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学生实训上岗前安全培训1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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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防器材、灭火工具及施救用品必须设置规范,不准随意动用,不得在设置的施救用品周围10米范围内堆放其它物品;
5)不得在具有尘毒危害的作业场所进餐、饮食和吸烟;
6)非岗位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油库、天然气站、材料库及配电、发电、锅炉、监控中心等场所,因工作需要进入以上场所的作业人员必须服从有关工作人员指挥。
7)各类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危化物品必须按规定运输、贮存、使用或销毁。
8)随时保持车间、库房、和办公区域消防通道的安全畅通,各类物料堆码场所应整齐、稳妥,防止倒塌或损坏;
9)作业完工后应当按规定收捡现场设备、物资和工具,并清除作业区域的积水、油污、垃圾和废料。
(5)高空作业的安全操作规定:
1)由相关负责人向作业人员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在作业前检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确认完好有效;
2)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职业禁忌疾患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3)作业人员必须衣着灵便,(在校实训要求穿军训服)脚下应穿软底防滑鞋;
4)作业时工具和物料应当堆放平稳,并不得妨碍操作和行走。
严禁向下抛掷工具和物品;
下部有人操作时,工具、工件应拴保险绳;
5)作业中如发现安全设施出现缺陷或隐患,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报告,经妥善处理后,再行恢复作业。
(6)车间通行与装卸安全规定:
1)作业人员须在人行通道行走,并遵守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冒险穿行危险区域;
2)起重作业应遵守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须服从指挥人员指挥,不得在吊臂下站立、停留或通行;
3)厂内机动车不准违规载人,严禁攀爬正在行驶的机动车辆,不得从行驶的机动车上抛卸或抛装物品;
4)车间内不得驾驶摩托车或骑乘自行车等代步工具。
2.汽修工安全操作规程要点:
(1)遵守《汽修员工安全操作通用守则》、《通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应机具设备的安全规程。
(2)作业前应当检查生产岗位的环境、工具和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完好后方可作业,作业中正确使用、维护和检修机具设备。
(3)遵循企业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自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4)车辆维修作业一般安全规定:
1)维修车辆受热发烫的部位应当分别采取冷却措施,防止发生灼烫伤人事故;
2)维修发动机或使用具有旋转切削功能的设备时,要防止肢体和衣物卷入机体或与风扇叶片接触,应札紧衣袖,不得带手套操作,身体不能靠近设备的旋转部位;
3)在车辆上下从事多工种配合的立体交叉作业时,应服从劳动组织安排,在相互协调沟通的前提下,确定安全措施和工作程序,防止因工种之间、作业空间冲突和干扰及工具、零件脱落导致事故发生;
4)进入车辆底盘或从事车辆顶升作业,必须选择安全停车地点,进行驻车制动,垫好三角木和保险凳等安全措施,防止车辆滑移、垮塌。
;
5)因维修作业需要拆除的相邻部件,在维修作业完毕后,应按车辆技术要求恢复原状。
(5)维修零部件的搬运作业安全规定:
1)使用起重机械作业应按照起重作业安全生产专项规定执行;
2)作业中使用吊杆机具或拖车时,应当检查确认吊链和钢丝绳安全可靠,捆绑牢固,受力均衡,避免发生松脱或断裂,不得超重。
起吊重(大)型机件,应设置专人指挥和监护;
3)使用推车或人力搬运零部件应当量力而为,掌握好物体重心,注意通行障碍,防止摔跌、碰撞或轧伤手脚;
(6).发动机启动安全规定:
1)启动前应当告之相邻工种人员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喊话,并由具有启动发动机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维修技工实施;
学工不得单独启动发动机;
2)启动发动机须将排档置于空档位置或踏下离合器;
3)油路系统发生故障严禁直流供油;
4)已经顶升上架的车辆需要启动发动机时,须检查顶升稳固状况,车上其他作业人员应当避免车辆发生剧烈震动;
5)发动机熄火后须关闭电源、气源,将变速杆挂入低速档位置,拉紧驻车制动。
(7)零部件拆装安全规定:
1)拆装车辆零部件使用工具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操作要稳,防止工具零件打滑、断裂;
2)装卸弹簧应使用专用工具操作,使用常规工具装卸时,应采取安全措施,规范操作姿势和动作,均衡发力,防止弹簧弹击伤人;
3)作业中须选用符合工作需要的工具操作,可调工具应调整到适用状态,不得随意改变工具使用性能及代替其他工具操作;
4)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工具和零部件一律不得继续使用;
5)不得在车厢内使用盛装汽油的油盆,洗件油使用完毕后应当严密加盖,存放于指定位置。
车辆更换的废油应当统一收集存放,防止火灾和环境污染。
(8)车辆举升安全规程要点
1)应根据顶升作业任务的需要选用千斤顶,应检查千斤顶的技术状况,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2)应选择坚实平整地面放置千斤顶,做到安置平稳可靠,顶杆中心垂直顶向车身安全受力部位,防止顶升滑脱或偏移。
3)千斤顶不得在底座不稳的状态下作业,支撑千斤顶的地面承受力不良或顶升空间过大时,应铺垫适合需要的支撑木板。
4)顶升车辆前应按规定要求在车轮下垫好三角木:
①顶升车辆前部作业时应垫住车辆后轮的后方;
②顶升车辆后部单侧时应垫住车辆未顶升一侧后轮的前方;
两后轮同时顶升时须垫住车辆两前轮前方;
③顶升四轮时,应当按先顶前,再顶后的顺序,并分别垫好三角木的安全作业要求顶升车辆。
④不得不在斜坡上顶升车辆时,应垫住所有可垫三角木的车轮。
⑤千斤顶每次顶升高度不宜过高,当顶升行程上升到顶杆长度的3/4高度时,即应停止继续顶升。
若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可采取“分次顶升,逐次铺垫”的方法提高顶升空间。
⑥多台千斤顶同时顶升同一车辆或重物时,应设专人指挥,统一行动,作业中应注意受力平衡,边顶边垫,避免千斤顶滑脱、偏移或倾斜。
⑦放下千斤顶前应挂好车辆排档,拉紧驻车制动装置,检查车辆下方的安全情况,移开保险凳,待所有作业人员离开车体下降空间可能触及的范围,确认安全后再行操作。
⑧放下千斤顶作业时,松开卸压阀应缓慢平稳,切忌猛松急落。
车辆下降过程中应加强观察,出现车体倾斜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旋紧卸压阀,终止下落,经采取安全补救措施后,再行下降千斤顶。
车辆落地后应立即垫好三角木。
5)凡需拆卸车轮作业时,必须设置保险凳;
6)作业完毕后应检查、维护千斤顶的安全技术状况。
千斤顶应当存放于指定的专门地点,不能倒置存放,以防漏油。
(9).车辆施救安全规定:
1)在道路上施救车辆时,故障车应在安全地点停放,维修作业时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迎着来车方向设置符合规定的警示标志,必要时应请驾乘人员监护提示过往车辆和行人。
修车过程中不得过多占据道路行车路面,应确保作业安全;
2)顶车作业按《车辆举升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3)车辆修复竣工后,由维修技工和驾驶员对车辆进行检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驾驶员路试车辆,确认车辆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才能行驶;
(10)外勤(驻点小修)作业人员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维护保修作业场地的安全生产条件,定期检查生产作业场所的劳动安全及卫生状况,保持作业场所安全、整洁、有序;
2)作业场所电气线路规范,机具设备工况正常,临时用电线路在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拆除,杜绝乱拉乱接现象;
3)做好修车设备、设施、工具和备用材料的安全检查和保养维护工作,发现故障和隐患必须及时报告或排除。
.3.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要点:
1)遵守《汽修员工安全操作通用守则》相关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注意检查确认作业环境和设备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2)榔头与柄无松动、开裂现象,矫正作业时,垫木或垫铁应当安置牢固,以防榔头或垫物飞出伤人。
3)使用电动工具前应当检查确认安全防护装置及绝缘效果,采用安全站立姿势,用力均衡适当,不得在潮湿或积水的环境中使用电动工具。
4)属切割机前后必须设置防护板,切屑飞溅物不得面对现场其他人员,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5)梯架作业前必须检查确认登高用具安放平稳牢靠,工作时应注意力集中,行走移位平稳,工具和材料必须放置安全妥当,防止掉下伤人。
6)下料或修边作业时要合理使用工具,加强安全保护,边角废料应集中堆放和及时清理。
7)使用喷灯作业,应先检查喷灯的安全性能,喷灯加油时应当远离明火,使用过程中应与易燃物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稀释盐酸溶液或混合液,应在室外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站于上风口,慢慢地将酸倒入水中,严禁将水倒入酸中。
9)烧热的烙铁应放置在专门金属架上,与易燃物品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以防火灾及灼伤。
4焊工安全操作规程要点
(1)施焊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焊工操作证。
(2)遵守《汽修员工安全操作通用守则》和有关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学习焊接技术的学工应当在指定监护老师带领下工作,严禁独立上岗作业。
(4)焊、割作业一般安全操作要求:
1)施焊作业前应先检查管道、阀门,确认无漏气现象,焊、割炬孔道清洁、畅通,并清除焊接点附近的可燃物质。
2)减压器与气瓶连接之前,先用专用搬手将气门微开,放出少许氧气吹净瓶嘴沙灰,再接上减压器,缓慢打开氧气阀;
3)操作时应先检验焊、割炬的吸射功能和气密性,打开氧气调节阀吹净焊嘴吸附的尘屑,关闭氧气调节阀后再开乙炔调节阀点火,然后打开氧气调节阀将混合气火焰调整到需要强度。
4)作业人员点火或调试火力强度时须避开人员和可燃物质。
5)作业时应避免焊嘴过分接近熔融金属,防止焊嘴过热(不宜超过400℃),不得使胶管出现受压、阻塞或折叠等情况,以防出现回火现象;
6)发生回火时,应急速关闭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待回火熄灭后,将焊嘴放入水中冷却,然后打开氧气吹除焊炬内烟灰。
若发生回火倒燃进入氧气胶管的现象,必须更换新胶管后再行作业;
7)气割操作时,应将氧气管道阀门全打开,以保证足够的流量和稳定的压力;
8)焊割作业时,应随时检查和消除胶管及焊割炬漏气、堵塞缺陷,禁止用氧气吹除乙炔胶管的堵塞物;
9)作业完毕关火时,应先关乙炔调节阀,后关氧气调节阀,防止火焰倒袭和产生黑烟。
(5)电焊作业一般安全操作要求:
1)执行电焊作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电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当使用护目头盔等专用安全防护用品;
2)工作负荷应遵守设备设计规定,不得任意延长施焊时间或超负荷运行。
3)焊机使用条件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温度-25—40℃;
相对湿度在25℃时不大于90%)。
焊机受潮后应采用人工干燥方法进行处理或检修;
4)焊机须平稳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位置,防止剧烈震动和碰撞,禁止采用先合电源闸刀,后插焊机电源插针的方法启动焊机;
5)焊接电缆其规格应与焊接电流相适应,禁止利用厂房的金属结构、管道或其它金属物搭接地线作为导线使用。
6)操作时应与电弧、炽热焊缝保持安全距离,防止烧坏电缆绝缘层;
在具有腐蚀性气体和导电性粉尘场所作业时,应进行隔离保护;
7)手弧焊钳须便于夹紧和更换焊条。
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必须简捷牢固,接触良好,连结处不可裸露,以防触电;
8)施焊作业现场应与易燃易爆物品保持10米以上安全间距,必要时应采取屏蔽、隔离等保护措施。
9)需要在禁火区域作业时,必须按有关动火审批制度规定申报,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6)特殊焊、割作业安全操作要求:
1)焊接各种密闭物体或油箱、油桶时,要预留出气孔,残余有油脂或可疑致害物品的物件必须放净残留物,经彻底清洗或处理妥当后,方可施焊;
2)在CNG汽车离气瓶较远的部位进行局部小范围焊割作业时,必须关闭CNG气瓶瓶阀,防止因可燃气体泄漏引发火灾。
若焊割工作量较大或施焊部位接近CNG气瓶时,必须放完气瓶余气或从车上移开CNG气瓶后再行作业;
3)在安装有电脑板的汽车上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先拆掉蓄电池的正负极电缆,并将电焊机地线连接在尽可能靠近焊接部件的位置,同时分开电源及电脑插头;
4)在车辆上进行电焊作业时,严禁将焊机接地线夹持在轮辋上施焊;
5)严禁对下列物品进行焊割作业:
①各类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存在有压力情况;
②未经清洗干净的油箱、油管;
③未经拆卸分离的、不同材质的机件;
④受高热会导致熔化、燃烧、变形的物体。
设备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见汽车维修企业管理实务p62)
1)各类设备的电气线路、输气管道、防护设施安装、敷设配置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及国家或行业标准。
2)设备设置的环境条件必须满足原厂技术规定,发现设备安全技术隐患,应及时停机维修或整改。
3)爱护生产设施和设备,各类专用设备、精密设备实行定人、定责维护管理,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专用设备。
4)作业人员应按规定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及保养,发现故障必须维修,严禁“带病”运行。
5)保养、维修电气设备前必须断开电源,并在动力开关处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实行“谁挂牌,谁摘牌”的防护要求,检修完毕后,操作人员必须再次检查,确认安全后再行合闸。
6)各类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监控设施、预警设施和工作仪表必须齐全、完好、有效。
7)作业中设备出现故障应当立即断开电源、气源及联动装置,停机检查维修,待故障排除后再行恢复作业。
8)严禁在设备机体和工作台面上进行敲击、碰撞和施焊作业等损坏设备的行为,不得在设备台面上堆放物品。
9)未取得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或操作证已失效的人员,不得使用特种作业设备、设施;
10)作业中使用产生噪声、弧光、粉尘等可能对作业环境造成影响的设备时,应主动做好安全协调工作,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
11)各类电气设备应按规定使用符合安全条件的漏电保护装置,设置保护性接地接零装置。
12)移动式电动设备或公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维护,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3)移动式电动设备不得在雨天进行露天作业,设备使用完毕后应放置于防潮避雨的指定位置。
14)各类设备不得超温、超压、超限、超时、超负荷运行。
15)设备使用完毕或因停电等意外原因停止作业,应退开刀具,按规定整理现场。
各操纵手柄恢复到安全备用位置,关闭电源、气源、水源和火源,做好设备和环境的清洁维护工作。
16)发生设备安全事故,应在技术、安全管理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设备事故技术分析,有关设备操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2金属切削类机床安全操作规程要点
1)遵守《设备通用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应机床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机床应有专人保管,维护、保养和使用;
2)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操作时须收紧工作服和袖口,配戴平光护目镜,严禁带手套作业;
3)做好开工前安全检查,确认机床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电源线路、传动系统安全可靠,工具、量具及工件等有序放置;
4)装卸卡盘时须停机操作,作业时身体和衣物不得靠近卡盘、拨盘、鸡心夹的凸出部位。
5)加工长件、偏心件或大件时,应按照工件形态和车削安全操作的需要,采用相应的技术措施,防止工件甩弯、松动或坠落;
6)刀具和工件装夹牢固,刀头伸出部分不得超出刀体长度的1.5倍,刀具垫片宜少而平,形状尺寸应与刀体一致,加工第一刀时要用缓手或手搬卡盘对刀;
轴上;
不得隔着正在加工的机件传递或取用物品;
8)作业时操作站位要安全恰当,暂时不用的刀架应开到安全位置,工件装卡牢固后,点动试开车,确定机床运转的安全性能,开机后禁止用手触摸运动的工件;
9)设备运行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床,不得委托他人看管已启动的设备,发现工件松动,机床运转异常或进刀过猛时应立即停车调整;
10)切屑过程中禁止测量工件和变换卡盘转速及方向,刀具退离工件前,不得停车;
11)随时保持机床外壳门罩齐全,开闭自如,不得随意取下机床护板、套罩,设备运转过程中不得打开变速箱和电气箱门盖。
6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要点
(见汽车维修企业管理实务p65)
1)砂轮机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维护、保养。
每次使用前须检查砂轮质量,出现裂纹或破损,不得使用。
2)砂轮机应安装在砂轮旋转方向无人通过的位置,并采取通风吸尘的卫生防护措施。
3)砂轮机圆弧的上部前端应设置符合规定的防护罩,未安装防护罩的砂轮机禁止使用。
4)作业人员应侧立于砂轮操作,使用前应先开启空车运转1-2分钟,确认空转性能良好后再行使用;
5)开始使用时应将待磨件与旋转的砂轮进行轻微接触,采用间断性试磨方式,确认无异常现象后再行操作,磨削完毕后先退开待磨件再停车;
6)对尚未预热的冷砂轮、新更换的砂轮应减小磨削量。
7)尽量避免用砂轮侧面磨物;
若必须用砂轮侧面磨物时,只能轻微用力;
8)不准在砂轮上磨铸件毛坯、有色金属或非金属物件。
9)对硬质合金砂轮应实行专用管理。
10)严禁铁丝、薄铁皮在砂轮机上磨削。
7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要点
1)执行《设备通用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2)由指定的专人负责维护和操作。
3)使用前须检查确认电气系统、液压系统、气路系统完好可靠。
4)维修车辆进入指定位置,并应采取驻车制动措施。
5)开启举升机前必须检查横梁两端叉口中心,按规定要求调整丝杆,受力尽量与丝杆中心同心,防止丝杆偏磨或弯曲。
6)使用前应检测安全保险装置,车辆举升到位后,应进行安全保险。
7)举升机所用垫木应不易开裂、压碎,铺垫时必须放置妥当。
8)严禁在举升机机体上敲击、在已举升的车辆上摇晃。
9)举升机横梁上平面降至地面后,方可移动车辆。
10)随时保持和维护举升机地沟底部及周围作业场地的清洁卫生,及时排除地沟积水,定时清除机体活动部位的污迹和异物。
11)定期在机体润滑点加注润滑油,随时清除移动轨道内的异物。
8台钻安全操作规程要点
1)执行《设备通用安全操作规程》和台钻使用说明书规定。
2)应由指定专人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随时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有效。
3)钻床应安装稳固,电器线路和机体绝缘良好,应当配置包括紧固轧头和固定工件的专用工具和设施。
4)开机检查,确认钻床运转正常后才能使用。
5)需要钻孔的工件、材料必须装夹牢固可靠,并选择适当的转速及进刀量。
6)钻头缠绕长铁屑时,应当停车后用刷子或铁钩清除,严禁用手直接清除。
7)钻薄壁件时,工件下应垫木板。
一般不得用手直接握住工件施钻。
8)不得在钻头尚未停止转动前采取强制阻滞钻头旋转。
不得在旋转的钻头下翻转、卡压或测量工件。
9移动式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点
1)执行《设备通用安全操作规程》及该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2)操作前须检查确认电源、线路、插头、线板和电动设备外壳的绝缘性能良好;
机械性能安全可靠;
作业场地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3)随时维护移动电动设备及其附件的安全性能,取用设备时要轻拿轻放,作业中严禁强拖硬拉,完工后应当有序盘卷导线,避免折弯、轧坏、割破保护层,电源线不得与油、水接触。
4)使用设备作业时用力均衡适度,防止作业中产生的旋转力矩、铁屑或粉尘对人体造成伤害。
5)在潮湿的工作环境作业时,应穿用绝缘胶靴或站立在干燥的橡皮垫或木板上工作,避免设备及其附件受潮漏电,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6)使用中如发现设备及其附件漏电、产生高热、电源缺相、剧烈震动或发出异响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检查修理,待故障排除后才能再恢复使用。
7)应定期检查移动设备的绝缘性能及电源线。
2013级学生实训上岗前安全培训考试复习题
1.学生实习、实训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维修作业人应按规定穿戴好符合工种作业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扣紧衣裤和袖口,女工发辫应塞入女工帽内;
3.生产作业时不得系领带、围巾和佩带外挂式首饰,不准赤膊、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上岗;
4.易燃易爆作业场所不得穿容易产生静电的衣物和掌有铁钉的皮鞋进入警示区域;
5.从事危险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操作。
6.车辆维修作业区域、原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场所不得吸烟及擅自动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以上区域;
7.作业完工后应当按规定收捡现场设备、物资和工具,并清除作业区域的积水、油污、垃圾和废料。
8.作业中如发现安全设施出现缺陷或隐患,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报告,经妥善处理后,再行恢复作业。
9.作业前应当检查生产岗位的环境、工具和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完好后方可作业,作业中正确使用、维护和检修机具设备。
10.维修发动机或使用具有旋转切削功能的设备时,要防止肢体和衣物卷入机体或与风扇叶片接触,应札紧衣袖,不得带手套操作,身体不能靠近设备的旋转部位;
11.进入车辆底盘或从事车辆顶升作业,必须选择安全停车地点,进行驻车制动,垫好三角木和保险凳等安全措施,防止车辆滑移、垮塌。
12.发动机启动前应当告之相邻工种人员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喊话,并由具有启动发动机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维修技工实施;
13.启动发动机须将排档置于空档位置或踏下离合器;
14.装卸弹簧应使用专用工具操作,使用常规工具装卸时,应采取安全措施,规范操作姿势和动作,均衡发力,防止弹簧弹击伤人;
15.作业中须选用符合工作需要的工具操作,可调工具应调整到适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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