5000元的标准收取乙方的违约金,且不设限额。
C、在乙方组织开工后,如有某单栋(位)工程因甲方原因造成项目停工达半年以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已完部分按约定办理结算并支付项目价款。
D、甲方认为已无能力按期完成该项目建设或乙方中途退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所做工程量不予结算,并作为违约处罚金处理。
E、如因乙方原因停工达30天以上,甲方有权不同乙方结算并直接清退乙方,乙方所完成工程量造价作为补偿甲方的损失费用。
F、在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应退还给乙方的工程保证金,乙方可终止合同,甲方需双倍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工程保证金。
4、附则:
在单栋(位)工程按甲方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建设标准要求等建设至建成后,甲方将按项目价款支付乙方项目管理投资回报,并执行以下约定。
A、项目价款的确定及项目价款的支付
项目价款的计取按以下执行:
项目价款由直接费用和项目管理费用组成,并按其各项组成费用之和计价。
其各项费用的计价方式如下:
(1)、直接费用的计算方法:
按以下累计计算。
①、建设项目的各类规费、审计费:
按双方共同认可的实际发生费用计取。
②、招标及招标代理费:
按招投标法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及按国家收费标准计算计取。
③、建设项目工程造价:
按现行有关规定、江西省现行相关定额及全额取费的标准和计价程序、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开工至主体竣工期间各月的《材料信息价格》的平均值的平均数计取后下浮一定的比例作为各单栋(位)工程造价款,单栋(位)工程按其开工至主体竣工时间分别计算材料价格,该比例在招商过程中确定。
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增减工程量由甲方派有关部门人员与乙方共同认定,计入造价。
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中的缺项部分及电梯、变压器等设备的价格由甲方的政府采购部门与乙方按政府采购方式确定计价。
如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工程造价的政策性调整(含定额调整),在调整执行期后发生的工程量按政策性调整执行计算,但下浮比例不变。
④、其他应计入投资费用的不可预见费用:
(2)、项目管理费用:
含乙方管理本项目的各类管理费用,按直接费用的10%计取。
单栋(位)工程项目价款的确认程序:
乙方在提出支付申请后一个月内,应将有关项目价款的资料提供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后,将有关资料送章贡区基建审计中心按本协议进行审计,经双方认可确定最终的项目价款;
核增(核减)比例在10%以内的审计费由甲方支付,如核增(核减)比例超过10%,10%以外部分的审计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审计中心须在乙方提供的资料齐全后45天内完成审计。
甲乙双方在审计中心完成审计后15天内确认审计成果,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采用法律途径解决。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审计不能按期完成的,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报送的项目价款资料及金额。
项目工程预算的确定:
施工图纸设计审查完毕后,乙方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招商文件的有关规定,在1个月内完成项目工程预算的编制,并报甲方审核,1个月内与甲方核对完毕,双方确定后的工程预算造价作为以后工程结算及支付合同款的依据。
项目价款的支付:
在乙方提出申请且申请支付的单栋(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情况下,甲方保证在该单栋(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内付清所有款项,乙方应在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30天内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具体付款时间及比例为:
第一次付款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款的50%给乙方。
剩余的应付款(经工程结算审计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年后一年内分四次支付,每次支付25%,支付时间为每季度的最后一周。
甲方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承担自单栋(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相应应付款的银行利息。
在此期间章贡区人民政府保证将保障性住房融资的资金或沙河工业园、水西有色冶金基地内的100亩居住用地推出招标拍卖挂牌,土地招拍挂所得按约定付款比例用于支付乙方项目价款。
B、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确保按规定的时间支付项目价款,应承担拖延支付的责任;
逾期一个季度内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40%付息;
逾期二个季度内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60%付息;
逾期三个季度内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80%付息;
逾期四个季度内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100%付息;
超过四个季度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150%付息。
(2)、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资人不得出现工期延误、提供不合格产品、拖欠工程款、恶意欺诈、违背建设标准要求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对投资人给予记不良行为、经济惩处直至解除合同等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投资人疏于管理、施工单位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施工企业管理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予以处罚,投资人承担连带责任。
(3)、在甲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产权证过程中,需乙方配合的,乙方必须配合,否则项目价款支付时间相应顺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招
标
单
位
(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月日
附本项目投标报价书:
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赣州市章贡区水东公共租赁房项目投标报价书
(正本)
赣州市章贡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的贵方的招商条件,我单位经考察和研究贵方的招商文件,愿执行以下下浮比例。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下浮比例
%
承诺:
我单位完全响应赣州市章贡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同意:
按以上下浮比例及招商文件约定的计算方式、有关规定计取直接成本中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
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月日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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