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言语残疾人工作知识手册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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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低频率缺失的,可能对鼓声擂门声以及男声都不敏感,而对尖锐如电话铃声以及女声却能够听见。
同一等级的听力残疾人,现实中对声音的敏感度不同,有的明明能听到别人说话的声音,可就是听不明白,也是因为这个低频和高频缺失不同的原因。
(5)同时是听力言语残疾人的多重残疾人:
这类人群,一是由于听力障碍而导致言语障碍的人,以手语作为主要交流语言;
二是既有听力言语残疾,又有视力残疾,这类人数量较少,但他们生存的困难最大。
是现实版的海伦凯勒。
国际上比如英国,有专门为这类人开设的专业性很强的生存技能培训辅导。
如果不做人工耳蜗植入手术,他们只能通过手掌触摸来沟通交流.目前我国已发现的三个案例,两例已做了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能够沟通交流,日常需通过盲文阅读和电脑读屏软件上网学习。
三是既有听力言语残疾,又有自闭症(属精神残疾),不但需要听力言语康复,还需要自闭症的康复训练。
四是既有听力言语残疾,又有肢体残疾。
等等。
2、听力、言语残疾人的特点
(1)听力残疾儿童的特点和需求:
听力残疾儿童属于未成年人,其成长中的各项需求的解决要依赖抚养人。
各级残联都设有聋儿康复中心,家长们可通过专业辅导,根据孩子的身体特点和心理特点给予教育康复。
我们需要了解:
听力残疾并不是必然就伴随言语障碍。
只要言语器官没有损伤或病变,一旦发现听力损伤,及早开展干预,及早接受科学的听力和语言训练,就能够使用有声语言参与社会生活。
他们由于正处于发育和学习期间,其需求集中在“康复”和“受教育权”方面较多,本节针对听力残疾儿童特点,简单归纳几点需求:
(a)助听辅具救助:
学龄前听力残疾儿童,正处于康复的关键时期,需向其抚养人提供国家有关康复救助的信息和政策。
中国残联从十二五计划开始,有“七彩梦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凡是6岁以下的听障儿童家长,可以及时转介去残联康复部登记报名,纳入国家项目“七彩梦”救助范围;
如果已经是6岁以上,也可以转介至残联康复部,及时了解当地相关补助和优惠信息。
(b)康复方法求助:
凡是遇到听障儿童家长,都及时推荐去“中国听障儿童网”()解家庭康复和家长服务中心信息。
家庭康复的宗旨是“去除特殊性,回归普通,回归自然”,从听觉功能康复与成长教育入手,将康复的外衣一一剥离开来,让大家认识康复的本质和内容;
掌握基本原理和规律。
将复杂的表现祛除后,康复的内容非常少,它的实质就是一个听觉的康复,并无其他。
除此之外,我们再做的就是教育的发展和预防,预防因听障而衍生的特殊心理特殊行为的出现,实施全面性的教育。
(c)需要引导和教育其抚养人了解致聋原因和注意事项,并将需要注意的耳毒性药物在社区每个有高危倾向的家庭发放。
鼓励他们就医时向医生介绍这个情况。
这个内容的宣传教育,对手语族聋人也同样需要普及。
(如图)
(d)受教育权的保护问题:
到了上学年龄的听力残疾儿童,需关注和了解就学问题,给予其抚养人正确的引导。
现因0-6岁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广泛实施,听力残疾儿童在助听器和人工耳蜗辅具的帮助下,针对听的解决方案实施的越来越好,越来越多的听力残疾儿童进入普校随班就读,可需指导其在户口所在地就近报名入园和入学。
(e)对在读的聋童,需关注和了解其在校情况,对其父母皆为聋人的家庭,还要关注其家庭与学校的联系沟通问题。
如每学期的家长会是否有人去开?
孩子是否需课外辅导?
若有需要,可联系志愿者给予必要的帮助。
(2)成年口语族聋人的特点和需求:
这类人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受损,进而不同程度影响交流和信息摄取的人(包括重听人等)。
这类人一般毕业于普校,他们都有很好或较好的语言交流能力,戴助听器与人沟通交流一般没问题。
由于一直生活、学习、工作在主流社会圈子中,他们的文化程度、参与和融入主流社会各个方面的能力,都要优于手语族聋人。
较高的文化使得他们理解问题的能力较强,思维方式也与常人无异。
他们大多很刻苦,自学能力较强。
接受新事物较快。
听力言语残疾人中顽强拼搏,取得成功的例子,在这部分人中体现最多。
他们之中的佼佼者,甚至在听人圈子里也出类拔萃。
有很多人,在工作岗位上承担重要工作,并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般来说,口语族并不一定是轻度听力残疾。
通过配戴助听器或人工耳蜗一级重度听力损失以上的聋人同样能够获得良好的口语交流能力。
特别是人工耳蜗在儿童中的普及。
未来会涌现更多的与健听人能力相同的听障人士。
但是毕竟是听力有障碍的人,在信息摄取与交流方面,还是会有不畅。
由于外观上与常人无异,口语甚至顶多有一些大舌头,一般人听不出来,所以常常被人误会,这导致了他们融入主流社会也有各自的困难和苦恼。
此外由于他们分散在社会各个不同角落,就读于不同的普校,工作、生活在不同的主流社会圈子,使得他们没有同类相聚的条件,也没有机会结识其他口语族聋人。
他们更希望得到尊重,得到价值体现的平台。
甚至有些口语族聋人不会去办理残疾人证,他们认为自己不是残疾人,但是健全人的圈子有时又容不下他们。
他们的困难体现在方方面面,比如有的人不能打电话,有的人在嘈杂的环境中不能准确反馈信息等等。
有些人在这样的环境中,会有强烈的孤独感,自卑感和不合群的状态,需要及时给予开导,并积极参与主流社会。
(3)成年手语族聋人的特点和需求:
这部分聋人是听力残疾人中困难和问题都较多的一部分人。
手语族聋人是指由于听力损失造成语言习得困难,导致有语言表述障碍的人。
他们使用手语和书面语作为沟通交流的手段。
这部分聋人由于从小失聪,听力损失使得他们无法感知或不能清晰地感知语言的声音刺激,他们靠视觉接收信息和靠手语输出信息。
我们的听人,每天言语活动是伴随醒着的所有时刻的,所以即使听人儿童还不会写字,也会将汉语说得很流利。
而手语族聋人,由于不能“听”,使得生活在汉语环境下的他们,不能“说”汉语,只能学习可视的汉语书面语。
由此带来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因为失去了靠听觉感知主流语言的途径,学习汉语书面语,只能像听人学外语单词一样死记硬背,很多聋人由于学会的汉字不能经常在汉语环境中得到巩固,常常是记住了字形,没记住排序,写的文字出现“励鼓”、“床起”、“巧能生熟”这样的排列。
更多的人按照手语的语序书写汉语书面语,带来语序“颠倒”的现象。
手语族聋人由于靠视觉器官的直观形式获得信息,并进行交流,因此视觉敏感,形象思维非常发达,而逻辑思维和抽象思维就相对差些。
同时由于信息局限,以有限的信息作为依据,对一些事情进行分析推理,常产生错误的判断。
这部分人,由于受教学手段的局限,同时,如听人处于汉语环境中学习外语一样,聋人处于“无声”来学习汉语书面语的难度,使得他们大多数人对学习望而生畏。
文化程度一般较低,由此带来就业层次低、生活水平低、生存质量差等问题。
而这诸多问题的不易解决与沟通障碍带来的苦恼,又可能导致脾气暴躁,不安于现状、不肯吃苦,走捷径“获得”财富以求改善生活等不良作为。
当然这些特点由于残疾的程度不同、残疾发生的时间不同以及生活环境不同而又表现出差异。
(4)言语残疾人的特点和需求:
这里的“言语残疾人”,仅指有听力,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语言障碍的人。
如喉切术术后人员、失语者以及语言迟缓的人。
其中的喉切除术后人员,一般都是在成人之后,由于疾病,治疗过程中做了喉部切除手术,音带被切除,导致无法与人沟通、交流。
这部分群体由于疾病前以健全之躯在主流社会打拼多年,他们的文化程度,各项能力甚至社会地位一般较高。
身体外貌上,由于喉切除术后,会有身体特征。
心理上,由于突然的失去发声功能形成的交流障碍,这对患者是个严重的打击,所以全喉切除者术后心理抑郁也是常见的。
中国残联康复协会中有一个“无喉者康复委员会”就是专为这类群体服务的。
无喉者一般面临的是解决康复言语问题。
目前有电子喉、发声器再造、原始食道发声、“张氏”无喉自然复声疗法等。
其中的“张氏”无喉自然复声疗法,由上海的无喉者康复委员会主任张海恭先生发明并亲自授课。
据统计约8.000例无喉者经过“张氏无喉自然复声疗法”训练后,不同程度能重新讲话。
有的能唱歌、朗诵、打电话等,其中有五位律师能重返法庭为当事人辩护。
3、听力残疾产生的原因
耳聋致病原因很多,据统计,约40%的耳聋由环境因素导致,如药物、宫内缺氧、难产、新生儿黄疸等;
60%由遗传因素导致,即遗传性耳聋。
在遗传性耳聋中,70-80%的遗传性耳聋个体可发现致聋基因突变。
随着社会进步发展,环境恶化以及生存压力等因素,会呈多发趋势发展。
为了更好的预防耳聋的发生,我们需要详细的了解致聋原因。
本节着重介绍其中常见的五种致聋因素,以便于防治。
(a)先天性耳聋
先天性耳聋一般指的是胎儿期既由于妊娠停顿、基因突变、家族遗传基因、难产、早产某种原因导致的耳聋。
(b)遗传药物敏感体质
这类耳聋虽然不是先天性的,但敏感性体质具有家族遗传性。
具有这样体质的人中,有些人使用庆大霉素、链霉素、新霉素、卡那霉素等氨基糖甙类药物后会导致严重耳聋;
某些儿童出生时可能无听力损失,但接触药物后会出现严重耳聋。
(c)职业性耳聋(也叫噪音性耳聋)
指由于职业等缘故长期被噪音刺激导致的听力渐进性损失的耳聋。
(d)外伤性耳聋
震伤,摔伤,中耳炎,捅伤及其他外部因素导致的耳聋等
(e)老年性耳聋
4、听力残疾的预防
以上致聋原因中,“老年性耳聋”只能靠佩戴助听器提供帮助。
外伤性与职业性耳聋属于环境与个体防护上的问题,这里不一一讲到。
我们着重讲关于遗传性耳聋与药物性耳聋的预防。
具体说主要有两种预防措施:
一是基因筛查;
二是防止药物致聋。
(1)基因筛查
a、基因筛查意义:
耳聋高危人群的基因筛查,可以早期发现对药物敏感的个体、遗传性耳聋个体,以及耳聋基因突变的携带者。
“耳聋基因突变的携带者”是指一些夫妻是听力正常的人,但他们是耳聋基因的携带者,他们自己本身不聋,但是会把突变遗传给新生儿导致新生儿耳聋。
有研究认为,这类人每次生育产生聋儿的风险为25%。
对此类人群,防控耳聋从基因筛查开始,是很有效的预防方式。
此外对新生儿的基因筛查,是除了上述人群外又一实现早期诊断、早期干预的有效方式.可以显著提高新生儿听力障碍的检出率,减少耳聋的发生以及进行早期干预。
b、基因筛查方式及效果
基因筛查仅需要提供2ml静脉血,即可监测致聋基因,明确耳聋的病因,预防和控制耳聋的发生发展。
这种检测方式不会对受检人身体造成任何伤害。
具体筛查效果分别为:
(Ⅰ)对于药物性耳聋,查明病因,保护残存听力,预防家人及下一代耳聋;
(Ⅱ)对于大前庭导水管综合征耳聋,查明原因、保护残存听力,预防家人及下一代耳聋;
(Ⅲ)对于儿童听障,查明病因,早期进行医学康复治疗、保护残留听力,指导孩子日常生活,提高生活条件;
(Ⅳ)对青年听障的未来婚配生育起重要指导作用,预防下一代发生耳聋残疾;
(Ⅴ)对于听障夫妇或有再生育要求的年轻夫妇,可提供遗传咨询和指导,符合适应症者,可在妊娠早期通过产前诊断预判胎儿的听力情况,预防聋儿出生。
C、基因筛查对象:
(Ⅰ)耳聋易感儿童和遗传耳聋生育高危人群。
(Ⅱ)新生儿
(2)药物致聋易感人群的早期预防:
一般来说敏感性体质对药物的敏感性是会遗传的。
前面说到有资料统计耳聋的人中与遗传因素有关的占一半。
这就是说,有敏感体质遗传性基因的家族,其家人一般不能使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药物。
对此,国家残疾人工作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严格执行
《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预防和减少药物导致耳聋的发生。
”
耳毒性氨基糖甙类药物目录:
链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康普霉素)、大观霉素、新霉素、庆大霉素、威地霉素、西索米星(紫苏霉素、西索霉素)、小诺霉素、阿司米星、阿米卡星(丁胺卡那霉素)、奈替米星(奈特、力确兴、诺达)、核糖霉素、爱大(硫酸依替米星)、依克沙(硫酸依帕米星)、小儿利宝(硫酸庆大霉素)。
(3)需要做的工作
(a)由于基因筛查这个方式,目前还不被大多数人认可。
需要积极宣传,动员。
为达到更好的动员效果,首先要做深入的调查研究,比如当地基因筛查适用人群,基因筛查的流程、费用,优惠政策等情况,都要做到心里有数,以便准确的指导。
(b)预防药物致聋要关注高危人群。
药物致聋高危人群为易感个体和易感家族。
我们要了解本地区这类人群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多方面的努力,预防发生药物中毒性耳聋。
一旦发生,对儿童应尽早帮助佩戴助听器或人工耳蜗,尽量降低由于听力障碍带来的危害。
(c)中国残联、卫生部、教育部、计生委等十个部门于2000年共同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并于当年3月开展第一次“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此后,每年都围绕不同的主题,在全国范围开展“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
至今已开展13次“爱耳日”活动,每次活动都有不同的主题,如第一次的主题“预防耳毒性药物致聋”、第二次“减少耳聋发生实施早期干预”以后相继围绕“听力助残----救助贫困聋儿”、“防聋走进社区”“全社会共同关爱老年人——健康听力,幸福生活”、“正确使用助听器”、“康复从发现开始——大力推广新生儿听力筛查”等等。
这些活动的开展对减少耳聋发生,提高人口素质具有重大意义。
基层工作人员,可结合每年的爱耳日主题,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耳聋预防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听力保健知识,增强公众爱耳护耳意识。
二、听力残疾人的康复
1、听力残疾人康复的概念:
康复是综合运用医学、教育、职业、社会等手段消除功能障碍的影响,帮助残疾人增强能力,重返社会的过程。
1993年,联合国《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将康复定义为:
“是一个促使残疾人身体的、感官的、智能的、精神的和社会生活的功能达到和保持在力所能及的最佳水平的过程。
通过这一过程残疾人可以借助一些措施和手段,改变生活,增强自立能力。
康复包括重建和恢复功能,以及提供补偿功能缺失或局限的各种手段”。
(以上摘自《听障儿童全面康复》第九页)与以上定义相应,对听力残疾人的康复,尤其是儿童,是指通过采取医学、教育等综合措施,帮助他们补偿或重建听力,发展听觉、言语等交流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的过程。
有研究表明,儿童神经发育的最佳可塑期在3岁半以前,3岁半以前大脑快速发育,如果听觉刺激缺失,大脑就会重组接受视觉等信号刺激,逐步弱化听觉处理功能。
所以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是听障儿童康复原则之一。
如果错过了这个最佳时期,听障儿童不仅会出现听觉、言语、语言等障碍,随着年龄的增长,还会遇到学习、就业、婚姻等一系列问题。
听力残疾是程度严重的永久性听力障碍。
也就是说,耳聋是不可逆的,一旦失聪,听力障碍一般将伴随终生。
对成年听力残疾人的“康复”,正如前面提到的,是指通过采取有效和适当的措施,使聋人实现最大程度的自立,充分发挥和维持体能、智能、社会和职业能力,充分融入和参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对不能依靠听觉学习交流的聋人,他们需要手语,唇读,书面语等方式辅助获得交流能力。
2、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十二五”任务目标(部分)
了解国家对听力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规划和政策,是我们更好开展工作的重要保证。
(1)对10万名听力残疾儿童进行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并培训其家长;
(2)开展中国残联贫困听力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
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戴助听器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
(3)为符合手术指征的贫困听力残疾儿童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并补贴手术费、康复训练经费。
(4)普遍开展成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为5万名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配戴助听器。
(5)完善听力语言康复保障制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救助、帮扶活动,着力推动听力残疾儿童免费康复制度的建立。
(6)统一规划、推广建立听力筛查—耳聋诊断—助听器验配(人工耳蜗植入)、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各环节有效衔接的服务网络。
(7)大力开展社区听力语言康复服务,做好知识普及、筛查、转介、指导等工作。
办好家长学校,积极发挥家长在听障儿童康复中的作用。
(8)严格执行听力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政策,做好康复后听力残疾儿童入托、幼园(所)和普通学校的衔接工作。
以上各项工作,按照规划,将在2013年进行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中期检查;
2015年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我们可以对照本地区的十二五计划,了解本地区的听力康复工作情况。
3、辅助器具
听力残疾人康复的辅助器具,目前有:
(1)助听器;
助听器实质上是一个声音放大器,原理是通过一个或多个麦克风拾取声音信号,将其转化为电信号,通过放大器放大,由受话器传至人耳。
助听器是听力残疾人补偿听力损失的主要工具。
目前在听力残疾人中比较大量的使用。
助听器作为电子产品,发展很快,由最初的集音传声装置发展到今天的可编程数字助听器。
使得助听器的适用范围更大。
助听器在分类上较为复杂,这里不做专业的介绍。
选配助听器必须通过专业的听力检查,然后根据听力检查结果,经过专业的助听器、验配师帮助选配。
助听器的价格高低不等,高的几万元,低的千元左右,盒式助听器几百元左右。
由于盒式助听器佩戴不方便,目前使用的人较少,大多为活动量小的老年人选购。
需要掌握的是,对成年人来说,并不是助听器的价格越高就能听的越清楚,如果听力损失非常差,并且分辨能力也很低的话,那选配再好的助听器效果也不会很理想。
对年龄很高,又没有特别的活动需求,只要助听器的降噪性能满足老人的生活需求,并且只要能听的明白,听得懂别人说话的内容便可。
配戴助听器需要连接耳模。
耳模是外耳的模型,它通过导管与助听器相连。
起到固定助听器和密封的作用,保证助听器发挥更好的作用。
耳模是根据人耳的不同构造专人专用的。
一般需要定期更换,尤其发育期儿童由于耳道变化的原因,更要注意定期更换耳模,一般三个月到半年就要更换。
而成年人则视耳模使用情况而定。
也有成年聋人特别是口语族聋人,佩戴耳内式助听器或隐性助听器,体积更小,难以发现,较为美观。
康复的关键在早发现,所以我们在工作中,如遇到儿童短期内发现听力损失尤其半年以内的,还有突发性快速进行性听力下降以及其他听力问题的,应介绍去相关医院科室就诊,然后决定是否需要佩戴助听器或人工耳蜗。
国家对听力残疾人配戴助听器规定:
“为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免费配戴助听器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普遍开展成年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为5万名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配戴助听器。
国家的这项规定,在各地有统一的名额分配。
各地省、市、区残联有贯彻落实的责任。
可去各省残联网站查询和了解,并积极宣传。
助听器电池也是比较大的开销,犹如肢体残疾人有残疾摩托车可以享受燃油补贴,那么配戴助听器的听力残疾人也理应受到助听器电池补贴。
这方面目前没有政策,需要尽快呼吁落实。
(2)人工耳蜗:
人工耳蜗是一种直接刺激听神经,使听力残疾人产生听觉的植入式电子装置。
人工耳蜗适用于双耳重度和极重度聋,即使配戴助听器也不能充分改善听力的聋人。
目前在我国使用的主要有澳大利亚,奥地利和美国产的人工耳蜗。
国内做这项手术,都有指定的医院。
对重度和极重度听力损失的聋儿,首选人工耳蜗植入。
对语前聋儿童来说,最佳年龄应为12个月至6岁之间。
对语后听障者来说,各年龄段都可以,但是需要是双耳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聋,且佩戴助听器无明显改善的人。
为了保证人工耳蜗植入后的康复效果,人工耳蜗植入须有术前评估,术后开机调试以及培训等。
人工耳蜗分为身体内部器件与外部部件,各有其使用和保养要求。
国家对人工耳蜗植入规定:
“为符合手术指征的贫困听力残疾儿童免费实施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并补贴手术费、康复训练经费。
这个项目的申报途径与助听器相同。
我们要详细了解“七彩梦”国家项目,本地省、市、区残联在这项工作上的相关实施细则,切实关注这项工作,这同时也是维护了本地区听力残疾人的权益。
4、机构康复:
听障儿童康复机构,是集中接受学龄前听障儿童,开展听力语言康复与学前教育的专业机构。
以0-5岁的学龄前听障儿童为服务对象。
目前我国从国家到省、市都有聋儿康复中心。
据统计全国已建成各级听障儿童康复机构1000余个。
但是农村地区这项工作还有差距。
这些机构的设备和师资都比较规范,功能上也比较健全。
尤其是省市残联的聋儿康复机构,有条件全面开展听力干预、听觉言语训练、学前教育等业务。
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的三早原则,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及时了解本地区需求,积极转介康复部门。
5.家庭康复和社区康复
中国听障儿童服务网上有“听障儿童新家长必读手册”,由中国聋协听障儿童家长委员会用“机构引导(北京语聆听障儿童家长服务中心)+家庭康复+个别指导+网络监控跟踪+定期评估+家长培训班”的方式进行指导。
网上还有听障儿童家长群。
可向当地听障儿童家长们及时转介。
三、手语
1、手语的概念
手语是无法解决听的需求的听力残疾人所使用的沟通方式。
手语是以手势和表情为符号,为物质载体,有大量的手势词汇,每个手势是由手形、位置、动作、方向构成的,还带有表情和身体姿势,手势和手势之间的组合,手势和表情的搭都是有规律可循,每个手势和表情所代表的意义,是约定俗成、在一定社区共享的,有的是稳固的,有的随时代发展和使用者的变化而演变。
一种手语例如中国手语,可以被翻译成别的手语、或其他语言。
目前我国介绍中国手语的书籍有很多,如:
《中国手语》《计算机手语》《世界地名手语词典》《美术手语》《体育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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