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九讲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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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车库车位数大于2辆小于等于5辆或总建筑面积大于500㎡小于等于1000㎡的修车库为Ⅲ类修车库。
4.Ⅳ类修车库:
修车库车位数小于等于2辆或总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0㎡的修车库为Ⅳ类修车库。
第二节汽车库、修车库的火灾危险性
第三节汽车库、修车库的防火设计要求
一、总平面布局
(一)一般规定
汽车库与其他建筑应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合理确定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并在总平面布局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汽车库不应与甲、乙类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
Ⅰ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
Ⅱ、Ⅲ、Ⅳ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但不得与甲、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的车间或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贴邻。
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库房。
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加气机。
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不应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应为单层建筑,且应独立建造。
(二)防火间距
汽车库、修车库之间及汽车库、修车库与除甲类物品仓库外的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表4-8-1的规定。
高层汽车库与其他建筑物,汽车库、修车库与高层工业、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上表的规定值增加3m。
汽车库、修车库与甲类厂房的防火间距应按以上规定值增加2m。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甲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二、防火分隔
(一)防火分区
汽车库应设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
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4-8-2的规定。
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汽车库的上下连通层面积应叠加计算,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以上规定的2.0倍;
半地下汽车库、设在建筑首层的汽车库,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
室内有车道且有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以上规定减少35%。
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规定增加一倍。
1.机械式汽车库要求
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当防火分区之间采用防火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防火卷帘分隔时,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最多允许停车数量不应大于100辆;
当停车单元内的停车数量不大于3辆,单元之间除汽车出入口和必要的检修通道外,与其他部位之间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时,机械式汽车库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最多允许停车数量不应大于300辆;
总停车数量大于300辆时,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为多个停车数量不大于300辆的区域。
2.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要求
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
3.修车库要求
修车库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当修车部位与相邻使用有机溶剂的清洗和喷漆工段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4000㎡。
(二)其它防火分隔要求
1.停车数量不大于3辆的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可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Ⅳ类汽车库贴邻,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2.Ⅱ、Ⅲ、Ⅳ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但不得与甲、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的车间或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贴邻。
3.为汽车库、修车库服务的以下附属建筑,可与汽车库、修车库贴邻,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1)贮存量不大于1.0t的甲类物品库房;
(2)总安装容量不大于5.0m³
/h的乙炔发生器间和贮存量不超过5个标准钢瓶的乙炔气瓶库;
(3)1个车位的非封闭喷漆间或不大于2个车位的封闭喷漆间;
(4)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充电间和其他甲类生产场所。
4.汽车库、修车库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当贴临建造时应采用防火墙隔开;
设在建筑物内的汽车库(包括屋顶停车场)、修车库与其他部分,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
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门、洞口的上方,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宽度不小于1.0m的不燃性防火挑檐;
汽车库、修车库的外墙上、下窗之间墙的高度,不应小于1.2m或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宽度不小于1.0m的不燃性防火挑檐。
5.汽车库内设置修理车位时,停车部位与修车部位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性楼板分隔。
修车库内使用有机溶剂清洗和喷漆的工段,且超过3个车位时,均应采用防火隔墙等分隔措施。
6.附设在汽车库、修车库内的消防控制室、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排烟、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等,应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相互隔开或与相邻部位分隔。
三、安全疏散
(一)人员安全出口
除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内每个防火分区的人员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Ⅳ类汽车库和Ⅲ、Ⅳ类的修车库可设置1个。
1.疏散楼梯
汽车库、修车库内的人员疏散主要依靠楼梯进行。
因此要求室内的楼梯必须安全可靠。
(1)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层汽车库、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汽车库,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其他车库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楼梯间和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疏散楼梯的宽度不应小于1.1m。
(2)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其灭火救援用的楼梯间数量,当停车数量大于50辆、小于等于100辆时,可设置1个楼梯间;
当停车数量大于100辆、小于等于300辆时,应设置不少于2个楼梯间,并应分散布置;
楼梯间与停车区域之间应采用防火隔墙进行分隔,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楼梯的净宽不应小于0.9m。
2.疏散距离
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45m,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大于60m,对于单层或设置在建筑首层的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室外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60m。
(二)汽车疏散出口
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总数不应少于2个,且应布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
以下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可设置1个:
1.Ⅳ类汽车库;
2.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的Ⅲ类地上汽车库;
3.设置双车道汽车疏散出口、停车数量小于等于100辆且建筑面积小于4000㎡的地下或半地下汽车库;
四、消防设施
(一)消防给水
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Ⅳ类修车库和停放车辆不大于5辆的Ⅰ、Ⅱ级耐火等级的汽车库可不设消防给水系统。
(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设置范围
除敞开式汽车库外,Ⅰ类汽车库、修车库;
Ⅱ类地下、半地下汽车库、修车库;
Ⅱ类高层汽车库、修车库;
机械式汽车库;
以及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五)防排烟
1.设置范围
除敞开式汽车库、建筑面积小于1000㎡的地下一层汽车库和修车库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排烟系统,并应划分防烟分区。
2.设置要求
汽车库、修车库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2000㎡,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防烟分区可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m的梁划分。
(六)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除停车数量不大于50辆、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外汽车库内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2.设置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灯宜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其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
第九章洁净厂房防火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洁净厂房的特点、分类及火灾危险性,掌握洁净厂房防火分区划分、人员疏散设计、消防设施配置等方面的设计要求。
第一节洁净厂房的分类
第二节洁净厂房的火灾危险性
第三节洁净厂房的防火设计要求
一、火灾危险性分类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把洁净厂房的火灾危险分为甲、乙、丙三类。
二、建筑材料及其燃烧性能
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洁净室的顶棚和壁板(包括夹芯材料)应为不燃烧体,且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
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4h,疏散走道顶棚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h。
2.在一个防火区内的综合性厂房,其洁净生产与一般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非燃烧体隔墙封闭到顶。
隔墙及其相应顶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隔墙上的门窗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6h。
穿过隔墙或顶板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
三、防火分区和分隔
(一)一般要求
甲、乙类生产的洁净厂房,宜采用单层厂房。
其防火墙间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单层厂房应为3000㎡,多层厂房应为2000㎡。
(二)其他要求
1.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
单层厂房(甲、乙类除外)如建筑面积超过上述规定,设置防火墙有困难时.可用防火卷帘并加喷淋保护进行分隔。
2.丙、丁、戊类生产厂房当喷淋保护等级以严重危险级设置时,其防火分区可扩大一倍。
3.丁、戊生产厂房安装自动火火系统时.防火分区面积不限,如局部安装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4.洁净厂房的技术夹层与其直接服务的生产区域视为同一防火分区。
5.在一个防火分区内,其洁净生产与非洁净生产区域之间应设置非燃烧体隔墙完整分隔。
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材料。
当隔墙上设置观察窗时,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9h。
穿过隔墙或楼板的管线周围空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
四、安全疏散设施
(一)安全出口
为保证安全疏散的可靠性,洁净厂房每一生产层、每一防火分区或每一洁净区的安全出口的数量,均不应少于两个。
安全出口应分散均匀布置,从生产地点至安全出口不用经过曲折的人员净化路线。
洁净厂房符合下列要求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1.甲、乙类生产厂房每层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0㎡,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员总数不超过5人;
2.丙类生产区的建筑面积不超过250㎡,且同一时间内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时;
3.丁类生产区的建筑面积不超过400㎡,且同一时间内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时。
(二)疏散距离
(三)疏散楼梯
洁净厂房各疏散楼梯均应出屋面,楼梯间的首层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
当疏散楼梯在首层无法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通道(如有开向安全通道房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安全通道内设置正压送风。
五、消防设施配置
(一)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洁净厂房室、内外消防给水可采用高压、临时高压或低压给水系统,如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用水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
如采取低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10m水柱(从地面算起)。
洁净厂房的消火栓的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洁净室(区)的生产层及上下技术夹层(不含不通行的技术夹层),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2.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同时使用水枪数不应少于2支,水枪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0m,每只水枪的出水量不应小于5L/S。
3.洁净厂房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不应小于15L/S。
(二)自动灭火设备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设置在洁净室或洁净区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宜采用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要求。
按照《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要求,其喷水强度一般不宜小于8.0L/(min.㎡),作用面积不宜小于160㎡。
2.其他灭火设施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四)防烟排烟
1.防烟设施
鉴于洁净厂房建筑结构封闭的特点,设置有效的防烟设施有利于保证火灾时人员的疏散。
当疏散楼梯间布置在建筑的外墙侧,可以采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
当疏散楼梯布置在建筑内部或楼梯间有洁净要求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2.排烟系统
丙类厂房中建筑面积大于300㎡地上洁净室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地下洁净室应设排烟设施。
洁净厂房疏散走道应设置机械防排烟设施。
洁净厂房每个防烟分区的排烟支管上均应设置排烟防火阀,排烟口采用常开型风口。
排烟风机入口处设置280~C关闭的排烟防火阀,并与排烟风机连锁。
第十章信息机房防火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信息机房定义与分类、信息机房的火灾特点、熟悉机房的消防设施配置和信息机房静电接地要求,掌握信息机房气体灭火系统的设置。
第一节信息机房分类
根据机房的使用性质、管理要求及重要数据丢失或网络中断在经济或社会上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可将电子信息机房分为A、B、C三级。
第二节信息机房的火灾特点
一、选址
当信息机房与其他性质的用房设置在同一幢建筑内时,宜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内的第二、三层,并应尽量避免与商场、宾馆、餐饮娱乐等影响机房安全的场所设在同一幢建筑物内。
数据中心内放置设备计算机的机房不宜超过5层。
二、建筑防火构造及分隔
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当A级或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于其他建筑物内时,在主机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2.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的A、B级信息机房应避免设置建筑物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不应布置在燃油、燃气锅炉房、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等易燃、易爆房间的上下层或贴邻。
3.各级机房主体结构应具有耐久、抗震、防火、防止不均匀沉陷等性能,变形缝和伸缩缝不应穿过主机房,机房围护结构的构造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等要求。
4.管线敷设主机房中各类管线宜暗敷,当管线需穿楼层时,宜设计技术竖井,并采取相应的防火分隔、封堵措施。
5.主机房、基本工作间及辅助房间与其他建筑物合建时,应单独设置防火分区。
7.面积大于100㎡的主机房,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宜设于机房的两端,面积不大于100㎡的主机房,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并可通过其他相邻房间的门进行疏散。
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应自动关闭,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从机房内开启。
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
计算机房建筑的入口至主机房应设通道,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三、室内装修
1.计算机房的室内装修(包括吊顶、装修墙裙等)材料均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应能防潮、吸音、不起尘、抗静电等,机房及媒体存放间的防火墙或隔板应从建筑物的楼、地板起直至梁板底部,将其完全封闭。
3.规模大的电子计算中心,宜采用分区空调方式,避免风管穿过楼层和水平隔墙太多,防止火势蔓延扩大。
4.机房内要事先开设电缆沟,做到分层铺设电源电缆、信号线和接地线。
5.新建机房如采用下送风方式,机房活动地板距地面净高不小于400mm。
四、静电防护及接地
(一)静电防护
(二)接地
五、消防设施
(一)灭火系统
1.一般规定
A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主机房应设置洁净气体灭火系统。
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主机房,以及A级和B级机房中的变配电、不间断电源系统和电池室,宜设置洁净气体灭火系统,也可设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C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及其他区域,可设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宜采用预作用系统。
2.室内消火栓系统
当机房进深大于25m时,应在机房两侧设置公共走道,并在走道上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
3.气体灭火系统
卡片穿孔室、纸带穿孔室、已记录的磁介质库和已记录的纸介质库、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变频机室、稳压稳频室、发电机房等不能用水扑救的房间,应设置除二氧化碳以外的气体灭火系统。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根据信息机房的重要程度、火灾危害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因素,大型数据中心、计算中心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按特级保护对象的要求进行设置。
A级计算机房及面积大于140㎡的信息机房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按一级保护对象的要求进行设置,面积小于140㎡的B级计算机房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按二级保护对象的要求进行设置。
例题:
1.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________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________
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B)
A.一
.
3h
B.
二.
C.
三
2.5h
D.四
2h
2.厂房内设置丁、戊类仓库时,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________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________
的楼板与厂房隔开。
(D)
A.2.5h
2.0h
2.0h.
2.0h
1.0h
D.2.5h
3.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的外墙均为不燃烧体,当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________
%。
(C)
A.10%.;
20%
25%;
D.30%
4.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的外墙均为不燃烧体,当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小于等于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________
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二类汽车库的停车数量为________
。
(A)
A.
151~300辆
>300辆
≤50辆
D.
51~150辆
6.《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规定,地下汽车库的耐火等级应为________。
A.二级;
三级
一级;
四级
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车库之间以及车库与其他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两座建筑物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当较高一面外墙比较低建筑高________及以下范围内的墙为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12m;
15m
18m;
20m
第十一章古建筑防火
通过学习本章,了解古建筑的分类和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掌握常见的改善古建筑耐火性能,提高古建筑耐火等级的方法以及古建筑消防设施配置方法。
第一节我国古建筑分类
第二节古建筑的火灾危险性
古建筑多为砖木结构,耐火等级低,火灾荷载较大,扑救困难,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较难控制,极易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一、做好消防专项规划,改善消防安全坏境
(一)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站
(二)配备实用有效的消防器材
(三)因地制宜地设置消防供水设施
(四)科学合理地进行消防安全布局
二、改善耐火性能,提高耐火等级
古建筑耐火性能差,且很难从根本上加以提高。
用现代消防技术,对木质构件、帐幔、飘带、幡幢等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或用难燃材料替换,是提高古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要措施。
(一)阻燃处理
对可燃构件进行阻燃处理。
直接采用防火涂料进行防火处理,对古建筑柱、梁、枋、檩等木质构件应在保持原状的前提下涂刷透明的防火涂料进行处理,以降低木材表面的燃烧性能。
(二)替换可燃构件
对不在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可以用耐火极限较高的现代建筑材料来替代。
如原有建筑内已破旧不堪的木楼板,可以采用耐火性能较高的混凝土现浇楼板来替代。
需要重新制作的吊顶应为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
三、开辟防火隔离带,打通消防通道
四、拆除违章搭建房屋,消除火灾隐患
五、安装防雷设施
六、配置消防设施
(一)消火栓系统
(二)自动灭火系统
(四)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五)配置灭火器
七、严格控制火源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控制火源是一切防火的基础,也是古建筑防火的基础。
引发古建筑火灾的火源有生活用火、施工维修用火、宗教活动用火、电器火花等,应加强防范,严格控制各类火源。
第十二章人民防空工程防火
通过学习本章了解人民防空工程的分类及火灾特点,掌握人民防空工程的防火设计方法,其中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为学习重点。
第一节人民防空工程分类
第二节火灾危险性及特点
第三节人民防空工程的建筑防火设计要求
一、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局
人防工程内不得使用和储存液化石油气、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气体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燃料。
人防工程内不得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其他油浸电气设备。
人防工程内不应设置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残疾人员活动场所。
医院病房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应大于10m。
歌舞厅、卡拉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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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安全 技术 实务 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